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22 成都先导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4-01│ 20.52│ 7.4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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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成都蓉创先导股权投│ 80000.00│ ---│ 40.00│ ---│ 0.09│ 人民币│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 │ │ │ │ │
│限合伙) │ │ │ │ │ │ │
├─────────┼─────┼─────┼─────┼─────┼──────┼──────┤
│Mission BioCapital│ 1604.97│ ---│ 2.73│ ---│ -160.05│ 人民币│
│ V │ │ │ │ │ │ │
├─────────┼─────┼─────┼─────┼─────┼──────┼──────┤
│杭州磐霖旭康创业投│ 500.00│ ---│ 1.09│ ---│ -8.35│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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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怀格国生创业投│ 500.00│ ---│ 2.27│ ---│ 58.31│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元生科创天使创业投│ 200.00│ ---│ 1.66│ ---│ -6.82│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嘉兴康沃拓杰创业投│ 120.00│ ---│ 2.10│ ---│ -2.58│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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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分子设计、构建与│ ---│ 3295.07万│ 1.80亿│ 36.14│ ---│ 2025-12-31│
│应用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598.24万│ ---│ 9047.31万│ 105.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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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中心建设项│ ---│ 1088.18万│ 3376.22万│ 20.83│ ---│ 2025-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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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4-0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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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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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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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邹巧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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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
│ │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约65% │
│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先导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 │。 │
│ │ 收购方: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 │
│ │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标的公司约6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 │
│ │,具体收购比例与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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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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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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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137名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同时,
公司于2023年9月2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
情况说明》。
3、2023年9月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
计划获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
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3年9月8日,公
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4、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3
年9月7日为授予日,授予137名激励对象123.8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15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经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该议案经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2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
归属应由公司作废。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第二个归
属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6986937.69元,较20
22年营业收入329650037.29元的增长率为29.53%,未满足指标1触发值;获得批准的IND(含新
增适应症)个数为0个,未满足指标2目标值。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未达到《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对应归属比例为50%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作废已授予但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所涉限制性股票
38.725万股。
综上,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条件,合计60.98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本
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三、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公司亦将继续通过优
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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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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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2、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提出的异议。同时,
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获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2021年12
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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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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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德勤华永”)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
续聘德勤华永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
从事A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
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204人,从业人员共5616人,
注册会计师共116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70人。
德勤华永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6亿元。德勤华永为58家上市公司提供2023年年报审计服务,审
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60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
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
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
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2021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
行为于2022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洋先生,自2004年开始在德勤华永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
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
协会执业会员。刘洋先生从事审计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自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
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自2021年开始担任本公司的审计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千力女士,自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
业服务工作,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加入德勤华永。欧阳千力女士自2019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蒋健先生,自2004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
业服务工作,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蒋健先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超过16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2022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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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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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
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
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
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现金管理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四)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
(五)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
合同及协议等。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
行,有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合
理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
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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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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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成都先导药物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5,778,071.45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公司总股本
400,680,0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238,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966,47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46.6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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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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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
钧天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钧天”)持有公司股份1410251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52%。上述股份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4月16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
号:2025-003):
深圳钧天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75
352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4%,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实
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
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6月5日
)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
构审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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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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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自主研发的
1.1类抗肿瘤创新药“HG146胶囊”(以下简称“HG146”)(药品代码:HG146)用于治疗复发
或转移性腺样囊性癌II期临床试验“HG146CN201”已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HG146(HDACI/IIb亚型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是成都先导开发的选择性的I类和IIb类组蛋
白去乙酰化酶(HDAC)的抑制剂,于2018年4月和2021年4月分别获批开展针对多发性骨髓瘤适
应症和晚期实体瘤或淋巴瘤适应症的临床研究许可。截至目前,成都先导已完成HG146的I期临
床研究,成功获得HG146在人体的安全性、耐受性、初步有效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并获得RP2
D(临床II期推荐剂量),用于开发能从HG146获益的适应症。
二、项目的研发情况及进展
公司开展的临床试验“评价HG146胶囊治疗复发或转移性腺样囊性癌患者有效性及安全性
的II期临床研究”于2024年9月获得临床试验组长单位伦理批件(批件号:【2024】临审第(0
88)号),并已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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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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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计划的股东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天创投”)、重庆渤溢新天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渤溢新天”)有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方式:减持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
)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2)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股东渤溢新天本次减持原因系该合伙企业即将到期清算。
本次减持股东的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钧天创投持有公司股份183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
钧天创投与公司股东深圳市钧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天投资”)均由深圳市九野
钧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二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钧天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41025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
钧天投资、钧天创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933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8%。
公司股东渤溢新天持有公司股份6217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股份,该部分股份于2021年4月16日起解禁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钧天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831448
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
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实
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构审
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
4日)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
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3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渤溢新天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217
637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5%,其中:(1)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2月24日
)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过主管机
构审批,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拟通过大宗
交易的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
2月24日)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经
过主管机构审批,任意连续6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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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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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德勤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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