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95 腾景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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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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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众波功能材料有│ 2010.00│ ---│ 67.00│ ---│ -82.3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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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OWIDE TECHNOLOG│ ---│ ---│ 100.00│ ---│ -10.33│ 人民币│
│IES (THAILAND) CO.│ │ │ │ │ │ │
│,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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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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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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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 2.79亿│ 1928.10万│ 2.70亿│ 96.83│ 2188.78万│ ---│
│器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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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09.70万│ ---│ 6109.7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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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 1580.00万│ 1580.00万│ 1580.00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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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暂未使用 │ 3687.49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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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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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9-06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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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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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GouMax Technology,Inc.5388000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普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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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指定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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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Yung-ChiehHsieh等15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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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 │议通过《关于拟签署股份收购与增资协议的议案》,并与Yung-ChiehHsieh等15名交易对方 │
│ │(以下简称“卖方”)签署《关于GouMaxTechnology,Inc.的股份收购与增资协议》(以下 │
│ │简称“收购协议”),以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价格,通过从卖方处受让GouMaxTechnology,I│
│ │nc.(以下简称“GouMax”或“标的公司”)部分股份以及同时购买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的 │
│ │方式,最终合计持有标的公司5388000股普通股,占标的公司完全稀释后51.13%的股份,标 │
│ │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本次收购交易交割后的安排,公司拟与卖│
│ │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卖方主体”)于收购及增资事项完成后共同出资设立由公司控│
│ │股的境内合资公司(以下简称“新境内公司”或“境内合资公司”)。公司认缴104.62万美│
│ │元(或等值人民币),持有新境内公司51.13%的股权,新卖方主体认缴100万美元(或等值 │
│ │人民币),持有新境内公司48.87%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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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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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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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
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腾景科
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954%,回购最高价格27.84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5.5000元/股,回购均价27.0612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0962.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回
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
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可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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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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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350000股的比例为0.1
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4元/股,最低价为2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07
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350000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4元/股,最
低价为2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07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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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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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
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
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2024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精密光学领域,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立
足于精密光学领域,专业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持续的
技术创新投入,取得了一系列技术创新成果,使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由光通信、光纤激光不断
向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拓展。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99
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5.59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28.72%,主要原因是受光通信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海外电信侧、传统数据中心侧的需
求阶段性放缓,公司光通信领域收入下降;工业激光下游需求稳步复苏,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正
持续开拓中,新增关键生产设施的投入使用增加了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尚未有效发挥
规模效应,以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4年,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市场前景发展良好的形势下,公司将认真评估各项业务发
展面临的形势,继续聚焦主业,持续深耕做优做强精密光学业务,推动各应用领域业务取得新
突破,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的竞争力,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具
体措施如下:
1、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
技术研发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根本,也是与国内外竞争对手拉开距离的优势所在。公司始终
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为3415.0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02.74
万元,同比增长13.3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0.05%,较上年度增加1.30个百分点。公司
共提交14项专利申请,其中10项2
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23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公司深刻认识到,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只有紧跟
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高端元器件国产化进程,积极进行光学光电子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
,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加深、拓宽技术护城河,才能在产业发展的大浪潮
中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并围绕
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
(1)丰富完善既有的核心技术平台,健全和完善衍射光学类核心技术平台,推进建设光
机集成与测试类核心技术平台;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开发附加价值更高的器件与模组产品,使
公司产品结构往更高端方向提升。公司将在以下几个研发方向重点推进并力争取得技术突破:
①在光通信、光纤激光等主要应用领域方面
公司将积极把握AI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带来高速光通信网络传输需求增长的机遇,推进应
用于波分复用光通信网络的无源组件产品的研发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客户端的产品可靠性验证
并转量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速光无源组件方面的产品供应能力;推进CPS光纤线产品开发
,适应工业激光器功率不断升级的趋势,巩固公司在高激光损伤阈值镀膜光纤器件方面的竞争
优势。
②在新兴应用领域方面
公司将紧跟半导体设备国产替代趋势,加快客户定制的应用于半导体设备光学系统的合分
束器项目研发验证,完善公司高端光学模组产品的设计、生产及测试能力;紧跟AR设备向轻量
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加快纳米压印衍射波导片产品开发,并配套进行AR光机产品开发,尽快
实现从光学元件、组件到光机模组的垂直整合能力。
③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
公司将继续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优化突破,推进陶瓷插芯装配件加工技术项目、微型反
射镜一体成型项目等项目的技术开发、应用,并持续推进自动化和视觉检测技术的应用,提升
产品生产效率。
(2)公司将继续提高研发项目管理水平,优化研发投入方向,把有限资源3
投入到市场前景好、符合公司长远规划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上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落实专利申请奖励机制,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
2、加强各应用领域市场开拓,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公司在光学光电子行业深耕多年,光通信、光纤激光等主要业务领域,积累了众多行业内
知名企业客户资源。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与全球主要的光模块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Lume
ntum、Finisar等。在光纤激光领域,公司与行业主要的光纤激光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主
要客户包括R客户、nLIGHT等。在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与
国内知名科研机构,以及各领域的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024年,公司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竞争力:
(1)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宣传力度,积极参与美国西部光电展、慕尼黑上海光博会、美
国光纤通讯展、中国光博会等国内外展览会,努力建立健全美国、欧洲等海外销售及服务点,
稳步推进泰国工厂建设,抓住海外市场复苏的机会,提高海外销售占比。
(2)公司将继续加强生物医疗、车载和AR领域的客户开发力度,扩大优质客户群体,服
务好已经进入供应链的客户,积极、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持续巩固与各应用领
域既有客户的合作基础,深化与大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客户黏性,深入挖掘大客户业务发展
而衍生新的需求机会。
(3)公司将强化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团队建设,加强销售和业务发展部门自身专业素质
培养,提高新产品应用的专业知识,提升业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以及市场、技术服务保障能力,
提升公司在光学领域品牌形象,进而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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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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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
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0318724.11元。经2024年3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
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
为129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93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
度净利润的31.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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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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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6000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
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
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
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连锋,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
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海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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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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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3月1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
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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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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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在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158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
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55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35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6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9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32.0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
月2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依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总额为5267.4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
5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53%。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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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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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种类: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稳健型理财产品;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大额存单、结构性存
款、通知存款、券商收益凭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稳健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券商理财
产品、债券产品、分红型保险、基金(风险等级均为R2)。
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拟
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
(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该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
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
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能
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共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
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购
买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将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稳健型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
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
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
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该理财额度在上述
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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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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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余洪瑞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
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的《腾景科技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推进公司“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2024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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