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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楚电子(6881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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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88 柏楚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南通市交大未来小苗│ 2000.00│ ---│ 22.22│ ---│ 0.00│ 人民币│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 │ │ │ │ │ │有限合伙) │ │ │ │ │ │ │ ├─────────┼─────┼─────┼─────┼─────┼──────┼──────┤ │上海紫竹小苗朗锐创│ 1000.00│ ---│ 2.00│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总线激光切割系统智│ 3.14亿│ 1327.63万│ 2.13亿│ 67.95│ 1.01亿│ 2022-12-31│ │能化升级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47亿│ 0.00│ 3.47亿│ ---│ ---│ ---│ ├─────────┼──────┼─────┼─────┼─────┼─────┼──────┤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3.78亿│ 2817.27万│ 1.23亿│ 33.12│ ---│ 2024-12-31│ ├─────────┼──────┼─────┼─────┼─────┼─────┼──────┤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 3.00亿│ 1029.74万│ 4447.52万│ 15.12│ ---│ 2024-12-31│ │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 2.18亿│ 0.00│ 1840.63万│ 8.43│ ---│ 2024-12-31│ ├─────────┼──────┼─────┼─────┼─────┼─────┼──────┤ │超快激光精密微纳加│ 2.03亿│ 0.00│ 1.27亿│ 62.43│ ---│ ---│ │工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 │设备健康云及MES系 │ 1.97亿│ 0.00│ 3987.88万│ 20.25│ ---│ ---│ │统数据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 1.07亿│ 0.00│ 811.62万│ 7.60│ ---│ 2024-12-31│ │制系统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 3.00亿│ 6050.04万│ 1.19亿│ 40.32│ ---│ 2024-12-31│ │发项目 │ │ │ │ │ │ │ ├─────────┼──────┼─────┼─────┼─────┼─────┼──────┤ │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 1.04亿│ 0.00│ 460.20万│ 4.42│ ---│ 2024-12-31│ │发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262.00万│ 0.00│ 4997.88万│ 60.49│ ---│ 2022-12-31│ ├─────────┼──────┼─────┼─────┼─────┼─────┼──────┤ │市场营销网络强化项│ 3869.00万│ 0.00│ 2350.51万│ 60.75│ ---│ 2022-12-31│ │目 │ │ │ │ │ │ │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 1.20亿│ 0.00│ 1.20亿│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9-07│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9月6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7.9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4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柏楚电子”)《上海柏楚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9月6日为首次 授予日,以93.9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4名激励对象授予87.90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08-20│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8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91178098.42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99412221.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18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54527 08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47515044.34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 期分红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可进行中期分红。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实际分派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 2024-08-15│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3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上海柏楚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作为征集人 ,就公司拟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 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曾赛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6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管理学博 士。2004年1月至今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学院管理科学系系主 任、创新与战略系系主任,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 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 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并且对《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认为本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核心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07-16│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基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坚定信心,公 司控股股东唐晔、代田田、卢琳、万章、谢淼(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提议实施2024年中期 分红。 未来公司将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完善公司治理,共享发展成果,注重投资者回报,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切实履行上市 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一、提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提议2024年中期分红的函》。主要内容 如下: 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目标,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并充分考虑到公司留 存未分配利润和自有资金的基本情况、股东利益等因素,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保护广大 投资者利益,控股股东建议公司开展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提议如下: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度中期 分红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可进行中期分红的决议。提议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 经营的前提下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2024年中期分红比例不低于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0%,控股股东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同意”票。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收到本次控股东提议后,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将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 划和盈利能力进行认真研究,同时结合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 后实施。 未来公司将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快推进技术研发、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完善公司治理,共享发展成果,注重投资者回报,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切实履行上市 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 2024-06-07│委托理财 ──────┴──────────────────────────────────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 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从而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投资额度、产品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 2024-06-0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在执行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拟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 变更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 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 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 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6,051.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 2次。 ──────┬────────────────────────────────── 2024-05-29│其他事项 ──────┴──────────────────────────────────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 24年5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陈元元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元元,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90年5月出生,2013年6月毕业于江苏科技 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获学士学位,2013年7月至2016年6月在上海达欧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财务 ,2016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元元女士未持有(直接和间接)公司股票。陈元元女士与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4-05-08│其他事项 ──────┴────────────────────────────────── 本次现金分红、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调整原因: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9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完成,新增股份417870股,2024年4月1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变更后公司的总股本由146334064股增加至146751934股。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2023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 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 )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 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新增股份417870股。2024年4月1日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的总股本由1463 34064股增加至146751934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以及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 ,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为146751934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68347354.34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0.53%(保留两位小数);同时合计拟转增58700774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5452708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届时登记结 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 2024-04-03│其他事项 ──────┴──────────────────────────────────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4月9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1.787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事项 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24-03-20│其他事项 ──────┴────────────────────────────────── 分配及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 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00672127.8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1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实际有权参与股数为准计算。若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 6334064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67298500.64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39%。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 6334064股计算,合计转增5853362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486769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归属等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 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 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 ──────┬────────────────────────────────── 2024-03-2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0580股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首次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40万股(调整后),占本次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14000万股的1.00%。其中,首次授予124.46万股(调整 后),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调整后)的0.889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 总额(调整后)88.90%;预留授予(调整后)为15.54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调整后)的0.111%,预留部分(调整后)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的11.10%。 (3)授予价格(调整后):20.59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20.5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注释1:(调整后)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已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2019年度、2020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 已完成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 格(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整,因此本公告中预留授予数量(调整后)、授予数量(调整后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调整后),授予价格(调整后)、归属后剩余有效数量(股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总额(调整后)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48人,预留授予13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根据激励对象司龄及岗位职级不同,将激励对象分为三类:第一类激励对象为同时满足一 定岗位职级并在公司连续任职3年以上的员工,合计35人;第二类激励对象为在公司连续任职5 年以上但不满足一定岗位职级的员工,合计8人;第三类激励对象为满足一定岗位职级但在公 司任职3年以下员工,合计5人。 ──────┬────────────────────────────────── 2024-03-20│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30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该30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3.5135万股,不能归属的1.5015万股作废失效;6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 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70%,该6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205 万股,不能归属的9.9945万股作废失效;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30 %,该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4950万股,不能归属的1.1550万股 作废失效。本次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名,该激励对象截至本公告日已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总计0.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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