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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正生材(68820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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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03 海正生材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5│ 16.68│ 7.5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 7.36亿│ 1.23亿│ 6.04亿│ 93.96│ ---│ ---│ │目(一期) │ │ │ │ │ │ │ ├─────────┼──────┼─────┼─────┼─────┼─────┼──────┤ │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 6.43亿│ 1.23亿│ 6.04亿│ 93.96│ ---│ ---│ │目(一期) │ │ │ │ │ │ │ ├─────────┼──────┼─────┼─────┼─────┼─────┼──────┤ │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 9287.37万│ ---│ 6482.03万│ 69.79│ ---│ ---│ │目(二期) │ │ │ │ │ │ │ ├─────────┼──────┼─────┼─────┼─────┼─────┼──────┤ │年产15万吨聚乳酸项│ ---│ ---│ 6482.03万│ 69.79│ ---│ ---│ │目(二期)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00.00万│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海正生│海诺尔 │ 882.23万│人民币 │2023-06-02│2026-06-1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物材料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4-14│对外担保 ──────┴──────────────────────────────────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创达公司”)2026年投产后日常经营 需求,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或“公司”)拟为海创达公司 向中国银行椒江支行申请的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 ,向建行台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 务,向民生银行台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 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3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 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海创达公司的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其他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9865281.0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2554624.6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 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1259493.1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50126.05元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23869股,回购金额共计人民币12238129.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4.0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2 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结合行业发展情 况、公司发展阶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满足利润分配的条件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2026-04-14│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召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均遵 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 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 以及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计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以 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万美 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 为远期结售汇和外汇期权业务等。 (五)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 2026-04-1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14│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158.73万元,同比增长0.76%;实现营业利润1716.68万 元,同比下降64.48%;实现利润总额1680.23万元,同比下降64.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21.33万元,同比下降74.0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710.31万元,同比下降77.25%。 2025年末,公司总资产201425.06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2.4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147644.42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1.01%。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025年,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稳步推进,主营产品产销量呈现增长趋势,公司不断深耕和拓 宽国内市场,销售额实现增长。但是受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行压力,致使 产品毛利空间承压。本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同比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募投项目 在建工程部分转固,导致折旧、税金等费用增加,进而压缩了本期利润。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下降64.48%、64.39%、74.05%和77.25%,系受 市场竞争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面临下行压力,致使产品毛利空间承压。利息收入和汇兑收 益同比减少,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募投项目在建工程部分转固,导致折旧、税金等费用增加。 ──────┬────────────────────────────────── 2026-02-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含 )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 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37)。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03788股,占 公司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1.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5.98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回购均价为11.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4 51466.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29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856006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856006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因2026年2月16日至23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 日顺延至2026年2月24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50669517股,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026780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 470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20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1名,为公司控 股股东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785600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8 .76%。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原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因触发承 诺履行条件,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至2026年2月15日。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 于2026年2月16日起上市流通,因2026年2月16日至23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6年 2月24日。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0万元 到95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2,600.46万元到2,800.46万元,同比减少73.24%到78.88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50万元到750万元,与上年同 期相比,将减少2,372.89万元到2,572.89万元,同比减少75.98%到82.39%。 ──────┬────────────────────────────────── 2025-12-20│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暂计三千万元人民币(包括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全部合 理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本诉讼事项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原告,就侵 害商业秘密案件主张赔偿权利,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损益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 到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被告人钱某某、郑某某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浙江 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柯某某、普 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金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侵犯 商业秘密罪一案,定于2025年12月23日上午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一: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二: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诺尔公司”)被告一:郑某某,被 告四员工 被告二:柯某某,被告五员工 被告三:钱某某,被告六员工 被告四:普立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五:安徽金普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六:张家港市沃尔特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二)事实与理由 被告一和被告二在被告三的带领和帮助下,穿着被告六的工作服,通过非正常途径非法进 入原告二海诺尔公司的树脂生产车间。在海诺尔公司车间内,被告 一、被告二等人分头对原告二处部分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参数等通过观察、拍 摄等方式进行查探,并窃取原告的助剂。上述侵权行为涉嫌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原告为维 护其合法权益,向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和其分别所任职的单位(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 )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2025-11-13│其他事项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正生材”)持股5%以上股东中 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281489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6.32%。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海正生物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51)。因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中石化资本拟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 超过20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收到股东中石化资本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 11日,股东中石化资本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1%,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后,中石化资本持有公司股份1078819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2%。 ──────┬────────────────────────────────── 2025-08-19│价格调整 ──────┴──────────────────────────────────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 (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 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 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 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司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482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73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 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88602.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 2025-08-09│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3901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3901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8月18日。因2025年8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 至2025年8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 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股票50669517股,并于2022年8月16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0267806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56 4708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2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207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3名,为台 州市椒江创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市椒江创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台州创熠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6390100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15%。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期均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限 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8月16日起上市流通,因2025年8月16日为非交易日, 上市流通日顺延至2025年8月18日。 ──────┬────────────────────────────────── 2025-08-01│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 料有限公司会议室 ──────┬────────────────────────────────── 2025-07-1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7月31日14:00:00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会议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 2025-05-15│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调整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005元( 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故本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比例,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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