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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68821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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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15 瑞晟智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8-18│ 34.73│ 2.9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 2.16亿│ ---│ 1.27亿│ 76.31│ 632.76万│ ---│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 7836.20万│ 1925.57万│ 1.13亿│ 88.27│ ---│ ---│ │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宁波欧适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董事长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亲属为其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4000.00万│人民币 │2024-08-06│2029-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3000.00万│人民币 │2024-06-21│2029-05-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2800.00万│人民币 │2023-03-01│2032-03-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6-14│2029-05-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3-03-16│2036-03-1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1000.00万│人民币 │2024-07-31│2029-07-30│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800.00万│人民币 │2024-09-23│2029-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圣瑞思│ 600.00万│人民币 │2024-06-06│2028-06-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工业自动化│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4-09-25│2029-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4-08-06│2029-05-22│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4-06-24│2029-11-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宁波欧世智│ 520.00万│人民币 │2023-11-02│2028-11-0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4-03-07│2028-03-0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浙江瑞晟智│浙江瑞峰智│ 500.00万│人民币 │2024-03-21│2028-03-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能科技股份│能物联技术│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06-07│价格调整 ──────┴──────────────────────────────────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4.1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46.05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0月8日 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24.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 司股份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2,052,000股的比例为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12元/ 股,最低价为19.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52,511.6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5-2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圆峰北路215号公司会议室 ──────┬────────────────────────────────── 2025-04-26│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3亿元的综合授信总额度;同时,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提供预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 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1785.23万元,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综合授信情况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并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文简称“子公司”,包括现有子公司以及未来新设立的子公司等 )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9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票据质 押、保理、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该等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需要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 司可共享上述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是公司资金需求的必要储备,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 品种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担保情况 为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业务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 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 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担保形式。担保额度可以在子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调剂,担保方式与担保期 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袁峰及其配偶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无 偿担保,子公司总经理袁仕达及其配偶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偿担保,担保 数额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该等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子 公司也未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子公司总经理对公司的支持,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根据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经营绩效、资产规模等核心指标,参照 行业及地区薪酬标准、岗位价值贡献等综合因素,制订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5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起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二、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 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 2、公司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董事津贴外,按照《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 人1.2万元/年(含税)。 3、公司监事领取固定津贴,如在公司任职,除领取监事津贴外,按照《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领取相应薪酬。监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0.96万元/ 年(含税)。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按照《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晟智能”)为贯彻落实关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积极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 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发布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各项举措,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技术 创新水平、加大投资者回报、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完善公司治理。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 案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 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具体如下: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智能工厂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工业生产中的智能物料传送、仓储、 分拣系统、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涵盖从原材料库、到生产流水 线、到成品库以及其间自动物流传送等全套智能物料传送、存储、分拣装备,公司可以提供智 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链由智能物流装备延伸到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装备,产品体 系不断扩充与丰富,为客户提供更加智能快捷制造的同时做到更加安全制造、绿色制造。 2024年公司全力聚焦智能工厂装备主业,持续打造“一个平台两个产业”,加大智能物流 系统产业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业的发展,不断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公司在AI 数字孪生管理平台、智能制造协同平台IMS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瑞晟智能制造系统平台”推 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38755.3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4%,实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00.0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2.8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74%。 2025年公司将继续在“一个平台两个产业”的战略思想指导下,以“智能制造系统平台” 为根本,不断丰富产品链,完善智能系统平台:1、推动智能物流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 通风系统产品的持续创新研发,发展更多新型号、新产品,确保公司产品和技术处于优势竞争 水平;2、积极拓展海外市场,紧跟海外新建产能的发展机遇拓展海外市场,另一方面抓住智 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纳入国家强制标准的市场快速增长机遇,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智能消防 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的市场拓展过程中来,确保公司整体业务保持稳步增长;3、大力拓宽行 业应用场景,将公司的智能物流系统产品和智能消防排烟及通风系统产品应用到更多行业,在 巩固现有行业的前提下,向消费电子、家电等领域拓展,为更多客户实现智能制造、安全制造 、绿色制造。 公司将不断增加产品矩阵体系、增加下游应用场景,持续提升为客户提供整厂化智能制造 、绿色制造、安全制造解决方案的能力。 ──────┬────────────────────────────────── 2025-04-26│其他事项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 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 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 股分配(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6000686.66元,截至2024年1 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6025123.34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52052000股, 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195000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5185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5185700.0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185700.00元;2024年度以现金 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80370.43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 和回购金额合计6166070.43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54%。其中, 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1857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32.41%。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以公司截至2025年4月24日的总股本520 52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95000股后的股份为基数测算,合计转增10371400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24234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95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如后续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04-26│其他事项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 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0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 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截至2024年末,众华拥有合伙人6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众华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6893.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281.44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16684.46万元。 2024年度,众华为7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193.46万元,审 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判决众华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 华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的赔 偿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或纪律处分。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行政监管措施12次以及自律 监管措施3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蒋红薇,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1998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10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景宵,201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臻,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03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16家。 拟聘任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5-04-25│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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