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7 炬光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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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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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15│ 78.69│ 16.3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223.3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6│ 40.00│ 1390.0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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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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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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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炬光 │ 45632.59│ ---│ 100.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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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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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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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2.44亿│ ---│ 1.38亿│ 56.57│ 204.43万│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已结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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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6亿│ ---│ 1.8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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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99亿│ 3004.11万│ 1.75亿│ 87.75│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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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7亿│ ---│ 38.70万│ 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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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医疗健康产│ 1.00亿│ 902.24万│ 6073.93万│ 60.74│ 329.25万│ ---│
│业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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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东莞微光学│ ---│ ---│ 1.06亿│ 100.00│ ---│ ---│
│及应用项目(一期工│ │ │ │ │ │ │
│程)-节余资金补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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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驾驶汽车应用光│ 1.67亿│ 3004.11万│ 1.75亿│ 87.75│ ---│ ---│
│子技术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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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 8000.00万│ 1813.20万│ 4207.65万│ 52.60│ ---│ ---│
│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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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8019.08万│ ---│ 8019.08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亿│ ---│ 38.70万│ 0.33│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4.50亿│ 8628.70万│ 4.50亿│ 100.00│ ---│ ---│
├─────────┼──────┼─────┼─────┼─────┼─────┼──────┤
│购买ams-OSRAM AG资│ 1.76亿│ ---│ 1.76亿│ 100.00│ ---│ ---│
│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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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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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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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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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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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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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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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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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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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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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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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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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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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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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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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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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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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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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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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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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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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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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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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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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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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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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委托加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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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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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3-19 │
├──────┼────────────────────────────────────────┤
│关联方 │西安宏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5%以上股东曾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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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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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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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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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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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审慎
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根据评标结果,拟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
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充分沟通,普华永道中天对本次变更事宜均无异议
。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
施11次和纪律处分1次。6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
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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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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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炬光科技”)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掉期、
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美元、欧元、瑞郎及新币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且
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有效
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
易操作,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业务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操作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收支结算币别及收支期限的不匹
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公司的进出口业务和海外投资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瑞郎及
新币等外币进行结算,由于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国货币波动的不确定性
增强。为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
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
相关的远期、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24年底的外汇风险敞口、2025年出口销售、外币贷款、外币结/换汇等外汇业
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预测原则,2025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
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出具董事会
决议,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5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结合公司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下业务:远期
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务,涉及的币种为公司生产
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瑞郎及新币等。交易对手为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
营资格、经营稳健且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
依据,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敞口变化相匹配,到期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五)交易期限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远期
、掉期、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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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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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涛持有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044
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63%;延绥斌持有公司股份143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2%;李
小宁持有公司股份112891股(其中股权激励归属1680股,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275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1256%;田野持有公司股份101200股(其中股权激励归属32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0.1126%;宁波宁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宁炬”,曾
用名:西安宁炬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1762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18%;宁波
新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新炬”,曾用名:西安新炬投资有限合
伙企业)持有公司股份731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36%;宁波吉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吉辰”,曾用名:西安吉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公司股份7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01%;上述股份除特殊说明来源外,其余均为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9859524股计算为准。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882581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95
0%,且在任意连续的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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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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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SUSSMicroTecSE(以下简称“SMT”或“卖方”)向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买方”或“炬光科技”)出售SUSSMicroOpticsS.A.(以下简称“SMO”)
的交易,双方对于在交割时点某些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存在分歧(“争议事项”),经过多轮
沟通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和解。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收到SMT的赔偿款336.59万欧元。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项背景
2023年11月8日,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炬光(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SMT签署《股权购
买协议》,收购了SMT全资子公司SMO(后更名为“FocuslightSwitzerlandSA”,简称瑞士炬
光)100%股权,并于2024年1月16日交割完成。
双方对于《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交割时点某些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存在分歧,双方经过
多轮沟通谈判,最终达成赔偿和解。根据《和解协议》内容,SMT向公司支付336.59万欧元。
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
经协商,双方于近日签署《和解协议》,核心条款如下:
1.和解金额
SMT同意向炬光科技支付336.59万欧元的赔偿款,作为争议事项的全额最终赔偿。
2.责任豁免
双方相互豁免与争议事项相关的所有已知/未知索赔。
3.豁免及解除
在本协议签署且和解金额支付到炬光科技账户后,双方相互声明,因当前争议引起或与之
相关的任何当前及未来、已知及未知的索赔、责任或义务已获得完全、最终且不可撤销的和解
、豁免及解除。
4.保密义务
双方需严格保密协议内容(除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规则及融资披露要求外)。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赔偿款336.59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814.26万元)将计入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营
业外收入”科目,体现为“非经常性损益”,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争议事项未对瑞士炬光原有技术及客户体系产生实质影响,预计不会对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自完成对瑞士炬光的并购以来,公司在业务、运营、人员等多个维度开展了系统性整合工
作。目前整合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业务资源整合效应逐步释放,运营效率显著提升,并购协同
效应正从战略规划层面加速向实际经营成果转化:在剔除并购评估增值溢价的折旧摊销、股份
支付和一次性减值的影响后,瑞士炬光激光光学业务线毛利率在2025年一季度超过50%,展现
出较强的盈利能力;汽车压印光学器件的生产线自2024年底转移至韶关后,毛利率逐步改善,
并于2025年一季度已经呈现出毛利率由负转正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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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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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分别于2025年
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不超过人
民币1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2日、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披露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
2025-01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2025-01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实施情况
年5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目前全部存放
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1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
露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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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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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单独持有公司13.27%股份的股东刘兴胜先生提名、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以现
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
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两位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公司将在候
选人任职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两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
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
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候选人将在本次提名后,合理安排时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相关培训。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一致同意提名钟鸿钧先生、王英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
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如候选人钟鸿钧先
生、王英哲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钟鸿钧先生、王
英哲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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