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0 德龙激光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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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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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沃衍 │ 2100.00│ ---│ 2.50│ ---│ 57.76│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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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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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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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 1.64亿│ 408.81万│ 1.06亿│ 97.36│ 2.02亿│ ---│
│能扩充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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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 1.30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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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4253.61万│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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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 8646.19万│ ---│ 3216.66万│ 100.00│ ---│ ---│
│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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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17.40万│ ---│ 1871.32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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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 2212.30万│ 12.60万│ 906.4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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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8亿│ ---│ 1.18亿│ 99.9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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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 ---│ 1006.43万│ 1.68亿│ 63.70│ ---│ ---│
│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 │ │ │ │ │ │
│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 │ │ │ │ │ │
│需求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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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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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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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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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08 │交易金额(元)│1.1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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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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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Corning Laser Technologies GmbH1│标的类型 │股权、固定资产 │
│ │00%股权及部分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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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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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Corn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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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2023年11月8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买方 │
│ │”)与Corning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以下简称“康宁国际”、“卖方”)签订了《 │
│ │关于出售和转让CorningLaserTechnologiesGmbH所有股权及部分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
│ │本协议”),公司拟购买康宁国际持有的CorningLaserTechnologiesGmbH(以下简称“标的│
│ │公司”或“德国康宁激光”)100%股权及部分资产,购买价格预计不超过1500万欧元(按照│
│ │2023年11月8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7133折算,约合不超过人民币11569.95万元) │
│ │。 │
│ │ 交易价格:公司拟以不超过1500万欧元现金购买康宁国际持有的德国康宁激光100%股权 │
│ │及部分资产。上述部分资产主要为卖方及其附属公司为标的公司提供售后服务使用的部分库│
│ │存、固定资产。 │
│ │ 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一致,已于2024年6月7日签署关于终止收购的协议│
│ │,确认收购终止,且双方均撤回、放弃及免除因本次收购事项而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权利│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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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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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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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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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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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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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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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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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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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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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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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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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业务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要,经公司审慎研究,结合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已
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
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德龙激光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7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
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煌,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殷李峰、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波、项目质量复核人黄绍
煌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三)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四)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2万元,较上期下降16.44%,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8万元,较上期下降1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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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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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拟将使用于“激光器产
业化建设项目”和“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和理财收入17592.83万元募集资金整
体变更至“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事项后实施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与注销事宜。同
时,鉴于“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德龙激光
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德龙激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德龙”),为保障募投项目的
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对江苏德龙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
苏德龙注册资本将从8000.00万元变更为19000.00万元;并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000.00
万元向其提供无息借款,期限2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
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次借款的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新能
源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和“新能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985.12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等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原募投项目“精密激
光加工设备产能扩充建设项目”结项、原募投项目“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原募投项
目“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原三个募投项目节余或剩余的募集资金均用于“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原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升级变更为“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相应的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投入,不足部分由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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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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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1-9月(以下简称“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67.4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1,167.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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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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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3.9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47.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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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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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大宗交易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前,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沃衍”)持有公司股份10026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0%。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起上市流通。
北京沃衍与江阴沃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沃衍”)、苏州沃洁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沃洁”)及无锡悦衍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无锡悦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及私募基金管理人均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为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12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
额的12.09%。
转让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以大宗
交易方式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北京沃衍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
过大宗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股,即公司总股本的0.77%。前述转让计划的
实施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北京沃衍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时间届满未转让公司
股份的结果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16日,本次转让计划时间区间届满,本次转让计划实施
完毕,北京沃衍未转让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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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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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8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与Cor
ning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以下简称“康宁国际”)签订了《关于出售和转让CorningL
aserTechnologiesGmbH所有股权及部分资产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公司拟购买康
宁国际持有的CorningLaserTechnologiesGmbH(以下简称“德国康宁激光”)100%股权及部分
资产,购买价格预计不超过1500万欧元(按照2023年11月8日欧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7.713
3折算,约合不超过人民币11569.9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CorningLaserTech
nologiesGmbH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本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尚需经中国(包括但不限于发
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门、外汇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美国及德国相关政府机构审批或备案
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终止收购的情况说明
自公司首次公告本次收购事项以来,各方均积极推进中国、美国及德国相关政府机构审批
或备案相关工作和并购交割后的整合准备工作。截至目前,尚未获得相关政府审批结果,也无
法预计何时或能否通过审批,导致收购事项短期内无法完成。为避免本次收购事项长时间的不
确定性给双方业务、经营带来潜在负面影响,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手方协商一致,已于
2024年6月7日签署关于终止收购的协议,确认收购终止,且双方均撤回、放弃及免除因本次收
购事项而对另一方的所有索赔、权利、要求。
三、终止本次收购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未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康宁国际签署
的《关于出售和转让CorningLaserTechnologiesGmbH所有股权及部分资产的协议》中约定的交
割条件尚未达成,公司尚未支付交易对价,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平稳,公司将
持续推进各项主营业务有序开展,继续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健康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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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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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4日,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德龙激光为募投项目“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
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0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84.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0.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
7985.1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603.15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1381.97万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26381.9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6日对
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9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
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苏州德龙激
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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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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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7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待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于上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间隔12个月后方能实施。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龙激光”)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9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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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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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德龙激光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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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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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
关资产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本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08.64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6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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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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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3905.11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489.87万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103360000股,
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总额350000股后参与分配股数共10301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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