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0 步科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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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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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8567.00万│ 0.00│ 7658.75万│ 89.40│ ---│ ---│
│目 │ │ │ │ │ │ │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 1.24亿│ 2339.71万│ 5297.49万│ 42.67│ ---│ ---│
│设项目 │ │ │ │ │ │ │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2503.70万│ 0.00│ 1822.61万│ 72.8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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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 9215.00万│ 0.00│ 0.00│ 0.00│ ---│ ---│
│目 │ │ │ │ │ │ │
├─────────┼──────┼─────┼─────┼─────┼─────┼──────┤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 0.00│ 2339.71万│ 5297.49万│ 42.67│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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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800.00万│ 0.00│ 6856.22万│ 10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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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11亿│ 318.31万│ 8232.58万│ 104.7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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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 0.00│ 14.15万│ 14.15万│ ---│ ---│ ---│
│办公楼(二期)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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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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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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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Frank Loebel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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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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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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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Frank Loebel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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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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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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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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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深圳市步科│ 2800.00万│人民币 │2023-11-21│2024-05-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动化股份有│电气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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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深圳市步科│ 2450.00万│人民币 │2024-05-29│2024-11-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动化股份有│电气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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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深圳市步科│ 560.00万│人民币 │2024-06-25│2024-12-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动化股份有│电气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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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深圳市步科│ 350.00万│人民币 │2024-04-23│2024-07-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动化股份有│电气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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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深圳市步科│ 210.00万│人民币 │2024-04-22│2024-07-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动化股份有│电气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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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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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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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温安
林先生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9号。温安林先生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搜于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报审计执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被给予警告,并
处以30万元罚款。
温安林先生自2024年4月以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公司无关,不会对
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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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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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曹海先生
提交的辞职报告,曹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曹海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负责的公司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开
展和公司日常运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海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深圳市同心众益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8%的股份。曹海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曹海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曹海先生在任职期
间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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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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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84000000股为基
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20000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自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
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
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由2023年度派息引起的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38.18-0.3=37.88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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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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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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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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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前述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的注销事项具体情况
如下:
一、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
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3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二、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
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行权
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54.21万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0.51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共计60.51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业
务已于2024年6月24日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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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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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5月28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42.00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16人
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
定,公司已完成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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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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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29日
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数量:42万份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步科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
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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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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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合计60.51万份股票期权。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因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6.3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8人减少至27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由18
7万份减少至180.7万份。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成就导致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注销
(1)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
核一次。
(2)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及注销股票期权数量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4〕3-56号”上海步科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业绩完成情况: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
648.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8.34万元,较上年同期
下降33.36%。2023年因本激励计划导致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为217.74万元,剔
除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6.09%;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31.04%。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
标,行权条件未成就,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54
.21万份。
3、合计注销数量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0.51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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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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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4.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现金管理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
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
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
期的风险。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
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该投资额度。
(三)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
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
行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债券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额度及期限
投资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
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
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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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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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指
定郑乾国、秦国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及持续
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届满时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的,保荐机构将继续
完成)。
海通证券作为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指定陈辉、秦国亮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负责该项
目的尽职保荐和持续督导事宜,保荐代表人陈辉接替郑乾国继续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相关业务已交接完毕。陈辉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的项目协办人,在公司上市过程中,通过现场考察、核查书面材料、访谈、参加
项目重大事项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全面参与尽职调查和监管问询回复工作,熟悉公司的业务
、财务等情况。
本次保荐代表人的变更不会改变相关材料中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出具文件的结论性意
见,不涉及更新保荐机构已出具的相关材料;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继续对之前所出具的相
关文件之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人和20
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为陈辉(简历附后)、秦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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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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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
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30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
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
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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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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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步
科电气有限公司、常州精纳电机有限公司、成都步科智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深圳步科
”、“常州精纳”、“成都步科”,合称“全资子公司”)。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00
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7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步科、常州精纳、成都步科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保证
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
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
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4年
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分配使用额度。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
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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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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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
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4、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
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
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5、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
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
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6、发行数量
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的股票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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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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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目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步科股份”)的套期保值
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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