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9 有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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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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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14│ 20.35│ 4.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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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0│ 11.20│ 50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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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0│ 11.20│ 104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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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10│ 11.10│ 55.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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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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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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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担颠覆性技│ 500.00│ ---│ 5.00│ ---│ 0.00│ 人民币│
│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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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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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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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总部项目 │ ---│ ---│ 6819.86万│ 102.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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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 ---│ ---│ 7596.08万│ 102.44│ 2.86亿│ ---│
│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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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 ---│ 581.72万│ 9951.97万│ 70.99│ 2838.34万│ ---│
│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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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X解决方案研发及 │ ---│ ---│ 3405.90万│ 107.16│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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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01亿│ 100.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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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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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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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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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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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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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概述 │
│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
│ │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 │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
│ │0亿元(或等额美金)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 │
│ │、商票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
│ │联方提供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
│ │抵押担保、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该│
│ │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上述预计的2026年综合│
│ │授信额度尚须获得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批准,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
│ │司具体授信情况,包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
│ │求合理确定,并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为保证子│
│ │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拟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
│ │务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一时点公司对子公司的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
│ │或等额美金)。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
│ │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
│ │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 │
│ │ (二)内部决策程序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
│ │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 │
│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
│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
│ │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
│ │同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
│ │件。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本次公司及子│
│ │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免于履行股│
│ │东会审议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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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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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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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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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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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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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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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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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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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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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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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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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融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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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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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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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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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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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有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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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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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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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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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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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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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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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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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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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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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迅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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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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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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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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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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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融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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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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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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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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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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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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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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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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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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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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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融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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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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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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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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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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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智联山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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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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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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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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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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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有方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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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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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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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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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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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有方百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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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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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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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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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7 │
├──────┼────────────────────────────────────────┤
│关联方 │南京融慧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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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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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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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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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东莞有方物│ 995.00万│人民币 │2025-11-20│2026-11-19│一般担保│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联网科技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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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有方通│东莞有方物│ 900.00万│人民币 │2025-04-30│2026-03-27│一般担保│是 │未知 │
│信技术有限│联网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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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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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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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9月14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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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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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4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8月12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
属已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于2026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
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2、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
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
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
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
3、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3年3月10日
为授予日,并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以11.20元/股首次授予4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
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2)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95万股;
(3)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1人调整为8人,本次作废
处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86.55万股。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93.4575万股。
8、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
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04万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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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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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1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为“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5万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541.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7万股;预留授予94.25万股(调整前)
(3)授予价格:11.20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14人(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3人)(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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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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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7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S”,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2名激励
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C”,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
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有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公告》(2026-023)。
2、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9)。
3、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6-024)。自2026年4月30日起45天
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因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S”,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为100%;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级为“C”,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故本期不能解
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85万股;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剩余
3.15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
理前述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6年6月26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后续
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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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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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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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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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
元(或等额美金)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保理融资、商票
保贴、信用证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外汇买卖、融资租赁等,授信条件包括公司关联方提供
关联担保、非关联方提供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银行存款保证金、全资子公司房产抵押担保、
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担保、全资子公司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证书质押担保等。该综合授信事项
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上述预计的2026年综合授信额度尚须获得
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批准,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具体授信情况,包
括实际贷款金额、利息利率以及使用期限,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在授信
额度内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融资
额度内的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为保证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
拟为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任
一时点公司对子公司的授信担保额度均不超过人民币64亿元(或等额美金)。本次担保额度有
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共同或单独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
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授信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
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于2026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事项需提请股东
会审议。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公司法
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本次预计担
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担
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免于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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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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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4.85万股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1.10元/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制
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
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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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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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出具相关事项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在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5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有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4、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0日,并同意以授予
价格人民币21.2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314万股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或“《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审字[2026]D-1600号”《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40529.38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4.13万元。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考核目标,不符合归属条件,本期计划归属的125.6万
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及
技术团队的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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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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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1.20元/股调整
为11.10元/股。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1.27元/股调整
为21.17元/股。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等,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次调整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2023年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
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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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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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141.56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
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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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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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3.15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共计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解除限售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1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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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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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70%,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结果为“S”,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因此本期解除限售
3.15万股限制性股票;2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4.8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回购价
格为11.10元/股。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164.835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92,908,820股减少至92,760,320股,注册资本由92,908,820
元减少至92,760,32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有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价格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
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44楼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郑妍
4、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5、电子邮箱:nw@neoway.com
6、邮政编码:51813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
到邮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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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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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
本次责任险的被保对象均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保险购
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
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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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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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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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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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
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名符合条件的激
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5.04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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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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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单笔购买该等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以获得额外的资金收益,授权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
、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对于超出本授权额度的理财事宜,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
要求及决策程序执行。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单笔购买
理财产品的金额或任意时点持有该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
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该类理财产品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和期限内组织实施、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进行实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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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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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4
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和办理向特定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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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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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各类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61.97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当期利润总额7461.97万元,上述减值
准备已包含在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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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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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65.13万元,母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2,751.38万元。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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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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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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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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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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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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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报签字注册会
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曹玮为项目合伙
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聪为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金才为项目质量复核人。由于李民聪个人
工作变动,现委派崔洪伟接替李民聪为公司年报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曹玮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伟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李金才为项目质量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伟,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自2025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
审计项目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洪伟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
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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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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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526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2%;营业利润2456.04万
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4.24%;利润总额2358.8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5.78%;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58.56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74.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2441.05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67.26%;基本每股收益0.28元,较去年同期变
动-74.31%。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57833.7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45.34%;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89879.3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5.09%;股本9290.8820万元,较报告期初增加0.99%;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9.67元,较报告期初增加3.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由于公司云产品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占比
提升,收入核算口径对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幅有所影响,导致增长幅度有限。公司持续深耕海
外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和终端市场,在海外电力模组和智能终端的带动下,公司海外收入和毛
利实现增长,物联网业务实现盈亏平衡;公司的云产品业务虽保持拓展态势,但受市场竞争、
存储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盈利水平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涉及诉讼和仲裁的
应收账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导致股份支付费用大幅增加,报告期融
资规模扩大带来的利息费用增加等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云产品业务利润减少,涉及诉
讼的应收坏账准备计提增加,2025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同时融资
利息费用增加,上述因素共同导致公司利润相关数据均有较大幅度降低。
2、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降低幅度较
大,而公司股本变化不大所致。
3、总资产较本报告期初变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满足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银行贷
款和存货储备,公司货币资金、预付款项、存货等资产规模同比增幅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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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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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有方科技”)拟在龙
华区打造一个集物联网接入通信与行业AI解决方案于一体的、覆盖“云-管-端”全链条的公司
总部与研发创新基地,功能涵盖研发、中试、展示与运营,覆盖无线通信模组、智能终端、云
平台、AI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并围绕未来产业以及供应链韧性提升深化业务布局,以保证
技术迭代速度和市场响应能力,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有方科技总部
基地项目,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土地出让金)。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
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法
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公开竞拍形式取得。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
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
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用权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投资不超过4亿元(含土
地出让金)建设有方科技总部基地,具体项目投资金额以正式项目实际投资方案为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
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
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龙华区打造一个集物联网接入通信与行业AI解决方案于一体的、覆盖“云-管-端
”全链条的公司总部与研发创新基地,功能涵盖研发、中试、展示与运营,覆盖无线通信模组
、智能终端、云平台、AI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并围绕未来产业以及供应链韧性提升深化业
务布局,搭建展示厅和前沿实验室,以保证技术迭代速度和市场响应能力。经评估公司拟通过
公开竞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总部基地项目,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
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土地出让金),计划购买土地坐落于深圳市
龙华区民治街道梅林关深国际华南数字谷,预计建筑面积为38050平方米,具体投资金额和投
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通过与非关联公司联合申请,共同竞买的方式出资申请土地竞拍,对项目建设、最终
基地的使用权相对独立。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该项目尚处在申请土地公开竞拍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待相关单位审批后确定具体项
目进程。
(1)本次项目建设可以满足公司产业规模扩张的需要随着人工智能行业的蓬勃发展,公
司积极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趋势,在“云-边-端”侧均围绕AI技术做出深化布局
,进一步积累了产品和技术并夯实了客户基础。公司的业务涵盖了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物联
网无线通信终端、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云产品(云平台和云基础设施)的设计、研发、
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和销售。公司总部在深圳的办公场所难以满足研发人员对开放实验
环境、共享交流空间及生活配套的需求。考虑到未来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以及公司日后
的规模扩张,公司总部基地建设有益于公司发展。
(2)本次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与产
品研发视为自身发展核心驱动力,研发工作紧贴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本次总部基地建设可有效
助推公司拓展研发领域和开发新产品,并支持研发团队持续进行前瞻性探索研究,将相关的研
发成果进行创新应用,以拓展公司技术及产品的适用范围,从而进一步增强市场拓展力和产品
竞争力。研发中心将重点探索AIoT模组和终端在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的应用,以及以
“开源鸿蒙+RISC-V”为重点的中国供应链韧性和安全保障的提升。
(3)项目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人才供给,提升企业形象本次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拥有优
越的研发场所和办公环境。公司自始至终特别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公司总部基地有利
于公司招聘和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研发、销售员工,有利于提高研发人员的团队归属
感,并稳定研发队伍,深圳总部基地建成后,公司将集办公、研发、培训及配套于一体,进一
步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凝聚力。
(4)项目建设长期来说将降低公司的综合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该项目落地可与区域内
智能制造、智能终端、网络通信等上下游环节形成协同,与此同时,企业通过享受用地奖励、
研发补贴、标准制定资助等政策红利,也能进一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商
业化进程,从而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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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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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700万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324.63万元左右,同比减少73.07%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82.49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72.96万元左右,同比减少65.3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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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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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
议室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0《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2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06、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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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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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联”)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
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7人。2024年度立信中联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28家,收费总额2438.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
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
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才,199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和复核工作,参与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
业务。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立信中联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75万元,由于公司业绩增长,业务量增大,审计的工作量增大,故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5
万元,增加2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范
围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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