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28 开普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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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 2400.00│ ---│ 40.00│ ---│ ---│ 人民币│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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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 2.04亿│ 1854.69万│ 9570.49万│ 46.99│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 │ ---│ 0.00│ 4.62亿│ ---│ ---│ ---│
├─────────┼──────┼─────┼─────┼─────┼─────┼──────┤
│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 1.84亿│ 2.23万│ 1.60亿│ 86.96│ 3804.82万│ ---│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7376.94万│ 280.35万│ 4267.83万│ 57.8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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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开普云信息│天易数聚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10-27│2027-10-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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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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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股票数量:207420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开普云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
的委托,独立董事何谦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2年8月27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开
普云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2-041)。
(四)2022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开普云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42)。
(五)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9月13日,授予价格为15.81元/股,共向45名激励对
象授予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
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0日,授予价格为15.81元/股,共向25名激励对象授予25万股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八)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九)2023年9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1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38.48万股,上市流通日2023
年9月18日。
(十)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
记手续已于2024年5月21日完成,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5人,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
0.44万股。
(十二)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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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其他事项
──────┴──────────────────────────────────
归属股票数量:250000股
归属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
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
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
号:2023-051)。
(四)2023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
-052)。
(五)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9名激励对象授予5
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
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七)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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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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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由18.7400元/股调整为18.5513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51)。4、2023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3-052)。
5、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88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6554.19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
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18.7400-1.887/10=18.5513元/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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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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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0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
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51)。4、2023年10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3-052)。
5、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0月16日,以18.7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9名激励对象授予5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
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7、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
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2人2023年度个
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且其中一人已离职,合计作废处理上
述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2,0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考核原
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当期已授予尚未归属股份12,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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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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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0000股
归属股票来源: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里的股
份。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51.824万股的0.963%。其中首次授予52.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7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13.00万
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3%,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
0%。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8.5513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人,预留授予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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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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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10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1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6,751.8240万股的0.192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开普云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0月15
日为授予日,以18.551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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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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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8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2406
554.19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
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
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15.367-1.887/10=15.
1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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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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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期,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4人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8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为80%;7人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8人2023年度
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本次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合计作废处理上述27名激励对象不
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0908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合计作废13928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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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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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0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调整后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
民币4000万元至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股计划,及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股份回购金额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剩余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3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90731股,占公司总股本67518240股的比
例为1.76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72元/股,最低价为31.96元/股,交易均价为39.56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99422.8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情
况如下:
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7151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占公司总股本的0.5586%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50元/股,最低价为31.96元/股,交易均价为34.08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2851780.3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完成。
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3580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占公司总股本的1.2050%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0.72元/股,最低价为32.19元/股,交易均价为42.09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34247642.4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实施已完成。
(二)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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