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8 安博通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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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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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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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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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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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网络安全嵌入系│ 1.58亿│ 6000.00│ 1.36亿│ 85.97│ ---│ ---│
│统升级与其虚拟资源│ │ │ │ │ │ │
│池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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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73亿│ 0.00│ 3.00亿│ 80.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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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 1.30亿│ 1668.99万│ 1772.27万│ 13.69│ ---│ ---│
│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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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可视化与态势感│ 7663.00万│ ---│ 7054.48万│ 92.06│ ---│ ---│
│知平台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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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用研发中心与│ 6311.00万│ ---│ 5961.99万│ 94.47│ ---│ ---│
│攻防实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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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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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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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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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1.96%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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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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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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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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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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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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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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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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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4-29 │
├──────┼────────────────────────────────────────┤
│关联方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1.96%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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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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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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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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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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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上海安博通│ 1.00亿│人民币 │2022-10-27│2035-11-16│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科技股份有│信息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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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武汉思普崚│ 2000.00万│人民币 │2022-03-31│2023-03-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技术有限公│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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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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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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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
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
、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五)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
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
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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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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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1783753.8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7928046.8
3元。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为765139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25695.40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
红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47%。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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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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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坚定认为提高上市公司
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
资者的应尽之责。公司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公司质量,助力
信心提振。
一、聚焦主业发展,丰富产品结构,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
公司深耕网络安全行业上游,主营业务为网络安全核心系统及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及
销售服务。2019年成为中国第一家登陆科创板的网络安全企业,2020年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自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21.83%,连续实现多年快速增长。
2023年的营业收入预估达到了5.48亿元,同比增长20.04%。其中安全管理收入和安全服务收入
均预期实现双增长。
在传统网络安全业务稳步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新品类的研发。其中,策略可视化产品
、流量类产品、以及数据安全产品的三类产品均实现了快速增长,且凭借优秀的产品能力斩获
了客户的高满意度。在该品类中,公司推出了多款新产品,如“天枢”安全服务链控制器、“
晶石”安全策略集中管控平台、“网络访问控制一体化管理与运维解决方案”、端网一体数据
安全可视化方案、基于自动拓扑的业务运行监测解决方案、面向业务视角的网络安全策略合规
解决方案等。
上市之后,公司完成了从区域市场到全国市场的销售战略布局。2023年全国区域市场逐步
成型,实现了七大区域运营中心的拓展建设工作。七大区域销售业务在总部业务支持下实现了
整体增长。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创新,持续多年保持高比例研发投入,研发投
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保持在23%左右。以北京、武汉两大研发中心为核心,引入国内外的高端人
才和优质资源。不断完善研发体系,打造高效可靠的研发平台,安博通产品均以ABTSPOS系统
平台和ABTSIIP架构底座自底层到应用打磨完成,实现了完全的自主可控,进而为国家在网络
安全数字化的建设上提供强有力的国产化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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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3│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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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冻结的公司股东为钟竹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钟竹先生直接持
有公司1820457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86%,本次被冻结的公司股份数量为756000股,
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4.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钟竹先生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
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钟竹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票存在被冻结及
解除冻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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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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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22.12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19.32万股,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80万股)
归属股份来源: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9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5118.00万股的0.96%。其中首次授予4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76%;预留6.00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1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2.24%。202
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68.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0.20万股,预留授予8.4
0万股。
3、授予价格:28.2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8人,预留部分授予8人,其中1名激励对象同时持有首次授予部
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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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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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10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10月31日至2020年11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示期
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0-038)。
(四)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
.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40)。
(五)2020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就
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3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3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
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0.8
4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其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28万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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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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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客观性、公允性,根据证监会、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
公司拟将2023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信进行了沟通,大信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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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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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博通”)于2023年11月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0200.0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
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27.37%。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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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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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
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5日召
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9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3-045)。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3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50)。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的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份额,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00人调整为9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2万股调整为15
1.96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40万股调整为139.96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
2万股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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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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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
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5日召
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9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3-045)。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0)。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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