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89 ST南新 更新日期:2026-07-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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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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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3-16│ 34.94│ 11.3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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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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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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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66000.00│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 │ │ │ │
│投资-理财产品本金 │ │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 ---│ ---│ 255.72│ ---│ 人民币│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 │
│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 │ │ │ │
│投资-理财产品应收 │ │ │ │ │ │ │
│利息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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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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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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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药研发 │ 4.10亿│ 4294.14万│ 2.25亿│ 54.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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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渠道网络升级建│ 1.20亿│ ---│ 97.50万│ 0.81│ ---│ 2026-12-31│
│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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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 1.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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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X-2016”等5个项│ ---│ ---│ 787.73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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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流 │ ---│ 4070.45万│ 4.5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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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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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7 │交易金额(元)│4.8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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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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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上市标的品种“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
│ │(Ⅰ)”、“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 │ │
│ │Ⅱ)”和在研标的品种“多种微量元│ │ │
│ │素注射液(Ⅲ)”,以及与标的品种│ │ │
│ │相关的研发和生产技术资料、商标、│ │ │
│ │专利、客户资料(市场渠道)、批文│ │ │
│ │等资产完整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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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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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合肥市未来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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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26日,公司与未来医药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公司拟以现金不超过4.8亿│
│ │元收购未来医药持有的标的资产组,包括已上市标的品种“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Ⅰ)”、│
│ │“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Ⅱ)”和在研标的品种“多种微量元素注射液(Ⅲ)”,以及与标│
│ │的品种相关的研发和生产技术资料、商标、专利、客户资料(市场渠道)、批文等资产完整│
│ │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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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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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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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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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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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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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湖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湖南联交│
│ │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发投集团”)成为本│
│ │次挂牌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51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
│ │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 │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
│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
│ │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医发投集团或不同关联│
│ │人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的其他交易。 │
│ │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权力机关审批。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
│ │ 1、本次交易概况 │
│ │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提升资产流│
│ │动性及保障资金安全,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部分应│
│ │收账款。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 │
│ │应收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 │
│ │部分应收账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
│ │ 经湖南联交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医发投集团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
│ │51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
│ │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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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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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霆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24.33万 0.89 62.17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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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4.33万 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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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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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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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广州南新制│ 6000.00万│人民币 │2024-11-29│2025-11-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药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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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广州南新制│ 5900.00万│人民币 │2024-11-14│2025-11-1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药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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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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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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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健旭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陈健旭先生因个人职业发展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健旭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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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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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
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产品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
规格:50ml:500mg(按C8H9NO2计)
申请人: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受理号:CYHS2601450
二、药品相关情况
对乙酰氨基酚甘露醇注射液适用于治疗成人轻度至中度疼痛、辅助阿片类镇痛药缓解成人
术后中重度疼痛及成人发热缓解。
对乙酰氨基酚属于乙酰苯胺类中枢性解热镇痛药,和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不同,对
乙酰氨基酚对环氧化酶(COX)的抑制作用较弱,没有典型的非甾体抗炎药相关不良反应。其
临床可显著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镇痛效果可靠。其不抑制外周COX,胃肠道刺激小,无出血
风险,也无阿片类成瘾性和呼吸抑制,是术后多模式镇痛的理想选择,在临床应用中占重要地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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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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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2.2类改良型新药帕
拉米韦吸入溶液,在“治疗成人无并发症单纯性流感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
、安慰剂平行对照的Ⅲ期临床研究”(登记号:CTR20244827)中达到了方案预设的主要终点
。后续,公司将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提交Pre-NDA的沟通
交流申请,积极推进帕拉米韦吸入溶液的上市进程。
上述事项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尚需完成与CDE的沟通交流、提交新药
上市申请、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等程序。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研发投入大,
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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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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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24
号)。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
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
告知书>的公告》(编号:2025-043)。
2026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
〕6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张世喜先生、李亮先生、胡新保先生:湖南南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已由我局调查完毕,依法拟
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拟作出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享有的相关
权利予以告知。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南新)在部分客户退
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19.46%。
2023年,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分别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
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32.40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2.73%;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7.65%。
以上事项,导致南新制药共计虚增2023年度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8.69%
;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57.11%。
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公告、合同文件、财务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可以证明。
南新制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张世喜作为南新制药时任总经理、广州南新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在客户退货
和应收账款折价协议签订的审批流程上签字决策,未督促、沟通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
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
李亮作为南新制药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知悉应收账款协议签订事项
,未督促财务部门进行会计处理,签字保证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
勉尽责,是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胡新保作为南新制药时任董事长,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未审慎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
财务处理情况,签字保证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勤勉尽责,是公司上
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一、对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张世喜给予警
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三、对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四、对胡新保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
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成立的,我局将予
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我局将按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作出
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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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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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313
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张
世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与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旋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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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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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2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
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570586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
注册资本”,并对上述回购股份实施注销,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和于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74400000股减少至272829414股,注册资本由274400000
元减少至272829414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
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进行确认。
1、申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196号自编1-2栋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6年5月23日起45日内(即2026年5月23日至2026年7月7日),工作日9:3
0-11:30、14:30-16:30
3、联系人:李旋、李国维
4、联系电话:020-38952013
5、邮箱地址:nanxin@nucien.com
6、邮政编码:510700
7、特别提醒: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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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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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经湖南联交
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医药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发投集团”)成为本次
挂牌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51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团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医发投集团或不同关联人
之间发生相同交易类别的其他交易。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
次交易尚需交易双方权力机关审批。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进一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提高资产运营质量,提升资产流动
性及保障资金安全,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子公司部分应收账款
。本次交易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披露的《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款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部分应收账
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经湖南联交所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医发投集团成为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其拟以挂牌底价51
75.67万元受让标的资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医发投集团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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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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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预计
在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6年4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6年度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及
子公司广州南鑫药业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信用担保、以
自有房屋建筑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期限、金额和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的担保、抵押合同约定为准。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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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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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充
分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应收账款、存货等
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5,67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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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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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
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因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者已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
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相应管理
职务领取薪酬,公司未单独向其发放津贴;未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
薪酬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人民币11.90万元(含税)/年的津贴标准进行发放、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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