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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特材(6881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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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86 广大特材 更新日期:2025-07-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21│ 17.16│ 6.40亿│ ├───────────┼───────────┼───────────┼───────────┤ │增发 │ 2021-06-28│ 26.56│ 12.87亿│ ├───────────┼───────────┼───────────┼───────────┤ │可转债 │ 2022-10-13│ 100.00│ 15.3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 3.00亿│ 1640.69万│ 1.70亿│ 56.71│ ---│ ---│ │目 │ │ │ │ │ │ │ ├─────────┼──────┼─────┼─────┼─────┼─────┼──────┤ │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 12.00亿│ 3830.39万│ 6.60亿│ 70.42│ -608.94万│ ---│ │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3.50亿│ 100.00│ ---│ ---│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万│ ---│ 5505.42万│ 91.76│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亿│ ---│ 2.3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4953.76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12.00亿│人民币 │2022-01-24│2032-01-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广大鑫宏 │ 3.00亿│人民币 │2023-08-30│2029-08-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1.40亿│人民币 │2024-11-26│2025-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00亿│人民币 │2024-11-18│2025-1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8000.00万│人民币 │2021-09-18│2024-09-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6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2│2025-03-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12-29│2024-12-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5-10│2027-05-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2-19│2025-01-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3210.56万│人民币 │2019-10-22│2024-10-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广大钢铁 │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7-20│2024-07-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2200.00万│人民币 │2019-10-22│2024-10-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800.00万│人民币 │2024-10-2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200.00万│人民币 │2024-04-30│2025-04-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9│2027-03-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14│2024-02-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28│股权回购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第一期回购股份8000000股,第一期回购剩余的10128037股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230593693股(2025年6月26日总股本) 的比例为3.4693%。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593693股(2025年6月26日总股本) 变更为222593693股(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214241479元(截至2025年2月17 日数据)变更为222593693元(其中包含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的 16352214元注册资本部分)。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5年6月30日。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 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和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 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 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128037股,回购均价2 2.0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9960068.7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已回购的股份80000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30593693股(2025年6月26日总股本)变更为222593693 股(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214241479元(截至2025年2月17日数据)变更为22 2593693元(其中包含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增加的16352214元注册资 本部分)。 三、回购股份注销的办理程序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及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相 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通知。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本次 回购股份注销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 ──────┬────────────────────────────────── 2025-06-28│其他事项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 表人的函》。 国元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目前负责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束学岭先 生、孙彬先生。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期已于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但由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元证券需要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 义务。束学岭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孙彬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负责广大特材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元证券现委派黄斌先生、林超先生接替束学岭先生 、孙彬先生担任广大特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黄斌先 生、林超先生。本次变更不影响国元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束学岭先生、孙彬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 ──────┬────────────────────────────────── 2025-06-20│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 ),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22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和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 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 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已回购的股份8000000股进 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注销。 2025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5.86元/股(含)(该价格为公司2024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38.61元/股(含)。不高于董 事会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经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息调整后每股价格的150% ,调整后的价格于2025年6月1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5)。 ──────┬────────────────────────────────── 2025-06-20│股权回购 ──────┴──────────────────────────────────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和《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25年6月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 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 2025-06-18│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关于提议第二期使用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徐卫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 款及公司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 可持续发展,徐卫明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 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 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 000万元(含)。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徐卫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提议函出具日,提议人徐卫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未来 执行相关增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6-18│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下同),不超过人 民币40000万元(含,下同)。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张家港 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 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程序,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 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下同)。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 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 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 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 途,则存在启动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 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6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徐卫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公司以工商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详细 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张家港 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57)。 (二)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该议案。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 2025-06-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广大转债” 债券信用评级结果为“AA-” 本次债券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广大转债” 债券信用评级结果为“AA-”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 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2年10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广大转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广大转债”前次债券信 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5年 6月13日出具了《2022年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跟踪第【128】号01),评级结果如下:中证鹏元维持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广大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本次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5-06-10│价格调整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 回购价格上限由25.86元/股(含)(该价格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的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38.61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 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22元/股(含), 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 月2日和2025年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及2025年5月12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 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已回购的股份8,000,000股进 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41)及2025年5月13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5,163,7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4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3元/股,最 低价为16.4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27,815.2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走势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 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5.86元/股(含)( 该价格为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经除息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38.61 元/股(含)。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8.61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10,360,0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4.8160%;按照本 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8.61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5,180, 0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4080%。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202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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