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2 灿勤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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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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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 8.19亿│ 1.13亿│ 3.48亿│ 42.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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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5G通信用陶瓷介│ 1.56亿│ 0.00│ 1.56亿│ 100.00│ 450.63万│ ---│
│质波导滤波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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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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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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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石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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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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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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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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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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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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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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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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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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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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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石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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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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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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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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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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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朱田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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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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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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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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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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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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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灿勤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张家港灿勤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4694700股,占灿勤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1.17%;
灿勤科技实际控制人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灿勤科技的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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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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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14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收到立信中联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立信中联作为公司聘任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薛淳琦(项目合伙人)、
魏新宇作为签字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立信中联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唐健接替薛
淳琦作为项目合伙人,委派冯海淼接替魏新宇作为签字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唐健、冯海淼。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先生,合伙人,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唐健先生近三年负责过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
项目合伙人唐健先生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
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冯海淼先生,项目经理,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冯海淼先生近三年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
冯海淼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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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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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
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
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3〕6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订了《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
简称“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股东意
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
金需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依据《公司章程》要求,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遵循原则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
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且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
础上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在利润分配政
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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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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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保本型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证券理财产品
、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
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全权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
一、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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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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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同意注册,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灿勤科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00万股,发
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0元,并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发行完
成后总股本为40,00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3,300.437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
本的83.2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699.5626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7名,分别是张家港
灿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勤管理”)、张家港聚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聚晶管理”)、张家港荟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荟瓷
管理”)、哈勃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勃投资”)、朱田中、朱琦、朱汇,其
中灿勤管理为公司控股股东,朱田中、朱琦、朱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
数量共计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0%,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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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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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灿勤科技”)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新增控股子公司苏州拓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瓷科技
”)、苏州频普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频普半导体”)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新建灿勤科技园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前述新增实施主体外,公司募
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3231号),灿勤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75734004.8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265995.2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立信中联验
字[2021]D-005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保证募集资金监管的有效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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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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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
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3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6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28人。
(7)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6610.5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9936.74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12850.77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3554.40万元,本公司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等。2023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33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281.30万元,主要行业
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2023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2019.27万
元,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1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
管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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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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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灿勤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8208776.8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8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400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5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28%。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授
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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