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1 隆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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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11│ 39.08│ 22.0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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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 │ 8.55亿│ 3261.74万│ 3.79亿│ 57.61│ ---│ ---│
│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8470.00万│ 102.98万│ 475.49万│ 5.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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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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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2.01亿│ ---│ 11.0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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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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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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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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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 │
│ │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
│ │,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
│ │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
│ │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
│ │条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
│ │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
│ │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 │
│ │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
│ │为982.57万元。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
│ │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
│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股东信息:浦益龙持 │
│ │股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 │
│ │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
│ │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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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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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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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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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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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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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及接受代加│
│ │ │ │工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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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7000.00万│人民币 │2021-12-31│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6600.00万│人民币 │2022-04-28│2022-08-0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364.06万│人民币 │2020-01-02│2022-12-30│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2-11│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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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4000.00万│人民币 │2020-10-13│2022-01-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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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600.00万│人民币 │2021-04-16│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12-20│2022-10-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3│2022-03-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0-18│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23│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无锡诚达金│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1-18│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属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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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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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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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
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
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
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
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条
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
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
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
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
元。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股东信息:浦益龙持股
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
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
;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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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
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
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建设进度的变化,未改变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根据《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
296.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
了“中汇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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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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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
用,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拟申请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
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
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
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
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如科技创新领域的项目建设、研发投入、并购重组(含参股型)、偿还
有息负债、补充营运资金等用途,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拓宽并购资金来源等合法合规的用
途。
6、担保措施(如有)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或将由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或第三方提供(反)担
保、出具担保函等。公司、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提供的担保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具体提供(反)担保
、出具担保函等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按每次发行结构确
定。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注册发
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全部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
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反)担保、出具担保函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
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反)担保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
进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
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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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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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
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610
8322.5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8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数5310798股后的2415463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478342.10
元(含税),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1.97%。公司通过
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5310798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
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制定并实施2025年中期分红方
案,故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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