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8 安博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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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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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19-08-28│ 56.88│ 6.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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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6│ 39.70│ 452.58万│
├───────────┼───────────┼───────────┼───────────┤
│增发 │ 2022-08-04│ 31.54│ 1.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0-29│ 28.21│ 108.6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16│ 28.21│ 432.4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0-29│ 28.21│ 78.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16│ 28.21│ 545.0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25│ 29.95│ 1021.9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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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4│ 29.95│ 179.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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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27│ 29.95│ 808.29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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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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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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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2500.0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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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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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数据安全防护与溯源│ 1.30亿│ 0.00│ 1.34亿│ 103.32│ ---│ ---│
│分析平台研发及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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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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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转让比例(%) │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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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10亿 │转让价格(元)│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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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430.40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
│转让方 │钟竹 │
├──────┼────────────────────────────────────────┤
│受让方 │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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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9 │转让比例(%)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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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578.77万 │转让价格(元)│7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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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2.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钟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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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郭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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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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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6 │交易金额(元)│3.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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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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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40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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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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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钟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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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钟竹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4304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 │
│ │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
│ │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钟竹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崚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其中│
│ │,钟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00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崚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10│
│ │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白龙马3号 │
│ │”)持有公司股份4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
│ │ (一)股份转让协议当事人 │
│ │ 甲方(转让方):钟竹 │
│ │ 乙方(受让方):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 │
│ │券投资基金”) │
│ │ (二)标的股份转让 │
│ │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4304000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
│ │.600%。乙方同意依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
│ │ (三)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
│ │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2.00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
│ │合计为人民币309888000.00元(大写:叁亿零玖佰捌拾捌万捌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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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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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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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安博通数字物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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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日常经营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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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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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日常经营借款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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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或采购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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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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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钟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个人信用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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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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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香港晟霖港刻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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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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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名称:博通港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下 │
│ │简称“合资公司”)。 │
│ │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 │
│ │出资102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香港晟霖港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霖港刻│
│ │”、“合作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出资98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合资公司计划主 │
│ │要从事成熟制程(非先进制程)半导体设备整机再制造及相关零部件业务。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已与晟霖港刻之实际控│
│ │制人吴玷先生签署投资意向书,钟竹先生拟收购晟霖港刻30%股权并担任董事。根据上述一 │
│ │揽子交易安排,收购完成后,钟竹先生将与吴玷先生共同控制晟霖港刻,从而间接持有晟霖│
│ │港刻控股子公司ABM,Inc.AsiaPacificLimited(以下简称“ABMAsia”)24%的股权;间接持│
│ │有晟霖港刻全资子公司晟霖港刻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间接持有晟霖港刻全资子 │
│ │公司利港刻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30%的股权。基于前述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
│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项等相关规定,晟霖港刻在本次交易时点视同│
│ │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
│ │交易。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 │大资产重组。 │
│ │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拓展公司在半导体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晟霖港刻或其控股│
│ │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其中│
│ │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公司认缴出资980万元,占│
│ │注册资本的49%。双方将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本次对外 │
│ │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 │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
│ │ 本次合作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一方面,将晟霖港刻在半导体设备领域的硬件技术能│
│ │力与公司在底层软件、系统平台方面的技术积累相结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在供应链│
│ │资金方面的既有优势,在供应链端及客户端形成协同效应。 │
│ │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
│ │合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依据《公司章程│
│ │》之规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本次投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已与晟霖港刻之实际控制人签署投资意向书,钟│
│ │竹先生拟收购晟霖港刻30%股权并担任董事。据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虽尚未担任晟霖港刻的 │
│ │董事,但基于前述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
│ │项等相关规定,晟霖港刻在本次交易时点视同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晟霖港刻或其│
│ │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
│ │3000万元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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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日常经营借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执行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向公司销售或采购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10 │
├──────┼────────────────────────────────────────┤
│关联方 │钟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个人信用担保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
│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
│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1-17 │
├──────┼────────────────────────────────────────┤
│关联方 │上海安博通算力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提供日常经营借款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安博通│武汉思普崚│ 4000.00万│人民币 │2025-03-28│2026-03-2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安博通│武汉思普崚│ 3000.00万│人民币 │2025-10-22│2027-10-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安博通│安博通国际│ 1405.76万│人民币 │2025-03-27│2026-03-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北京安博通│北京思普崚│ 1000.00万│人民币 │2026-08-20│---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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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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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博通港刻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以
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
资102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香港晟霖港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霖港刻”、
“合作方”)或其控股子公司出资98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合资公司计划主要从事
成熟制程(非先进制程)半导体设备整机再制造及相关零部件业务。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已与晟霖港刻之实际控制
人吴玷先生签署投资意向书,钟竹先生拟收购晟霖港刻30%股权并担任董事。根据上述一揽子
交易安排,收购完成后,钟竹先生将与吴玷先生共同控制晟霖港刻,从而间接持有晟霖港刻控
股子公司ABM,Inc.AsiaPacificLimited(以下简称“ABMAsia”)24%的股权;间接持有晟霖港
刻全资子公司晟霖港刻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权;间接持有晟霖港刻全资子公司利港刻
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30%的股权。基于前述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项等相关规定,晟霖港刻在本次交易时点视同公司的关联法人
。因此,公司与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一、关联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拓展公司在半导体装备制造及相关服务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拟与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
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其中公司
认缴出资10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公司认缴出资98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49%。双方将根据出资比例享有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本次对外投资资金
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本次合作旨在整合双方优势资源:一方面,将晟霖港刻在半导体设备领域的硬件技术能力
与公司在底层软件、系统平台方面的技术积累相结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在供应链资金
方面的既有优势,在供应链端及客户端形成协同效应。
(三)关联交易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
资公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依据《公司章程》
之规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投资时,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已与晟霖港刻之实际控制人签署投资意向书,钟竹
先生拟收购晟霖港刻30%股权并担任董事。据此,公司实际控制人虽尚未担任晟霖港刻的董事
,但基于前述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四)项等相
关规定,晟霖港刻在本次交易时点视同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公司与晟霖港刻或其控股子公
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
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
万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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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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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
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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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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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
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
、安全性,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含募集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将选择信誉良好的优质合作金融机构作为现金管理的受托方。
(五)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
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
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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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
中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642831.3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123955.34元。根据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2
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3
0874001股(具体以登记结算后实际数据为准),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8059005股。上述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目前公司总股本7718.5004万股计算,实际以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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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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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在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
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
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
调整,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二)预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
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
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
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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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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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8日
至2026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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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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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安博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
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发
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
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控股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参与本次配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和限售期
1、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
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情形的,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参照
发行底价调整方式进行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上述因除权、除息事项对价格调整的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分红派息金额为D,调整后发
行价格为P1,则:
(1)现金分红派息:P1=P0-D
(2)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最终发行价格在股东会授权后,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
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
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授权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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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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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为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26
年2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选举谢卉女士、
刘汉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拟相应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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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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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提升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
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布局的考量,结合核心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
构成进行优化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继续留任并在其他岗位发挥重要作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有序推进。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技术研发、生产经营等方面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一)调整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为持续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并基于长期发展战略与战略布局的考量,结合核心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变化,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乔峰亮先生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但仍继
续在公司任职。乔峰亮目前任公司研发经理,本次调整后可以使其更聚焦于公司的技术突破及
创新研发工作。
1、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乔峰亮,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8月至2007年5月任北京
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师,2007年5月至2009年5月任北京爱博比特科技有限公司工程
师,2009年6月至2011年10月任北京爱赛立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工程师,2011年10月至2017年4月
任北京思普崚研发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研发经理。
2、知识产权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不存在涉及职
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3、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乔峰亮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保护、竞业限制等
事项作了明确约定,并约定了保密内容和违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有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的情况
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相关人员对公司核心项目研发的参与情况以及对业务发
展贡献等实际情况,决定新增认定李萌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简历如下:李萌先生,男,
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青岛科技大学本科学历。其在高性能网络开发领
域具有深厚积淀,拥有超过13年的安全网关软件开发工作经验,已获中国发明专利5件。2012
年至2015年任杭州迪普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5年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研发部研
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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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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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80.64万元,同比减少23.47%;实现营业利润-18316.11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8356.8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620.52万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976.46万元;报告期末总资产146286.58
万元,较期初减少17.9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98779.49万元,较期初减少11.9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受行业环境与公司业务优化双重影响。
网络安全行业处于转型调整期,叠加宏观经济影响,市场需求承压、客户预算收缩,行业
整体回款难度增加,对公司营收形成制约。公司层面,为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我们主动收缩
低效业务,聚焦核心优势业务,导致短期营收出现阶段性下滑。
AI算力行业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电力”,正处于快速发展与变革的关键时期,其发展
不仅推动人工智能技术进步,也将深刻影响各行业的数字化转型与升级。
公司作为上游核心组件供应商,持续为下游客户提供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操作系统与
算力基础组件,并在此基础上,与国产芯片厂商展开深度合作,共同推出符合国产化要求的算
力解决方案,实现通用平台与自主技术路线的协同发展。在智算业务布局方面,公司围绕用户
智能化转型与AI开发需求,构建了从算力设备供给、智算中心集成建设,到算力调度与安全运
营、智能体开发支持的全流程闭环服务能力。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的下降是公司聚焦长期价值的战略性调整,并非经营基本面恶化,未来
随着业务结构优化,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将逐步提升。
(二)主要指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减少,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出现亏损,主要原因为:
公司从可视化网络安全的创新者转型AI时代安全算力生态构建者,由于公司战略转型导致
收入占比的变化,智算中心等大项目由于供货原因导致无法交付,从而导致利润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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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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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
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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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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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
公司”)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53600万元至592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4
475.27万元至20075.27万元,同比减少19.65%至27.2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11400万元至-165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亏损。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人民币-11700
万元至-16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亏损。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度业绩情况:营业收入:73675.2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866.7
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211.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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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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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钟竹先
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7984578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竹先生被冻结的公司股份合计536000股已全部解除冻结,占其所持
股份的2.98%,占公司总股本的0.69%。
本次解除冻结后,钟竹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解除冻结,无被冻结股份。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部分股份原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发布公告,钟竹先生持有公司的756000股股份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
法院司法冻结,详情请参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
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发布公告,钟竹先生持有的公司220000股股票将在宁波市北仑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北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详情请参照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将被司法
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及2025年12月19日发布公告,钟竹先生持有公司的220000股在宁波
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完成拍卖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前述被拍卖股份
在办理被司法拍卖涉及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同步解除司法冻结,详情请参照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票拍卖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4)及《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登记
暨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本次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钟竹先生持有的扔被
司法冻结的536000股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2.98%,占
公司总股本的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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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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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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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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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
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独立董事情况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富根先生、杨骅先生因个人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谢卉女士、刘汉基
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谢卉女士、刘汉基先生由
股东会分别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后即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其他说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谢卉女士和刘汉基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
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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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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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独立董事杨权
先生已回避表决。现将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
进行改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行业年度薪酬水平,
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汉基2025年度的津贴标准为30万港元,实施时间为自2026年第一次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其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与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情况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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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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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298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298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
规则的规定,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1月1
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完成了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
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5日召
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9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3-045)。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第一批次
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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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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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33.28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27.288万股,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6.00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5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7629.2708万股的1.99%。其中首次授予14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1.8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11%;预留12.00万股,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89%。
3、授予价格:30.00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6人,预留授予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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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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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
2、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按
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学楠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0月25日召
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9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3-045)。
4、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年10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3-050)。
5、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第一批次
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
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1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或“D”,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0%
,其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1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2.11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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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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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加快构建公司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推进公司海外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及知名度,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
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H股上市”)。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
体推进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
节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H股上市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
构备案、批准或核准。
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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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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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创立于1997年的北京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2019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更名为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中瑞诚逐步发展为大型、
综合性专业服务机构,凭借着在业务收入、人才培养及储备、执业质量等多维度的优秀表现,
连续多年入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事务所。中瑞诚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
安全保密资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李秀峰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瑞诚合伙人51人,注册会计师281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人。
3.业务规模
中瑞诚2024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9,616.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122.58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716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4家。审计收费324万元,涉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建筑业及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瑞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
关规定。近三年,中瑞诚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瑞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
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0次,涉及人员0名,不
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邓丽女士,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2:唐晓丽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瑞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家。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小虎先生,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4年在中瑞诚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中瑞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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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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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
目前刘磊先生已考核合格并获得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
证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刘磊先生
自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起正式履行职责,其任期自取得董秘资格证书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磊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十号院15号楼A301
邮政编码:100095
联系电话:010-57649050
电子邮箱:xiazf@abtnetwor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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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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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含额度有效
期内新增或新设全资子公司)。
本次预计新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65亿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
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原有担保总额的基础上追加4.65亿元
担保金额,现将具体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
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追加担保总额人民币4.65亿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
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
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
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
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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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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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钟竹先生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4304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南京一三一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60%
。本次权益变动后,钟竹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石河子市崚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崚盛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610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2%。其中,钟竹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00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9%;崚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71035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白龙马3号”)持有公
司股份430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0%。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白龙马3号与出让方钟竹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协议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要约收购。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最终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竹先生的通知,钟竹先生于2025年8月25日与南京一三
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一三一白龙马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钟竹先生拟将其持有的4304000股公司股份以72.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一三一白龙马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占公司总股本的5.60%。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化。本次股权转让后部分资金出借给公司用于公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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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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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确保公司完成经营计划和目标,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
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
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具体额度使用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
确定。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
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
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35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全资子公
司之间相互担保、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担保额
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
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
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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