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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达股份(6882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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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31 隆达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7-11│ 39.08│ 22.01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增年产1万吨航空 │ 8.55亿│ 3261.74万│ 3.79亿│ 57.61│ ---│ ---│ │级高温合金的技术改│ │ │ │ │ │ │ │造项目 │ │ │ │ │ │ │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8470.00万│ 102.98万│ 475.49万│ 5.61│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 │超募资金 │ 12.01亿│ ---│ 11.05亿│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28 │ ├──────┼────────────────────────────────────────┤ │关联方 │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团│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 │ │ │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 │ │,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 │ │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 │ │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 │ │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 │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 │ │条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 │ │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 │ │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 │ │ │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 │ │为982.57万元。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 │ │人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 │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无锡御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法定代表人:浦锦瑜 │ │ │ 成立日期:2004年7月21日 │ │ │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 │ │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吼山南路15号一号楼6楼606B室股东信息:浦益龙持 │ │ │股比例为99%;浦锦瑜持股比例为1%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 │ │ │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制造;物业管理;│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 │ │术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及接受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江苏翔云钛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代加│ │ │ │ │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锡山区云上大酒店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7000.00万│人民币 │2021-12-31│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6600.00万│人民币 │2022-04-28│2022-08-01│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364.06万│人民币 │2020-01-02│2022-12-30│一般担保│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5000.00万│人民币 │2022-02-11│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4000.00万│人民币 │2020-10-13│2022-01-12│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600.00万│人民币 │2021-04-16│2022-08-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12-20│2022-10-1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3000.00万│人民币 │2021-03-03│2022-03-03│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1-10-18│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江苏隆达超│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3-23│2022-07-27│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合金航材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江苏隆达超│无锡诚达金│ 1000.00万│人民币 │2022-01-18│2022-08-19│连带责任│是 │未知 │ │合金股份有│属材料有限│ │ │ │ │担保 │ │ │ │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86.0808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江苏隆达 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8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隆 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 23-03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建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四)2023年8月14日至2023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3年8月24日,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com.cn)披露了《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六)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七)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等议案,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 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八)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 2025-11-14│其他事项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 义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陈义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辞职后,陈义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浦晓中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义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陈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500508股股份。辞职后,陈义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鉴于陈义先生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浦晓中先 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浦晓中先生与经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第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浦晓中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浦晓中先生,1969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全国劳动模范。1 994年2月至1997年任无锡隆达铜材厂车间主任;1998年1月至2004年9月任锡山市隆达铜业有限 公司(无锡市隆达铜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已注销)车间主任;2004年9月至2014年任公司生产 部长,2015年至2018年5月任公司行政部副部长,2018年6月至2022年任江苏隆达超合金航材有 限公司制造部副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基建部副经理。2023年11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 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浦晓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2512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05%。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0-29│价格调整 ──────┴────────────────────────────────── 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确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 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鉴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 方法如下: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调整如下: P=P0-V=11.72-0.18=11.54元/股。 ──────┬────────────────────────────────── 2025-10-29│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6.0808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5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2.23%;其中首次授予480.2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1.95%,首次授予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7.31%;预 留69.8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4685.71万股的0.28%,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 予权益总额的12.69%。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1.54元/股(调整 后)。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53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至2022 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622人)的8.52%,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2025-08-28│重要合同 ──────┴──────────────────────────────────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拟与无锡御源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次租赁物业位于无锡市锡山 区东兴路69号,租赁面积为5643.5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 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 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浦益龙先生、浦迅瑜女士、陈义先 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 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企业经营发展需求,增强对高精尖科创人才的吸引力,改善员工整体住宿条 件,提升员工幸福感及稳定性,公司拟与御源实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其持有的位于 无锡市锡山区东兴路69号的部分物业,用于扩充公司员工宿舍及活动中心。租赁面积为5643.5 2平方米,租赁期为五年(含免租期六个月),自御源实业将房屋实际交付公司且公司实际占 有房屋之日起计算,房屋租金为1.06元/㎡/日(含税),租赁期间租金含税总金额为982.57万 元。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御源实业和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均为浦益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御源实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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