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12 澳华内镜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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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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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 3.75亿│ 6614.51万│ 1.59亿│ 42.42│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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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0亿│ 1012.07万│ 1.03亿│ 102.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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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4500.00万│ 63.35万│ 4618.40万│ 102.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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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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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补流 │ 575.00万│ ---│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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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计划投入募投项│ 1342.80万│ ---│ ---│ ---│ ---│ ---│
│目的募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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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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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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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宾得澳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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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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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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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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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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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丽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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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担任其执行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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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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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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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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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阳冯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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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其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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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赁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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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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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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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康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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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参股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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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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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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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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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富阳冯氏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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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其9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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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关联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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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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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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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杭州康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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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参股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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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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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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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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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宾得澳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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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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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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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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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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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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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
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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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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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80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
”)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已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合计25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3334.00万股的1.87%。其中首次授予224.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68%,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60%;预留26.
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10.40%。
(3)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为22.31元/股(公司2
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2.50元/股调整为22.31元/
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66人;预留授予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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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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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1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根据《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广大投资
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
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
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
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1、回购用途: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00元/股测
算,回购数量约为444.44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30%。按照本次回购下限人
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5.00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222.22万股,回购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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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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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2024年5月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2024年6月7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3458725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0376175.00元。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
P=22.31-0.30=22.01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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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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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822,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822,8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号),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澳华内镜”、“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0,000股,并于2
021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33,340,000股,其中有限
售条件流通股105,832,1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07,83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3名,对应限
售股数量41,822,8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1.07%。限售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5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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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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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变更董事、监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周瑔先生、监事刘海涛女士为公司首发前投资人股东君联资本推荐并当选的董事
、监事,监事朱正炜先生为公司首发前投资人股东招商局资本推荐并当选的监事。
因特定股东陆续减持退出,经与股东协商,结合公司的战略调整和工作需要,公司拟对相
应人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周瑔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海涛女士、朱正
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董事及监事调整后,周瑔先生、刘海涛女士及朱正
炜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目前,周瑔先生、刘海涛女士及朱正炜先生未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经公司股东顾康、顾小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陈鹏先生担任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同时,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拟提名张利英女士、邱礼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
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周瑔先生、刘海涛女士及朱正炜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对周瑔先生、刘海涛女士及朱正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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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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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施
晓江先生、副总经理陈鹏先生、副总经理包寒晶先生、副总经理王希光先生的告知函,基于对
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4年9月23日起6个
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增持
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0万元(含,下同)且不超过620万元(含,下同)。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
风险。
增持主体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
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2024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施晓江先生、副总经理陈鹏先生、副总
经理包寒晶先生、副总经理王希光先生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
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信心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增持公司股份。拟自2024
年9月23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
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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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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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
如下:
AppalachianMountainsLimited(以下简称“Appalachian”)持有公司股份191472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4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Appalachian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1914722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5872股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68850股,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Appalachian目前为公司5%以下股东,其上
述减持计划的披露系其履行公司IPO期间所出具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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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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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1,0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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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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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AppalachianMountainsLimited(以下简称“A
ppalachian”)持有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737929股,占公司总
股本2.0427%,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37929股;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Appalachian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667256股,
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3628股
,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33
628股,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Appalachian目前为公司5%以
下股东,其上述减持计划的披露系其履行公司IPO期间所出具的承诺函。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收到公司股东Appalachian出具的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Appa
lachian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8232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1%。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
已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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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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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申请授信额度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签署授信协议10000万元;已实际签署担保协议0
元。
二、本次增加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前次审议通过的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上增加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即由原2024年度预计授信额度12000万元增加至150
00万元)。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
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融资租赁、金融衍生品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预计发生金额在总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增加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全权办理公司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相关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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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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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575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8%。
承诺事项: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
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
募资金总额的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575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比例为29.9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28日核发的《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
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
01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97.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65917.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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