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22 成都先导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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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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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4-01│ 20.52│ 7.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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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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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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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ion BioCapital│ 1906.76│ ---│ 2.70│ ---│ 74.10│ 人民币│
│ V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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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磐霖旭康包业投│ 500.00│ ---│ 1.00│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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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怀格国生创业投│ 500.00│ ---│ 1.21│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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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生科创天使创业投│ 350.00│ ---│ 1.67│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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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康沃拓杰创业投│ 210.00│ ---│ 1.83│ ---│ ---│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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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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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分子设计、构建与│ 4.98亿│ 3776.17万│ 2.18亿│ 43.73│ ---│ 2025-12-31│
│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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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 9047.31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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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1.62亿│ 1580.11万│ 4956.33万│ 30.58│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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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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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0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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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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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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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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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邹巧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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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
│ │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约65% │
│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先导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 │。 │
│ │ 收购方: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 │
│ │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标的公司约6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 │
│ │,具体收购比例与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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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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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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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05.22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为2025年9月15日,以13.9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105.22万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5年8月28日至2025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
议。2025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5-041)。
3、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4、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5年9月15日
2、授予数量:105.22万股
4、授予价格:13.99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
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
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
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
公告前5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
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7、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2)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JINLI,除前述人员外,不包括公司实际控制
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公司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本次授予激励对象还包括其他1名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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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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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数不超过125人,
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7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44.3242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1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1444.3242万份,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
额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参与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
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23.87万股,占公司当
前股本总额40068.00万股的0.31%。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受让股份数量根据参加对象实际出资
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
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为11.66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
别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和持有人考
核结果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前,对员工持股计划
进行展期,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计划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行
使股东权利,并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
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十一、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
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如有)由员工
个人自行承担。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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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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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对象获
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
年9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40)及《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
25-041)。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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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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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成都先导”)于2025年8月26日
启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5年9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讨论、表决通过,选举瞿庆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并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4日完成公司内部公示。本
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瞿庆喜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按照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附件:
瞿庆喜先生简历
瞿庆喜先生,男,1982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瞿
庆喜先生于2009年7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获得硕士学位。瞿庆喜先生自2009
年7月至2012年7月任职于成都睿智化学研究有限公司,担任高级研发员职务;自2012年7月至
今任职于成都先导,现担任安环及物流总监职务。
瞿庆喜先生与成都先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成都先导股票;瞿
庆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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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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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现
场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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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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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Vernalis(R&D)Limited(以下简称“Vernalis”),系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Vernalis拟继续承租位于英国剑桥郡大阿宾顿格兰塔公园GP3的房产(以下简称“租赁物
业”)作为办公场所用于研发和运营,与BMRGRANTAPARKPROPCOLIMITED(一家注册于英国马恩
岛的公司,以下简称“BMR”)拟签署《复归租约》。租赁期限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8年3月2
8日。基本租金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每年993541.30英镑(不含增值税);自
2027年9月29日起,每年1023347.55英镑(不含增值税)。本次租赁项下,公司将为Vernalis
按照《复归租约》的约定支付所有款项及义务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与本次租赁
合称为“本次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Vernalis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先导全资子公司Vernalis拟继续承租位于英国剑桥郡大阿宾顿格兰塔公园房产GP3号
楼作为办公场所进行研发和运营,向BMR租赁房产,租赁期限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8年3月28
日。基本租金为:2026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每年993541.30英镑(不含增值税);自2
027年9月29日起,每年1023347.55英镑(不含增值税)。本次租赁项下,公司将为Vernalis按
照《复归租约》的约定支付所有款项及义务提供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Vernalis提
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保证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Vernalis就本次交易提供无偿担保,成都先导
、Vernalis及BMR将签署《复归租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累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30%、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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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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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137名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同时,
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
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3年9月8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
年9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137名激励对象123.8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15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经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经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个归
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6986937.69元,较20
22年营业收入329650037.29元的增长率为29.53%,未满足指标1触发值;获得批准的IND(含新
增适应症)个数为0个,未满足指标2目标值。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归属比例为50%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
38.725万股。
综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条件,合计60.98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
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
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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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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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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