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1 隆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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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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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 │ 8.55亿│ 6195.47万│ 3.50亿│ 40.97│ ---│ ---│
│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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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8470.00万│ 219.99万│ 354.41万│ 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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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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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2.01亿│ 1.20亿│ 8.4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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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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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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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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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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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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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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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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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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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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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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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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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浦益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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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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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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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控股子公司江苏隆翔特材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翔特材”)的股东之一浦益龙先生拟减资退出(以下简称“本次│
│ │交易”或“本次减资”)。本次减资完成后,隆翔特材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
│ │元,公司持有隆翔特材100%股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鉴于浦益 │
│ │龙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故本次减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
│ │审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 │过,关联董事浦益龙、浦讯瑜、陈义回避表决。 │
│ │ 本次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隆翔特材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隆达股份认缴出资3000万元、│
│ │浦益龙先生认缴出资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翔特材已实缴注册资本共1000万元,│
│ │其中:隆达股份720万元、浦益龙先生280万元。 │
│ │ 浦益龙先生实缴出资部分按照隆翔特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净资产折算的公允价值为27│
│ │23060.20元。 │
│ │ 本次减资完成后,隆翔特材注册资本将由5000万元变更为3000万元。 │
│ │ 浦益龙先生不再持有隆翔特材的任何股权或其他股东权益,隆达股份持有隆翔特材100%│
│ │股权,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鉴于浦益龙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指引( │
│ │以下简称“《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浦益龙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故本次减资事│
│ │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 本次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无需│
│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隆翔特材股东浦益龙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
│ │ 浦益龙,男,196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
│ │ 职务:2004年9月至今,任隆达股份董事长、总经理。 │
│ │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益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8837586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 │本的35.8%,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
│ │ 除上述关系外,浦益龙先生与上市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
│ │面的其它关系,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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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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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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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7000.00万│人民币 │2021-12-31│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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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6600.00万│人民币 │2022-04-28│2022-08-0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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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364.06万│人民币 │2020-01-02│2022-12-30│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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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2-11│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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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4000.00万│人民币 │2020-10-13│2022-01-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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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600.00万│人民币 │2021-04-16│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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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3│2022-03-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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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12-20│2022-10-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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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无锡诚达金│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1-18│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属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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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23│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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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0-18│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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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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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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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789058.17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
分配利润为56799064.08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同
意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
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6493198股后的2403
6394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0861870.65元(含税),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34%。2024年前三季度以现金为对价,公司采用集中竞价的方
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4676271.2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和2024年
前三季度回购金额合计145538141.9元,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43
.4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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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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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
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
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
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0日和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09)。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23.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71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
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3月2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9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的比例为
2.63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95元/股,最低价为11.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7
6271.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
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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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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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浦
晓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浦晓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但
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浦晓中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二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吕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
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吕斌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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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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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吕
斌先生因工作重点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吕斌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吕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
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吕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吕斌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浦益龙先生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通过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同意聘任陈佳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佳海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职责
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附件:
陈佳海先生简历
陈佳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曾任江苏吴中医药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企管发展部主管、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总
裁助理;江苏吴中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兼法务内控部总经理;内蒙古美力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5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佳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
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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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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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拟使用人民币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3.31%。
承诺事项: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
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
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8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
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1%。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86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11794296.
88元,扣除总发行费用210522712.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201271584.45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15日出具了“中汇
验字[2022]号第600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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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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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
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
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其
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
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
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
、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有
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增加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镍、铜等商品品种。
2、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
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
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方式
在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的
合约价值额度由不超过1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20000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
超过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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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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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370285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70285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号),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1.42
86万股,并于2022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246857143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62672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058984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702856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2
名,股东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和无锡国联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联创投”),限售股数量共计37028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该部分限售股
将于2024年7月23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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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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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维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
(含税)不变的原则,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由29152272.48(含税)调整为2
8849901.28元(含税)。
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新增回购公司股份251976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6441299股。鉴于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6441299股后,公司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240415844股
。公司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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