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69 石头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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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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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金石为开创业投│ 3000.00│ ---│ 60.00│ ---│ 1.8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石│ 2100.00│ ---│ 70.00│ ---│ 1.02│ 人民币│
│禾子股权投资合伙企│ │ │ │ │ │ │
│业(有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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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奇绩创坛一期创│ 2000.00│ ---│ 100.00│ ---│ 15.77│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南京襄宁创业投资合│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金丰博润(厦门)股│ 826.52│ ---│ 41.00│ ---│ -13.69│ 人民币│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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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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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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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扫地机器人项│ 7.50亿│ 0.00│ 7.93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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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制造中心项目 │ 2.32亿│ 6705.39万│ 2.3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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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清洁机器人产品│ 2.80亿│ 0.00│ 2.57亿│ 100.00│ ---│ ---│
│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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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智连数据平台开│ 1.40亿│ 0.00│ 7300.00万│ 100.00│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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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 │ 1.32亿│ 12.40万│ 1.27亿│ 96.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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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与品牌建设│ ---│ 2.04亿│ 22.13亿│ 100.00│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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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机器人创新平台│ ---│ 1.99亿│ 5.27亿│ 80.13│ ---│ ---│
│项目 │ │ │ │ │ │ │
├─────────┼──────┼─────┼─────┼─────┼─────┼──────┤
│自建制造中心项目 │ ---│ 6705.39万│ 2.3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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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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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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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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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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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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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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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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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代销平台及生态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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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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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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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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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代销平台及生态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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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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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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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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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营销推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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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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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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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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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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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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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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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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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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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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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代销平台及生态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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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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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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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有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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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与公司5%以上股东同受一方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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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代销平台及生态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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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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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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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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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惠州石头智│ 4.00亿│人民币 │2023-02-01│2023-10-31│一般担保│是 │未知 │
│纪科技股份│造科技有限│ │ │ │ │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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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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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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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员工租房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深圳洛克创新员工租赁公租房,公
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洛克创新拟为其员工租赁公租房提供担保,担保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协议为准。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具体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
公司授权深圳洛克创新作为协议主体签署员工租赁公租房的相关合同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本
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洛克创新拟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提供担保,前述员工不包括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具体的担保对象,
根据员工申请,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审核,并经相关体审核符合入住条件后确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范本的主要内容如下(协议内容以公司根据相关主体的要求签订的最终协议
为准):
出租方(甲方):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乙方):深圳洛克创新员工
担保方(丙方):深圳洛克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1、丙方向甲方承诺,若乙方年审合格的,乙方可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直接与甲方签订
《续租协议》,在《续租协议》存续期间丙方仍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优租房租期如因政
策调整延长的,续租手续比照上述流程和原则执行。
2、丙方应对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同意小区、户型变更等的,无需再次征得丙方同意,在
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仍对变更后的房屋租赁行为承担本合同所列担保责任。
4、乙方向甲方申请租赁优租房应通过丙方统一办理,经甲方资格审核通过后甲、乙、丙
三方共同签署《苏州工业园区公租房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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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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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
华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普华永道中天”)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
性,参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结
合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需要,现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
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
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
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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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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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表决通过,同意选举
吴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同意选举谢濠键先生(简历附后)
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将分别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
事、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
附件1: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吴奇,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5月至2018年3
月,就职于江苏索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技术班长。
2018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高级产品经理。
截至目前,吴奇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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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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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65554股,占归属
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4%。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6555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3日。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完成了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四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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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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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拟归属股票数量(调整后):265554股。
2、归属股票来源: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57.555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666.6667万股的0.8633%。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
量调整为80.5777万股。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112.8088万股。2023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数量调整为157.9323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3.608元/股。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不超过203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
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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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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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废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8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3138股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因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规定标准,导致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
鉴于3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规定标准,其当期拟归属的2198股限制
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二)作废数量
以上两种情形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336股,并由公司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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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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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919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14774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数7305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404420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20773802.42元(
含税)。
2023年11月20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4.67067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5位),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
比例不变),不送红股。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315792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9764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31569506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14
517744.5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合
计转增股本52627802股。2024年8月8日,公司已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
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1、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归属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归属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4.641-0.91910-4.6706
7)/1.40=13.608元/股。
2、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
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112.8088*1.4=157.9323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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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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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
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5117.78万元(含)至10235.55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35元/股,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5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4.0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4.08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6.7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1.80万股,已回购股份
占公司当时的总股本131477470股的比例为0.0137%,并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了《北京石头世
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股份18.754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017%,购买的最高价为352.02元
/股(该价格为权益分派完成前的最高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434.08元/股)
,最低价为196.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599.4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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