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59 有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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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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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14│ 20.35│ 4.1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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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3-10│ 11.20│ 504.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10│ 11.20│ 1046.7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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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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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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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数据科技│ 10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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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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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总部项目 │ ---│ 2082.00万│ 6819.86万│ 102.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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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G及NB无线通信模块│ ---│ ---│ 7596.08万│ 102.44│ 6105.99万│ ---│
│和解决方案研发及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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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无线通信模块和解│ ---│ 403.07万│ 8995.46万│ 64.17│ 1202.39万│ ---│
│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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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2X解决方案研发及 │ ---│ ---│ 3405.90万│ 107.16│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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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1.01亿│ 100.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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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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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有方通│东莞有方物│ 900.00万│人民币 │2025-04-30│2026-03-27│一般担保│否 │未知 │
│信技术有限│联网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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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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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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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有方科技”)拟在龙
华区打造一个集物联网接入通信与行业AI解决方案于一体的、覆盖“云-管-端”全链条的公司
总部与研发创新基地,功能涵盖研发、中试、展示与运营,覆盖无线通信模组、智能终端、云
平台、AI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并围绕未来产业以及供应链韧性提升深化业务布局,以保证
技术迭代速度和市场响应能力,公司拟通过公开竞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建设有方科技总部
基地项目,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
投资金额: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土地出让金)。
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
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按照国家现行法
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公开竞拍形式取得。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存
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
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
用权并投资建设总部基地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拟投资不超过4亿元(含土
地出让金)建设有方科技总部基地,具体项目投资金额以正式项目实际投资方案为准。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
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
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
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概况
公司拟在龙华区打造一个集物联网接入通信与行业AI解决方案于一体的、覆盖“云-管-端
”全链条的公司总部与研发创新基地,功能涵盖研发、中试、展示与运营,覆盖无线通信模组
、智能终端、云平台、AI解决方案等产品和技术,并围绕未来产业以及供应链韧性提升深化业
务布局,搭建展示厅和前沿实验室,以保证技术迭代速度和市场响应能力。经评估公司拟通过
公开竞拍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总部基地项目,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需求。
本次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土地出让金),计划购买土地坐落于深圳市
龙华区民治街道梅林关深国际华南数字谷,预计建筑面积为38050平方米,具体投资金额和投
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2、各主要投资方出资情况
公司通过与非关联公司联合申请,共同竞买的方式出资申请土地竞拍,对项目建设、最终
基地的使用权相对独立。
3、项目目前进展情况
该项目尚处在申请土地公开竞拍阶段,暂未签署正式合同,待相关单位审批后确定具体项
目进程。
(1)本次项目建设可以满足公司产业规模扩张的需要随着人工智能行业的蓬勃发展,公
司积极顺应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趋势,在“云-边-端”侧均围绕AI技术做出深化布局
,进一步积累了产品和技术并夯实了客户基础。公司的业务涵盖了物联网无线通信模组、物联
网无线通信终端、物联网无线通信解决方案、云产品(云平台和云基础设施)的设计、研发、
生产(外协加工方式实现)和销售。公司总部在深圳的办公场所难以满足研发人员对开放实验
环境、共享交流空间及生活配套的需求。考虑到未来物联网行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以及公司日后
的规模扩张,公司总部基地建设有益于公司发展。
(2)本次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与产
品研发视为自身发展核心驱动力,研发工作紧贴下游行业市场需求,本次总部基地建设可有效
助推公司拓展研发领域和开发新产品,并支持研发团队持续进行前瞻性探索研究,将相关的研
发成果进行创新应用,以拓展公司技术及产品的适用范围,从而进一步增强市场拓展力和产品
竞争力。研发中心将重点探索AIoT模组和终端在机器人、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的应用,以及以
“开源鸿蒙+RISC-V”为重点的中国供应链韧性和安全保障的提升。
(3)项目建设有利于保障公司人才供给,提升企业形象本次项目完成后,公司将拥有优
越的研发场所和办公环境。公司自始至终特别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设公司总部基地有利
于公司招聘和吸引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研发、销售员工,有利于提高研发人员的团队归属
感,并稳定研发队伍,深圳总部基地建成后,公司将集办公、研发、培训及配套于一体,进一
步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凝聚力。
(4)项目建设长期来说将降低公司的综合运营成本,提升竞争力该项目落地可与区域内
智能制造、智能终端、网络通信等上下游环节形成协同,与此同时,企业通过享受用地奖励、
研发补贴、标准制定资助等政策红利,也能进一步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加快新技术和新产品商
业化进程,从而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持续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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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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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2,700万元
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7,324.63万元左右,同比减少73.07%左右。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82.49万
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4,872.96万元左右,同比减少65.36%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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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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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1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
议室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0《关于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202、议案名称: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203、议案名称: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204、议案名称: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205、议案名称: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06、议案名称: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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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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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中联”)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
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邓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7人。2024年度立信中联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555.4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72.20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家数28家,收费总额2438.0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
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201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4年开始从事
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
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4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金才,199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和复核工作,参与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
业务。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立信中联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75万元,由于公司业绩增长,业务量增大,审计的工作量增大,故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增加15
万元,增加20%。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范
围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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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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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及金额:采购框架合同,合同总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生效时间:本次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
合同履约期限: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如本合同能顺利
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以公司未来
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
相关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供需和价
格波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还可能存在因资金、交付等原因导
致合同无法如期履行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此外,算力云服务业务的开展会受到市场需求情况、
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公司市场拓展效果、资金情况、项目运作经验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重公司业务风险、财务风险等相关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签订重
大经营合同的议案》。由于本次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亦达到了
公司市值的50%以上,因此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暂不存
在需要履行其他的审批程序,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与供应商签署合同,双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交付等活动,相关合同内容将不再
另行公告。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拟向多家供应商采购服务器,并签署相关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
币40亿元,具体设备型号及其他详细信息公司出于商业秘密及市场竞争的考虑进行豁免披露登
记。公司将通过风控程序、合同约定等方式确保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
措施。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合同对方为多家服务器供应商,因本次交易涉及商业秘密和市场竞争,公司按照规则披露
将可能导致违约或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
履行信息披露的内部豁免程序,对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进行豁免披露,故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
的具体情况。合同对方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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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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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1元(含税)调整为0.09901元(含税)。
本次调整的原因:自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有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生股权激励归属事项及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致
使可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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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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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注销原因: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85%,公司需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250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部分达成,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共计20250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方科技:关
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5-025)。2、根
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29)。
3、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
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6)。自2025年4月30日起45天内
,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申报。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本激励计划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85%
,因此本期解除限售114750股限制性股票,本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025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
购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3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250股;本次
回购注销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8000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
理前述2025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7月3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后续依
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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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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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934,5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934,5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
属已完成归属登记手续,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
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2、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
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
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
形。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30)。
3、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
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3年3月10日为
授予日,并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以11.20元/股首次授予4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30日公司发布《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2)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95万股;
(3)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11人调整为8人,本次作废
处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286.55万股。
7、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8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
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93.4575万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2、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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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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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方科技”)及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子公司”)拟与非关联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合
计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下同)
被担保人名称:有方通信技术(香港)有限公司、东莞有方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
云上有方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方数智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否
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为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自不超过4亿元调整至不超过24亿元,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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