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6 广大特材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21│ 17.16│ 6.40亿│
├───────────┼───────────┼───────────┼───────────┤
│增发 │ 2021-06-28│ 26.56│ 12.87亿│
├───────────┼───────────┼───────────┼───────────┤
│可转债 │ 2022-10-13│ 100.00│ 15.3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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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 3.00亿│ 1640.69万│ 1.70亿│ 56.71│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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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 12.00亿│ 3830.39万│ 6.60亿│ 70.42│ -608.94万│ ---│
│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3.50亿│ 100.00│ ---│ ---│
├─────────┼──────┼─────┼─────┼─────┼─────┼──────┤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6000.00万│ ---│ 5505.42万│ 91.76│ ---│ ---│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亿│ ---│ 2.30亿│ 100.0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4953.76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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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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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12.00亿│人民币 │2022-01-24│2032-01-2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广大鑫宏 │ 3.00亿│人民币 │2023-08-30│2029-08-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1.40亿│人民币 │2024-11-26│2025-11-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00亿│人民币 │2024-11-18│2025-11-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8000.00万│人民币 │2021-09-18│2024-09-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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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6000.00万│人民币 │2024-03-22│2025-03-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3-12-29│2024-12-24│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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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5-10│2027-05-0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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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精密 │ 5000.00万│人民币 │2024-02-19│2025-01-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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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3210.56万│人民币 │2019-10-22│2024-10-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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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广大钢铁 │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7-20│2024-07-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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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2200.00万│人民币 │2019-10-22│2024-10-2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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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800.00万│人民币 │2024-10-28│2025-07-1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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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1200.00万│人民币 │2024-04-30│2025-04-29│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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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鑫盛国贸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3-19│2027-03-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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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宏茂铸钢 │ 500.00万│人民币 │2023-06-14│2024-02-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特材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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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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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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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将已回购的股份80000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6日和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
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58号2、申报时间:20
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27日(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郭燕
4、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5、传真号码:0512-58456318
6、邮编:215614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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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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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现拟将回购用途由“在未来适宜
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2,908,697股,公司拟注销已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8,000,000股,其余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
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对将回购股份用途由“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并将已回购的股份8,000,0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支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
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26.22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4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908,697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6.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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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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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大特材”)自上市以来,积极践行
“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肩负的社会责任,为切实增强投资者对资本市场
的信心,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2025年,公司继续以国家“十四五”新材料产业规划为引领,
围绕“创新驱动、绿色低碳、价值共享”核心目标,聚焦高端装备基础材料与新能源精密零部
件主业,通过技术升级、管理优化、成本管控与股东回报协同推进,实现经营质量提升与可持
续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
一、强化经营管理举措,稳步增进经营质效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着聚焦主业,稳健经营,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不断提
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同时,根据公司制定的自身发展的“十四五”战略规划
,目前已形成以广大特材本部基地为首的四大生产基地,其中广大特材基地侧重于材料研发、
冶炼并实施“小批量、多品种,定制化”产品类生产,鑫盛智造基地侧重于齿轮箱精密机械部
件的精加工生产,如皋生产基地侧重于风电铸件、锻件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德阳生产基地侧重
于能源电力装备铸钢产品及汽轮机叶片的研发和专业化生产。通过四大产业基地的打造,公司
将进一步成为集熔炼、成型、精加工、热处理等一系列工艺于一体且产业链完善的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高端装备特钢材料和高端装备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主打产品特
钢材料主要包括齿轮钢、模具钢、高温合金、特种不锈钢;高端装备零部件产品主要包括新能
源风电零部件、能源装备零部件及其他类零部件等。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风电、能源装备、轨道交通、机械装备、军工装备、航空航天
、核能电力、海洋石化等高端装备制造业,其中新能源风电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55.80%。
2024年度,公司紧扣既定战略规划,深耕主业,积极投身开拓市场,动态调整内部产品结
构,全面加强成本管控,全年各项财务指标稳健上扬,呈稳中有增态势。
1、适时调整产业链布局,全力释放协同与一体化效能
2024年度,公司紧扣既定产业链布局,适时根据行业、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相关产线布局
。立足原有业务板块,调节内部产品结构的产能占比,旨在深度契合市场环境、全方位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材料和大型精密零部件的产品研发工作,持续推动
精密机械传动部件及铸钢件产业链向下游延伸,深度挖掘产业链协同潜力,强势推动产业链一
体化进程。新能源风电方面,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主动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风电主轴
、风电精密机械部件的销售份额;同时,在以自有资金追加大型高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
目投资的有力支撑下,优化智能化车间产线、设备布局,丰富公司风电齿轮箱零部件产品矩阵
;铸钢件方面,铸钢件精加工项目已初步完成建设,德阳基地产业链一体化的目标已初步完成
。
2、业务规模稳中有增,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314.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7%,主要受益于大型高
端装备用核心精密零部件项目、德阳基地铸钢件精加工项目逐步投产,相关客户拓展取得较好
的突破,产品销量增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实现稳中有增。2024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产品毛利
率为16.43%,较上年同期增加2.11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适时根据行业、市场环境变化,以现
有产品线为基础,调整内部产品结构,将如皋基地部分产线进行优化调整,以高附加值为导向
,增加风电主轴、风电精密机械部件产品的销售份额。此外,公司持续强化内部管理控制,通
过一系列有效的降本增效举措,使得公司整体毛利率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2025年,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公司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与机遇。一方面,行业竞争日
益激烈,原材料价格波动、客户对产品质量和交付期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国家对高
端装备制造业的大力支持以及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也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为积极
应对市场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提升公司产业化能力,加强产线调整灵活性
公司将持续加大产业化投入,提升公司产业化能力,尤其是在新能源风电齿轮箱零部件的
产业化能力,通过新建生产线,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加公
司核心零部件供应类别,促成与下游大客户在业务方面的深度战略合作。深入研究市场动态和
客户需求,尤其是在新能源风电、轨道交通、机械装备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的高端装备制造领
域。加大对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投入,如针对风电行业风机大型化趋势,优化风电齿轮
箱零部件、海上风电铸件等产品设计与工艺,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满足客户对大型化、高效
化设备的需求。
公司将定期对现有产品进行评估,对于市场需求萎缩、盈利能力差的产品,逐步减少生产
直至淘汰,将资源集中到优势产品和核心业务上,提高公司整体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提高生产效率,贯彻降本增效举措
在采购环节,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通过集中采购
、招标采购等方式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原材料利
用率,降低废品率,控制能源消耗,精细控制熔炼成本、精确落实尾部成本、精益策划锻件成
本,按照收益最大化原则组织生产。
公司将持续推进智能化应用,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提高生产过程的智
能化水平,减少人工干预,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根据前期公司在鑫盛基地投入的
自动化生产设备情况,进一步推广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齿轮箱零部件及模具钢、大型风电铸
件的生产效率。同时,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操作技能和工作效率,开展劳动竞赛等活动,
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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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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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基数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未触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114,639,557.7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9,358,902.
41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5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214,2
42,23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0,306,697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203,935,5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475,826.00元(含税)。
2024年11月,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总计派发现金红利10,712,073.95元(
含税)。
综上,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87,187,899.9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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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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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
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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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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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15.05亿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公司将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
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近日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签署了《风力发电机组
零部件2025年框架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者“本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0
5亿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本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公司向明阳智能提供轮毂、机座、主轴等风电机组零部件,合同金额为人民
币15.05亿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4、注册资本:227159.4206万(元)
5、成立时间:2006年6月2日
6、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电相
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
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
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特种作业人员安全
技术培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
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乙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15.05亿元(含税)
3、合同内容:公司向明阳智能提供轮毂、机座、主轴等风电机组零部件
4、支付方式
货款的支付方式为6个月银行承兑或电汇。
5、履行地点和方式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要求把产品发往甲方指定的生产基地或风场。
6、违约责任与赔偿
甲、乙双方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的规定履行。
7、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合同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所
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生效条件及履行期限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直至
甲方修订下一版本框架合同且双方签署新框架合同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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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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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张家港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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