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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6882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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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15 瑞晟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 2.16亿│ ---│ 1.27亿│ 76.31│ 363.88万│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 7836.20万│ 1773.10万│ 1.12亿│ 87.09│ ---│ ---│ │项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2-02 │ ├──────┼────────────────────────────────────────┤ │关联方 │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2-02 │ ├──────┼────────────────────────────────────────┤ │关联方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2-02 │ ├──────┼────────────────────────────────────────┤ │关联方 │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2-02 │ ├──────┼────────────────────────────────────────┤ │关联方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3000.00万│人民币 │2023-06-14│2028-06-1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28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32-03-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1500.00万│人民币 │2022-09-05│2027-09-04│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8-10│2026-08-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6│2036-03-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1000.00万│人民币 │2019-06-25│2026-06-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2-12-12│2026-12-1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3-06-06│2028-06-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200.00万│人民币 │2023-06-12│2027-06-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200.00万│人民币 │2023-03-06│2027-03-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3-12-28│其他事项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 高新区瑞泽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公司名称由“宁波高新区瑞泽高科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为“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 时对其主要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出资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变更。上述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GTHW46F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峰 出资额: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9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066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合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袁峰先生控制的企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瑞合晟持有公司股份6948518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35%,其中袁峰先生通过瑞合晟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变。 上述股东工商注册信息变更,不涉及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变动,对公司经营活动等 不构成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3-11-17│其他事项 ──────┴────────────────────────────────── 鉴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洪雨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的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 2023-07-29│委托理财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 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四)投资品种 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五)实施方式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前述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议程序 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4-26│对外担保 ──────┴──────────────────────────────────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公司关联方。 一、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并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 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 过人民币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具商 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押、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该等额度可由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二)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公司拟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 证、最高额担保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控股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 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峰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无偿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额度为准,该担保未收 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 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4-26│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2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5)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6)基本介绍:众华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 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 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 能力。 (7)人员信息:2022年末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8)业务规模:众华所2022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 .4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5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上市公司审计 收费总额:0.94亿元,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汽车制造业(C3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6)、专用设备 制造业(C35),与本公司同行业(专业设备制造)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 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 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 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一并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 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一并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 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7次(涉及24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 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红薇,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8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7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景宵,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3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1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3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价格等与审计机构 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 项。 ──────┬────────────────────────────────── 2023-04-26│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激励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确认 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审议程序 本方案已于2023年4月2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3-04-26│其他事项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594491.87元,截至2022年12 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08142.70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公司总股本4004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804800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比例为5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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