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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新能(68819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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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196 卓越新能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 5.61亿│ 2676.28万│ 3.32亿│ 59.24│ 3146.28万│ ---│ │(非粮)及年产5万 │ │ │ │ │ │ │ │吨天然脂肪醇项目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7500.00万│ 158.28万│ 6683.80万│ 89.12│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 1.00亿│ 100.00│ ---│ ---│ ├─────────┼──────┼─────┼─────┼─────┼─────┼──────┤ │偿还银行贷款 │ 3500.00万│ ---│ 3500.00万│ 100.00│ ---│ ---│ ├─────────┼──────┼─────┼─────┼─────┼─────┼──────┤ │新增年产10万吨生物│ 1.00亿│ 332.65万│ 9489.00万│ 94.89│ 197.81万│ ---│ │柴油项目 │ │ │ │ │ │ │ ├─────────┼──────┼─────┼─────┼─────┼─────┼──────┤ │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 3.49亿│ 3997.38万│ 1.01亿│ 28.87│ ---│ ---│ │柴油生产线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0-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龙岩卓越新│厦门卓越 │ 1400.00万│人民币 │2019-04-29│2021-04-28│一般担保│否 │未知 │ │能源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0│其他事项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融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9亿元的融资融信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国内、外保函和信用证;贴现;贸易融资;保理;融资性保函;外汇交易等信贷业务, 担保方式为信用或等额结构性存款/理财/定期存款做质押担保。本事项的有效期自2024年4月1 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滚动使用。 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融信业务不涉及对外担保或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并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 2024-04-20│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等相关规定,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新能”或“公司”)于20 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 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 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20%。 (三)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 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 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 对象减持股票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 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 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 股份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 2024-04-20│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滚动使用,决 议有效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资金来源及额度 拟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 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应为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5.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划财务部在上述 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4-20│其他事项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项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境外销售占比较高,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上市 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联系,以真实的进出口业务为依据,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按照公司制定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不进 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概述 1、外汇业务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 述各产品组合业务。 2、外币币种: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 3、资金额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且不超过公司外币收入金额的100%。 4、资金来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5、有效期: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6、授权事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计 划财务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 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 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未及时、充 分地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成一定风险; 3、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银行等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 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610773.22元(合并报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4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比例为41.2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 实施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2024-01-16│战略合作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合同,不涉及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未来将根据合 作进展情况签订具体的项目合作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 广应用,促进双方共赢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需根据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和中石化中海船舶燃 料供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中海燃供”)于2024年1月13日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将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资源,进一步加强生物柴油在船用燃料油等领域的合作和推广应用,开 拓创新,共同为绿色能源产业发展作贡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石化中海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岭 注册资本:87666.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195号4楼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07日 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品销 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成品油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信息咨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港口经营;成品油零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保税仓库经营;出口监 管仓库经营;检验检测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危 险化学品经营;进出口代理。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和审议情况 本协议系双方基于合作意向签订的战略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 本协议由公司与中石化中海燃供于2024年1月13日在福建省龙岩市签订。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案 ──────┬────────────────────────────────── 2023-12-22│其他事项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从欧盟委员会网站获 悉,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于2023年11月7日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 油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应欧洲生物柴油委员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0日立案对 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本次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 9月30日。根据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立案后7-8个月作出初裁,如果欧盟 委员会在初裁中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将于初裁公布后第二日起开始生效 。欧盟委员会预计将于立案后13-14个月作出终裁。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16年开始大规模出口以来,采用市场化竞争性报价、价高者获得订单的模式进行 销售。其中,2022年、2023年1-9月公司出口至欧盟的产品金额分别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1%、88 %。 目前,公司已成立专项工作组,聘请专业律师团队,全力应对本次调查。公司将密切关注 并持续跟进本案的进展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 2023-10-31│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 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 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 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 安证券、中泰证券、中德证券、利安达有限和利安达特普、华普天健有限和容诚特普、信永中 和、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有限和容 诚特普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 失,在1%范围内(金额约2038万元)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印强,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郭晓鹏,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0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 2023-10-31│其他事项 ──────┴──────────────────────────────────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 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陈文敏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 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陈文敏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 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文敏先生,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2008 年3月加入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质检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公司平林生物能源 分厂常务副厂长,现任公司烃基生物柴油项目负责人。 ──────┬────────────────────────────────── 2023-07-28│税项等政策变动 ──────┴────────────────────────────────── 一、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40号 )的规定,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公司于近日收到所属期为2023年3-5月的增值税 退税款49542352.22元。该笔款项已达到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97%,公司根据相关 披露规则予以披露。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款项的类型属于与收益 相关,已计入相应期间损益。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的 影响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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