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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希诺(6881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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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85 康希诺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7-31│ 209.71│ 49.79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元希海河 │ 9000.00│ ---│ 28.40│ ---│ 281.36│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 5.50亿│ 1.10亿│ 9.12亿│ 82.95│ ---│ ---│ │园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34.29亿│ 100.00│ ---│ ---│ ├─────────┼──────┼─────┼─────┼─────┼─────┼──────┤ │康希诺创新疫苗产业│ 11.00亿│ 1.10亿│ 9.12亿│ 82.95│ ---│ ---│ │园 │ │ │ │ │ │ │ ├─────────┼──────┼─────┼─────┼─────┼─────┼──────┤ │在研疫苗研发项目- │ 3000.00万│ 330.44万│ 931.43万│ 31.05│ ---│ ---│ │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 │ │ │ │ │ │ │的联合疫苗的研发 │ │ │ │ │ │ │ ├─────────┼──────┼─────┼─────┼─────┼─────┼──────┤ │在研疫苗研发项目- │ 1.50亿│ 1463.42万│ 1.29亿│ 85.74│ ---│ ---│ │以组分百白破为基础│ │ │ │ │ │ │ │的联合疫苗的研发 │ │ │ │ │ │ │ ├─────────┼──────┼─────┼─────┼─────┼─────┼──────┤ │疫苗追溯、冷链物流│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体系及信息系统建设│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 2.5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康希诺上海│康希诺生物│ 7.90亿│人民币 │2022-09-27│2035-09-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 │科技 │ │ │ │ │担保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0│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 7载体)(以下简称“曼海欣”)药品补充申请(以下简称“补充申请”)于近日获得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YSB260021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及补充申请情况 曼海欣为我国首个脑膜炎球菌四价结合疫苗产品,于2021年12月获批上市,并于2026年2 月适用人群年龄范围扩大至“3月龄~6周岁(83月龄)儿童”。其上市缩小了我国在该领域与 发达国家的差距,填补了我国在该领域缺乏高端疫苗的空白,为我国6周岁及以下儿童流脑疾 病的预防提供了更优解决方案。曼海欣凭借其创新优势,展现出强劲的市场表现力,实现了市 场占有率的不断攀升。本次补充申请为曼海欣的适用人群年龄范围由“3月龄~6周岁(83月龄 )儿童”扩大至“3月龄~17周岁人群”。 ──────┬────────────────────────────────── 2026-06-1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328号天津香格里拉大酒店二层小宴会 厅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XUEFENGYU(宇学峰)博士主持,会议采用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 2026-05-26│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4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破伤 风类毒素)(以下简称“PCV24”)于近日正式启动I/I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肺炎球菌性疾病是由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全球严重公共卫生问题之一。全球流行病学数据显 示,肺炎链球菌作为重要的呼吸道致病菌,目前确定的血清型已超过100种,所有血清型均可 致病。肺炎球菌性疾病亦是引起中国婴幼儿和老年人发病和死亡的重要病因。世界卫生组织( WHO)已将肺炎球菌性疾病列为需“极高度优先”使用疫苗预防的疾病。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原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因公司会务安排调整, 便于股东出行及参加会议,现将本次股东会召开地点变更为: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328号天 津香格里拉大酒店二层小宴会厅。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其他事项不变。 ──────┬────────────────────────────────── 2026-05-12│其他事项 ──────┴──────────────────────────────────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信息显示,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研发的吸附无细胞百(五组分)白破联合疫苗(6岁及以上人群用)(以下简称“ 青少年及成人用Td5cp”)已正式纳入优先审评品种。根据国家优先审评审批的规定,国家药 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对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的药品注册申请,将优先配置资源进行审评。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基本情况 青少年及成人用Td5cp适用于6岁及以上人群,为青少年及成人的百白破加强疫苗,主要发 达国家已将该疫苗纳入常规的疫苗接种计划,但国内暂无获批的青少年及成人用百白破加强疫 苗,该产品若成功上市,将填补国内市场空白。公司的婴幼儿用吸附无细胞百(三组分)白破 联合疫苗(以下简称“婴幼儿用DT3cP”)已于2026年4月获得药品注册证书,青少年及成人用 Td5cp较婴幼儿用DT3cP增加另外两种百日咳抗原组分,为一款五组分百白破疫苗,每种百日咳 抗原可以单独纯化,以确定的比例配制,从而可以确保产品质量批间一致性,使产品的质量更 加稳定。 公司正在准备青少年及成人用Td5cp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递交工作。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 状况,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的 原则,本集团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应收账款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非金 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资产的确认原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604.43 万元,减记的金额计入所得税费用。 二、本期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1、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本集团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 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评估,对于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按照相关规定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 备;对本集团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项非金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判断,对于存在减 值的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 于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账款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未 识别有特定风险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并考虑扣除预估退货后的 应收账款,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6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信用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 提方法,净计提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387.36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可变现净值是指在 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存货跌价准 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净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6.74万元。 (3)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本集团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集团按照预期将 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 的余额,确认应收退货成本。预期将退回商品的价值若存在减损迹象,通过减值测试计提减值 准备。2026年第一季度本集团根据上述应收退货成本减值准备计提的依据及方法,净计提应收 退货成本减值准备144.97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1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明确公司对 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 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制订了《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 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盈 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在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保证公司长久、持续、健康的经营能力。 ──────┬────────────────────────────────── 2026-03-31│对外担保 ──────┴────────────────────────────────── 按照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则和《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相关规 定,为满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拟在2026年度对下属子公司康希诺(上 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研发有限公司提供合计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的担保。 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 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担保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 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4340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76%和6.05%,全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希诺生物(上海)有限公司为 其控股子公司康希诺(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持续践行“以投资者为本” 的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 展战略和经营实际,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3月30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立足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研发、生产及商业化高质量创新型疫苗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5年,随着学术营销工作的持续开展以及中国首个四价流脑结合疫苗MCV4曼海欣终端渗 透率的不断提升,公司实现流脑疫苗产品销售收入约为96774.8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91%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787.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 2025年初至本方案审议日,公司疫苗产品管线取得多项积极进展:四价流脑结合疫苗曼海 欣获批适用人群年龄范围扩大至“3月龄~6周岁(83月龄)儿童”,助力学龄前儿童流脑防控 升级;PCV13i优佩欣成功获批上市,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商业化产品组合,同时肺炎产品管线的 新候选疫苗PCV24获得境内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婴幼儿用DTcP疫苗获得优先审评资格, 以其为基础的联合疫苗DTcP-Hib-MCV4启动I期临床试验,青少年及成人用Tdcp已完成III期临 床试验;吸附破伤风疫苗正式进入新药上市申请(NDA)阶段;全球创新的吸入用结核病加强 疫苗于印尼启动I期临床试验。 不断丰富的产品管线有望持续拓宽公司未来的商业化布局,推动经营业绩持续提升。与此 同时,公司将持续聚焦多价多联疫苗的迭代升级,开发更具竞争力的候选疫苗产品,并向成人 疫苗市场发力布局,以构建多元化的产品矩阵。在国内市场,公司凭借疫苗技术、产业化与质 控体系优势,市场地位持续巩固。公司通过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及企业开展合作,推动在研疫苗 加速进入产业化阶段,以应对全球对高效、安全疫苗的迫切需求。同时,公司也在加强与世界 卫生组织(WHO)等国际机构及相关国家政府的合作,加快国际市场准入,提升全球竞争力。 二、完善治理体系,确保规范运作 2025年,为落实新《公司法》要求,公司顺利完成了取消监事会的治理架构调整,并同步 修订了《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7次董事会,10次董事会下设 委员会,6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 2026年,公司将严格遵循《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与内 部控制体系,着力提升运营规范性与决策科学性。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增强 公告内容的清晰度与有效性,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公司将通过健全制度 保障、压实执行责任、强化监督机制,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康希诺”或“公司”)于2026 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 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 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数量为准。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 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 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相关发 行对象不参与发行定价的询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 同价格认购发行的股票。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本期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的原则, 本集团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预期信用损失,并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非金融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财务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230.96万元,减少净利润4 230.96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30.9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 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结果,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无重大影响。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结算事项,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产品交易。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公司真实的外汇资产和 负债为依托,以风险中性为基本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结合当前及未来外汇资产和负债的管理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预计在授权期限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预 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等)上限不超过8400万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业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含单一期权及期权组合)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 于美元、欧元、港币、瑞士法郎等。交易对方为经监管机构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本次审议的额度。若实际发生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 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六)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与相关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套期保值 业务实际发生时,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交易费率等内容,相关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以正式签署 的文件为准,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资金额度不超过8.4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后实施。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872718.00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71443086.47 元;2025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123600743.93元,2025年末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11240669.5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 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鉴于公司截至2025年末合并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同时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拟决定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聚焦主营业务发展,重点投入研发创新、 生产优化及市场开拓,增强核心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2026-03-31│委托理财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 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 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国 债逆回购、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年A股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28年5月9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设立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5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 认书》,“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277650股于2023年5月8 日非交易过户至“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的0.11%,过户价格为 61.1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 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30)。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截至2026年5月9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两期 份额已全部解锁,目前其合计尚持有39015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58%。 二、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如持 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鉴于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 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 次持有人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展期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A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24个月,即截至2028年5月9日。在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出售公司股票,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提前终止。 三、其他说明 本持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存续期展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持 股计划的安排、持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出售股票。本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及股份转让的限制性相关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3-31│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续聘德勤·关 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为2026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香港为2026年度 境外审计机构。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14人,从业人员共6,133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33.5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60亿元。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 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 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本所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 本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2、德勤香港 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于1972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 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德勤香港是德勤网络的 组成部分。 自2019年10月1日起,德勤香港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此外,德勤香港经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同时也是在美国公 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ervicesAuthority) 等机构注册的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 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03-06│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 载体)(以下简称“MCV4”)、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CRM197/破伤风类毒素)(以下 简称“PCV13i”)的生产基地通过了马来西亚药监局(以下简称“NPRA”)PIC/SGMP符合性检 查,并于近日获得NPRA颁发的GMP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生产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新桂路16号 证书签发日:2026年2月25日 本次通过PIC/SGMP认证,标志着公司的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符合PIC/SGMP的标准,将有助 于推进MCV4、PCV13i在马来西亚及其他PIC/S成员国药品注册上市的工作。PIC/S(Pharmaceut icalInspectionCo-OperationScheme)为国际药品检查、认证的权威机构,由数十个国家的药 品监管机构组成,以统一标准对人用和兽用药品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实施检查、认证,GMP 符合性检查是药品注册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在自愿的基础上,PIC/S成员国及参与机构之间 执行GMP符合性检查互认。本次通过PIC/SGMP认证,将对MCV4、PCV13i的海外市场拓展带来积 极的影响,但上述产品在国外市场销售时间、规模、拓展进度具有不确定性。公司产品在海外 市场的拓展受全球市场环境变化、供求关系、汇率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2-27│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约为106790.71万 元,同比增长26.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2787.2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9250.07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约为717757.69万元,同比减少9.8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约为495362.06万元,同比增加0.89%。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践行以创新为核心、以商业化落地为重点的发展战略,中国首款四价 流脑结合疫苗曼海欣收入保持持续增长。同时,公司深入推进降本增效,各项费用得到有效管 控;产销协同进一步优化,毛利率亦有所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显著提升,成功于报告期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正。 随着公司研发项目的快速推进及国际合作的开展,公司也获得了政府专项补助和国际专项 研发资金的支持,并于报告期确认了相关的非经常性收益。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同比实现扭亏为盈;基 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由负转正;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亏损同比收窄,上述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6.18%,公司持续优化 资源配置、推行降本增效措施,经营效率持续提升,报告期内多项费用实现节约,亦实现与政 府专项补助和国际专项研发资金支持相关的收益,因此,报告期多项盈利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 数据和指标实现同比正增长。 报告期末,公司股本约为24704.38万股,较报告期初减少约为40.61万股,主要因本公司 注销以前年度回购的部分A股股份所致。 ──────┬────────────────────────────────── 2026-01-28│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 以下简称“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4000.00万元到108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 加19366.19万元到23366.19万元,同比增长22.88%到27.61%。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50.00万元到2900.00万元,与 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9100.00万元 到-9600.00万元。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4633.81万元,利润总额为-38120.45万元,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888.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4412 5.05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53元/股。 ──────┬────────────────────────────────── 2025-12-20│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吸附无细胞百(组分)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 菌(结合)-ACYW135群脑膜炎球菌(结合)联合疫苗(以下简称“DTcP-Hib-MCV4联合疫苗” )于近日正式启动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一、产品基本情况 随着中国上市疫苗品种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剂次疫苗使用,给家长、孩子和接种医生也 带来了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如增加儿童接种的痛苦、增加卫生部门的接种成本、降低幼儿接种 的依从性、增加疑似异常反应的可能,以及加重了疫苗管理的困难和成本等。因此,开发并推 广同时预防多种疾病的联合疫苗成为新疫苗研发的趋势,联合疫苗具有良好的临床开发前景。 基于公司的产品管线布局,结合市场对多联疫苗的需求,并形成差异化竞争,公司拟研发 DTcP-Hib-MCV4联合疫苗,该联合疫苗已于2025年2月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I期临床试验为评价DTcP-Hib-MCV4联合疫苗在2月龄~6岁人群中接种的安全性及免疫原性 的随机、部分盲法、剂量探索、阳性/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 ──────┬────────────────────────────────── 2025-11-28│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 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3280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0342128.90元,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118388703.29元,资本公积期末余 额为6576729725.0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18388703.29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1331953425.61元,两项合计14503 42128.9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 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 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 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5年11月28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85号西区生物医药园融生大厦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22-58213766 5、邮政编码:300457 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签 收日为准,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 2025-11-28│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选举左敏先生、纪雪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独立非执行董事。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公司于2025 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本次选举的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为止。调整后的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YiuLeungAndyCHEUNG(张耀樑)、纪雪峰、李志成,其中YiuLeungAndyC HEUNG(张耀樑)担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纪雪峰、左敏、XUEFENGYU(宇学峰),其中纪雪峰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左敏、YiuLeungAndyCHEUNG(张耀樑)、纪雪峰、李志成、XUEFE NGYU(宇学峰),其中左敏担任主任委员。 ──────┬────────────────────────────────── 2025-11-27│股权回购 ──────┴────────────────────────────────── 股份注销数量:406098股A股股份。 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247449899股( 其中A股114778999股,H股132670900股)相应减少至247043801股(其中A股114372901股,H股 132670900股)。 一、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希诺”)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决定注销 回购专用账户中的406098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9月27日和2025年10月24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A股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请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A股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注销事项提出异议,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注销情况 1、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应当在回购实施完成后三年内按照依 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鉴于公司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未将全部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对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对应的406098股股票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注销安排 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472 0910)。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11月27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2025-11-14│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发的吸入用肺结核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 (以下简称“吸入用结核病加强疫苗”)近日于印度尼西亚启动I期临床试验,并完成I期临床 首例受试者入组。 一、产品基本情况 目前,卡介苗是全球唯一可用于预防结核病的疫苗,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种,其对预防 婴幼儿结核病发挥重要作用,但卡介苗保护力会随时间减弱,无法通过加强免疫接种增强疫苗 的保护效果。针对此不足,公司研发了第一代全球创新的结核病加强疫苗用于卡介苗接种人群 ,该款疫苗于加拿大完成了Ia及Ib期临床试验,临床数据证明了该候选疫苗的安全性和作为卡 介苗加强疫苗的有效性,以及黏膜免疫的优越性。 基于吸入用新冠疫苗开发的技术累积,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吸入药学、质量控制体系,升级 第一代产品,同时增加了抗原组分,开发了吸入用结核病加强疫苗,通过雾化吸入的方式递送 ,有望可以激发肺部免疫应答,从而清除结核菌,控制潜伏感染,并可实现预防感染的效果。 二、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该I期临床试验于印度尼西亚开展,目的是在18-49岁的成年人中探究接种一剂吸入用肺结 核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 2025-11-08│其他事项 ──────┴──────────────────────────────────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XUEFENGYU(宇学峰)博士 2.提案程序说明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7.26%股份 的股东XUEFENGYU(宇学峰)博士,在2025年11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 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之一XUEFENGYU(宇学峰)博士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增加临 时提案,提议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8) ──────┬────────────────────────────────── 2025-11-08│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 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公司拟按 照相关规定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及审计报告》(德师报(审)字(25)第P03280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0,342,128.90元,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为118,388,703.29元,资本公积 期末余额为6,576,729,725.03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 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 二、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 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118,388,703.29元和母公司资本公积1,331,953,425.61元,两项合计 1,450,342,128.90元用于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公司2024年年末母公司 未分配利润负数弥补至零为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母公司会计报表盈余公积减少 至0元,资本公积减少至5,244,776,299.42元,未分配利润补亏至0元。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 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同意向董事会提交母公司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亏损的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经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母公司本次使用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其亏损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母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 ──────┬────────────────────────────────── 2025-10-28│其他事项 ──────┴──────────────────────────────────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的情况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桂水发先 生和刘建忠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其连续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限将满6年,桂水发先 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建忠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桂 水发先生和刘建忠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二、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搜集、了解了左敏先生、纪雪峰女 士的职业、学历、详细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左敏先生、纪雪峰女士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条 件,同意选举左敏先生、纪雪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薪酬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 董事薪酬方案执行。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1、左敏先生 左敏先生,1961年出生,四川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药学专业本科,复旦大学管理学硕 士。2013年至2023年,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并在其若干附属公司担 任董事职务;2020年至2023年,任上海上药睿尔药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至2024年,任上 海生物医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长;2021年至2024年,任上海生物医 药前沿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总裁;2024年10月至今,任康宁杰瑞生物制药非执行 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7月至今,任成都海枫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公司61000股H股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康希诺生物股 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纪雪峰女士 纪雪峰女士,1978年出生,南开大学法律硕士。2016年至2018年,任北京大成(天津)律 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至今,任北京安理(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主任;2023 年3月至今,任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天津市滨城海洋文 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任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2024年6月至今,任天津滨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天津津诚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 同时,纪雪峰女士担任天津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天津市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天津市人民政府第一届重大行政决策咨 询论证专家;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班牙工作组协调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一带一路」沿线 国家法律环境国别报告》作者之一;中国国际商会天津商会独任监事;天津市财政局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专家;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人民 检察院监督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纪雪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 2025-10-28│其他事项 ──────┴──────────────────────────────────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2、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5年10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 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2025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87人 调整为86人,首次授予数量由2065500股调整为2054600股。 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由2580000股调整为2569100股,预留授予数量不变,除上 述内容调整外,《激励计划》其余内容不变。 ──────┬────────────────────────────────── 2025-10-28│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5年10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054600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247449899股 的0.8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5年10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1.2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6名激励对象授 予2054600股限制性股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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