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0 芯导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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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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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电融合产业投│ 2500.00│ ---│ 5.00│ ---│ -10.53│ 人民币│
│资基金(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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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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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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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分立功率器件│ 1.39亿│ 519.47万│ 4135.91万│ 29.84│ ---│ 2026-12-31│
│开发和升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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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 1.25亿│ 480.88万│ 4044.76万│ 32.45│ ---│ 2026-12-31│
│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 │ │ │ │ │ │
│化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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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 7962.00万│ 112.78万│ 1654.29万│ 20.78│ ---│ 2026-12-31│
│移率功率器件开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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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1亿│ 269.13万│ 3215.10万│ 31.87│ ---│ 202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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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 ---│ 1.74亿│ 5.89亿│ 70.96│ ---│ ---│
│流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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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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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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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方诚先
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代表监事辞职的公告》。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陈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陈平先生简历
陈平先生,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
,任上海三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技术支持;2012年7月至2016年6月,任上海乾众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项目助理;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任上海仁和智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T经理。2022
年8月起任职于本公司,现任IT工程师。
截至目前,陈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
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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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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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导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
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7、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
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
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及其他投资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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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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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导科技”)于2024年8月26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
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高性能分立功率器
件开发和升级”“高性能数模混合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硅基氮化镓高电子迁移率功
率器件开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
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
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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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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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激励计划》”)和《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首次授予对象共13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
合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1.886万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
未达到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触发值,所有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0342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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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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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芯导科技”)于2024年4月1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415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
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芯导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4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4.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21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166.13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183048.8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138672.87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1
月26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6日对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419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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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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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芯导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7718391.81元,公
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487677.18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
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176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56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
总额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3.13%。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上述现金分红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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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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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
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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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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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
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年2月26日,公司收到天职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
3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作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签字注册会计师叶慧女士、徐福宽先
生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业务签字会计师。鉴于工作安排,新增苏鸿辉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叶慧女士、苏鸿辉先生、徐福宽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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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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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整事由
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与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6月7日为股权登记日,向截至当日下
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
6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调整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结合前述调整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1)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33.24-0.6)÷(1+0.4)=23.31元
/股。
综上,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由33.24元/股调整为23.31元/股。
(2)调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Q=100×(1+0.4)=140万股
。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Q=80×(1+0.4)=112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Q=20×(1+0.4)=28万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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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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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2月1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760万股的0.24%。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或“《激励计划》”)规定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
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2月1日为
预留授予日,以23.3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28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芯
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
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芯导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芯导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杨敏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3年1月3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芯导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芯
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2月9日,公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
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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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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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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