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1 八亿时空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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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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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 7500.00│ ---│ 66.23│ ---│ ---│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北京鼎峰新材料创业│ 2555.26│ ---│ 6.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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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 2437.92│ ---│ 5.63│ ---│ ---│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 2000.00│ ---│ 2.4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合肥汇科聚睿创业投│ 1500.00│ ---│ 6.13│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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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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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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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吨显示用液 │ 3.10亿│ 1189.35万│ 1.85亿│ 87.76│ ---│ ---│
│晶材料二期工程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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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0.00│ 0.00│ 3870.01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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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 1.00亿│ 0.00│ 6298.37万│ 62.9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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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 4.70亿│ 8371.51万│ 5.66亿│ 99.52│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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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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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河北八亿时│ 2.98亿│人民币 │2023-02-06│2028-03-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空液晶科技│空药业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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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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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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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
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1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2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46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20元/股,最
低价为32.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8144.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
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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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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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9)。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2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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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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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
过7000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京西创业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股东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
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间均不存在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12月6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
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
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
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
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48.1546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3.9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1.8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
回购数量约为121.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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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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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2月6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赵雷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
简称“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信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
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5、回购股份的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41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
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48.1546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43.
90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1%;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4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1.9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1%。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雷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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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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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
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河北八亿时空药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河北八亿药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拟分别为浙江八亿时空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河北八亿药业融资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河北八亿
药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63.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情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八
亿时空和河北八亿药业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并购贷款等融资品种(
具体业务种类以实际签订的信用业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保证上述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在
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浙江八亿时空、河北八亿药业就上述授信额度内
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浙江八亿时空人民币2亿元,河北八亿药
业人民币1亿元。公司不收取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河北八亿药业担保费用,也不要求上述子
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授信及担保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子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实际贷款金额将视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并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期限、担保金额和担保合同签约时间等,均以后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全资子公司浙江
八亿时空、河北八亿药业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贷款金额、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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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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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
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
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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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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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邓师勇先生因个
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邓师勇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邓师勇先生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邓师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邓师勇先生
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邓师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邓师勇先生于2016年12月加入公司,从事技术及研发工作,离职前担任OLED研发部经理,
负责公司OLED研发部的产品技术支持、技术研发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师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参与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情况
邓师勇先生任职期间负责的相关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
项目的推进和实施。
邓师勇先生任职期间,作为发明人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该等专利所有本公司董事会
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邓师勇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
专利及核心技术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
公司与邓师勇先生签署了《商业秘密保护与竞业禁止协议》,邓师勇先生对公司的商业秘
密和技术开发成果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邓师勇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
关约定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多年的研发创新过程中,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结构完善,具备持续
创新的人才基础。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03人、119人及141
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2.25%、23.06%及24.91%,研发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同期,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13人、13人及12人,人员稳定。邓师勇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
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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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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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23人,最终认购份额为13166782.95份,缴纳认
购资金总额为13166782.95元,认缴股数为1451685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
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4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787394)所持有的1451685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0日通
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B886575557),过户价格为9.07元/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
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14516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根据《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在满足相关考核条件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相应标的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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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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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审计费用8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收费60万元;内
控审计收费2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
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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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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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员工持
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公司盈利水
平和资金需求等因素。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7905549.17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
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20
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截至2024年
4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134481546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451685股,实际参
与权益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33029861股。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775418.7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9%。
如在本分红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由于员工持
股计划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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