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1 威高骨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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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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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 10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械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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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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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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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 10.62亿│ 668.07万│ 1.35亿│ 17.2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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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0亿│ 2758.24万│ 1.48亿│ 3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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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783.64万│ ---│ 4783.6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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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1亿│ 2758.24万│ 1.48亿│ 38.9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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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18亿│ 0.00│ 4783.6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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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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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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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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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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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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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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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采购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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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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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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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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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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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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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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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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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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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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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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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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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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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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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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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劳务&服务&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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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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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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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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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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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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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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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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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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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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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采购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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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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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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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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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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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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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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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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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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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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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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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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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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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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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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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劳务&服务&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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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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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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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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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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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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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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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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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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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本次分红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为积极响应监管号召、进一步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推动一年多次分红,公司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第二次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二次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71163281.09元,累计未分配净利
润为2076090901.10元,2024年第三季度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5115226.42元,可以
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满足股东大会批准的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截至目前,
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后,剩余股本数为39
7286124股。公司拟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9864306.20元,约占2024年第
三季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91%,不超过授权上限。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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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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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
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
关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2、人员信息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25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64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5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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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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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
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4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二)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0%。
三、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3129877.90元,累计未分配净利润
为2032737651.21元,2024年上半年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44727490.25元,可以满
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满足股东大会批准的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截至目前,公
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后,剩余股本数为3972
86124股。
公司拟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7810028.68元,约占2024年半年度合
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86%,不超过授权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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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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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
38228.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
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
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实施,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创伤、关节和脊柱等骨科植入产品带量采购政策在全国各省市逐步落地执行,对整体行业
和公司产生较大影响。市场环境的变化,特别是带量采购政策的实施,对公司产品的下游放量
节奏产生了一定影响,带量采购政策对骨科植入产品的放量效应预计需要更长的时间周期实现
,公司计划基于行业政策适时优化调整产能规划。结合如上因素,公司综合考虑集采政策的影
响、公司产能计划安排,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效果,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更好地维护全体股
东和公司的权益,基于生产投入等方面的审慎性考虑,并结合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拟将“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于2019年左右立项并进行规划建设,项目规划形成的时间较早
。公司上市后,研发中心项目覆盖的脊柱类、创伤类、关节类及运动医学类产品均陆续纳入集
采范围,对行业及公司的业务拓展、研发规划产生一定冲击。为积极应对集采等行业政策及骨
科行业产品研发方向变化,公司已新增上海及武汉作为项目实施地点,并重点推进骨科微创产
品、有源产品、3D打印、颅骨颌面修补等高潜力高竞争力产品的研发,围绕新疗法、新技术、
新材料、再生康复、智能辅助与3D打印等领域进行了新项目的探索和拓展布局。但因新研发方
向探索、研发创新转化周期较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新技术
路线涌现、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公司为严格把控募
投项目整体质量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
情况,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用途的前提下,
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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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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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
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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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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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元/股(含);回购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的股份期限为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日起36个月内。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0日和2023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3)和《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5)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
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79%,回购的最高价为42.40元/股,
最低价为18.88元/股,回购均价为29.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962379.43元(不含印花
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
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
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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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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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3,333,3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3,333,333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414,200股,并
于2021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00股,其中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367,697,05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302,94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首
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454,708股,已于2021年12月30日起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部
分限售股(包含战略配售股份)42,909,010股,分别已于2022年6月30日、2022年12月26日、2
023年6月30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4名,对应股份数量为323,333,333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80.83%,限售期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7月1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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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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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的金额由人民币1.2元(含税)调整为人民币1.2048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597266股,致使可参与权益分配的总股
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的每股现
金分红金额。
一、调整前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
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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