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4 ST帕瓦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9-07│ 51.88│ 15.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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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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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帕瓦供应链管理│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帕瓦(长沙)新能源│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帕瓦陶朱(上海)新│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帕瓦(诸暨)固态钠│ 1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能有限公司 │ │ │ │ │ │ │
├─────────┼─────┼─────┼─────┼─────┼──────┼──────┤
│帕瓦(诸暨)新能源│ 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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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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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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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 │ 12.59亿│ ---│ ---│ ---│ ---│ ---│
│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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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万吨三元前 │ 7.87亿│ 1.57亿│ 7.02亿│ 89.17│ 4.98亿│ ---│
│驱体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 │ 4.72亿│ 1645.14万│ 1.85亿│ 39.16│ ---│ ---│
│驱体项目 │ │ │ │ │ │ │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 │ ---│ 1.57亿│ 7.02亿│ 89.17│ 4.98亿│ ---│
│驱体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 │ ---│ 1645.14万│ 1.85亿│ 39.16│ ---│ ---│
│驱体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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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1084.97万│ 2.53亿│ 101.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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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8575.21万│ 4572.00万│ 7144.00万│ 83.3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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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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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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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委托加工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7-23 │
├──────┼────────────────────────────────────────┤
│关联方 │兰溪博观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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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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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帕瓦(兰溪│ 1.50亿│人民币 │2024-07-23│2025-07-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股份有│)新能源科│ │ │ │ │担保 │ │ │
│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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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浙江帕瓦供│ 1.50亿│人民币 │2024-07-23│2025-07-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源股份有│应链管理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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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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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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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稳定预案》(以下简称“
《股价稳定预案》”),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第五期股份回购”)的措施稳定股价。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股东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乐皋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贰
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汇毅芯源叁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
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贰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
股票的计划。除此以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相关主体未
来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风险;
3、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部分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
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股票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在该20个交易日
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均低于最近一期(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
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
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止,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2.5961
元,达到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7)。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
、健康、持续发展,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股价稳定预案》的承诺
,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88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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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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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践
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运作、积极回报投资者并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等方面因素,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优化主要业务架构,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中配置方案,依
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全面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列,
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
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减少无效库存积压,并密切关注行业动态和市
场变化,及时调整优化策略,确保公司的业务架构适应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逐步改善主
营业务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拓宽市场视野与渠道,适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通过自主研发
和外部并购双轮驱动,加速公司在新质生产力上的发展与壮大,助力公司塑造新的增长点,为
股东创造价值。
二、坚持自主创新模式,发挥技术优势
公司始终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持续深化产品技术研发与生产工艺创新体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115项、实用新型专利3
5项,合计150项。公司始终以下游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质增效发展为目标,围绕新能源汽车
、低空、储能等应用场景,聚焦锂电4.5V超高电压前驱体材料、钠电铜基多元前驱体材料、聚
合物半固态/固态电解质材料、短流程喷雾热解技术等相关新产品、新工艺方向,继续加大研
发投入,2024年全年投入研发费用8394.15万元,同比增长65.34%。
锂电方面,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在三元前驱体领域持续深耕,聚焦单晶型NCM三元
前驱体技术路线。通过分子结构精准调控与金属元素创新性掺杂工艺,成功实现超高电压多元
前驱体技术突破。钠电方面,公司基于对钠离子电池材料体系的深度研究,已形成钠电正极材
料前驱体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涵盖铁基三元、铜基四元等差异化产品矩阵。半固态/固态
电池方面,公司高度重视固态电池的迭代趋势,积极看好固态电池在能量密度、安全性上的性
能提升,对固态电池及相关正极材料、电解质材料、添加剂材料等进行了布局。未来,公司将
持续秉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理念,深化产品技术研发与生产工艺创新体系,围绕核心业
务领域,构建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形成专利技术壁垒,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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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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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目的及金额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不超过21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
以在授信额度内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授信品种及担保方式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
商业承兑汇票、项目贷款借款等品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抵押、质押等。
(三)授信期限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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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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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去职务并选举董事长、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
如下:名称: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307478340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宝良
成立日期:2014年7月15日
住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友谊北路5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锂离子电池及原材料研发、制造、销售;生产、销售:硫酸钠、粗
氢氧化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
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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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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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
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本次估值提升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重点围绕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主营业
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
公司价值;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优化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
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
相关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
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
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的相关规定,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
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
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
低于2022年除权除息后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9.0928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8日
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8.4889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
情形。
(二)审议程序
为切实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采取以下具
体措施:
(一)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帕瓦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后,深刻认识到合规经营的重要
性。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公司将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严格遵循收入确认原
则,规范销售合同审核流程,加强财务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其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与执行能力,
同时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与评估,依据市场行情及存货实际状况及时、足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并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全程监控,严格审核工程支出,规范项目验收流程,确保及时性、
准确性。此外,公司将对现行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审批流程及责任
主体,加强用印申请、审批、记录的全流程管控,提高印章使用的透明度与安全性。公司将以
此次整改为契机,全面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构建长效合规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
强市场信心,为公司估值的稳步提升奠定坚实基础,以更加健康、可持续的发展态势回馈投资
者。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将从投资者的需求出发,切实加
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积极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等可视化形式,展示公司
经营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精准度
。另外,公司将持续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投资者获取信息的平等性,并将加强
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舆情及时响应
、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
(二)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
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争优势的核心产品序
列,着力提升资产周转效能。同步强化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加快新工艺、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
,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建立灵活的市场响应机制,根据客户需求动态调整生产计划,
减少无效库存积压,降低固定成本分摊压力,逐步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拓宽
市场视野与渠道,适时借助资本市场力量,自研内生与外延投并购双轮驱动,加速公司在新质
生产力上的培育与壮大,助推公司打造新的成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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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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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份方案,并拟将回购股
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现将上述公告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
信息”部分补充内容如下(加粗部分为本次补充披露内容):由于公司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涉
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股份2206360股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6125.3874万股变
更为15904.7514万股。
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16125.3874万元变更为15904.7514万元。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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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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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杨迪航、邓超、凌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因2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剩余1名非关联监事
,故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
不领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0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包原则上由公司净利润情况决定,薪酬采取年薪制,包括固定工资
、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7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占
基本年薪的30%,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充分体现与业绩贡献挂钩,年终一次性发
放。
(四)监事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
不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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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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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
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及2024年度、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2161.80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9446.3
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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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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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为-685856236.22元,公司实收股本为16125.3874万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实收股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未弥补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6501484.36元,主要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原料价格下行、出货结构调整,以及部分募
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增加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同比下滑;
基于“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的销售定价模式,原料价格下行及市场竞争加剧致使公司产品
平均出货价格同比下降,致使公司营收指标同比下滑。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货、
固定资产等计提了减值准备;此外,为保持技术优势,公司在相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上
的研发投入有所增加。上述因素共同致使公司相关利润、收益指标同比承压。
三、应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公司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公司将持续深化核心业务战略聚焦,加速清退低效落后产能,实施资源集约化配置方案,
依托现有生产资源整合,系统性优化产能布局,集中资源保障具备行业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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