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7 炬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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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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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炬光 │ 45632.59│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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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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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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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亿│ ---│ 1.8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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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99亿│ 3107.33万│ 8807.98万│ 44.21│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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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2.44亿│ 1012.61万│ 1.36亿│ 55.77│ 996.86万│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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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7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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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67亿│ 3107.33万│ 8807.98万│ 44.21│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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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 1.00亿│ 472.68万│ 4209.51万│ 42.10│ ---│ ---│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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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 8000.00万│ 263.41万│ 1325.61万│ 16.57│ ---│ ---│
│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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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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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 3.64亿│ 80.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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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8019.08万│ ---│ 8019.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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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ams-OSRAM AG资│ 1.76亿│ ---│ ---│ ---│ ---│ ---│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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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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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交易金额(元)│4367.93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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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欧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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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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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Focuslight Singapore Pte. Ltd.、Focuslight Switzerland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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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amsInternational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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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
│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 │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通│
│ │过公司及其新设的新加坡全资子公司FocuslightSingaporePte.Ltd.及瑞士全资子公司Focus│
│ │lightSwitzerlandSA购买ams-OSRAMAG位于新加坡全资子公司ams-OsramAsiaPacificPte.Ltd│
│ │.和位于瑞士全资子公司amsInternationalAG的微纳光学元器件部分研发和生产资产(以下 │
│ │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8日、2024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
│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
│ │自筹资金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
│ │ 2024年9月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ams-OSRAMAG签署了《交割备忘录》,交易双方确认并 │
│ │同意,《资产购买协议》规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本次交│
│ │易最终对价为43679331.30欧元(该金额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关于交易对价的计算约 │
│ │定,在基本购买价格基础上,根据调整机制调整后的具体金额),其中使用超募资金的金额│
│ │为17624.23万元人民币及其衍生利息收益。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已完成权属变更手续,并已顺利融入公司的│
│ │生产运营体系中。后续,公司将秉持高效协同原则,积极推进该部分资产的深度整合工作,│
│ │提升资产的使用效率,最大化发挥该部分资产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协同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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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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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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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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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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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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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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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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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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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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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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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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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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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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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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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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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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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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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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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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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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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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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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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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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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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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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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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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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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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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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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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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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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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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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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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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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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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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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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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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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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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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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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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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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光科技”)于近日获得了某欧洲知
名汽车Tier1客户(客户代号:AG公司,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两个用于车载投影
照明的微透镜阵列(MLA)项目的正式定点函。两个定点函已分别约定炬光科技产品在不同量
级的供货价格与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两个定点项目每年的实际采购量与产品收入与AG公司下
游合作客户相关车型的实际销量和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
具体车型的市场反馈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和AG公司的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形成一定影响。
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
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两个定点项目预计量产时间分别为2026年和2027年,当前仍处于开发验证阶段,正在持续
交付研发样品,预计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定点通知概况
公司于近日正式获得国际客户AG公司关于两个车载投影照明用微透镜阵列项目的定点函,
确认公司成为其指定供应商。
两个定点项目分别涉及AG公司新一代车载投影照明系统的微透镜阵列产品,定点函明确约
定了不同量级供货价格、各年度预计供货数量,以及项目相关投资金额与支付方式。
本次定点项目的终端客户为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量产时间分别规划于2026年及2027年。
根据客户预测,两个定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需求总量预计将突破330万套。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项目规划,两个定点项目在生命周期内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贡献。目前,
两个定点项目处于开发验证阶段,预计对2025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随着2026年及2027年
量产的逐步启动,其经济效益将分阶段释放,成为公司中长期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自2024年完成对瑞士炬光的战略收购后,公司通过资源整合与技术协同,持续拓展车载投
影照明、智能前照灯等市场,并通过一系列优化措施实现降本增效,显著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此次微透镜阵列产品的量产与交付,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车载光学细分领域的领先地
位,并为后续业务拓展奠定技术基础。此次定点是炬光科技与AG公司战略合作的又一里程碑。
双方合作已从车载激光雷达延伸至投影照明系统,形成多元化产品矩阵。项目的成功推进,印
证了公司在光学设计、量产交付及客户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彰显了国际头部客户对公司技
术实力的持续信任。未来,公司将依托全球资源协同能力,加速技术创新与产能爬坡,确保项
目高质量落地,并为客户创造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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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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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5816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5816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同意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4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22490000股,并于2021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899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064063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31
9362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光科技”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10名股东,解除限售股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1581657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88%。该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2月24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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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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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
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西安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刘兴胜、张雪峰、叶一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陕证监措施字〔2024〕5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内容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兴胜、张雪峰、叶一萍: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股权激励费用核算不规范
你公司2023年第3季度末预提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期对应股份支付费用的依据不充分
,且未及时冲销前期已计提部分股份支付费用。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
(一)部分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
你公司存在使用自有资金2355.95万元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设备款、土地保证金等款项后,
分多次将前述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转至公司一般户进行置换的情况,但相关置换事项未提前履
行审议程序。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十一条规定。
(二)部分募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你公司以募集资金支付土地保证金等款项时,存在先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户,
再由一般户转至政府部门相关账户的情形,合计金额1041.57万元。
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五条规
定。
三、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你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未披露前述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提前履行审议程序、部分募
集资金未在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等违规情况。上述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三条第一款有关规定。
根据《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兴胜、董事会秘书张
雪峰、财务总监叶一萍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
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和《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并对刘兴胜、张雪峰、叶一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
切实加强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在收到本决定书
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说明及采取的措施
在收到决定书后,公司及相关人员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行事。公司
及相关人员将深入反思,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为此,公司将全面强化内部管理,相关人
员将深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深
入理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坚决防范类似事件
再次发生。
本次监管措施并未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造成任何影响。公司将继续秉持诚信原
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
整。同时,我们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需保持理性,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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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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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系考虑到
吴迪女士因工作内容调整,现已不再直接参与公司核心技术相关工作,公司不再认定吴迪女士
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其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产品线总监。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
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创新能力造成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现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系考虑到吴迪女士因工作内容调整,现已不再直接参与
公司核心技术相关工作,公司不再认定吴迪女士为核心技术人员,但其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
司产品线总监。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
吴迪,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硕士,高级
工程师。2008年3月入职公司,现任公司产品线总监;2014年11月至今担任西安宁炬投资有限
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1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女
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迪女士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所有权均
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
完整性的情形。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吴迪女士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保密内容及保密
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吴迪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
负有保密义务。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吴迪女士仍担任公司产品线总监,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其将继
续遵守上述关于商业秘密保密等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吴迪女士违反保密协议
及竞业限制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搭建起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
,确保了研发力量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持续推动核心技术与产品的迭代升级,为公司的长远发
展注入不竭的创新动力,不存在对单一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依赖。从2021年至2023年,公司的
研发人员分别为146人、181人和166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从19.92%提升至22.65%。截至202
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186名研发人员,较2023年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其中硕士及以上学
历占比50%以上。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
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核心竞争力及持续创新能力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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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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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炬光科技”)于近日获得了某欧洲知
名汽车Tier1客户(客户代号:AG公司,限于保密协议,无法披露其名称)用于激光雷达的无
源光学元器件的两个项目(以下简称“两个定点项目”)正式定点函。本次两个定点项目产品
与公司先前已披露的两个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公告编号:2023-100、2024-091)产
品将在AG公司的激光雷达整机中配套使用。
两个定点函已分别约定炬光科技产品在不同量级的供货价格、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以及项
目相关投资的支付方式。两个定点项目每年的实际采购量与产品收入与AG公司下游合作客户相
关车型的实际销量和产量等因素直接相关,汽车市场整体情况、宏观经济形势、具体车型的市
场反馈等因素均可能对下游客户和AG公司的排产计划与采购需求形成一定影响。
尽管各方具备履约能力,但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因不可预计、不可抗力等原因而导致
定点项目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两个定点项目预计量产时间分别为2026年和2027年,当前仍处于开发验证阶段,正在持续
交付研发样品,预计对公司2024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定点通知概况
公司于近日获得了AG公司用于激光雷达的无源光学元器件的两个项目正式定点函,公司被
选中成为AG公司用于激光雷达的无源光学元器件供应商,由炬光科技为AG公司激光雷达系统提
供炬光科技自主开发设计的无源光学元器件。
两个定点函分别明确了AG公司选中炬光科技批量供应其激光雷达项目所需无源光学元器件
产品,约定了在不同量级的供货价格、各年度预测供货数量以及项目相关投资的金额与支付方
式。
本次两个定点的终端客户与公司先前已披露的两个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项目的终端客
户相同,均为两家国际知名车企,量产时间分别是2026年和2027年,根据客户预测,两个定点
项目生命周期内预计需求量合计超过60万套。本次两个定点的无源光学元器件产品和先前披露
的激光雷达线光斑发射模组将在AG公司的激光雷达整机中配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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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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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1月20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向A类激励对象授予17.85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资产收购相
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西安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确
定公司2024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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