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28 开普云 更新日期:2025-04-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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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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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开普云数字智能│ 2400.00│ ---│ 0.40│ ---│ 2.89│ 人民币│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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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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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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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 2.04亿│ 2523.92万│ 1.02亿│ 50.27│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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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 ---│ ---│ 3300.00万│ ---│ ---│ ---│
│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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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 ---│ 4.62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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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内容服务平台│ 1.84亿│ 2.43万│ 1.60亿│ 86.96│ 338.82万│ ---│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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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7376.94万│ 529.83万│ 4517.31万│ 61.24│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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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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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6 │交易金额(元)│20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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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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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开普瑞曦科技有限公司32.00%的│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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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赵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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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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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
│ │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开普瑞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普瑞曦”、“│
│ │标的公司”)32.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开普瑞曦董事兼总经理赵岩,│
│ │转让对价为人民币208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开普瑞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公司仍持有开普瑞曦19.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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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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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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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天易数聚 │ 3000.00万│人民币 │2023-10-27│2027-10-27│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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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天易数聚 │ 1000.00万│人民币 │2024-12-23│2028-12-23│连带责任│否 │未知 │
│科技股份有│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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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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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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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3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2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
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
的任何异议。2023年12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3-072)。
4、2023年12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202
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
023-071)。
5、2023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9日,以29.6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6名激励
对象授予134.7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7、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及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议案》。
(一)关于作废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和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预留权益的
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
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3年12月20日经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2024年12月20日前授予激励对象。由于公司
在上述期间内未有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安排,预留权益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限
制性股票共333,000股。
(二)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对应部分股票的情况
本次归属期,公司2023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考核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未成就,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合计作废538,8
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年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因
考核原因不得归属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及预留部分股份合计871,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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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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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2520股
归属股票来源: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713.344万股的1.862%。其中首次授予10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490%,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72%,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00%。
(3)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15.18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5人,预留授予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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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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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贯彻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公司‘提质
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实施了包括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等一系列“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评估报告。2024年度
,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投资者回报、完善公司治
理。
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之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
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
动方案》,并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该方案于2025年3月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
1.夯实公司主业,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1760.2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58.6
8万元。
公司在AI大模型和算力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报告期内实现收入12375.05万元,实现大幅
增长。公司在算力一体机、大模型和智能体中台、智慧应用各层面均实现业务落地。
在算力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超亿元。公司推出创新型AI一体机产品,结合自
研开悟大模型、开悟智能体中台等软件,为行业客户提供一站式算力中心建设解决方案。公司
抓住国内算力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的浪潮,深度参与国内算力资源布局,完成多个标杆性智能
算力集群的部署实施,有效支撑客户在模型训练、应用开发、业务智能化升级等多样化需求,
助力企业实现人工智能技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开悟魔盒”边缘侧AI超小型一体机产品,将智算芯片的强大算力和
最大支持300亿参数大模型能力带到用户桌面端,满足小型化、本地化、高安全的行业边缘侧
应用场景需求。
在大模型和智能体中台方面,公司升级推出开悟智能体中台,实现低代码快速构建大模型
应用,基于开放性设计架构,融合DeepSeek、Qwen等先进国产大模型本地化部署。截至最新,
开悟智能体中台已经签约并落地北京国有企业场景,推进央国企客户AI智能体应用。
在智慧应用方面,公司以开悟智能体中台为基础,研发开悟AI智能助手、AI科研助手、AI
搜索、ChatBI数据智能分析平台、智能问答、AI数字人等多个智慧应用产品,赋能虚拟电厂智
慧调控平台系统2.0升级,深入能源、政务、文化、科研、教育等行业应用场景。
在能源行业,公司数智能源业务继续服务能源央企信息化需求,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
475.10万元,在多个能源场景推出智能化产品。
在政务行业,公司数智政务业务结合公司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中台能力,深入挖掘政务AI
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345.24万元。在人力与社会保障、市场监督、退役军人服
务、公共安全、文旅等政务场景中持续推进深化AI政务服务应用。
在AI内容安全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保持行业领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493.54万元。
公司AI内容安全业务持续服务政府、央国企、媒体、科研机构等多行业客户,拓展国家能源集
团等新行业客户。新一代AI内容安全风控“鸠摩智”凭借大模型应用全流程AI安全风控能力,
协助主管部门对大模型进行常态化监管。报告期内,AI内容安全业务板块开拓商业情报SaaS服
务新模式。通过华为联营联运方式,基于华为云为企业客户提供行业动态、潜在商机等商业情
报SaaS服务,进一步扩大AI内容安全业务在企业级市场的服务范围。
整体而言,公司在报告期内实现AI算力和大模型业务突破,推动各业务板块的智能化升级
,开展技术产品创新和业务创新,取得良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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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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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8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开普云关于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何谦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2年8月28日至2022年9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
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异议。2022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开普云关
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2-041)。
4、2022年9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开普云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
2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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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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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项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
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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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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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4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8.33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59.26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458.1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727.8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30.3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
0年3月23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3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21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2020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
创板上市公告书。
(一)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
1、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
要,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均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
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技术服务费、开发费用等类别的投入金额,以及调整“研发中心升
级建设项目”的设备购置费、软件购置费的投入金额,整体提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效
率,推动募投项目进展。
2、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明细情况如下: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为使得募集资金高效使用,公司
拟将“大数据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北京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普
云的基础上,新增开普云智算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在北京市、东莞
市、天津市、成都市、广州市、深圳市、上海市、长沙市的基础上,新增宿迁市作为实施地点
。
2、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后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未改变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
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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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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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
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586786.42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84318466.5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
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为1313315股)后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0000000.00
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57%;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712
3894.0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7123894.0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228.9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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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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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日常经营及主
业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
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
、质量保函、金融供应链等)。
最终授信额度及期限以有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
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事项尚需经过公司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授权代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决定授信事项、签署与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有权机构审议批准综合授信事项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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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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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类型: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
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
理财额度:使用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期限内
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3月28日,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
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
超过12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
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购
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与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
关手续。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理财产品的类型
投资品种为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公司不直接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
品。
(四)投资产品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即指在投资
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本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
(五)授权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议案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新额度止。
(六)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购买理财产品相
关事宜、与财务负责人共同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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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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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贺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1
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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