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7 松井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5-27│ 34.48│ 6.19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4-18│ 33.78│ 616.1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9│ 33.78│ 99.25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 4000.00│ ---│ 20.00│ ---│ -28.67│ 人民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1亿│ 1339.06万│ 8093.85万│ 50.25│ ---│ ---│
│项目 │ │ │ │ │ │ │
├─────────┼──────┼─────┼─────┼─────┼─────┼──────┤
│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0亿│ 1339.06万│ 8093.85万│ 50.25│ ---│ ---│
│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 1881.75万│ 7840.13万│ 93.32│ ---│ ---│
│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 ---│ 1.18亿│ 104.58│ ---│ ---│
│资金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2378.67万│ 1006.60万│ 3792.68万│ 90.68│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
│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4182.42万│ 1006.60万│ 3792.68万│ 90.68│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3729.48万│ 46.35万│ 881.18万│ 23.63│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
│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6507.83万│ 46.35万│ 881.18万│ 23.63│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1.97亿│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4000.00万│ ---│ 612.54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600.00万│ ---│ 612.54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2.10亿│ 1881.75万│ 2.04亿│ 97.33│ ---│ ---│
│目 │ │ │ │ │ │ │
├─────────┼──────┼─────┼─────┼─────┼─────┼──────┤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337.60万│ ---│ 1.26亿│ 100.00│ ---│ ---│
│目 │ │ │ │ │ │ │
├─────────┼──────┼─────┼─────┼─────┼─────┼──────┤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6-21 │交易金额(元)│2867.25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作为投资方拟对湖南三迪投│
│ │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放弃对湖南三迪本次增│
│ │资的优先认购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6-21 │
├──────┼────────────────────────────────────────┤
│关联方 │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为其有限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作为投资方拟对湖南三迪投│
│ │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
│ │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放弃对湖南三迪本次增│
│ │资的优先认购权。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湖南三迪的持股比例由77.2727%变更为61.8182%,湖南三迪仍│
│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 │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
│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三迪快速发展,优化“设备+工艺+材料”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加速其│
│ │抢占下游新兴市场,实现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湖南三迪计划通过增资│
│ │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新材料产业基金。本次交易中,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公允定价│
│ │,新材料产业基金拟对湖南三迪投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 │
│ │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湖南三迪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股权。 │
│ │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交易事项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披露的关联交│
│ │易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
│ │达到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凌云剑先生及王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为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持有新材料产业基金20%的份额。新材料产业基金 │
│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
│ │创投”),凌云创投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同时│
│ │,新材料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凌云创投提名,1名委员 │
│ │由公司提名。 │
│ │ 公司董事王卫国先生为凌云创投监事,持有其10%的股权,与凌云剑先生同为本次交易 │
│ │的关联董事。 │
│ │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材料产业基金│
│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新材料产业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7-04│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
已全部实缴到位,最终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为9024666.00元,认购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为4269
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5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269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7月2日非交易过户至“松井
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7406777),
过户价格为21.14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4269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标的股
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
员工持股计划设定一年考核期,自考核达成起且满足锁定期要求后分三年归属,归属比例依次
为30%、30%、40%。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7-04│其他事项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维持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额不变,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23300元(含税)调整为0
.23211元(含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公司维持2024年度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比例不
变,转增股本的总数量由44523834股调整为44694594股(具体转增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在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日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全部登记至公司2025年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使可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本由111309586股调整为111736486股,公司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5
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3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9日,
公司总股本11173648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42690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5935133.5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
总股本为11173648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426900股,合计转增44523834股,转增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156260320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四舍五入所得,具体以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截至2025年4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26900股,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披露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6)。
二、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6月19
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用于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26900股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全部登记至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因此本次参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总股本由111309586
股调整为111736486股。
──────┬──────────────────────────────────
2025-06-21│增资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拟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材料产业基金”)作为投资方拟对湖南三迪投资
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本公
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公司及其他现有股东放弃对湖南三迪本次增资的优
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对湖南三迪的持股比例由77.2727%变更为61.8182%,湖南三迪仍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湖南三迪快速发展,优化“设备+工艺+材料”的一体化发展模式,加速其抢
占下游新兴市场,实现长期战略规划,同时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湖南三迪计划通过增资扩股
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新材料产业基金。本次交易中,基于独立第三方评估的公允定价,新材
料产业基金拟对湖南三迪投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
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湖南三迪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股权。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交易事项为止,过去12个月内,除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披露的关联交易
事项外,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进行的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凌云剑先生及王卫国先生已回避表决。本
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为新材料产业基金有限合伙人,持有新材料产业基金20%的份额。新材料产业基金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为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创投
”),凌云创投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凌云剑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同时,新材
料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2名委员由凌云创投提名,1名委员由公司提
名。
公司董事王卫国先生为凌云创投监事,持有其10%的股权,与凌云剑先生同为本次交易的
关联董事。
综上所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新材料产业基金为
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新材料产业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
2025-06-04│其他事项
──────┴──────────────────────────────────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
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
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
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因此,经
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5-04-2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4月2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01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11173.6486万股的0.0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
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9.11元/股的
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01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5-04-29│增发发行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
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
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