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16 气派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6-10│ 14.82│ 3.3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11-23│ 13.73│ 1240.51万│
├───────────┼───────────┼───────────┼───────────┤
│增发 │ 2026-02-03│ 20.11│ 1.55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密度大矩阵小型化│ 4.37亿│ 2304.17万│ 3.21亿│ 100.95│-2074.95万│ ---│
│先进集成电路封装测│ │ │ │ │ │ │
│试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扩建)建│ 4876.17万│ 1380.48万│ 2065.15万│ 103.26│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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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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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5 │
├──────┼────────────────────────────────────────┤
│关联方 │梁大钟、白瑛、梁华特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 │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
│ │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
│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
│ │梁华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梁大钟、白瑛、梁华特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
│ │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 │
│ │会导致控股股东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梁大钟、白瑛变更为梁大钟、白瑛、梁华特,本次│
│ │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5年8月14日,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召开第五 │
│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
│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 │
│ │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900.00万元( │
│ │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
│ │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7,900,000股股票(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
│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华特,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
│ │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梁大钟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
│ │认购对象白瑛女士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认购对象梁华特系梁大钟、白瑛夫妇的儿子,│
│ │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后,梁华特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梁大钟、白瑛夫妇及其关联方梁华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
│ │的股票构成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10,687.98万股,梁大钟直接持有公司4,579.00万股股份 │
│ │,通过气派谋远间接控制公司1.50万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的42.86%,系公司的控股股│
│ │东;白瑛直接持有公司1,08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0%,梁大钟、白瑛夫妇合计控│
│ │制公司股份总数的52.96%,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
│ │ (一)梁大钟先生 │
│ │ 梁大钟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
│ │ 梁大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590205****。1959年出生│
│ │,本科,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固体器件专业。1984年8月至1990年3月任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
│ │工程师;1990年3月至1997年11月在深圳电子市场从事业务工作;1997年11月至2008年11月 │
│ │任深圳市天光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天光集成执行 │
│ │董事、总经理;2006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气派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公│
│ │司董事长、总经理;2013年5月至2022年9月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总经理;2022年9月至202│
│ │4年7月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2022年4月至今任东莞市芯源集成电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
│ │;2022年6月至2024年5月任气派芯竞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5月至今任气派芯竞董事;2│
│ │024年7月至今任广东气派执行董事、总经理;2025年 1月至今任惠州气派执行董事、经理。│
│ │ 白瑛女士基本情况如下: │
│ │ 白瑛,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0219640529****。1964年生,高│
│ │中。1983年9月至1992年5月就职于华越微电子有限公司;1992年6月至1997年11月在深圳电 │
│ │子市场从事业务工作;1997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深圳市天光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
│ │01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天光集成监事;2006年11月至2013年6月任气派有限监事;2013年6 │
│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气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
│ │ 梁华特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
│ │ 梁华特,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4030419910524****。1991年生,│
│ │本科,毕业于俄勒冈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19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榭客蟹餐饮管 │
│ │理有限公司合伙人;2022年1月至2023年8月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设备│
│ │工程师;2024年2月至2025年7月在公司封装制造中心任职;2024年5月至今任气派芯竞董事 │
│ │;2025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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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2.97亿│人民币 │2022-10-31│2034-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50亿│人民币 │2021-06-17│2026-01-2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25亿│人民币 │2021-09-21│2023-03-2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00亿│人民币 │2022-11-01│2024-05-1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1.00亿│人民币 │2022-10-08│2023-10-0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6000.00万│人民币 │2022-11-15│2023-11-1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
│气派科技股│广东气派 │ 6000.00万│人民币 │2021-06-14│2022-06-10│连带责任│是 │未知 │
│份有限公司│ │ │ │ │ │担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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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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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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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
据池)、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
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要求,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
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4亿元(含已授信额度)。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
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调整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意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气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近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气
派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凯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得租赁”)签订《售后回租
赁合同》(合同编号:【凯得】融资租赁【回】租字第(2026002)号)及相关协议(以下统
称“主合同”),向广州凯得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500.00万元,
租赁期限为36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广州凯得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凯
得】融资租赁【回】租字第(2026002)号保01号),为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主合同
项下对广州凯得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凯得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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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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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2026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气派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9),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
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1、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或
激励对象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
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应个人所得
税。”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12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12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
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
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5544万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4344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涉及12名离职人员及95名在职激励对象,共计107人。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18.4344万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6%。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0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18.434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于2026年7月6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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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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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
报告》(天职业字[2026]10460号),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
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
定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
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
为维护公司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涉及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以及预留受让部分所有持有人,合
计拟回购注销股票19114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递交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申请,预计该
部分股票将于2026年6月23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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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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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年4月23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
据池)、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
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
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要求,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
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4亿元(含已授信额度)。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
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调整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意授
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融资、信用
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e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编号为:2026-013)、《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6-010)、《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公告》(编号为:2026-024)。
近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租赁(天津)”)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TJ)0101223-ZL-0
1)及相关协议(以下统称“主合同”),向平安租赁(天津)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
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平安租赁(天津)签
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TJ)0101223-BZ-01),为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在上
述主合同项下对平安租赁(天津)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平安租赁(天津)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
,且将本次担保金额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由董事长全权
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合同,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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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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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梁大钟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文正国先生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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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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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4月27日
(星期一)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
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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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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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24〕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
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
险进行了分析,并就填补回报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明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经营情况及
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
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公司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
发行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0.00万元,暂不考虑相
关发行费用,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2.71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
票于2026年4月2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80%,该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则本次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84.37万股,该数量仅用于计算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
4、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时间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实际
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结果和实际日期为准。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等对公司
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股本等的影响。
6、以2025年度测算,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38.40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657.72万元。假设公司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在2025年基础上按照持平、增亏20%、减亏20%等三种情景
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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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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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成长及发展,为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
资回报,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充分维护股东依法享有的收益权,公司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2026年-2028年)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如下:
一、制定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
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细化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
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和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但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
行利润分配。
(三)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经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议决定,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剩余的税后利润)为
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
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超过5000万元。
(二)现金分红的比例和间隔
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现
金分配利润的20%,且在任何3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3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3)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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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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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以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现将公
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
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措施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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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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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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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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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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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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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47,0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47,0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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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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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
定期已于2026年3月17日届满且解锁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3-077)。
(三)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765398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2
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
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进行分配。
(六)2025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25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9月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
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8818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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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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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实现2026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有效周转,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1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
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含票据池)、融资租赁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
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融资租赁等
机构协商确定(最终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将根据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在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偿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的担保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提供反担
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拟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或
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办理公司与银行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
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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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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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95人,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3%。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合计可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7056万股,同意为符合条件的9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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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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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
第一个解锁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对应的191140股标的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2023年1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
3-077)。
(三)2023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
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765398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3年12月12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四)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
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2023年员工持股计
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5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对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进行分配。
(六)2025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B885134609)所持有的256500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9月1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证券账户号:B886194995)。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七)2026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补选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八)2026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
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锁定
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868818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76%。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审计
报告》(天职业字[2026]10460号),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
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气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及《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
定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
益份额不得解锁,对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
为维护公司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
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相应份额的原始出资金额
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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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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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18.4344万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3.73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8
.4344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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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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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6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参考同行业、同区域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为税前8万元/年,按月发放,不进行考核。
2.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职务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薪
酬或津贴。
(2)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
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
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
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三部分,月度绩效薪
酬根据公司月累计营业收入达成比例作为月度考核,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营
业收入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超额绩效薪酬是公司年度营业收入目标或利润
目标超额完成后计提的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超额绩效薪酬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
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四)薪酬的止付与追索扣回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的任一考核年度,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评
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回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因财务存在造假等错报、漏报,导致年度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按追溯重述后结果
重新考核;
2.对财务造假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3.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依据责任的重大程度及时做出部分或
全部停发或追回决定。
董事会有权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决定是否对特定人员扣减、不予发放其当
年未发放的绩效薪酬,或追回其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的薪酬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2.公司董事因
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
四、审议程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
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就《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议案回避表决,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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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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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
要,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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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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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名激
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因此上述12人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对其所持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6.88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
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对应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为56%,因此公司需回购注销95名在职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11.5544万股。综上,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共18.434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留受
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中,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
值,净利润指标未达到触发值,因此,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二个解锁期以及预
留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为56%,共计2624352.20份权益份额不得解锁,对
应标的股票数量为191140股,公司董事会决定前述不可解锁的权益份额由管理委员会强制收回
,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部分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4779805股变更为114404321股,注册资
本将由114779805元变更为11440432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气派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5)、《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
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
2、申报时间:2026年4月2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
3、联系人:文正国
4、联系电话:0769-89886666
5、传真号码:0769-89886013
6、邮政编码:523330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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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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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4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6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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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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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1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3人。
3.业务规模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
.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及2026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陈子涵,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6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聂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智清,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1家。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
用共计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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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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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原因为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不
符合《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26]10460号”审计
报告,气派科技2025年度实现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84030.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658020.57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9642598.21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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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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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
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调整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
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
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编号为:2025-007)、《气
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04)、《气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19)。
近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与国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国租(26)回字第202602502号、国租(26)回字第20260
2503号),向国泰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
4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国泰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国租(26)保字第202
602502号、国租(26)保字第202602503号),为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在上述主合同项下对
国泰租赁所负全部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国泰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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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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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780.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19%;营业利润-7644.60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793.07万元;利润总额-820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340.34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514.5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696.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4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3471.54万元。
2、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01125.60万元,较期初增加0.5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822
5.75万元,较期初减少10.92%。
3、报告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主营业务的影响
报告期内,全球半导体行业在消费电子回暖、新能源汽车市场扩容及AI+存储双主线驱动
下,整体需求大幅攀升。公司紧抓行业机遇,不断调整产品结构,优化客户结构,在功率器件
、先进封装等核心产品订单量同比显著增长,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19%。
(2)成本费用的影响
报告期内,随着产能的陆续释放,使得折旧、摊销、人力等单位固定成本分摊有所下降,
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但由于上半年订单不足,产能利用率不高,单位成本较高,后期因材料价格上涨,故公司
2025年整体仍处于亏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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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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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
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调整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
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
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编号为:2025-007)、《气
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04)、《气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19)。
近日,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为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问题,与长江联合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Y0
13617-2502-H002),向长江金租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初
始租赁期限为24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长江金租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01361
7-2502-H002-G002),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江金租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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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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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38号”《关于受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
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
,认为该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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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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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15577306.00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为其担保余额为4.25亿元。
本次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基本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2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等机构申请不超过16.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4.
00亿元的担保额度(含已授信额度),担保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
由董事会转授董事长在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总额度范围内,调整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
赁等机构的授信及贷款额度,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
内,办理公司与各金融机构、融资租赁等机构的结算、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
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融资、信用证、包含票据贴现等有关手续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编号为:2025-007)、《气
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04)、《气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为:2025-019)。
近日,子公司为解决生产经营资金的问题,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关村科技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编号:KJZLA2025-391),向
中关村科技租赁申请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初始租赁期限为18
个月。根据业务需求,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HT2025-391-0
1),为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均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本次担保事项属
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且将本次担
保金额累计计算在内,未超过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范围,由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并签
署相关合同,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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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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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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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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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26日14点5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气派科技路气派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26
日
至2025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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