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73 希荻微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99.5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1208.32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62.97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549.4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2-31│ ---│ 447.46万│
├───────────┼───────────┼───────────┼───────────┤
│首发融资 │ 2022-01-11│ 33.57│ 12.2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5-26│ 16.00│ 3396.3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1-22│ ---│ 106.5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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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DB HiTek Co Ltd │ 14602.41│ ---│ ---│ 5827.43│ ---│ 人民币│
├─────────┼─────┼─────┼─────┼─────┼──────┼──────┤
│Zinitix Co Ltd │ 381.23│ ---│ ---│ ---│ ---│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消费电子和通│ 1.67亿│ 1702.64万│ 1.70亿│ 82.42│ ---│ ---│
│信设备电源管理芯片│ │ │ │ │ │ │
│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1.89亿│ 99.49│ ---│ ---│
├─────────┼──────┼─────┼─────┼─────┼─────┼──────┤
│回购公司股份 │ ---│ 2719.75万│ 4220.22万│ 100.00│ ---│ ---│
├─────────┼──────┼─────┼─────┼─────┼─────┼──────┤
│新一代汽车及工业电│ 8531.56万│ 1602.25万│ 6619.35万│ 77.59│ ---│ ---│
│源管理芯片研发项目│ │ │ │ │ │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 2.39亿│ 3248.34万│ 3683.51万│ 18.40│ ---│ ---│
│研发项目 │ │ │ │ │ │ │
├─────────┼──────┼─────┼─────┼─────┼─────┼──────┤
│其他超募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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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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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交易金额(元)│3.1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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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份、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 │ │
├──────┼────────────────┴──────┴────────────────┤
│买方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 │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
│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曹建林、曹松林、深圳市│
│ │链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汇智创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
│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价格3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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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9-02 │交易金额(元)│1.0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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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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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Zinitix Co., Ltd.30.91%的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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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Halo Micro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
│卖方 │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Won Woo Kim、Soo Ah Ki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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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Halo Microelectron│
│ │ics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美国希荻微”)(以下简称“HMI”或“买方”)拟以│
│ │21005377046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09391610.49元)收购Seoul Electronics & Telecommuni│
│ │cations Co.,Ltd.、WonWooKim及SooAhKim(以下单称或统称“卖方”)持有的ZinitixCo.,│
│ │Ltd.(以下简称“Zinitix”或“标的公司”)合计30.91%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本次交易完成后,HMI将持有Zinitix30.93%的股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HMI通过 │
│ │二级市场买入Zinitix6496股股票,占Zinitix总股份的0.02%),成为Zinitix的第一大股东│
│ │并能够主导其董事会席位,并将委派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经营、人事、财务等│
│ │事项拥有决策权,Zinitix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 《股份购买协议》中约定的所有交割先决条件均已满足,本次交易已于北京时间2024年│
│ │8月29日(以下简称“交割日”)完成交割:(1)HMI已经根据《股份购买协议》的约定向Z│
│ │initix原股东支付了交易价款21005377046韩元(折合人民币约111856072.35元,按实际支 │
│ │付日的汇率计算);(2)本次交易涉及的Zinitix30.91%的股权(即Zinitix11049646股股 │
│ │票)已过户至HMI名下,HMI已登记为Zinitix的股东,截至交割日,HMI持有Zinitix30.93% │
│ │的股权(含HMI通过二级市场买入Zinitix6496股股票,占Zinitix总股份的0.02%);(3)Z│
│ │initix已聘任HMI委派的人员为Zinitix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交易对方已向HMI移交│
│ │行使管理权所必需的公司印章等物项、文件和资料。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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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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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1.612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
4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
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2日至20
26年3月27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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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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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1.6125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
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0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现将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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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其他事项
──────┴──────────────────────────────────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4年3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
异议。2024年3月2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2024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2024年3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
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9.2025年5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
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原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
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74.70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2)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行权条件
由于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为50%,注销其本期
不得行权的4.3750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本次合计注销179.0750万份股票期权。
2.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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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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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沉痛公告,公司收到公司实际
控制人之一戴祖渝女士家属通知,戴祖渝女士于近日因病不幸逝世。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向戴祖渝女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对其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家人表示深切慰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祖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3790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6%。戴
祖渝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法律法规办理继承手续,公司将根据后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戴祖渝女士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戴祖渝女士的逝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影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保持稳定并正常进
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勤勉尽责,致力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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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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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5年
4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希荻微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
25〕10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
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本次交
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等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注册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
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本次交易事
项的进展情况。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
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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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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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荻微”或“公司”)全资子
公司HaloMicroelectronics(HongKong)Co.,Ltd.(以下简称“香港希荻微”)和二级全资子公
司HaloMicroelectronics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以下简称“HMI”)。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10亿元人民币
的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额6亿
元人民币的美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在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额10亿元人民币的美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含并购贷款等)、抵押
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银行保函、国内外贸易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续约,也包括已签订尚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授
信期超过12个月的长期授信。
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或
等额6亿元人民币的美元。
上述授信和担保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
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在不超过预计额度内,统筹安排授信及
担保的机构、方式与金额。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授信及担保额度最终以银行等
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及担保额度为准,具体融资及担保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确定,融资及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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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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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
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后,自2024年8月29日起执行。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以及无形资
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寿命进行变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公司于2024年完成了对ZinitixCo.,Ltd.(以下简称“Zinitix”)的股权收购,Zinitix
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考虑到会计估计的统一性,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合并后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
定,结合公司经营特点及行业惯例,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以及无形资产的预计
使用寿命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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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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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状况和
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
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
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识别和测试的结果,计提了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2024年
,公司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为8,898.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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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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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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