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3 生益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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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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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2-08│ 12.42│ 19.7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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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6-08│ 3.87│ 2233.0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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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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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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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创生益产业│ 5000.00│ ---│ 50.00│ ---│ -6.88│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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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君度生益股权投│ 4500.00│ ---│ 100.00│ ---│ -42.69│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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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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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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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工厂(四期)5G│ 10.33亿│ ---│ 10.58亿│ 102.40│ 6.35亿│ ---│
│应用领域高速高密印│ │ │ │ │ │ │
│制电路板扩建升级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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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 6.38亿│ 3.66亿│ 3.66亿│ 57.30│ ---│ ---│
│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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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 6.38亿│ 3.66亿│ 3.66亿│ 57.30│ ---│ ---│
│高密互连电路板项目│ │ │ │ │ │ │
│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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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4亿│ ---│ 1.05亿│ 100.3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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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99亿│ ---│ 2.00亿│ 1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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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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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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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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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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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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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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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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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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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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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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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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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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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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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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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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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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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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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蛮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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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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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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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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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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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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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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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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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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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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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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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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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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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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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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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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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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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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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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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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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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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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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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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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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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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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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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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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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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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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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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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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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蛮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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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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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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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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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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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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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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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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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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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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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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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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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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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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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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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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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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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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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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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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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蛮酷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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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持股100%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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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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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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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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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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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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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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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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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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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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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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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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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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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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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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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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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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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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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永兴鹏琨环保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间接持股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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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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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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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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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蛮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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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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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上海蛮酷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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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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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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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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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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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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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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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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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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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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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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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联营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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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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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江苏生益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29 │
├──────┼────────────────────────────────────────┤
│关联方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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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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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794,116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8,794,116
股股份过户登记工作。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3、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
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
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调整后应归属的股份数量
1、“可归属数量”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90名激
励对象总计可归属数量。
2、“可归属数量中来源于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90名激励对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490名
激励对象另有5,770,059股股份来源于定向发行的股票,已完成归属登记工作,详见公司2026
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部分归属
结果暨股票上市的公告(定向发行股份)》(公告编号:2026-04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90人。
──────┬──────────────────────────────────
2026-06-09│价格调整
──────┴──────────────────────────────────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和2025年度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
授予价格由4.76元/股调整为3.8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3、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
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4
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7、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4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生
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9、2026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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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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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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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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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564175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1591058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
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5.00%。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37680940股,约占《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4.53%,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0.60%;预留授予不超过3910118
股,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7%,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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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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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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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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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
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
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
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73名、注册会计师33
2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5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0375.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762.33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24121.82万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为9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4723.0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7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26.55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和2024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家尧,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近三年未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近三年收到
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一次,相关项目已经按规定整改完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家尧、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
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小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家
尧、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凤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不含税),合计人
民币11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按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
控审计费用价格较2025年度增加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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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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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
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
易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非法投机和套利交易。但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和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其他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受国际地缘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人民币汇率也进入“
双向波动、弹性增强”的新常态。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进出口业务收支结算规模的不
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拟进一步优化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
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交易额度不超过4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含本数
)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
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
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所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2765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货币,含本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或其指定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
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
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
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象: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之
日起12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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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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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6.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7972.7119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为82302.7059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49381.6235万元(含税),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24707.6072万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为74089.2307万元,占2025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9%。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8794116股,不参与本
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股份计算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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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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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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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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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董事陈笑林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陈笑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笑林先生的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补选张亚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
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笑林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影响公
司的日常运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笑林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并已按
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新任职工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亚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张亚利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关于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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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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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以及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0000.00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950.00万元(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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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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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9376.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02.57%,实现利润总
额165801.22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7314.89万元。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公司坚持“市场引领,双轮驱动”的经营理念,聚焦高端领域市场拓展,加大研发投入,
推进提产扩产进程,同时强化质量管理,以质量筑牢根基,报告期内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使公司在中高端市场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聚焦高端领域市场拓展和推进提产
扩产进程,同时强化质量管理,报告期内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巩固公司在中高端市场的竞
争优势,实现产品销售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母公司营业收入和产品毛
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度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总资产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使得货币资金、应收账
款、存货、固定资产以及在建工程等增加,带动总资产相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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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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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关于受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
资)[2026]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
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
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
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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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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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亿元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生益科技拟
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债券名称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
生益科技已将其持有的25600000股生益电子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
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持
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收到生益科技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完成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20
亿元,到期赎回价格为100元/张,认购倍数8.64倍。本期可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6SYKEB
”,债券代码为“137198.SH”,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0.01%,本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
股价格为97.44元/股。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交换债券到期日止,即2026年8月3日至2029年2月2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及生益科技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参与
本期可交换债券认购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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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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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生益电子”)控股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益科技”)以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亿元的“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2025年11月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生益科技拟
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项下的第一期,债券名称为“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
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担保及信托登记,以保障本期可
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公司于近日收到生益科技通知,本期可交换债券已办理完成担保及信托登记,主要内容如
下:
1.生益科技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签署了股票担保及信托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及其孳息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中信
证券,用于作为本期可交换债券交换标的股票和为本期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2.中信证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担保及信托专户,账户
名为“生益科技-中信证券-26SYK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3.生益科技及中信证券已完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在本期债
券发行前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即已将生益科技持有的共计25600000股生益电子股票,约占公
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08%,划入担保及信托专户;
4.担保及信托财产以“生益科技-中信证券-26SYK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为证券持有人
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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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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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预计:
1、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3,090万元到151,340万元,上年同期
(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9,893万元到118,143万元,同比增加331.03%到355.88%。
2、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42,520万元到150,
740万元,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9,815万元到118,035万元,同比增加335
.77%到3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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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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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
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4.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
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1月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06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0.0248%,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9.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为人民币19999796.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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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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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决议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
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02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
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
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7元/股(含),2025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生益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
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42.4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4.36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未超
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以本次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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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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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科创投资集团”
)直接持有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4041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
.01%;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弘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442666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7.99%。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东莞科创投资集团和国弘投资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00%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11月21日,公司披露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0),东莞科创投资集团计划2025年11月21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8318211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1.00%。公司于2025年12月25日收到股东东莞科创投资集团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
触及1%刻度暨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东莞科创投资集团于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182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东莞科创投资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国弘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9.00%减少至8.00%,触及1%的整数倍。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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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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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生益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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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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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15
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
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
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
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若发行时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
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
调整后发行底价。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
定后,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
于前述发行底价。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4773176股(含本数)。最终发
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
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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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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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
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订了《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
配政策的相关条款。
二、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
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
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
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按照《公
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实施。公司年度股东会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上限等,董事会可根据
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
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定的规划须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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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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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5%,即本次发行不超过124773176股(含本数)。本次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公司净资产规模也将有所提升,由于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使用周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加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被摊薄。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
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
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产品市场情况以及公司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
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260000.00万元,并假设发行价为67.74
元/股(即假设以2025年9月30日为定价基准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80%为67.74元
/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38382237股。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
总额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9月30日扣除库存股的总股本823586906股为基础
,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等)对公司股本
总额的影响。
5、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1-9月财务报表,2025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
11467.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1187.63万元。
在不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前提下,亦不考虑季节性变动的因素,假设2025年全年公司合并
报表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2025年1-9月数据年化后计算。上述测算不
代表公司2025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分别假设202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在2025年年度预测数据的基础上下降20%、持平、增长20%三种情形分别进行测算。该
假设分析仅作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使用,并不构成公司的
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6、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
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测算未考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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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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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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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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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
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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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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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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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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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陈正清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陈正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正清先生的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辞任后,陈正清先
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吉安生益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生益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海外)有限公司董事、生益电子(泰国)有限公
司签字董事。
2025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笑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
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
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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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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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唐艳玲女士的
书面辞职报告,唐艳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和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唐艳玲女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庞春
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及同意补选公司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唐艳玲女士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
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唐艳玲女士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
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唐艳玲女士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唐艳玲女士不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任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唐艳玲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唐艳玲女
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
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庞春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庞春霖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庞春霖先生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
选公司独立董事陈文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补选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汪林、陈文
洁、邓春华。
特此公告。
附件:庞春霖先生简历
庞春霖,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曾任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自动化学会副秘书长,联通智网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车联创新(北京)科技中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中关村车载信息服
务产业应用联盟法定代表人、秘书长,全程无人化作业技术推广(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泰车联网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H股
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京东方精电有限公司(H股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春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
有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通报批评,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等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
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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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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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
投资金额:总投资金额约19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吉安二期项目已投入的厂房建设、设备
等费用,本次新增投资约17.5亿元人民币。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总额较高,且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因此本项目的资金保障可
能会受到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2、本项目实施尚需政府立项核准及报备等审批工作,如因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
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PCB中高端市场长期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市场
需求增长低于预期,或业务推广进度、产品价格波动等与公司预期产生较大偏差,本项目的实
施也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也有可能存在本项目全部实施后达不到预
期效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基于“吉安工厂(二期)多层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吉安二期项目
”)所继续实施的投资。吉安二期项目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产能布局规划,于2025年3月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将原计划使用于吉安二期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于“智能算力中心高多层高密互连电路
板项目一期”,该变更不影响吉安二期项目的建设,公司将结合战略规划进一步论证继续推进
吉安二期项目的实施。
现结合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公司新一轮战略规划和对内外部需求的充分调研评估,公司董
事会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决议在吉安二期项目现有厂房的
部分楼层投资智能制造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简称“本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金额约
19亿元人民币,包含但不限于公共设施、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等相关投入,其中包括吉安二期
项目相应楼层已投入的厂房建设、设备等费用。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
阶段实施该项目。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智能制造
高多层算力电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员在
本事项内制定与实施具体方案,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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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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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
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未经审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51.3905万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728.6434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
998.8728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础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
股本83182.1175万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23.4269万股,实际可
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82358.69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707.6072万元(含税
),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6.57%。
2、公司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23.4269万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
续股份计算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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