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5 康希诺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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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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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希海河 │ 9100.00│ ---│ 28.40│ ---│ -100.1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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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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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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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 5.50亿│ 1.80亿│ 6.93亿│ 63.00│ ---│ ---│
│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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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 11.00亿│ 1.80亿│ 6.93亿│ 63.00│ ---│ ---│
│园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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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34.2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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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疫苗研发项目- │ 3000.00万│ 59.74万│ 261.81万│ 8.73│ ---│ ---│
│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 │ │ │ │ │ │
│的联合疫苗的研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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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疫苗研发 │ 1.50亿│ 4512.03万│ 9847.83万│ 65.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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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追溯、冷链物流│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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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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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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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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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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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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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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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
│ │称“上药康希诺”)签署《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及许可协议”),│
│ │约定公司将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以下简称“转让产品”或“Ad5-EBOV”│
│ │)及转让产品在全球的商业化权益转让给上药康希诺,并将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达成商业合│
│ │作,使得上药康希诺在全球范围内享有使用转让产品相关许可技术的权利。自批准以来,转│
│ │让产品未形成销售收入。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签订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 │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签订《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的基本情况 │
│ │ 公司拟与上药康希诺签署转让及许可协议,将转让产品及转让产品在全球的商业化权益│
│ │转让给上药康希诺,并将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达成商业合作,使得上药康希诺在全球范围内│
│ │享有使用转让产品相关许可技术的权利。 │
│ │ (二)关联交易情况 │
│ │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7.2.2条,明确所称“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合 │
│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上药康希诺自2024年│
│ │2月2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 │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上药康希诺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4-009)。 │
│ │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SHOUBAICHAO(巢守柏)、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靖担任 │
│ │上药康希诺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DONGXUQIU(邱东旭)担任上药康希诺的董事长兼法定代 │
│ │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 │相关规定,上药康希诺于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 │
│ │ 转让及许可协议下转让产品的转让和技术许可总费用为人民币14417100元(含税)。自│
│ │上药康希诺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 │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 │1%以上。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SHOUBAICHAO(巢守柏)、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靖担任 │
│ │上药康希诺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DONGXUQIU(邱东旭)担任上药康希诺的董事长兼法定代 │
│ │表人,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第7项规定的情形,上药康希诺属于公司 │
│ │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DONGXUQIU(邱东旭) │
│ │ 注册资本:120489万元 │
│ │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
│ │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377号 │
│ │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
│ │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1、协议主体 │
│ │ 转让方(许可方):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
│ │ 受让方(被许可方):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 │ 2、交易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
│ │ 双方一致确认,转让产品的转让和技术许可总费用为人民币14417100元(含税)。 │
│ │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自上药康希诺在任一国家或地区获得转让产品的上市注册批件或上│
│ │市许可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上药康希诺应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转让和技术许可费总额│
│ │。 │
│ │ 3、知识产权 │
│ │ (1)背景知识产权 │
│ │ 除转让及许可协议就转让产品及转让产品的商业化权益和许可技术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另│
│ │有约定外,双方在转让及许可协议签署前拥有、开发或被许可的,并用于履行转让及许可协│
│ │议的所有数据、文件、信息、专有技术、商业秘密、专有方法和解决方案、软件、商标和其│
│ │他项目,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仍归该方、该方的关联公司、许可人或提供者所有,│
│ │并且该方或该方关联公司、许可人或提供者保留其所有权。 │
│ │ (2)前景知识产权 │
│ │ 双方同意,在履行转让及许可协议过程中所产生的且基于转让产品及转让产品的商业化│
│ │权益所产生的任何技术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由上药康希诺单独所有,技术成果尚未公开的,│
│ │公司应承担保密义务。 │
│ │ 4、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 │
│ │ 转让及许可协议自签署日起生效。转让及许可协议以及根据转让及许可协议约定的转让│
│ │产品、商业化权益的转让及授予的许可应自生效日起生效,并且除非根据转让及许可协议约│
│ │定提前终止,应持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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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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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上海│康希诺生物│ 7.90亿│人民币 │2022-09-27│2035-09-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科技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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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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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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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部分控股股东XUEFENGY
U(宇学峰)、朱涛、SHOUBAICHAO(巢守柏)及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靖关于增持公司H
股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XUEFENGYU(宇学峰)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朱涛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
、副总经理;SHOUBAICHAO(巢守柏)为公司控股股东之一HELENHUIHUAMAO(毛慧华)的配偶
,即一致行动人,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其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6月21日起的6个月内以
自有资金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H股,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H股公告《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拟增持股份》。
二、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XUEFENGYU(宇学峰)、朱涛、SHOUBAICHAO(巢守柏)基于对证
券市场判断、增持资金安排以及增持窗口期等情况,分别增持公司100000股、110000股及6800
0股H股,合计使用约567.05万港币增持278000股H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123%。同时,在本
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XUEFENGYU(宇学峰)、朱涛、SHOUBAICHAO(巢守柏)未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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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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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吸附无细胞百(组分)白破联合疫苗(6岁
及以上人群用)(以下简称“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于近日正式启动II/III期临床试验,并
完成II期临床首例受试者入组。
一、产品基本情况
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适用于6岁及以上人群,为青少年及成人的百白破加强疫苗,主要发
达国家已将该疫苗纳入常规的疫苗接种计划,但国内暂无获批的青少年及成人用百白破加强疫
苗,该产品若成功上市,将填补国内市场空白。目前国内在售的共纯化百白破疫苗的制造过程
使用百日咳抗原共纯化的工艺。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为组分百白破疫苗,每种百日咳抗原可以
单独纯化,以确定的比例配制,从而可以确保产品质量批间一致性,使产品的质量更加稳定。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已完成I期临床试验主要工作,临床数据显示免疫原性结果达预期,
安全性良好。此次开展的为评价该款疫苗免疫原性和安全性的随机、盲法、对照II/III期临床
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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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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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的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近日于印度尼西亚
启动I/I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I期临床首例受试者入组。
一、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基于病毒样颗粒(virus-likeparticle,VLP)的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基于公司的蛋白
结构设计和VLP组装技术开发,是一种非传染性脊髓灰质炎疫苗,在生产过程中不依赖活病毒
,预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非传染性的VLP技术路线脊髓灰质炎疫苗被世界卫生组
织推荐作为未来消灭脊髓灰质炎的首选疫苗之一,有望为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作出贡献。
该款疫苗已于印度尼西亚获得临床试验批准,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自愿披露关于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于印度尼西亚获得临床
试验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开展的I/II期临床试验拟进一步评价其在特定年龄婴幼儿中接种后的
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三、风险提示
疫苗研发是一项复杂严谨的科学活动,难度大、周期长,在上市销售前需要申请临床试验
、进行临床试验、申请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等,临床试验进程和结果及产品上市进度具有不确定
性,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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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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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的婴幼儿用吸附无细胞百(组分)白破联
合疫苗(以下简称“婴幼儿用DTcP”)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以下简称“药品注册
申请”)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XSS2400139。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在售的共纯化百白破疫苗(以下简称“DTaP”)的制造过程使用百日咳抗原共纯
化的工艺,公司的婴幼儿用DTcP为组分百白破疫苗,每种百日咳抗原进行单独纯化,以确定的
比例配制,从而可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批间一致性,使产品的质量更加稳定。
截至目前,暂无国内疫苗厂商研发的组分百白破疫苗获批上市,公司的婴幼儿用DTcP定位
即为进口替代。同时,该款疫苗的开发,也是青少年及成人用组分百白破疫苗和以组分百白破
为基础的联合疫苗进一步研发的基础。组分百白破疫苗产品组合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策略,
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自愿披露关于
婴幼儿用DTcP启动II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I
II临床试验方案中,婴幼儿用DTcP的基础免疫从2月龄开始,接种3剂,每剂之间间隔1或2个月
,加强免疫于18~24月龄进行,每人接种1剂。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婴幼儿用DTcP的III期临床
仍在进行中,已完成了基础免疫的接种及数据收集工作,同时取得了基础免疫的临床试验总结
报告。
因此,婴幼儿用DTcP具备了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药品生产注册申请的必要条件,公
司后续将向监管机构适时提交婴幼儿用DTcP加强免疫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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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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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
7载体)(以下简称“MCV4”)药品补充申请(以下简称“补充申请”)于近日获得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YSB2400306。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及补充申请情况
公司的MCV4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
21年12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
多糖结合疫苗(CRM197载体)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
MCV4曼海欣为我国首个脑膜炎球菌四价结合疫苗产品,其上市缩小了我国在该领域与发达
国家的差距,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缺乏高端疫苗的空白,为我国婴幼儿流脑疾病的预防提供了
更优解决方案。MCV4曼海欣发挥独家竞品优势,公司持续推进流脑疫苗产品的推广和市场导入
,实现了流脑疫苗收入的快速增长,2024年前三季度本集团实现流脑疫苗产品销售收入5.16亿
元,流脑疫苗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9.07%。
本次补充申请为MCV4的适用人群年龄范围由“3月龄~3周岁(47月龄)儿童”扩大至“3月
龄~6周岁(83月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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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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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媛女士
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周媛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媛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周媛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
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孙畅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
之日止。
附件:孙畅女士简历
孙畅女士,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学硕士。2016年3月至2019
年5月,任职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19年6月至今,历任证券事务高级主管、
经理、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畅女士参与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与公司实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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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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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以下简称
“Hib疫苗”)于近日正式启动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一、产品基本情况
公司正在研发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Hib疫苗为其中的组成部分,作为未获批
上市的单苗需累积一定的临床数据,以支持未来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的联合疫苗的注册申报。
流感嗜血杆菌为革兰阴性杆菌,是儿童急性下呼吸道感染最主要的病原菌之一,分为有荚
膜型和无荚膜型,两者均可引发感染。无荚膜型菌株常可引发中耳炎和鼻窦炎等疾病。主要由
鼻咽部定植细菌在邻近部位传播所致;继发于血流侵袭的感染通常由荚膜型菌株引起。有荚膜
的菌株根据荚膜多糖的化学成分来进行分类,迄今已发现6种血清型,其中,约95%的侵袭性流
感嗜血杆菌疾病由b型引起。
公司研发的Hib疫苗系以纯化的Hib荚膜多糖与破伤风类毒素蛋白共价结合而成,采用冻干
剂型,预期可在接种后诱导针对Hib的体液免疫,对接种者提供保护作用。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I期临床试验为评价在2月龄及以上人群中接种冻干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安全性和免
疫原性的随机、部分盲法、阳性对照的临床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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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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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以下简称“盖茨基金会”)签署了关于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项目资助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自愿披露关于与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签署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项目资助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5)。
基于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研发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近日与盖茨基金会签署协议,将继续
收到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项目的资助,同时新增对包含该款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联合疫苗项
目的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此次签署的协议,公司将收到盖茨基金会提供的合计超过1700万美元的项目资助,以
支持公司基于病毒样颗粒(virus-likeparticle,VLP)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进一步开发,主
要包括临床研究、工艺开发及规模扩大等工作;同时支持包含该款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的联合
疫苗的研发。盖茨基金会将根据项目研发目标/里程碑的达成情况,按约定的付款时间表分阶
段支付项目资助。
重组脊髓灰质炎疫苗基于公司的蛋白结构设计和VLP组装技术开发,是一种非传染性脊髓
灰质炎疫苗,在生产过程中不依赖活病毒,预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非传染性的VL
P技术路线脊髓灰质炎疫苗被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作为未来消灭脊髓灰质炎的首选疫苗之一,有
望为全球根除脊髓灰质炎作出贡献。同时,该候选疫苗也可成为联合疫苗的组成部分,加入联
合疫苗将有利于更广泛地推广,从而消灭脊髓灰质炎。
为了使脊髓灰质炎疫苗在发展中或欠发达国家中广泛使用并可负担,公司将确保及时并广
泛地传播从该项目中获取的知识和信息,并以可负担的价格向发展中国家最需要的人群提供受
资助的开发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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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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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药康希诺”)签署《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及许可协议”),
约定公司将重组埃博拉病毒病疫苗(腺病毒载体)(以下简称“转让产品”或“Ad5-EBOV”)
及转让产品在全球的商业化权益转让给上药康希诺,并将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达成商业合作,
使得上药康希诺在全球范围内享有使用转让产品相关许可技术的权利。自批准以来,转让产品
未形成销售收入。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签订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签订《产品转让与技术许可协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上药康希诺签署转让及许可协议,将转让产品及转让产品在全球的商业化权益转
让给上药康希诺,并将通过授权许可的方式达成商业合作,使得上药康希诺在全球范围内享有
使用转让产品相关许可技术的权利。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7.2.2条,明确所称“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或者其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上药康希诺自2024年2月2
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上药康希诺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09)。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SHOUBAICHAO(巢守柏)、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靖担任上
药康希诺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DONGXUQIU(邱东旭)担任上药康希诺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上药康希诺于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
转让及许可协议下转让产品的转让和技术许可总费用为人民币14417100元(含税)。自上
药康希诺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至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SHOUBAICHAO(巢守柏)、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王靖担任上
药康希诺的董事,公司副总经理DONGXUQIU(邱东旭)担任上药康希诺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5.1条(十五)第7项规定的情形,上药康希诺属于公司的关联
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DONGXUQIU(邱东旭)
注册资本:120489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2月2日
住所及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377号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转让方(许可方):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受让方(被许可方):上海上药康希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双方一致确认,转让产品的转让和技术许可总费用为人民币14417100元(含税)。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自上药康希诺在任一国家或地区获得转让产品的上市注册批件或上市
许可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上药康希诺应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上述转让和技术许可费总额。
3、知识产权
(1)背景知识产权
除转让及许可协议就转让产品及转让产品的商业化权益和许可技术所涉及的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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