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16 气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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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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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06-10│ 14.82│ 3.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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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3│ 13.73│ 1240.51万│
├───────────┼───────────┼───────────┼───────────┤
│增发 │ 2026-02-03│ 20.11│ 1.5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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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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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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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度大矩阵小型化│ 4.37亿│ 2304.17万│ 3.21亿│ 100.95│-2074.95万│ ---│
│先进集成电路封装测│ │ │ │ │ │ │
│试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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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扩建)建│ 4876.17万│ 1380.48万│ 2065.15万│ 103.2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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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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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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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梁大钟、白瑛、梁华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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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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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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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 │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
│ │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
│ │梁华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梁大钟、白瑛、梁华特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会导致控股股东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大钟、白瑛变更为梁大钟、白瑛、梁华特,本次│
│ │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14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召开第五 │
│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
│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900.00万元( │
│ │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7,900,000股股票(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华特,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梁大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 │认购对象白瑛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认购对象梁华特系梁大钟、白瑛夫妇的儿子,│
│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后,梁华特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华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 │的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0,687.98万股,梁大钟直接持有公司4,579.00万股股份 │
│ │,通过气派谋远间接控制公司1.50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42.86%,系公司的控股股│
│ │东;白瑛直接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0%,梁大钟、白瑛夫妇合计控│
│ │制公司股份总数的52.9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一)梁大钟先生 │
│ │ 梁大钟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
│ │ 梁大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590205****。1959年出生│
│ │,本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固体器件专业。1984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
│ │工程师;1990年3月至1997年11月在深圳电子市场从事业务工作;1997年11月至2008年11月 │
│ │任深圳市天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天光集成执行 │
│ │董事、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气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公│
│ │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22年9月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
│ │4年7月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东莞市芯源集成电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 │;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任气派芯竞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气派芯竞董事;2│
│ │024年7月至今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 1月至今任惠州气派执行董事、经理。│
│ │ 白瑛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
│ │ 白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640529****。1964年生,高│
│ │中。1983年9月至1992年5月就职于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1992年6月至1997年11月在深圳电 │
│ │子市场从事业务工作;1997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深圳市天光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
│ │0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天光集成监事;2006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气派有限监事;2013年6 │
│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气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
│ │ 梁华特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
│ │ 梁华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030419910524****。1991年生,│
│ │本科,毕业于俄勒冈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榭客蟹餐饮管 │
│ │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设备│
│ │工程师;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在公司封装制造中心任职;2024年5月至今任气派芯竞董事 │
│ │;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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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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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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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2.97亿│人民币 │2022-10-31│2034-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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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50亿│人民币 │2021-06-17│2026-01-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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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25亿│人民币 │2021-09-21│2023-03-2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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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00亿│人民币 │2022-11-01│2024-05-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00亿│人民币 │2022-10-08│2023-10-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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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6000.00万│人民币 │2022-11-15│2023-11-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6000.00万│人民币 │2021-06-14│2022-06-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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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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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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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大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文正国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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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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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4月27日
(星期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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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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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
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00万元,暂不考虑相
关发行费用,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7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
票于2026年4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0%,该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则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84.37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以2025年度测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8.40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57.72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5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亏20%、减亏20%等三种情景
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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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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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成长及发展,为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
资回报,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收益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2026年-2028年)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细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但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三)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超过5000万元。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
金分配利润的20%,且在任何3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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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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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
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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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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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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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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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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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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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7,0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7,0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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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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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
定期已于2026年3月17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3-077)。
(三)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765398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2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
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进行分配。
(六)2025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25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9月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
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8818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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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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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实现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周转,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
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据池)、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
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
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
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银行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
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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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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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95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3%。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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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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