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195 腾景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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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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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UMAX TECHNOLOGY,│ 5679.76│ ---│ 51.13│ ---│ -120.28│ 人民币│
│ INC.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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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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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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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子关键与核心元│ 2.79亿│ 525.39万│ 2.75亿│ 98.72│ 1801.84万│ ---│
│器件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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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109.70万│ ---│ 6109.7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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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5267.49万│ 2614.62万│ 4194.62万│ 79.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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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永久 │ 3160.00万│ 1580.00万│ 3160.00万│ 1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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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回购 │ 1034.62万│ 1034.62万│ 1034.62万│ 100.00│ ---│ ---│
│股份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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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暂未使用 │ 1072.87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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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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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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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
六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年度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
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提供
的股票回购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
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
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9元/股
(含)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5.64万股至51.2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
20%至0.40%。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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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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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
分红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为5548.14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
本12935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382133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
为12896786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896786.7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三季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25%。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分红
的权利。由于公司存在股份回购情况,本次分红方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红的相关事宜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具体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0)。
(一)股东大会批准授权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
期自本议案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2024年中
期分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
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
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实施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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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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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景科技”)拟出资人民币3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腾景光通讯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暂定名,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最终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武汉子公司”),并由拟设
立的武汉子公司负责实施“光引擎项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竞争风险、宏观经济风险、产
品开发与技术创新风险等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
对外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
主要应用于光通信、光纤激光等领域,部分应用于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
等领域。
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为进一步提升在光引擎方面的研发、制造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在武汉成立子公司,建设光引擎封装工艺技术平台以及
培育规模化制造能力。通过武汉子公司的设立,能够有效利用当地政策、人才、行业等资源优
势,进行光引擎相关产品工艺开发及试制线平台搭建。此次设立武汉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武汉子公
司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续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
方可实施。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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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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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0.10元(含税)调整为0.1003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
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38213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382133股。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29350000股,因
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28967867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经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
4年6月1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
本为129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935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
年度净利润的31.05%。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的《腾景科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今的相关变化及调整说明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8213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量为382133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
公司总股本为129350000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128967867股。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说明如下:
确定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0.1003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定利润
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2935000.00÷(129350000-382133)≈0.1003元/
股(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调整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本次实际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1003×(129350000-382133)≈12935477.06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03元(含税),利润分配
总额为12935477.06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的尾数四舍五
入调整所致)。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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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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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关于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腾景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
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
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
件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
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4年11月末实施完毕。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
(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为48500.00万元(含本数),假设不考
虑认购情况及发行费用,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29350000股计算的发行数量上限38805000股(含
本数)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仅考虑本次发行对股份的影响,不考虑转增、回购、股份支付
及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及稀释性潜在股份发生的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到账的募集
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65.
5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41.89万元。在此基础上,假
设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持平、增
长10%、增长2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该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不
代表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4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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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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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本次发行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
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的承诺的情形,公司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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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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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
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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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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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
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腾景科
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8213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2954%,回购最高价格27.84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5.5000元/股,回购均价27.0612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40962.02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已回
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三)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实
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股份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
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
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可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回购股份提议人自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情况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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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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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350000股的比例为0.1
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4元/股,最低价为2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07
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
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9日分别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及《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1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9350000股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84元/股,最
低价为27.5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91074.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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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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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
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
公司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并于2024年3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业,深耕精密光学领域,以技术创新驱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自成立以来,立
足于精密光学领域,专业从事各类精密光学元组件、光纤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过持续的
技术创新投入,取得了一系列技术创新成果,使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由光通信、光纤激光不断
向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拓展。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99
1.14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5.59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28.72%,主要原因是受光通信下游客户去库存影响,海外电信侧、传统数据中心侧的需
求阶段性放缓,公司光通信领域收入下降;工业激光下游需求稳步复苏,新兴应用领域业务正
持续开拓中,新增关键生产设施的投入使用增加了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支出,尚未有效发挥
规模效应,以及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4年,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市场前景发展良好的形势下,公司将认真评估各项业务发
展面临的形势,继续聚焦主业,持续深耕做优做强精密光学业务,推动各应用领域业务取得新
突破,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精密光学领域的竞争力,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具
体措施如下:
1、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
技术研发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根本,也是与国内外竞争对手拉开距离的优势所在。公司始终
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为3415.0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402.74
万元,同比增长13.3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10.05%,较上年度增加1.30个百分点。公司
共提交14项专利申请,其中10项2
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023年,公司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
优势企业”。公司深刻认识到,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下,只有紧跟
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高端元器件国产化进程,积极进行光学光电子行业的技术研究和前瞻布局
,持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应用,加深、拓宽技术护城河,才能在产业发展的大浪潮
中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研发投入,保持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并围绕
以下几个方面持续加强技术创新能力:
(1)丰富完善既有的核心技术平台,健全和完善衍射光学类核心技术平台,推进建设光
机集成与测试类核心技术平台;紧密围绕客户需求,开发附加价值更高的器件与模组产品,使
公司产品结构往更高端方向提升。公司将在以下几个研发方向重点推进并力争取得技术突破:
①在光通信、光纤激光等主要应用领域方面
公司将积极把握AI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带来高速光通信网络传输需求增长的机遇,推进应
用于波分复用光通信网络的无源组件产品的研发工作,力争尽快完成客户端的产品可靠性验证
并转量产,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高速光无源组件方面的产品供应能力;推进CPS光纤线产品开发
,适应工业激光器功率不断升级的趋势,巩固公司在高激光损伤阈值镀膜光纤器件方面的竞争
优势。
②在新兴应用领域方面
公司将紧跟半导体设备国产替代趋势,加快客户定制的应用于半导体设备光学系统的合分
束器项目研发验证,完善公司高端光学模组产品的设计、生产及测试能力;紧跟AR设备向轻量
化、小型化发展趋势,加快纳米压印衍射波导片产品开发,并配套进行AR光机产品开发,尽快
实现从光学元件、组件到光机模组的垂直整合能力。
③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
公司将继续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优化突破,推进陶瓷插芯装配件加工技术项目、微型反
射镜一体成型项目等项目的技术开发、应用,并持续推进自动化和视觉检测技术的应用,提升
产品生产效率。
(2)公司将继续提高研发项目管理水平,优化研发投入方向,把有限资源3
投入到市场前景好、符合公司长远规划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上来。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落实专利申请奖励机制,提高发明专利申请数量和质量。
2、加强各应用领域市场开拓,扩大优质客户群体
公司在光学光电子行业深耕多年,光通信、光纤激光等主要业务领域,积累了众多行业内
知名企业客户资源。在光通信领域,公司与全球主要的光模块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Lume
ntum、Finisar等。在光纤激光领域,公司与行业主要的光纤激光器厂商建立了合作关系,主
要客户包括R客户、nLIGHT等。在科研、生物医疗、消费类光学、半导体设备等领域,公司与
国内知名科研机构,以及各领域的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2024年,公司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市场开拓,提升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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