资本运作☆ ◇688152 麒麟信安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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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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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超能机器人技术│ ---│ ---│ 4.29│ ---│ 4.78│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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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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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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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信安操作系统产│ ---│ 1326.18万│ 5125.18万│ 39.21│ ---│ ---│
│品升级及生态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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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 ---│ 52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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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 ---│ 1200.00万│ 2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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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云多芯云计算产品│ ---│ 1559.34万│ 4477.05万│ 28.38│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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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安全存储系统│ ---│ 781.41万│ 3798.10万│ 21.07│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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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 │ ---│ 3618.70万│ 3618.7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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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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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 ---│ 571.99万│ 941.78万│ 11.96│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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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 ---│ 303.92万│ 1120.28万│ 10.00│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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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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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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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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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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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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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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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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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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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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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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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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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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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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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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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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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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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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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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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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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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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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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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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杨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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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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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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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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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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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麒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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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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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租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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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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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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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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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麒麟信安”)于2024年11月12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江西省宜春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西
麒麟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江西麒麟
信安”),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区域营
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对应新增江西作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
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与该全资子公司之间将通过注资、内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
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
321.1181万股,发行价格为68.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118259.09元,扣除本次发
行费用人民币76927075.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3191183.76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0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1553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募
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投资设立子公司的情况
因公司经营战略发展需要,及更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公司拟在江西省宜春市设
立全资子公司,并新增该全资子公司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同时对应新增江西为募投项目“区域营销及技服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除前述新增实
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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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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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
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类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8530618.9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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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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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8月10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
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8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
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6)。
(三)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
授予日)》。
二、关于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数量的情况
结合近期股价变化,为合理控制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总量由378.00万股调整至189.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302.50万
股调整至151.25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75.50万股调整至37.75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
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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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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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2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51.2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7873.8639万股的1.9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日,以2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151.25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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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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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高
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新创投”)出具的《关于集中竞价减持误操作触
发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函》,其于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因误操作,进行了一笔股票数量为20
00股的买入操作,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的情况说明
(一)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了《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
24年10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738
6.39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高新创投在本
次减持计划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840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股东湖南高新创投积极配合。公司对
本次事项的处理及采取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
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
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按照上述规定,本次短线交
易产生的收益应归公司所有,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将上述短线交易获利960元全额上缴公司。
(二)经与股东湖南高新创投核实,其在减持期间进行的买入交易系操作失误导致,不存
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谋求利益的情况。股东湖南高新创投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操作失误构成
的短线交易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且承诺将在今后进一
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审慎操作,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
发生,并承诺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
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
司股票。
(三)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要求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
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审慎操作,严格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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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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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对象:被担保人为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麒麟信安”),
系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拟为广东麒麟信安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广东麒麟信安提供的担保余
额(不含本次担保)为0元,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拟参与广东省重点政府课题,承担项目攻
关任务。应政府课题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在本项目中承担的研
发及资金任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次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
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广东麒麟信安
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拥有实际控制权,可有效防控担
保风险,因此少数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麒麟信安(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4年7月12日
(2)注册地点: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9室中科创谷众创空间A218
号
(3)法定代表人:刘文清
(4)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数据处理和
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6)股权结构: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1500万元,占比75%;长沙扬坤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500万元,占比25%。
(7)最近一年又一期相关财务数据:广东麒麟信安为新设公司,暂不涉及。
(8)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广东麒麟信安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广东麒麟信安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麒麟信安在参与政府课题研发项目中承担的研发及资金任务承
担连带责任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内容的文件。
上述担保金额等以广东麒麟信安最终签署的政府课题研发项目申报书为准,最终实际担保
金额将不超过本次批准的担保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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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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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书》),现将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决定书》主要内容
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2023年末因合同变更调减2023年度营业收入2097.38万元,其中营业收入638.47
万元应在2023年半年报冲减,但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导致2023年半年报存在错报。上述行为
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日
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
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在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
照湖南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对本次财务错报深表歉意,公司
将以此为鉴,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公司财务管控,不断提高
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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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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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长沙麒安网信安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业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产业基金拟围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资具有强安全属性的新一
代信息技术各细分领域、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平台价值的未上市项目,投资方向与公司所处
行业和战略规划契合,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力量,挖掘与公司业务方向具有协同性的优质
项目,加速公司的产业生态布局和业务发展。
投资金额:产业基金初始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占总出资比例33.33
%。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的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
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产业基金属于长期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
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
企业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短期内无合适标的、投资效益不达预期、
基金出现亏损等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
,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深化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加快公司产业
生态布局,挖掘产业链上下游优质项目和发展机会,整合产业资源,增强产业协同效应,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安投资”)、长沙
麒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待设立,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湖
南湘江新区引导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孚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他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长沙麒安网信安全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与数字经济发展战略,重点投
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产业基金初始认缴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湖南麒麟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亿元,占总出资比例33.33%。产业基
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即公司
首期实缴出资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产业基金现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合伙协议尚未正式签署,
合伙企业暂未完成工商注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推进基金设立、备案及后续
出资事宜。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本次对外投资涉及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并签
署相关协议等相关工作。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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