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91 智洋创新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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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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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智洋上水信息技│ 15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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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智善利源科技有│ 204.00│ ---│ 68.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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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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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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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线路可视化及智│ 1.24亿│ ---│ 1.01亿│ 81.38│ 3.35亿│ ---│
│能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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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763.30万│ ---│ 9593.23万│ 98.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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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 4825.09万│ ---│ 2631.10万│ 54.53│ 6551.08万│ ---│
│系统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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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8000.00万│ ---│ 7995.41万│ 99.9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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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2867.20万│ 347.20万│ 2867.2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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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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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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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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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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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赵砚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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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聂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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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股份变动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 │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及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
│ │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 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
│ │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共同实│
│ │际控制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洋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制的企业;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智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
│ │ 智洋投资持有本公司5276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424%,其中聂树刚持有智洋投 │
│ │资98.108%的股权,对应公司股份为517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359%)。 │
│ │ 公司于近日获悉,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聂树刚将其通过智洋投资间接│
│ │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1%)股份以内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 │
│ │人刘国永、赵砚青,其中向刘国永转让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7%)、向赵砚青转让1│
│ │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3%)。本次股权转让后,智洋投资合伙人及合伙人持股份额发│
│ │生变更,但智洋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截止本公告日,智洋投资内部转让的工商变更│
│ │手续尚在办理中。 │
│ │ 上述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 │
│ │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
│ │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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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0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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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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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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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刘国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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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聂树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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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本次股份变动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 │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及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
│ │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 │ 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
│ │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共同实│
│ │际控制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洋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 │制的企业;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智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
│ │ 智洋投资持有本公司5276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424%,其中聂树刚持有智洋投 │
│ │资98.108%的股权,对应公司股份为517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359%)。 │
│ │ 公司于近日获悉,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聂树刚将其通过智洋投资间接│
│ │持有的公司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1%)股份以内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 │
│ │人刘国永、赵砚青,其中向刘国永转让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7%)、向赵砚青转让1│
│ │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843%)。本次股权转让后,智洋投资合伙人及合伙人持股份额发│
│ │生变更,但智洋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截止本公告日,智洋投资内部转让的工商变更│
│ │手续尚在办理中。 │
│ │ 上述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 │
│ │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 │
│ │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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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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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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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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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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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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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
│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 │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事项的概述 │
│ │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
│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
│ │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
│ │银行最终核定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
│ │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
│ │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
│ │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11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
│ │露。 │
│ │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该│
│ │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
│ │事项尚未签署协议,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 │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 │资金额为准。 │
│ │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
│ │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同意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 │批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一年。 │
│ │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
│ │ (一)董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
│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
│ │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
│ │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
│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
│ │ (二)监事会履行的程序及意见 │
│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 │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等│
│ │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公司股东淄│
│ │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本次授信事项提供无偿│
│ │担保,其担保行为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
│ │监事会会议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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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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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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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变动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之间的内部股份转让,其合计持股比例及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
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情况
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为基于《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的一致行动人且为公司共同实际
控制人;淄博智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洋投资”)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
企业;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及智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智洋投资持有本公司52769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3.424%,其中聂树刚持有智洋投资9
8.108%的股权,对应公司股份为5177120股(占公司总股本3.359%)。
公司于近日获悉,因个人资产规划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聂树刚将其通过智洋投资间接持
有的公司3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271%)股份以内部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刘
国永、赵砚青,其中向刘国永转让2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27%)、向赵砚青转让1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0.843%)。本次股权转让后,智洋投资合伙人及合伙人持股份额发生变更,
但智洋投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变。截止本公告日,智洋投资内部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
理中。
上述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
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
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上述变更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智洋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与刘国永、聂树刚、赵砚青的持股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3、上述变更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间持有股份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
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治
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智洋投资内部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公司将督促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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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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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智洋上水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智洋上水”)的经营发展,提高综合竞争力。智
洋上水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济南智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济南智
阔”),增资金额为201.00万元,公司放弃对智洋上水增资部分的优先认购权。公司全资子公
司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为济南智阔的普通合伙人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增资完成后,
智洋上水注册资本由3000.00万元变更为3201.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智洋上水的比例由100%变
更为93.72%,智洋上水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智洋上水取得了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为“其
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0万元整”变更为“人民币3201.00万元整”,
其他内容均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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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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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智元投资”)。
投资金额: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元投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智元投资在经营
、投资活动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
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或投资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在山东
省淄博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元投资,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概述
标的名称:山东智元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10号厂房四楼419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聂树刚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元投资已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
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统筹公司对外投资业务,
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控制对外投资风险,为公司积蓄新的增长点并持续注入成长动力,进一步
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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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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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
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实施,公司
股本总数由153512547股增至154133547股,注册资本由153512547元增至154133547元,并相应
修订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
2024-053)。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87160568U
名称: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国永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肆佰壹拾叁万叁仟伍佰肆拾柒元整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27日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9009号仪器仪表产业园10号楼
经营范围:电力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工业应用机器人、电力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
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在线监控系统、工业自动化监控系统、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测量仪
器、电源系统及成套设备、交直流电源系统及在线监控系统、蓄电池监测系统、绝缘监测装置
、一体化电源系统、输电线路图像/视频在线监控系统、输电线路可视化及隐患管理平台、输
电线路在线监测系统、变电站智能辅助系统、巡视系统、六氟化硫监测系统、温度监测系统、
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安装及维护;视频监控系统集成
及维护;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及维护;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安防工程施工及维护;智能综
合布线工程施工及维护;智能除湿、箱体除湿、箱柜防潮防凝露工程施工;消防设施工程施工
,地下管廊、隧道消防施工;消防类产品研发、销售及工程安装服务;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活动;消防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智能化维修、保养活动;消防器材销售、劳务分包;电力工程
施工,电力设施承装(修、试);电网线路及电力设备的检测、维修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
;代理协议范围内的电信业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设备租赁;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已完成对《公司章程》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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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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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
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763157.0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55013338.98元。截至2024年9
月30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6824213.2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
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目前公司的总股本154133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5413354.70元(含税),占2024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9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
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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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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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求,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决定将全资子公司山东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由原注册地中国(山东)自由贸易
试验区济南片区汉峪金谷泰山广场五栋八楼801室迁至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甲1号院5号楼1层15
12室,同时变更子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子公司的迁址、更名、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
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子公司名称:北京智洋慧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C49Y5H5D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8日
法定代表人:梅洋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甲1号院5号楼1层151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大数据服务;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安全技术防
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
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铁路专
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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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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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2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2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1.80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677%。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56.8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5万股。
其中,621000股来源于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占归属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4045%。
此外,97000股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由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过
户登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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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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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1.8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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