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1 八亿时空 更新日期:2025-07-3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19-12-25│ 43.98│ 9.7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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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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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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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嘉璨股权投资合│ 7500.00│ ---│ 66.23│ ---│ 790.00│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北京鼎峰新材料创业│ 2555.26│ ---│ 6.00│ ---│ 954.00│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北京丝路科创投资中│ 2058.08│ ---│ 5.63│ ---│ 198.84│ 人民币│
│心(有限合伙) │ │ │ │ │ │ │
├─────────┼─────┼─────┼─────┼─────┼──────┼──────┤
│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 2000.00│ ---│ 2.41│ ---│ -125.0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合肥汇科聚睿创业投│ 1500.00│ ---│ 6.13│ ---│ -221.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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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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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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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吨显示用液 │ 3.10亿│ 1553.49万│ 1.89亿│ 89.48│ ---│ ---│
│晶材料二期工程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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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 │ 1.30亿│ 0.00│ 1.3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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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 │ 0.00│ 0.00│ 3870.01万│ ---│ ---│ ---│
├─────────┼──────┼─────┼─────┼─────┼─────┼──────┤
│上海先进材料研发项│ 1.00亿│ 0.00│ 6298.37万│ 62.98│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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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 4.70亿│ 1.04亿│ 5.87亿│ 103.09│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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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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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河北八亿时│ 2.98亿│人民币 │2023-02-06│2028-03-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空液晶科技│空药业有限│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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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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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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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展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领域,公司全资子
公司浙江八亿时空先进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八亿时空”)与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龙泉驿区分公司签署《网络技术服务合同》,开展边缘计算业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由于边缘计算行业整体仍在快速成长和迭代,如果市场培育、技术更新或
宏观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在短期内难以获得预期的订单量及收入规模。若行业竞争进
一步加剧,市场份额受到挤压,可能会影响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盈利能力。
2、技术风险:边缘计算涵盖云计算、AI算法、网络通信等多门学科的交叉,需要多学科
人才的高效协同与不断学习,才能保证产品与市场节奏同步演进。公司相关技术的迭代发展水
平是否能够跟得上整体行业的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
3、客户资源风险:随着边缘计算行业的快速成长和迭代,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在客户资
源的获取以及维护上,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财务风险:鉴于本次合同投入资金较小且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短
期现金流造成较大压力,未来随着公司新业务的业务量增加,资金的逐步投入可能会对公司短
期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力。
5、合同履约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
、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交付及
验收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新业务的类型
公司开展的边缘计算业务,主要运用分布式计算、云-边协同、实时数据处理等核心技术
,为5G互联网等多场景提供低时延、高带宽与灵活部署的算力支持,为互联网客户提供存储、
网络服务。利用基础运营商带宽资源和铁塔公司的基站机房等资源,根据不同场景和客户需求
,提供个性化的边缘算力和带宽流量服务。提供边缘计算所需智能设备以及为保障边缘计算设
备工作提供所需技术支持及网络支持。客户按照带宽用量、计算资源用量付费。
为不同场景用户提供服务:对于流量大的互联网业务,能利用边缘算力进行内容缓存、实
时转码等,减少网络拥塞,提升用户体验。针对大规模物联网业务,可在边缘进行数据预处理
,降低云端压力,实现设备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对于对时延和连接可靠性要求高的业务,如自
动驾驶和工业自动化,边缘计算能提供本地实时决策和控制,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二)新业务的行业情况
边缘计算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技术创新、产业需求和政策推动共同构建了一个日益
成熟的商业化环境。随着全球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加速推进,传统云计算的集中处理模式已无法
满足低延迟、高效能的计算需求。数据量的指数级增长,促使计算资源向边缘侧迁移,边缘计
算因此成为行业发展的关键动力。边缘计算正在深刻改变数据处理和商业运营模式,为企业提
供更加灵活、高效和安全的计算解决方案。
全球市场数据也印证了这一增长趋势。根据MarketsandMarkets的研究报告,全球边缘计
算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3年的600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1106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3%。
IDC的《中国边缘云市场跟踪研究,2023H2》报告显示,2023年下半年,中国边缘云市场规模
达6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1%。这一数据对比2022年上半年的30.7亿元和2021年全年的5
0.4亿元,充分体现了边缘计算市场的快速成长态势。边缘云市场在整体边缘计算产业中占据
较大比重,近年一直处于活跃期,增长速度可观,市场空间广阔,越来越多的应用场景和实践
正在探索和落地。
不仅仅是边缘云市场,边缘计算服务器市场规模同样增长可观。根据IDC发布的《中国半
年度边缘计算市场(2023全年)跟踪》报告,2023年中国边缘计算服务器市场仍保持稳步增长
,全年定制边缘专用服务器市场规模达到2.4亿美元,同比增长16.8%。边缘计算的核心基础设
施建设稳步推进,服务器市场的增长反映出行业对边缘计算的需求不断攀升。从边缘服务器和
边缘云市场的统计数据可以清晰看出,中国的边缘计算市场处于稳步增长阶段。自2020年以来
,边缘计算市场快速扩张,多年年均增长率超过40%。
总体而言,边缘计算产业正在从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两端共同发力,推动市场稳步扩张。
越来越多的服务提供商入局,积极布局边缘计算,以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重大机遇。未
来,随着更多行业探索边缘计算的商业化应用,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并成为云计算生态
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适应不同的行业需求,边缘计算逐渐演化出了不同的技术形态,并根据用户时
延、网络位置、算力供给规模等多种因素,形成了四大类主要应用模式:云服务延伸边缘、电
信网络边缘、现场边缘和设备边缘。这四类模式各具特色,能够满足从大规模云计算扩展到个
性化终端计算的多层次需求。公司将主要通过与基础电信运营商达成良好合作关系,通过自研
边缘算法与边缘智能设备形成服务供给体系。目前公司主要从事电信网络边缘服务,基于电信
运营商网络基础设施,在靠近用户终端或网络边缘侧提供的服务,核心是将计算、存储、网络
等资源下沉到网络边缘,以满足低延迟、大带宽、本地化处理等需求。该业务与电信网络深度
融合,依托基础电信运营商的5G、固网带宽资源,保障服务的稳定性和高带宽能力。
(三)新业务的管理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八亿时空(包括其控股子公司)从事前述业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因此开展新业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四)新业务的审批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公司边缘计算业务已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证书编号:B1-20251688),具备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互联网接入
服务业务的资质。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区分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属于
关联交易,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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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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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
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
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6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
股的比例为0.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20元/股,最低价为2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9428751.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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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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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1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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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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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
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
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
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及回购期
间均不存在明确的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公司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
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5月12日,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为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浦发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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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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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5月12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赵雷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
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5月12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
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雷先生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浦发银行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
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
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
,000万元(含);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3,448.1546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8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4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25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3%。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赵雷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赵雷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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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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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20%的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小额快速融资”),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发行具体内容
1、发行的股票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
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
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
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在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
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的(即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投资者),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公司拟
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和偿还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8、决议的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
效。
9、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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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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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
议案》,同意对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予以结项。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
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八亿时
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浙江上虞电子材料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已投入75774.71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项目尚有待支付合同尾款及铺底流动资金,后续公司将
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支付。
鉴于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项目部分产线已开始试生产,满足结项条件,且超募资金已全
部使用完毕,公司拟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
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确
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并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成本。依据现有的市场情况及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分阶段逐步投产。
后续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原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
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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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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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
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致同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
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证书序号:NO0014469)。2.人员信息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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