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3 希荻微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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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99.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08.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62.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5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47.46万│
├───────────┼───────────┼───────────┼───────────┤
│首发融资 │ 2022-01-11│ 33.57│ 12.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6│ 16.00│ 3396.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2│ ---│ 106.5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2│ ---│ 212.0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2│ ---│ 216.9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5-22│ 14.38│ 14.7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1│ 14.38│ 455.6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8-06│ 10.66│ 395.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14.38│ 546.7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1│ 10.66│ 159.4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10.66│ 29.9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1-01│ 14.38│ 939.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5-19│ 14.38│ 1387.0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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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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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DB HiTek Co Ltd │ 10816.25│ ---│ ---│ 11894.56│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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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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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 1.67亿│ 3624.66万│ 2.06亿│ 100.00│ 8410.36万│ ---│
│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 │ │ │ │ │ │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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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80亿│ 3.69亿│ 97.12│ ---│ ---│
├─────────┼──────┼─────┼─────┼─────┼─────┼──────┤
│回购公司股份 │ ---│ ---│ 4220.22万│ 100.00│ ---│ ---│
├─────────┼──────┼─────┼─────┼─────┼─────┼──────┤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 8531.56万│ 1068.97万│ 7688.32万│ 90.12│ ---│ ---│
│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 2.39亿│ 6562.55万│ 1.02亿│ 51.18│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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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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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2-25 │转让比例(%) │2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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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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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9379.05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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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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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1 │交易金额(元)│3.1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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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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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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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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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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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6,040.00万元超募资金收购曹建林│
│ │、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或“标│
│ │的公司”)100%的股份项目所涉部分交易价款,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支付剩余股权 │
│ │转让价款24,960.00万元。 │
│ │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诚芯微股东全 │
│ │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31,200.00万元;参考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确 │
│ │定为31,000.00万元。 │
│ │ 《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诚芯微已修改章程及股东名册│
│ │,公司已向诚芯微委派三名董事。诚芯微已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于2026年3月20日( │
│ │以下简称“交割日”)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章程修改、董事变更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变│
│ │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自交割日起,诚│
│ │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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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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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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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员郝跃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5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上述股份均
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郝跃国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60%,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
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收到郝跃国先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的
告知函》,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走势,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经综合考虑,郝跃国先生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并承诺未来6个月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算)不再减持。截至2026年7月21日,郝跃国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9853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3%;此外,因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行权登记和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7月2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38
86446股变更为415246496股,郝跃国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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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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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9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
7月27日至2027年7月2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7日至20
27年7月23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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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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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使用金额: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超募资金使用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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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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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1.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自2025年8月6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期间,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5.00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75.00万份股票期权。
2.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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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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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29.90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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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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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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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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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
行权数量为165.587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5月19日至2027年3月26日(行权日须为交
易日)。2026年第二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96457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58.2
5%。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964575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58.25%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5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2026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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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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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
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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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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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6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
(A8)305-308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6日
至2026年6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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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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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股票数量:1,101,318股,占本次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行权的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后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
通时间为2029年6月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希荻微”)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现已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第三次期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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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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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核心技术人员郝跃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15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上述股份均来
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收到郝跃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郝跃国先生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6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
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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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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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说明如
下:
一、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9)。
4.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6-056)。
5.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对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由于离职不再符合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63人调整为60人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677.80万份调整为667.8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由542.
30万份调整为534.30万份,预留授予数量由135.50万份调整为133.50万份。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
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属于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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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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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5日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534.30万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29%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5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4.29元/份的行权价格向60名
激励对象授予534.30万份股票期权。
(一)本次股票期权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4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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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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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5.587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
4月17日至2027年3月26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5月19日至20
27年3月26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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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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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
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TAO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卢海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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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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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范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49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6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范俊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量合计不超过2512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0.61%,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5月7日收到范俊先生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
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5月6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范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25123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1%;此外,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自主行权,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5月6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412426996股变更为41304
1811股,范俊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为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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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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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6年4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自2025年5月8日起至2026年4月29日期间,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7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9.95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
易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仍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共计注销35
.5345万份股票期权。
(3)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行权条件
由于3名激励对象2025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50%,注销其本期
不得行权的3.750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59.2345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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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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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65.587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9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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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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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
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曹建林、曹松林、
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与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单称或统称“业绩
承诺方”)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诚芯微”“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为31,000.00万元。本次交易
完成后,诚芯微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
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使用自有资金和/或
自筹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4,9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4日、20
26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2026年3月20日,本次交易完
成交割,诚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
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交易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2025年度、2026年度及2027年度,共计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
诺方承诺,标的公司于前述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准,下同)分别不低于2,200万元、2,500万元和2,80
0万元,三年累积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7,500万元。
2.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对标的公司该会计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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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银行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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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质押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诚芯微科技
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100%的股权为
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48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一、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深
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曹建林、曹松林、
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的诚芯微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格参考评估值并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最终确定为31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诚芯微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部分股权收购款,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
筹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249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4日、2026
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2026年3月20日,本次交易完成交割,自交割日起,诚芯微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现金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全资子
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质押全资子公司诚芯
微100%的股权为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2.48亿元的并购贷款提供担保,用于支付股权收购对价
或置换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诚芯微股权收购价款。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10亿元人民币的
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14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本次并购贷款的金额在上述年度融资额
度范围内。
本次质押全资子公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质押全资子公
司股权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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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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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
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含并购贷款等)、抵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
、银行保函、国内外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
或续约,也包括已签订尚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授信期超过12个月的长期授信。上述授信事项的授
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融资及经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该担保额度可
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收购的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上述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授
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
筹安排授信及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确定,融资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
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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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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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
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2025年
,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203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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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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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5,713,817.99元,实收股本为412,360
,27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
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5年,国家补贴政策推动了消费电子市场逐步回暖,叠加公司新品持续放量及海外市场
拓展深化,公司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显著增长,其中音圈马达驱动芯片产品线部分产品
已逐步实现自主委外生产,使得该产品线的营收规模明显增长;此外,公司2024年8月末新增
的传感器芯片产品线对公司营收增长亦有所贡献。随着公司总体业务规模的扩大,产品矩阵日
益丰富,以及公司对上游供应链的有效整合,公司毛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同时,市场逐
步回暖、需求趋于稳定,公司存货的减值风险得到有效缓释,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较上
年同期有所减少。为长远发展,公司持续在汽车、计算和存储等应用领域布局,期间费用尤其
是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且公司综合毛利率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使得公司2025年
仍处于亏损状态。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以战略为引领,密切洞察技术变革与市场需求,主动调整经营策略,通过
一系列精准有力的举措,全力保障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产品与技术升级
在产品性能与技术升级方面,公司将紧密关注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紧跟行业前沿技术趋
势,不断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致力于以更快的速度开发出更高效和低功耗的芯片产
品,以满足终端客户日益多样化的应用需求。在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方面,公司将通过加大研
发投入,提升产品的性能与可靠性,实现向汽车电子以及计算与存储领域的全面拓展,以扩大
产品的下游应用范围。
(二)营销网络建设
随着公司产品线的不断丰富,市场开发、销售推广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挑战也日益凸显。
为此,公司将通过母子公司战略协同,在现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加强全球范围内的营销和技
术支持网络建设,全面整合各类市场资源,提升客户推广和服务能力,以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
在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的占有率。
(三)管理体系优化
公司将持续优化供应链管理体系,通过母子公司战略协同,重塑供应商管理、物流规划与
库存控制机制,消除流程冗余,全面提升供应链响应速度与柔性,并加强对委外生产成本的把
控;将质量管控贯穿全链条,完善从准入到售后的全流程品控标准与追溯体系,有效降低质量
风险与损失。此外,贯彻落实费用精细化管理,推动经营效率的提升,以实现降本增加,改善
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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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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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人民币-113918566.81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人民币-154984672.8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
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且充分考虑到公
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资金需求较大,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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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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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
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
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
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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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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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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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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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71.6125万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6年3月27日(
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653,441股,占本次可
行权总量的38.08%。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1,360,780股,占本次可
行权总量的79.29%。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26年3月27日届满,公司将在后续及时
办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54.90万份,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2025年8月6日至2026年7月24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行权并
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28,10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5.12%。截至2026年3月31日,累计行权并
完成登记数量为549,00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00.00%,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
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0.2025年7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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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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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重庆唯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唯纯”)持有公司股份298469
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4%。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解
除限售。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
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重庆唯纯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2369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3.00%,减持期间为本
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12314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462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合计不超过2.00%。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收到重庆唯纯出具的《关于所持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3月28日,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区间届满,重庆唯纯减持
公司股份合计5895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8834
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
5%;此外,因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自主行权,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27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由412314050股变更为413036911股,重庆唯纯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比例
为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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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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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
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唐娅女
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卢海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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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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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2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27日09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
(A8)305-308单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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