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1 威高骨科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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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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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21│ 36.22│ 13.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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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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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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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新生医疗器│ 10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械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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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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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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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 10.62亿│ 57.90万│ 1.38亿│ 17.7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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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80亿│ 1733.52万│ 1.79亿│ 4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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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783.64万│ 0.00│ 4783.6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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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1亿│ 1733.52万│ 1.79亿│ 4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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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18亿│ 0.00│ 4783.6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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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0.00│ 1.80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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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80亿│ 1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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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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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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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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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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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采购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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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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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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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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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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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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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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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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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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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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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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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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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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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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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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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劳务&服务&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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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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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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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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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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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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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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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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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常州鼎元机械有限公司、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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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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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采购用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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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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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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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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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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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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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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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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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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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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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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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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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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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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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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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采购&劳务&服务&能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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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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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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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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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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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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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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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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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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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
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30%。
三、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41,957,058.61元,累计未分配净利
润为2,190,103,574.82元,2025年半年度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86,207,847.40元,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满足股东大会批准的半年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2,713,876股后,
剩余股本数为397,286,124股。公司拟以前述剩余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
专户回购股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股东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9,728,612
.40元,约占2025年度半年度合并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7.99%,不超过授权上限。本次分
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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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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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高骨科”)的全资子公司山东
威高海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海星”)拟与上海瓴健远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瓴健远影”)和上海穹仪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穹仪医疗”
)共同投资设立山东威影智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
下简称“合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威高海星以自有资金出资2450万元人
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9%。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风险提示:合资公司尚未设立,
相关业务尚未开展。如果协议所述的出资先决条件未得到满足,存在合资公司无法运营的风险
。在未来实际经营中,可能面临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
方面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业务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上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
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对合资公司业务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
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提
高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全资子公司威高海星拟与瓴健远影和穹仪医疗共同投资设立山东威影智
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威高海星以自有资金出资245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
的比例为49%。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并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合资公司的成立将推动公司在骨科疾病精准诊断和规划领域的布局,带动公司产品销售增
长,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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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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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
益凭证、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通过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
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
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银行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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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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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保荐机构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证监许可〔2021〕1876号同意注册文件,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2元,共计募集资金
人民币150,002.23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773.7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38,228.4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
告》(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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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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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4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6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000.00万股的1.6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4月29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3.89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54名激励对象授予670.00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3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山东威高骨
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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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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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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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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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
有239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有1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有445人。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257家,审计业务收入220459.50万元,涉
及主要行业: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
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10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外部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2024年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及
时进行审前沟通。2024年12月,审计委员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召开审前沟通会
,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安排、重要时间节点等进行了沟通,对收入确认、存
货的存在及计价、报表重大风险等重要审计事项的应对措施进行讨论;2025年2月,审计委员
会、独立董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召开初审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
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
,听取会计师审计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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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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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
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
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共同增强资本
市场内在稳定性,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公司对2024年度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明确2025年度的优化目标和提升举措,旨在进
一步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和运行效率,保障投资者权益,回报投资者信任,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具体情况如下:
一、践行价值共享理念,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国务院新国九条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重要文件发布
后,为积极响应“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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