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27 品高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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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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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21│ 37.09│ 9.1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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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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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高汇智 │ 3100.00│ ---│ 31.00│ ---│ -24.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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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晖滨海 │ 1000.00│ ---│ 3.46│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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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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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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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创新云平台│ ---│ 1789.48万│ 4977.32万│ 61.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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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2.00亿│ ---│ 2.00亿│ 99.76│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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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具体用途 │ 1.48亿│ ---│ ---│ ---│ ---│ ---│
├─────────┼──────┼─────┼─────┼─────┼─────┼──────┤
│专属信息化云服务平│ ---│ 5561.79万│ 1.03亿│ 70.19│ ---│ ---│
│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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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高大厦建设 │ ---│ 178.01万│ 2.49亿│ 88.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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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108.41万│ 5989.81万│ 99.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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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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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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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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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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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重要内容提示: │
│ │ 本次授信额度: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
│ │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
│ │ 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 │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 │
│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 │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 │
│ │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上述│
│ │银行授信事宜提供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金额以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 │。该担保无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 │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
│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 │、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 │个月。 │
│ │ 二、对公司的影响 │
│ │ 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
│ │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
│ │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
│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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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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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广州晟忻 │ 1.86亿│人民币 │2024-01-18│2037-01-25│一般担保│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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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广州晟忻 │ 8000.00万│人民币 │2024-01-18│2037-01-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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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广州擎云 │ 1600.00万│人民币 │2023-07-21│2027-07-2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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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广州擎云 │ 1400.00万│人民币 │2024-06-27│2028-06-26│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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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师大维智 │ 500.00万│人民币 │2024-10-24│2025-11-0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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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师大维智 │ 500.00万│人民币 │2024-03-26│2028-03-25│连带责任│否 │未知 │
│软件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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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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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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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5月2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2)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5973157W
2、名称: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思成路45号
5、法定代表人:黄海
6、注册资本:壹亿壹仟叁佰零伍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1日
8、经营范围: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数
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5G通信技
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
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工程管
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广告制作;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广播电视设
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建筑物清洁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电子元器件
批发;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互联网安全服务;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
;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许可经营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智能化系
统设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传
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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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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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396565620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8月1日至2030年7月31日(时长60月)
对公司当期业绩影响:若合同顺利履行,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对公司业务
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
、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存在合同无法
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2、本次业务将以净额法确认收入,不涉及算力新建或扩建,业务所需算力资源由公司向
上游供应商租赁,再通过公司自身算力软件平台、技术支持服务进行整合后,向交易对手方提
供相关服务;
3、本次交易对手方公司规模中等,公司已积极做好相关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履约风险较
小。本合同为一次性合作项目,不构成持续性业务关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微高软件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微高”、“乙方”)近日与深圳元脉云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元脉”、“甲方”)签订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广州微
高向深圳元脉提供算力资源服务(含算力设备租用、算力软件平台使用以及五年技术支持),
总金额为人民币396565620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服务合同的标的为算力资源租赁(含算力设备租用、算力软件平台使用以及五年技术支持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396565620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元脉云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6号腾飞工业大厦A栋3层D区319-3
法定代表人:范睿平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
;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软件
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
台;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网络技
术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设
备销售;互联网安全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大数据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物联网
应用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9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深圳阿西智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8%;芯物源科技(深圳)有限
公司持股12%;广东元脉智算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范睿平持股10%。
鉴于信息保密等原因,无法提供深圳元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深圳元脉与
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深圳元脉与上市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未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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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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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
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
审议情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申请授信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6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上述银行授信
事宜提供无偿担保。具体担保方式、金额以与相关银行最终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该担保无
需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综合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
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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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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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擎云
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擎云”)、安徽品高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品高”)、广东师大维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师大维智”)和中科(株洲)感知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感知”)。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广州擎云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预计为安徽品高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预计为师大维智提供担保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预计为中科感知提供担保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广州擎云担保额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为安徽品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师大维智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0
00万元,为中科感知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上述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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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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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品高软件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
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
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
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
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
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
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
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
认购。
3、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
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
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2)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
、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
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
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3)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
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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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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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25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0.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3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
授予日,以19.94元/股的预留授予价格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4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刘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
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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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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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2000.78万元,较2021年营业
收入47100.38万元未能实现增长80%以上;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7557.24万元(已剔除股份支
付费用),较2021年利润总额5723.82万元未能实现增长100%以上。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20%的65.8973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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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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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52000.78万元,较2023年营业
收入54626.43万元未能实现增长;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7557.24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较2022年利润总额4715.59万元(已剔除股份支付费用)未能实现增长。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
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2024年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部分对应归属比例40%为204.0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作废失效。根据公司202
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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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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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深度践行以“投资者为
本”的发展理念,坚决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深刻
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
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动的倡议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取得实效,公司采取如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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