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00 华峰测控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芯联集成 │ 5349.10│ ---│ ---│ 4822.65│ ---│ 人民币│
├─────────┼─────┼─────┼─────┼─────┼──────┼──────┤
│诺德基金浦江467号 │ 5000.00│ ---│ ---│ 3089.30│ ---│ 人民币│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 │ │ │ │
├─────────┼─────┼─────┼─────┼─────┼──────┼──────┤
│广州华芯盛景创业投│ 5000.00│ ---│ 2.35│ ---│ 553.22│ 人民币│
│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南京武岳峰汇芯创业│ 3500.00│ ---│ 20.00│ ---│ -306.81│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
│合肥启航恒鑫投资基│ 1500.00│ ---│ 3.91│ ---│ -11.11│ 人民币│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 ---│ 227.25万│ 6.76亿│ 98.27│ 3.34亿│ ---│
│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 1.50亿│ ---│ 1.50亿│ 100.00│ ---│ ---│
│目 │ │ │ │ │ │ │
├─────────┼──────┼─────┼─────┼─────┼─────┼──────┤
│用于科研创新项目 │ 2.88亿│ ---│ 2.03亿│ 70.50│ ---│ ---│
├─────────┼──────┼─────┼─────┼─────┼─────┼──────┤
│科研创新项目 │ ---│ 1.40亿│ 2.54亿│ 47.6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亿│ 100.00│ ---│ ---│
├─────────┼──────┼─────┼─────┼─────┼─────┼──────┤
│剩余超募资金 │ 7429.72万│ ---│ ---│ ---│ ---│ ---│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 ---│ ---│ 1.18亿│ 100.00│ ---│ ---│
│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 │ │ │ │ │ │
│项目”的节余募集资│ │ │ │ │ │ │
│金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0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副总经理居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952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0.01%。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2月14日,公司披露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副总经理居宁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38股
,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0%。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居宁先生出具
的《关于减持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3月31日,居
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7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0%。
──────┬──────────────────────────────────
2025-03-14│其他事项
──────┴──────────────────────────────────
拟聘任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
,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
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
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
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
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
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
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
管措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
2025-03-14│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914849.96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54394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26332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1447495.25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为30.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现金派发总额,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
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
2025-03-14│其他事项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履
行社会责任,公司于2024年4月制定《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
报”专项行动方案》,期间,根据方案内容,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在推动上市公司
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方面取得
积极成效。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
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现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举措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持续提升经营效率
在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既定发展战略,敏锐洞察并牢牢把握行业复苏的宝
贵契机。一方面,持续加大在技术创新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力推动技术突破与升级,以创新驱
动发展。另一方面,着重强化内部运营管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整体运营效率,为公司稳健
前行筑牢根基。为持续优化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5年公司将采取
一系列举措,推进主营业务发展,实现经营效率稳步增长。
(一)积极拓展行业市场,加速全球营销网络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以全球化视野为指引,持续加大海外市场的拓展力度,加速推进全球化战
略布局。2024年4月1日,日本全资销售与服务公司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公司在东亚市场的服
务能力迈上新台阶;6月3日,马来西亚工厂(槟城)正式启用,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东南亚的
生产与服务基地;7月12日,美国子公司在美国加州硅谷地区正式开业,凭借硅谷的科技产业
集聚优势,为北美市场客户提供更智能、高效的测试解决方案;7月19日,公司首台在马来西
亚槟城工厂生产制造的测试设备STS8300,在全球半导体封测供应商友尼森(Unisem)位于马
来西亚霹雳州怡宝的工厂完成装机,这不仅是公司海外生产与服务能力的有力证明,更是公司
在全球市场影响力的重要体现。此外,公司还在越南、印度等新兴市场积极布局,拓展业务版
图。2025年度,将继续深化与海外客户的合作,加大海外市场资源投入,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
的国际竞争力,致力于在全球半导体测试设备领域占据重要地位,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的测试
解决方案。
(二)持续推进募投项目进度,确保高效实施
2020年2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16.43亿。上市至今
,公司积极推进“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简称“建设项目”)实施,
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预订目标,并于2023年4月25日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审议
,同意公司将该建设项目予以结项。
2024年,公司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余募投项目的实施。2024年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为17236.
82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4239.25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
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
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4年9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公司的模拟和混合
测试系统项目和混合和PMIC测试系统项目已经进入量产阶段,开始批量出货。重点投入的大规
模SoC测试系统项目,主要应用于大规模SoC芯片(高速数字电路、高性能混合电路、微波/射
频电路、通讯接口电路、CPU芯片等)的测试,目前已经进入到客户验证阶段,公司将加快募
投项目的研发进度,同时,加强募投项目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有序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推动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
2025-01-25│其他事项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在证券监管部门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现将最近
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2025-01-25│其他事项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
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
何责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和完成时间最终以在中国证监会完成注册
的发行方案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产业政策、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6月底完成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
部未转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转股两种情形。上述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
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100000.00万元),不考
虑发行费用影响,且未考虑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
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
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5、公司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1652296.29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3108581.47元。假设2024年度和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
进行测算:(1)较上一年度持平;(2)较上一年度增长5%;(3)较上一年度增长10%。
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
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7.87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
开日(2025年1月24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
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7、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35439427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发行完成
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对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权激励等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8、本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202
4年及2025年盈利情况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2025-01-25│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行为,完善
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
理念,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
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且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本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
司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方式具有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
(二)现金分红的总体条件、实施频率和分配比例:在公司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数且
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并且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除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10%。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3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进行研发项目投入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10%;
4.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
2024-08-27│其他事项
──────┴──────────────────────────────────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
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
金额,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
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
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
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
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1225.8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51225.86万元。
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
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北京华峰使用1.5亿元募集资金和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
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
1.5亿超募资金转入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银行账户。截止2024年6月30日
,超募资金余额36225.86万元,银行账户余额为40004.08万元,差额为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
2024-08-27│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
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2,490,155.69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35,439,42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总数为176,100股后的股本135,263,32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1,110,565.21元(含税),本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本半年度
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6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现金派发总额,相应调整每股派发金额、转增总股数,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7-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7月8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1.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543.9427万股的0.16%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2024年7月8日为首次授予日,以56.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21.9万股限
制性股票。
1.授予日:2024年7月8日
2.授予数量:21.9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3543.9427万股的0.16%
3.授予人数:19人
4.授予价格:56.00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自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
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
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