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3 赛伦生物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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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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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 2.00亿│ 751.34万│ 3412.80万│ 17.06│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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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15亿│ ---│ 1.1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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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2.70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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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抢)救药物急救│ 5000.00万│ 672.48万│ 3254.51万│ 65.09│ ---│ ---│
│网络服务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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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 1.50亿│ 1418.43万│ 1579.86万│ 10.53│ ---│ ---│
│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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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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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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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联营企业上海赛远生物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远生物”)决定暂停“安美木单抗”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公司于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对上海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近日,赛远生物决定暂停“安美木单抗”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
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
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对联营企业赛远生物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全额的减值准备。
根据2024年10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初步测算,公司将在相应资产负债表日对赛远生物
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投资损失预计金额为1414.48万元,计提后该项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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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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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朱连忠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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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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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半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307812.26元,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505476.39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871
6257.40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986
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0.20%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
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金分红方案。
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
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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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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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
中期分红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提议情况
为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推动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范志和先生提议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建议分红金额不低于2024年上半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范志和先生承诺其与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总经理范铁炯先生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等
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1、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24年5月20
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
分红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
金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
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2、公司董事会认为范志和先生的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亦符合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的内容,符合
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相关决议的授权,上述议案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
性,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进展,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聚焦经营主业,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
,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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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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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和制度,综合考虑公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地区同类岗位薪酬水平,制定
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及《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领取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
决,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的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
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外部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月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工作岗
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并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类似岗位薪酬水平等因素
确定基本薪酬标准,并根据公司考核体系领取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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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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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2
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
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1:郭海龙,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
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金园,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未发
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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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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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
司发展理念,持续提升经营质量、规范治理,积极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切实
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
24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在新产品开发、高技术平台建设、工艺与技术升级、急救网络服务建
设等方面进行持续投入。夯实在抗血清抗毒素领域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推进新产品开发和
市场拓展;同时推进在蛇伤疾病领域的布局,加快蛇毒快速诊断试剂新产品研发进程,开拓新
业务发展。
1、推进抗血清抗毒素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提高竞争力
立足公司抗血清抗毒素核心技术,继续开展研发创新,提升抗狂犬病血清等产品的技术质
量水平,提高市场竞争力,推进抗蝰蛇毒血清Ⅱ期临床研究、抗蜂毒血清临床研究申报准备工
作等,以更高的质量与技术水平、更丰富的产品管线巩固在细分行业的领先地位。
2、加快诊断试剂开发,在蛇伤疾病领域开拓新产品新业务
面向蛇伤救治中亟需便捷、快速的鉴别检测手段的临床需求,利用公司多年来对蛇毒毒素
的研究积累和技术优势,在蛇伤疾病领域拓展布局,开发蛇毒快速诊断试剂系列产品。眼镜蛇
毒快速诊断试剂已于2024年3月获得主研究单位的临床试验伦理审查批件,并于4月完成在药监
局的临床试验备案。2024年,公司将开展眼镜蛇毒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推进蝮蛇毒、五步蛇
毒诊断试剂等的研究进程,加快该系列新产品的研发步伐,争取尽早完成研发、投入市场,为
临床诊疗服务。
3、积极探索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司研发和产品体系
在自主研发创新的同时,着眼于与公司协同性高的创新技术或创新产品,积极探索自主开
发与引进相结合的模式,丰富公司研发和产品体系,为公司业绩带来更多增长空间,促进公司
长远发展能力的提升。
4、进一步发挥产品临床价值,提高市场应用水平
加强公司产品的学术宣传与推广,以兼具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等特点的高临床价值产
品,服务临床需求,提高市场覆盖,促进公司业绩提升。
在抗蛇毒血清产品方面,进一步推进募投项目“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建设
,助力蛇伤分级诊疗、规范治疗,宣传急救知识,加大在蛇伤高发而推广不足的地区的覆盖;
在马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产品方面,推进产品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应用,发挥该产品的综合优势,
促进销量的进一步回升。
5、并行外延式发展策略,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
在注重内生研发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探索在相关领域的投资机会,推动建立业务与资本
协同发展的机制。围绕与公司技术或市场协同性较高的领域进行布局,多方位寻找成长机会,
并行外延式的发展策略,助力主营业务升级与新业务拓展,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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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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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
,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
现金分红方案。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8774331.6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2092571.12元;报告期末,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854781.01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082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44000元(含
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8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在2024年中期(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
当增加一次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现金分红方案。授权事项如下: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
的需求。2、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为: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0%。
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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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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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何毅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何毅明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一职,辞
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公司将聘请其担任技术顾问职务。何毅明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何毅明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其辞任
副总经理一职不会影响公司核心技术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发展、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
发展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结合副总经理彭良俊先生的任职履历、公司研发与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及其参与核心
技术研发的情况等相关因素,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认定其为核心技术
人员。
一、何毅明先生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何毅明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何毅明
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一职,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
,公司将聘请其担任技术顾问职务。何毅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基于何
毅明先生工作职责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何毅明先生在公司任职副总经
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何毅明先生任职副
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何毅明,男,195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医学生物工程高
级工程师。1981年9月至1989年3月,就职于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职员;19
89年3月至1989年6月,在日本红十字会社血浆分离中心进修;1989年7月至2015年7月,就职于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血液制剂室,历任工程师、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20
06年起兼任上生所第五研究室副主任;2015年7月至2015年8月,任上海赛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之一;2024
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技术顾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何毅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通过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辞任副总经理后,何毅明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
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工作和专利情况
何毅明先生在职期间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参与研发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技术研发、产品创新、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何毅明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为非单一发明人的专利,且为职务发明创造,相应
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知识产权
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何毅明先生签署的《保密合同》,约定在任职期间与离职后,其均应对在公司
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
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其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
为无限期保密,直至公司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其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
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
、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所有。
根据何毅明先生签署的《离职承诺函》,其在离职后两年内不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成为
或担任任何抗毒素、抗血清企业的投资方、股东(为投资目的,以购买在受认可的交易所上市
交易的公司的股票而成为股东的除外)、董事、员工(包括兼职)、顾问或代理(无论该等服
务或工作是有偿还是无偿的);或以任何身份参与或谋求任何与抗毒素、抗血清相关的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何毅明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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