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7 松井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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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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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 4000.00│ ---│ 20.00│ ---│ -28.67│ 人民币│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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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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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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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1亿│ 1339.06万│ 8093.85万│ 50.25│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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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水性涂料建设│ 1.60亿│ 1339.06万│ 8093.85万│ 50.25│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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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 1881.75万│ 7840.13万│ 93.32│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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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 ---│ ---│ 1.18亿│ 104.58│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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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2378.67万│ 1006.60万│ 3792.68万│ 90.68│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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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部件用新型功能│ 4182.42万│ 1006.60万│ 3792.68万│ 90.68│ ---│ ---│
│涂料改扩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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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3729.48万│ 46.35万│ 881.18万│ 23.63│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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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油墨及环保型胶│ 6507.83万│ 46.35万│ 881.18万│ 23.63│ ---│ ---│
│黏剂生产扩能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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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97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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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4000.00万│ ---│ 612.54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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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球营销网络及│ 600.00万│ ---│ 612.54万│ 102.09│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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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2.10亿│ 1881.75万│ 2.04亿│ 97.33│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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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 8337.60万│ ---│ 1.26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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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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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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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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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凌云剑、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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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其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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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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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拟投资标的名称: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企│
│ │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
│ │ 拟投资方向:与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高度│
│ │协同性的新型功能涂层材料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产业,具体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
│ │种装备等战略领域项目。 │
│ │ 拟投资金额: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 │
│ │有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 │
│ │ 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
│ │资总额的40%。 │
│ │ 本次对外投资系与关联方凌云剑、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创投”│
│ │)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本次对外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划设立阶段,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且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 │。 │
│ │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 │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尚│
│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求,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各方资源优势,│
│ │提升综合竞争力,公司拟与湖南湘江新区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江国投”)│
│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待定)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暂定名,以企业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围绕高端消费电子、乘用汽车、特种│
│ │装备等战略领域开展生态布局。 │
│ │ 本次产业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或自筹 │
│ │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20%。产业基金全部认缴出资额分两期实缴到│
│ │位,其中全体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比例为认缴出资总额的40%,即公司首期实缴出资额为人 │
│ │民币4000万元。 │
│ │ (二)构成关联交易的说明 │
│ │ 本次产业基金合伙人之一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同时系另一合伙人凌云创│
│ │投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王卫国兼任凌云创投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 │规则》的规定,凌云剑、凌云创投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投资系与关联方│
│ │共同投资,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未发生交易标的类别相关│
│ │的关联交易。 │
│ │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关联方一: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 │ 2、关联方二: │
│ │ 公司名称:湖南凌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T4RF95A │
│ │ 法定代表人:陈一蕙 │
│ │ 注册资本:1000万元 │
│ │ 成立时间:2021年3月5日 │
│ │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78房 │
│ │ 登记情况:凌云创投已于2021年8月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
│ │人登记,登记编码为P1072241。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凌云剑持股70%,陈一蕙持股20%,王卫国持股10%。 │
│ │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58800元,净资产1658800元│
│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700元,净利润-1028800元。 │
│ │ 关联关系说明:凌云创投控股股东凌云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王卫国│
│ │系公司董事,兼任凌云创投监事,因此凌云创投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凌云创投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 │,与其他第三方亦不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
│ │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
│ │ 经查询,凌云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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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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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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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自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
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
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任期届满后将不再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未持有公
司股份。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将继续履行
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在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
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离任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
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
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同意提名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其中马巾英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如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
独立董事,公司拟相应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调整后的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马巾英(主任委员)、卢小燕、FURAOSHENG
2、提名委员会:卢小燕(主任委员)、陈卓、缪培凯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卓(主任委员)、马巾英、王卫国
4、战略委员会委员:凌云剑(主任委员)、王卫国、缪培凯
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其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生效,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马巾英女士,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农村金融方
向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至2002年,在湖南农业大学历任会计学助教、
讲师、副教授;2002年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学和MPAcc硕士研究生导
师;2015年至2024年在湖南师范大学担任会计系主任;2017年至2018年国家留基委公派澳大利
亚科廷大学访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巾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小燕先生,196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北京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中欧国际
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创立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至2011年任
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创立江苏绚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至今,任董事长、CE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小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
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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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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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
司拟维持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
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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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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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
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下属各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等(具体业务种类、额度和期限,以实际签订
的相关合同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
,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求来合理确定。该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提高工作效率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代表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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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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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汪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169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4%。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4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股东汪斌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7164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8%。减持
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减持计划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
近日,公司收到汪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26日,
汪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716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78%。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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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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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
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
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天职国际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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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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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障规范运作,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部分委员进行了调整,其中缪培凯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FURAOSHENG先生担任审计
委员会委员;FURAOSHENG先生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由缪培凯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委员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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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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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9月13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48.4350万股,占公司当前
股本总额11173.6486万股的1.3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松井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13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8.435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年8月24日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及
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
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4、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差异
情况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4年9月13日。
2、授予数量:148.435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33%。
3、授予人数:68人。
4、授予价格:19.11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2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7、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情况
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还包括外籍人士
GEESIEWCHIN(新加坡)、CHARLESALEXANDERHOZESKA(美国)、WEILINTANG(美国)。
③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将于本次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
及时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④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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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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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
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于2023年8月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项。
2、2024年1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3号)。
3、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12号)。4、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
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审核问询函》进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5、公司于2024年7月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
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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