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3 赛伦生物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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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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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 2.00亿│ 1561.38万│ 4222.84万│ 21.11│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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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5亿│ ---│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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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2.70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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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抢)救药物急救│ 5000.00万│ 1259.43万│ 3841.45万│ 76.83│ ---│ ---│
│网络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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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 1.50亿│ 3873.45万│ 4034.87万│ 26.90│ ---│ ---│
│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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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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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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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5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
现金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44290403.2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8592269.0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
配利润为63957423.18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
配利润。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21644000.0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4年9月完成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事项,派发现金红利12986400.00元(含税)
。
综上,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共计34630400.00元(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
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8.19%。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5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
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求。2、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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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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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近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变更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巍先生作为项
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因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张磊接替王巍作
为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等质量控制复
核工作。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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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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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李绍阳先
生递交的辞职报告,李绍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绍阳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李绍阳先生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绍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1053股。李绍阳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2
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
任刘金报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刘金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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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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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赛远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远生物”)决定暂停“安美木单抗”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公司于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近日,赛远生物决定暂停“安美木单抗”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
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联营企业赛远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的减值准备。
根据2024年10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初步测算,公司将在相应资产负债表日对赛远生物
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投资损失预计金额为1414.48万元,计提后该项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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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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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连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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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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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半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307812.26元,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505476.3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71
6257.40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86
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0%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
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金分红方案。
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
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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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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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
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范志和先生承诺其与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等
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0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
分红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
金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
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2、公司董事会认为范志和先生的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亦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内容,符合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授权,上述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聚焦经营主业,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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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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