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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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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31 隆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11│ 39.08│ 22.0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年1吨空高合的术 │ ---│ 6024.82万│ 4.06亿│ 47.49│ ---│ 2027-12-31│ │造目 │ │ │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8.35亿│ ---│ 9.03亿│ 108.24│ ---│ ---│ ├─────────┼──────┼─────┼─────┼─────┼─────┼──────┤ │支付货款 │ 1.67亿│ ---│ 1.77亿│ 106.00│ ---│ ---│ ├─────────┼──────┼─────┼─────┼─────┼─────┼──────┤ │新研中心项目 │ ---│ 370.41万│ 742.92万│ 8.77│ ---│ 2027-12-31│ ├─────────┼──────┼─────┼─────┼─────┼─────┼──────┤ │补流动资金 │ ---│ ---│ 6000.00万│ 100.00│ ---│ ---│ ├─────────┼──────┼─────┼─────┼─────┼─────┼──────┤ │股份回购 │ 2.00亿│ ---│ 1.05亿│ 52.34│ ---│ ---│ └─────────┴──────┴─────┴─────┴─────┴─────┴──────┘ 【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1-16 │转让比例(%) │5.00 │ ├──────┼────────────────┼──────┼────────────────┤ │交易金额(元)│2.45亿 │转让价格(元)│19.85 │ ├──────┼────────────────┼──────┼────────────────┤ │转让股数(股)│1234.29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23 │交易金额(元)│2.4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标的类型 │股权 │ │ │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 │ │ │ ├──────┼────────────────┴──────┴────────────────┤ │买方 │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产│ │ │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或者"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 │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祺"或者"受让方")于2025年12月10日签署了《│ │ │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 │ │ │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币2│ │ │45,055,937元。 │ │ │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弘华泓祺完成合伙人结构工商变更的通知,依据《股份转让│ │ │协议》,受让方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结构已完成变更工作。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及接受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及接受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 │ │ │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 │ │,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 │ │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 │ │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 │ │条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 │ │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 │ │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 │ │ │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 │ │为982.57万元。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 │ │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 │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股东信息:浦益龙持 │ │ │股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 │ │ │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 │ │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隆达超│SINGDA SUP│ 1.2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未知 │ │合金股份有│ERAL LOY (│ │ │ │ │担保 │ │ │ │限公司 │MALAYS IA)│ │ │ │ │ │ │ │ │ │SDN.BHD.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1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8月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8月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6-07-17│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 司财务总监王勇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王勇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 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王勇军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 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 同意聘任李培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 2026-05-15│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5月1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92.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1.18%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年5月14日 为首次授予日,以14.4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292.00万股限制性股 票。 ──────┬────────────────────────────────── 2026-05-14│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23│其他事项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 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 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 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减 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 )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镍、铜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为标准期货合约,具体将结合交易品种的特 点和公司经营需求的实际情况而确定。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 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拟与境内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 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 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该额 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主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套期业务、 利率互换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开展 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上述额度 范围和期限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 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及管理。 ──────┬────────────────────────────────── 2026-04-23│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7229万元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 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 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6年审计 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 等事项。 ──────┬────────────────────────────────── 2026-04-23│对外担保 ──────┴──────────────────────────────────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含 本数)的担保额度。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 准。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无锡诚达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SINGDASUPERALLOYPTE.LTD.、SINGDASUPERA LLOY(MALAYSIA)SDN.BHD.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 保: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信及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境内外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包含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或等 值外币,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最终以各金融 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工商银行、苏州银行、招商 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浙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国家开 发银行和南京银行等。 同时,为解决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包含新设 子公司)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该额度可在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上述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含新设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公司包括江苏 隆达超合金航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航材”)、无锡诚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诚达金属”)、江苏隆翔特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翔特材”)、SINGDASUPERALLOY PTE.LTD、SINGDASUPERALLOY(MALAYSIA)SDN.BHD以及授权期限内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若为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比例担 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均为70%以下,均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 ──────┬────────────────────────────────── 2026-04-23│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23│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 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 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 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方向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 不超过投资额度。 (五)具体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 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决议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参考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 2026-04-2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248202.62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为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49990股后的242407153股 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968500.71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 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60446842.81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81.65%。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4 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49990股后的242407153股为基数,以此计算 合计转增72722145.9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319579288.90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4-2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0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 2026-04-04│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0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1、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721.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19%,其中高温合金产 品营业收入133580.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94%;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7515.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7%;剔除股份支付费用1256.79万元影响后,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72.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0.61%; 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8.01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48.22%;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7834.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4%。 2、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期末总资产431146.19万元,较期初增长20.83%;归属于 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276032.72万元,较期初增长2.1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 11.18元,较期初增长2.10%。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保持产品质量稳定与及时交付,全年航空发动机 、燃气轮机、汽车涡轮、油气化工行业产品销售收入实现了持续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均实现了较好的增长,高温合金产能规模效益提升,公司持续开 展精益生产、降本增效工作。在受产品结构及市场销售价格调整的影响下,综合毛利率略有下 降,但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注重新产品研发、新市场开发力度,合理控制研发投入效率,为公司 长远发展与竞争力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股份支付费用比上年同期有所减少,对当期利 润贡献产生正向影响;总体来看,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呈现较好的发展趋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 收入186721.52万元,同比增长34.19%,主要系公司铸造高温合金产能稳步提升、变形高温合 金产能逐步放量以及合金管材产销持续稳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进一步提升。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578.01万元,同比增长48.22%, 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导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 ──────┬────────────────────────────────── 2026-02-28│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 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 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具体品种为定向债务融 资工具,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 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的《关于拟注册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PPN79号), 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科技创新债券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本次注册基础品种为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 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每期发行前确定当期主承销商。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定向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 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渠道定向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并按照《非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工作规程》《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自律规则规定,结合公司资 金需求及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实施本次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事宜 ,并及时履行定向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2-26│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浦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董事王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陈佳海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孙宝德先生的辞职报 告,孙宝德先生因其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孙宝德 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江苏隆达超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孙宝德先生辞职后将导致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孙宝德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宝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孙宝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姜周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姜周华先生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报名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姜周华先生简历 姜周华先生,1963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5年12 月至2018年12月任东北大学冶金学院钢铁冶金系主任;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东北大学冶 金学院特殊钢冶金研究所所长;2024年1月至今任东北大学冶金学院绿色智能特殊钢冶金研究 中心主任。 截至目前,姜周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 2026-02-07│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2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2月2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梁岩女 士因已过法定退休年龄,核心技术人员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均不再 被认定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次调整后,梁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仍在公司任职 。 公司与梁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梁岩 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经公司研究决定,新增认定荣文凯先生、李华兵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便进一步强 化核心研发团队力量。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 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一、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梁岩女士,1965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 师,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工艺专业。主持并参与了:GH4169合金转动件用棒材 组织稳定性的研究;GH4169合金盘轴类零件冶金质量稳定性提升技术攻关;K4169合金斜支板 成立框架成型技术研究;GH738合金用于盘间封严环及机匣锻件的试制研究;钛合金铸件质量 稳定性提升技术攻关;就所负责型号编制了专用金属材料(含锻铸件)标准。2000年9月至201 9年12月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任型号冶金师;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工程师、创新中心(研究院)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119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股 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王世普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服务于 宝钢特钢20年,专注于高温(耐蚀)合金、特殊不锈钢、高强结构钢等产品的冶炼、热加工、 冷加工以及热处理的生产、技术、市场以及质保体系运营管理。1999年7月至2005年5月任上海 五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年6月至2018年7月就职于宝钢特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员 、副主管、主管、厂长助理、副厂长以及副总经理;2018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 、变形超合金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11月至今任公司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世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09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 股票,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508股股份。王世普先生承诺 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周向东先生,1971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全 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专家委员 会委员。1992年至2001年任江苏张铜集团(高新张铜)工程师;2001年至2002年任山东奥博特 铜铝业有限公司外聘工程师;2003年1月至2004年任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技术部长;2004 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向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909股,均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 股票,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508股股份。周向东先生承诺 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梁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在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参与了部分研发项目和 公司专利研发工作,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 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 研发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梁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均签署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合同》,梁 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梁岩女士、王世普先生、周向东先生存在违反保密条款及竞业 限制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况。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1)预计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80,000.00万元至190,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 披露数据)相比,增加40,852.66万元至50,852.66万元,同比增长29.36%到36.5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00.00万元至8,30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688.60万元至1,688.60万元,同比增长10.42%至25 .54%。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00.00 万元至7,000.00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增加1,561.87万元至2,561.87万元 ,同比增长35.19%至57.72%。 ──────┬────────────────────────────────── 2026-01-16│股权转让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 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或者“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 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祺”或者“受让方”)于2025年12月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联产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745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 ;弘华泓祺将持有公司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过户数量为123429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 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受让方弘华泓祺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 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或者“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 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祺”或者“受让方”)于2025年12月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 月12日、2025年12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1月14日,过户数量为123429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 ──────┬────────────────────────────────── 2026-01-1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04083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04083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 86万股,并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246857143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62672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58984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原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因相关股东 履行承诺自动延长6个月锁定期,合计4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120408381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8.7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6名,股东为浦益龙、虞建芬、 浦迅瑜、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印象”)、无锡云上初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初心”)、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云上逐梦”)。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1月23日起上市流通。 ──────┬────────────────────────────────── 2025-12-23│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告知如 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作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荆跃飞为签字项目合伙人 、费洁为签字注册会计师、路春霞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内 部工作调整,现指派丁亮接替费洁工作,会同荆跃飞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荆跃飞,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丁亮,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为路春霞。 ──────┬────────────────────────────────── 2025-12-12│股权转让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 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或者“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 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祺”或者“受让方”)于2025年12月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联产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6745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 ;弘华泓祺将持有公司股份123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 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受让方弘华泓祺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接到股东国联产投通知,国联产投于2025年12月10日与弘华泓祺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19.854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23 429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的交易对价总额为人民 币245055937元。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背景和目的 本次协议转让系受让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 。 (三)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或者其他程序及其进展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 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6.0808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隆 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 23-03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四)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六)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 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陈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辞职后,陈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浦晓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陈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500508股股份。辞职后,陈义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鉴于陈义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浦晓中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浦晓中先生与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浦晓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浦晓中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全国劳动模范。1 994年2月至1997年任无锡隆达铜材厂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锡山市隆达铜业有限 公司(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注销)车间主任;2004年9月至2014年任公司生产 部长,2015年至2018年5月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2018年6月至2022年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 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建部副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晓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512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5%。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0-29│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 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鉴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11.72-0.18=11.54元/股。 ──────┬────────────────────────────────── 2025-10-2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080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2.23%;其中首次授予48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1.95%,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31%;预 留69.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0.2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 予权益总额的12.6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1.54元/股(调整 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3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622人)的8.52%,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2025-08-28│重要合同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 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 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 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 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条 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 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 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 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 元。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股东信息:浦益龙持股 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 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 ;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8-28│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6.66%。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 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 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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