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7 炬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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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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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15│ 78.69│ 16.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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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223.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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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1390.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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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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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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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炬光 │ 45632.59│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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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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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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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2.44亿│ 1207.42万│ 1.38亿│ 56.57│ 1395.72万│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已结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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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亿│ ---│ 1.8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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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99亿│ 8779.10万│ 1.45亿│ 72.67│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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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7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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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 1.00亿│ 1434.85万│ 5171.69万│ 51.72│ ---│ ---│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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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 1.06亿│ 1.06亿│ 100.00│ ---│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节余资金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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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67亿│ 8779.10万│ 1.45亿│ 72.67│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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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 8000.00万│ 1332.25万│ 2394.46万│ 29.93│ ---│ ---│
│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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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8019.08万│ ---│ 8019.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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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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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 3.64亿│ 8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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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ams-OSRAM AG资│ 1.76亿│ 1.76亿│ 1.76亿│ 100.00│ ---│ ---│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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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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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交易金额(元)│4367.9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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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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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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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Focuslight Singapore Pte. Ltd.、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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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amsInternationa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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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
│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通│
│ │过公司及其新设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FocuslightSingaporePte.Ltd.及瑞士全资子公司Focus│
│ │lightSwitzerlandSA购买ams-OSRAMAG位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
│ │.和位于瑞士全资子公司amsInternationalAG的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
│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
│ │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 │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ams-OSRAMAG签署了《交割备忘录》,交易双方确认并 │
│ │同意,《资产购买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交│
│ │易最终对价为43679331.30欧元(该金额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关于交易对价的计算约 │
│ │定,在基本购买价格基础上,根据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具体金额),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为17624.23万元人民币及其衍生利息收益。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已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并已顺利融入公司的│
│ │生产运营体系中。后续,公司将秉持高效协同原则,积极推进该部分资产的深度整合工作,│
│ │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发挥该部分资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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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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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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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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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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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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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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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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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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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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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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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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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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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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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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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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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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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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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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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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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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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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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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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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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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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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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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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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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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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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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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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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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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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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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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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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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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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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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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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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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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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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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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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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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单独持有公司13.27%股份的股东刘兴胜先生提名、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两位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公司将在候
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候选人将在本次提名后,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如候选人钟鸿钧先
生、王英哲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钟鸿钧先生、王
英哲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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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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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
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395.35万元,未弥补亏损为4395.35万元,公司实收股本为9036.33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
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主要原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达4395.35万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490.95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1、综合毛利率下降,一是受宏观经济及市场竞争因素影响,公司用于光纤激光工业领域
相关产品受到价格下降影响,收入减少,毛利率显著下降;二是瑞士并购纳入的汽车业务微透
镜阵列元器件产品呈现出负毛利以及新加坡资产并购后运营时间较短固定成本摊销较大,拉低
了公司的整体毛利率水平。
2、期间费用增加,公司完成两次并购项目后导致职工薪酬及其他运营成本增加,同时公
司旨在聚焦核心技术突破及布局新型应用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
3、财务费用增加,并购资金运作导致可支配现金存量减少,理财收益同比下降;新增并
购专项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增加;汇率波动造成全年累计汇兑净损失增加。
4、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准确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及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的减值准
备增加。
二、业绩提升措施
为全面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公司制定了系统性的提升措施,通过战略调整、
资源整合和运营升级等多维度举措,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具体如下:
1、业务结构战略性优化,优化工业激光业务占比
实施“增量并购”与“存量优化”双轮驱动策略,通过并购业务拓展新增长点,同时对传
统业务实施结构性调整,优化盈利结构。
公司于2024年第四季度对“老炬光”低毛利、市场表现不佳的产品线实施了全面精简与优
化策略。随着其他市场应用在公司整体销售收入中的占比逐步提升,工业激光领域的销售收入
比重持续下降,未来工业激光行业激烈竞争对公司产生的负面影响将大幅削弱。同时,公司将
持续推进降成本策略,以缓解工业激光行业激烈竞争带来的压力。
2、实现负毛利汽车业务微透镜阵列元器件产品毛利率转正
针对瑞士并购所纳入的汽车业务微透镜阵列元器件产品,实施“产地转移+本地化生产”
战略。
为有效利用地域优势,公司于2024年年中将压印光学器件的生产从瑞士纳沙泰尔转移至中
国韶关。至2024年底,生产线转移工作已圆满完成,韶关基地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并于2025年
1月正式出货。此举不仅显著降低了生产成本,更精准契合了汽车行业对成本敏感型产品的迫
切需求,从而大幅提升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地位。目前,并购整合已初见成效,汽车业务
微透镜阵列元器件产品的毛利率呈现出逐步改善的趋势。随着瑞士生产的库存逐渐消耗完毕,
毛利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5年,公司还将继续通过提升良率、材料内部自制、实施精益生产等措施,进一步降低
成本。
3、加速新业务拓展,降低固定成本摊销
公司于2024年9月顺利完成对Heptagon资产的收购,并成立了“全球光子工艺和制造服务
事业部”和“战略增长部”。公司已开始执行与ams-OSRAM签订的生产制造服务采购合同和技
术服务采购合同,同时积极拓展国内外消费电子应用、一次性内窥镜应用及其他新兴应用领域
的客户。目前,公司已与四家北美消费电子行业的头部客户在AR/VR等技术领域展开合作,并
已送样测试。以上合作均为公司中远期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截至2024年底,“全球光子工艺
和制造服务事业部”已实现收入超过1700万元。
此外,2025年,公司还将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全面提升研发效率、运营效率及财
务管理水平。通过上述系统性举措,公司将在巩固传统业务优势的同时,加快培育新的业绩增
长点,实现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股东创造长
期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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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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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
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不超过
人民币1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1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
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
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进行债权申报,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
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
3、邮政编码:710077
4、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9-81889945
6、电子邮箱:jgdm@focuslight.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戳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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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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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西安炬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全体职工代表大会第十
二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张雪峰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雪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董事任职资
格的各项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张雪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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