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90 云路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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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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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超薄纳米晶带│ 1.80亿│ 694.86万│ 6524.12万│ 36.25│ ---│ ---│
│材及其器件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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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合金粉末制品│ 2.00亿│ 551.80万│ 9401.15万│ 47.01│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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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级新一代高性能│ 3000.00万│ ---│ 186.34万│ 6.21│ ---│ ---│
│高可靠非晶合金闭口│ │ │ │ │ │ │
│立体卷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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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及技术研发投入│ 1.50亿│ 3795.63万│ 1.16亿│ 77.63│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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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 2.4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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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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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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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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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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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收取代付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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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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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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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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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间接控制的企业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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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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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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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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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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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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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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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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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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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云路聚能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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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及其子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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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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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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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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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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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控制及担任董事的企业及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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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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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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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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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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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918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9184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26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0月18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号)核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并于2021年11月2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2名
,对应限售股数量共计5918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9.3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11月26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2021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其中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2609167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3908328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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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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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江志俊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1233852股,占公司总股本1.0282%。其中1228852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的股份,已于2022年11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5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6日披露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0),江志俊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减持期间为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江志俊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
11月8日收盘,江志俊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25339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的0.2112%,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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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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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半年净利润为人民币166966903.5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8月29日,公司总股本1
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600.00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
的21.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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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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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8月16日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业,领航先进软磁材料新质生产力能级跃升
公司是国内磁性材料行业同时具备材料基础研究与评价能力、极端工艺装备实现能力、产
品应用拓展能力的企业,目前所掌握的多项产品技术成果经鉴定或评价达到国际和国内领先水
平。通过持续研发积累和技术创新,公司自主研发并掌握以“小流量熔体精密连铸技术”等为
核心的极端制造技术体系,所制成的磁性金属材料,主要用于生产节能配电变压器以及电磁能
量转换的电子器件等,产品具有优异的电磁能量转换效率和功率密度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力配
送、新能源汽车、新基建、轨道交通、消费电子、白色家电、加速器等下游行业领域。
1、聚焦主业提升,夯实龙头地位
公司一直以来兢兢业业,得益于不断地自主创新、前瞻性的知识产权布局以及国内外市场
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成果,自2021年实现科创板上市以来,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近
40%,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超60%。
2023年度,国内非晶变压器渗透率持续提升,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非
晶合金系列产品销量创历史新高,并在欧洲、拉丁美洲、非洲等地陆续实现新的市场突破,美
国、欧盟等对配电变压器陆续提出新的能效标准,助力全球拥抱非晶技术。在新能源及新能源
汽车应用领域,公司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纳米晶及软磁粉末产品陆续获得知名客户认证
资质,为公司积蓄持续增长势能。
2024年以来,公司非晶产品持续保持满产满销态势,公司将持续响应国家共建“一带一路
”“促进绿色发展”的号召,紧抓行业发展机遇,持续拓展非晶产品在全球的应用,力争2024
年再落地一条年产1.5万吨非晶生产线,总体建成“10万吨非晶带材生产基地”。同时,加速
纳米晶及软磁粉末产品在新领域、新客户的推广与认可,推动公司全产业链深度拓展战略目标
的实现,持续巩固和加强公司在磁性材料领域的龙头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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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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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综合
考虑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和执行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现
有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
人员。
公司一直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已建立完整的研发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
。本次调整核心技术人员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及其专利权属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技术优势、业务及产品创新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公司研发项目战略布局以及核心技术人员工作重心侧重
和岗位变化,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调整,原
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不再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江志滨已与公司办理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
职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江志滨先生对公司核
心技术推动和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江志滨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历。2003
年至2008年,任青岛云路电气有限公司工程部科长;2008年至2015年,任青岛云路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2015年至今,任本公司电力电子技术工程师,主要负责磁性粉末的研究
和开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志滨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
关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
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江志滨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
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等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现江志滨先生存在违反上
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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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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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制
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
定了2024年度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并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进行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在审议本事项
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应对象:公司董事、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董事、监事,按照其担任职务领取薪酬;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监事因任期内辞职、改选、新聘等原因变化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
以发放;
(二)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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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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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320
07455.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67435312.42元。经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9日
,公司总股本12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2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为30.7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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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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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
刘树海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刘树海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
刘树海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其负责的工作
已交接完毕,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亦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刘树海先生于近日因个人原因辞职,并将于近日办理完
毕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树海先生为公司发展所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刘树海先生的具体情况
刘树海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大学本科学历、辽宁科技
大学硕士学历。1997年至2015年,任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2015年,任青岛
云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15年至离职前,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的核心技
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树海先生通过青岛多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75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离职后,刘树海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树海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部分研发项目和专利的研发工
作,其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刘树海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现有研发项目进展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在任职期间参与并申请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
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刘树海先生与公司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竞业限制事项以及
权力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刘树海先生存在违反上述协议相关条款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研发人员
结构完善,研发团队经验丰富,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单一依赖的情形。截至2023年6月3
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42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4.8%。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
刘树海先生辞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项目进度等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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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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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并
购贷款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授权公司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决策办理上
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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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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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4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15%。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云路股份”)于2024年2月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9.1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0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6.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89
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58.4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
1年11月22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
0C0007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保荐机构已
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
11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9158.46万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9158
.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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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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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郭克云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24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78%,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已于2022年11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股份减持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郭克云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3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1938%。公司于近日
收到公司股东郭克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3年12月15日,郭克
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11917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9932%,本次减
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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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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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本次现金管理期限:自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闲置自有资金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
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及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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