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0 德龙激光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4-20│ 30.18│ 7.1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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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苏州沃衍 │ 2100.00│ ---│ 2.50│ ---│ 45.59│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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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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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激光加工设备产│ 1.64亿│ 625.44万│ 1.08亿│ 99.35│ 1.33亿│ ---│
│能扩充建设项目 │ │ │ │ │ │ │
├─────────┼──────┼─────┼─────┼─────┼─────┼──────┤
│激光器产业化建设项│ 1.30亿│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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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 4253.61万│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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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秒紫外激光器及超│ 8646.19万│ ---│ 3216.66万│ 100.00│ ---│ ---│
│快激光器产能扩充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917.40万│ ---│ 1871.32万│ 100.00│ ---│ ---│
├─────────┼──────┼─────┼─────┼─────┼─────┼──────┤
│客户服务网络建设项│ 2212.30万│ 12.60万│ 906.46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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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8亿│ 3.20万│ 1.18亿│ 100.00│ ---│ ---│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 ---│ 8906.43万│ 2.47亿│ 100.00│ ---│ ---│
│动资金、股份回购或│ │ │ │ │ │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 │ │ │ │ │ │
│的项目资金需求 │ │ │ │ │ │ │
├─────────┼──────┼─────┼─────┼─────┼─────┼──────┤
│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 ---│ 351.62万│ 351.62万│ 3.81│ ---│ ---│
│项目 │ │ │ │ │ │ │
├─────────┼──────┼─────┼─────┼─────┼─────┼──────┤
│新能源研发中心项目│ ---│ 433.95万│ 433.95万│ 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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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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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4 │
├──────┼────────────────────────────────────────┤
│关联方 │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 │
│ │ 1、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沃衍创业投资合 │
│ │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苏州沃衍绿色专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 │称“苏州沃衍”)拟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拟减少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基金│
│ │规模拟由120000万元减少至84000万元,基金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其中公司作为基金 │
│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缴比例2.50%,实缴出资21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认 │
│ │缴出资2100万元,认缴比例和实缴出资保持不变。 │
│ │ 本次减资涉及的出资额尚未实缴,苏州沃衍无需向公司支付本次减资对价。 │
│ │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认购湖南沃衍长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伙)(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南沃衍”)1.94%的首 │
│ │期基金份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
│ │集完成情况为准),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
│ │成长期企业。 │
│ │ 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
│ │董事会审议,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湖南沃衍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 │
│ │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湖南沃衍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
│ │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 │ 2、湖南沃衍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成 │
│ │长期企业,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
│ │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
│ │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
│ │币1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
│ │ 3、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 │
│ │功募足目标规模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
│ │ 4、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
│ │则》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苏州沃衍减资 │
│ │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
│ │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向苏州沃衍认缴出资3000万│
│ │元。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
│ │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 │ 为进一步优化基金结构,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已经与基金全体合伙人沟通拟对苏州沃衍进行减资,│
│ │本次减资是拟减少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基金规模拟由120000万元减少至8400│
│ │0万元,基金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 │
│ │认缴比例2.5%,实缴出资21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认缴出资2100万元,认缴比例和实缴│
│ │出资保持不变。 │
│ │ 本次减资涉及的出资额尚未实缴,苏州沃衍无需向公司支付本次减资对价。 │
│ │ (二)参与投资湖南沃衍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
│ │应用和高端装备领域的投资机会,实现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认购湖南沃衍1.94%的首期基金份额( │
│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
│ │准),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成长期企业。│
│ │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湖南沃衍长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法律│
│ │文件为准。 │
│ │ 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
│ │ 苏州沃衍和湖南沃衍的基金管理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
│ │为沃衍资本;公司董事丁哲波先生担任苏州沃衍和湖南沃衍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根据《上│
│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除上述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
│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
│ │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
│ │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
│ │ (二)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1、沃衍资本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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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9 │
├──────┼────────────────────────────────────────┤
│关联方 │镇江莱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14│对外投资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
1、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沃衍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苏州沃衍绿色专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苏州沃衍”)拟进行减资。本次减资是拟减少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基金规模拟
由120000万元减少至84000万元,基金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
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缴比例2.50%,实缴出资21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认缴出资2100
万元,认缴比例和实缴出资保持不变。
本次减资涉及的出资额尚未实缴,苏州沃衍无需向公司支付本次减资对价。
2、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认购湖南沃衍长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湖南沃衍”)1.94%的首期基
金份额(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
情况为准),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成长期企
业。
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
事会审议,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湖南沃衍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
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湖南沃衍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事项实施
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湖南沃衍重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成长
期企业,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相关的投资运作还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
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
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等风险,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
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
3、基金设立过程中存在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不能成功
募足目标规模的风险,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一)苏州沃衍减资
公司于2022年9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向苏州沃衍认缴出资3000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德龙激光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为进一步优化基金结构,结合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沃衍资本”)已经与基金全体合伙人沟通拟对苏州沃衍进行减资,本次
减资是拟减少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但未实缴部分,基金规模拟由120000万元减少至84000万元
,基金全体合伙人出资比例不变。其中公司作为基金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缴比例
2.5%,实缴出资2100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认缴出资2100万元,认缴比例和实缴出资保持不
变。
本次减资涉及的出资额尚未实缴,苏州沃衍无需向公司支付本次减资对价。
(二)参与投资湖南沃衍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应
用和高端装备领域的投资机会,实现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进行投资布局的战略发展目标。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认购湖南沃衍1.94%的首期基金份额(基金尚
处于募集阶段,基金总认缴出资额及公司持有基金的份额比例以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重
点投资于新材料、高端装备、数字技术相关行业的优质未上市早期和成长期企业。具体情况以
最终签署的《湖南沃衍长财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相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苏州沃衍和湖南沃衍的基金管理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北京沃衍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沃衍”)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均为沃
衍资本;公司董事丁哲波先生担任苏州沃衍和湖南沃衍管理团队的关键人士,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认购基金份额,也不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截至目前,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且未超过3000万元。
(二)基金管理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沃衍资本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沃衍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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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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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5〕20号),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龙激光”
)的发明专利“非对称分束激光加工透明材料的装置及其方法”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
秀奖”,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相关专利信息如下:
专利名称:非对称分束激光加工透明材料的装置及其方法
专利号:ZL202110423923.8
专利权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赵裕兴、郭良
中国专利奖是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主办的,是中国唯一的专门
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中国专利奖”重在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
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
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德龙激光此次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是对公司技术创新贡
献力和技术发明转化能力的重大肯定,也体现了公司自主研发与科技创新的实力。
自2005年成立以来,德龙激光始终专注于激光精细微加工领域。公司高度重视自主技术研
发和积累,以技术创新驱动为发展战略,不断进行自主研发创新,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截至
2024年12月31日,德龙激光授权有效专利共245项,其中发明专利56项(包含在中国台湾拥有2
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89项,此外,公司拥有软件著作权180项。同时,公司还先后获
得“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
业”等荣誉。
未来,德龙激光将继续秉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探索新技术、新应
用,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全面实现知识产权强企的发展目标。
本次获得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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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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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德龙激光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龙激光”、“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
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
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
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五)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根据询价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
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
)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
规定情形的,相关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
记至名下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公司
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
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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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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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8月成立,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
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12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4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78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2023年度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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