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11 中科微至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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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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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花果致远1号私募 │ 1000.00│ ---│ ---│ ---│ -1.96│ 人民币│
│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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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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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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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制造中心项│ 2.93亿│ 108.00万│ 7330.63万│ 25.06│ ---│ 2025-10-26│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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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74亿│ 12.1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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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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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制造基地数字化│ 1.80亿│ ---│ 1.03亿│ 57.39│ ---│ 2023-10-26│
│车间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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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与人工智能│ 2.26亿│ 3804.94万│ 1.16亿│ 51.54│ ---│ 2025-10-26│
│研发中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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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 │ ---│ 3500.00万│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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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销售及产品服务│ 1.41亿│ 1940.76万│ 3455.81万│ 24.56│ ---│ 2025-10-26│
│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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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亿│ ---│ 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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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 ---│ 400.00│ 8274.74万│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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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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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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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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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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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代垫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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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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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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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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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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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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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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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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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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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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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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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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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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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嘉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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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总经理亲属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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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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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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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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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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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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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方代垫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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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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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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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中科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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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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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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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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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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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嘉年华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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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总经理亲属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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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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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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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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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柯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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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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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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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中科微│
│ │至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科技”)、孙公司安徽中科微至动力科技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科技”)和孙公司上海至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
│ │可动力科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
│ │交易。 │
│ │ 注销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
│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 │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根据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的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聚焦主业,降│
│ │低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动力科技为公司与关联人柯丽女士、欧阳庆生先生及苗│
│ │彦辉先生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科技、至可动力科技系动力科技的全资子公│
│ │司,公司本次拟注销动力科技公司、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
│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
│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介绍 │
│ │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
│ │ 柯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柯丽女士为公司关 │
│ │联自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柯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市场一部总监│
│ │,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动力科技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
│ │,柯丽女士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票。除上│
│ │述事项外,柯丽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
│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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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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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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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
的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亿元,未发生对外担保
逾期的情况。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
保证公司2025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
债结构,2025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进出口押汇、银行保函、银
行保理、信用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全资子
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
需求来确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担保的灵活性,本次预计
的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与其他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如在额度有效期间公司新设或新增
全资子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相应分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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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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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微至”或“公司”)拟注销控股子公司中科
微至动力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科技”)、孙公司安徽中科微至动力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动力科技”)和孙公司上海至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可
动力科技”)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
注销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
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
股子公司、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的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聚焦主业,降低
管理成本,公司拟注销动力科技、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动力科技为公司与关联人柯丽女士、欧阳庆生先生及苗彦辉先
生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安徽动力科技、至可动力科技系动力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公司
本次拟注销动力科技公司、安徽动力科技和至可动力科技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柯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柯丽女士为公司关联自
然人,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柯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7年9月至2020年3月任公司市场一部总监,
202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动力科技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柯
丽女士通过无锡群创众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50000股股票。除上述事项
外,柯丽女士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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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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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
预留份额分配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方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4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343876)所持有的53.04
万股公司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
B88658224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科微至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剩余总数为18万股,根据公司《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拟向1名参与对象授予1.83万
股预留份额,授予规模占本持股计划总规模的2.03%。本次授予对象为公司核心骨干员工,不
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留份额的最终认购人数及认购股份数量以实际缴款情况
为准。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授予受让价格一致,为17.00元/股。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
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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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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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2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74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科微至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授予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2、2024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
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
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4年4月28日起至202
4年5月7日止,时限不少于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2024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4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
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
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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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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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
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
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
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
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
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
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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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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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中
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进行再交易
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为人民币5000万
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
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不断拓展,外汇收支规模也不断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
影响,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失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
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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