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7 炬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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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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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15│ 78.69│ 16.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223.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1390.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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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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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瑞士炬光 │ 45632.59│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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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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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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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2.44亿│ 1207.42万│ 1.38亿│ 56.57│ 1395.72万│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已结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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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亿│ ---│ 1.8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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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99亿│ 8779.10万│ 1.45亿│ 72.67│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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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7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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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 1.00亿│ 1434.85万│ 5171.69万│ 51.72│ ---│ ---│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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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 1.06亿│ 1.06亿│ 100.00│ ---│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节余资金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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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67亿│ 8779.10万│ 1.45亿│ 72.67│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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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 8000.00万│ 1332.25万│ 2394.46万│ 29.93│ ---│ ---│
│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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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8019.08万│ ---│ 8019.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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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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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 3.64亿│ 8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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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ams-OSRAM AG资│ 1.76亿│ 1.76亿│ 1.76亿│ 100.00│ ---│ ---│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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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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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交易金额(元)│4367.9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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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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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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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Focuslight Singapore Pte. Ltd.、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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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amsInternationa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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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
│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通│
│ │过公司及其新设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FocuslightSingaporePte.Ltd.及瑞士全资子公司Focus│
│ │lightSwitzerlandSA购买ams-OSRAMAG位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
│ │.和位于瑞士全资子公司amsInternationalAG的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
│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
│ │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 │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ams-OSRAMAG签署了《交割备忘录》,交易双方确认并 │
│ │同意,《资产购买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交│
│ │易最终对价为43679331.30欧元(该金额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关于交易对价的计算约 │
│ │定,在基本购买价格基础上,根据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具体金额),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为17624.23万元人民币及其衍生利息收益。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已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并已顺利融入公司的│
│ │生产运营体系中。后续,公司将秉持高效协同原则,积极推进该部分资产的深度整合工作,│
│ │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发挥该部分资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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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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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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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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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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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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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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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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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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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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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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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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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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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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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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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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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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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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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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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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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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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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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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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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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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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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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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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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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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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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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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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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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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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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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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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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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
│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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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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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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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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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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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
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不超过
人民币1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1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
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4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进行
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
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关于本次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
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或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进行债权申报,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公
告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债权人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信息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2、申报地址: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
3、邮政编码:710077
4、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电话:029-81889945
6、电子邮箱:jgdm@focuslight.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戳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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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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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西安炬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全体职工代表大会第十
二次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同意选举张雪峰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雪峰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关于董事任职资
格的各项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张雪峰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张雪峰,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罗彻斯特大学理学硕士。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0年1月至2011年5月任RadiationMon
itoringDevices,Inc研发工程师,2011年6月至2013年5月,担任公司海外销售经理,2013年8
月至2018年11月,担任西安盛佳光电有限公司市场销售总监,2018年12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
司业务拓展总监,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市场总监;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2023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今,担任炬光瑞士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雪峰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
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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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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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
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不超过人
民币1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1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1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69383股,占公司总股本90363344股的0.29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01元/股,最低价为6
8.9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777364.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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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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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24日
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授予价格:44.26元/股
限制性股票剩余预留授予数量:向45名A类激励对象授予710,170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考虑到刘兴胜先生通过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份中,其中203,790
股已作废,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拟授予刘兴胜先生22.96万股,本次剩余预留授予完成
后,刘兴胜先生通过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限制性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含已作废的股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向刘兴胜先生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之后方可生效。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其他激励
对象授予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确定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剩余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4日,以44.2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5名A类
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710,170股。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拟授予刘兴胜
先生22.96万股。刘兴胜先生在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18.64万股;
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10.23万股;在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47.10万股;本次剩余预留授予完成后,刘兴胜先生通
过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限制性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管理
办法》的规定,本次向刘兴胜先生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
议通过之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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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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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后,始终秉持“投资者为本”理念
,维护股东利益。为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并实施多项措施,以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增强
市场竞争力、优化经营治理、提高运营效率,从而稳定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公司价
值并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已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于2025
年4月24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既定战略,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001.94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1747.54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长10.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90.9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3.17%。
2024年宏观经济的复苏不及预期,公司坚持既定发展战略,积极应对不利影响,先后完成了瑞
士炬光的并购和ams-Osram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简称Heptagon)的收购,真正做
到立足当下,布局未来。公司持续推进各应用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营业收入实现小幅增长,但盈利能力承压明显:工业光纤激光产品价格下行、瑞士汽车业务负
毛利及新加坡产线爬坡期成本压力,导致综合毛利率走低;并购整合带来管理费用及运营成本
攀升,叠加研发投入同比增加形成双重压力;叠加资产减值计提增加及理财收益减少,最终导
致净利润深度下滑。
2025年,公司将以“恢复盈利、投资未来”为目标,巩固光子行业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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