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2 新点软件 更新日期:2026-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8│ 48.49│ 38.27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基于AI、大数据的新│ 2.10亿│ 0.00│ 1.81亿│ 86.39│ ---│ ---│
│点应用开发底座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8.13亿│ 106.35│ ---│ ---│
├─────────┼──────┼─────┼─────┼─────┼─────┼──────┤
│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 ---│ 6434.03万│ 9115.48万│ 56.10│ ---│ ---│
│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 │ │ │ │ │ │
│用研发项目 │ │ │ │ │ │ │
├─────────┼──────┼─────┼─────┼─────┼─────┼──────┤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 2.30亿│ 0.00│ 2.31亿│ 100.56│ ---│ ---│
│研发项目 │ │ │ │ │ │ │
├─────────┼──────┼─────┼─────┼─────┼─────┼──────┤
│“放管服”智慧一体│ 1.91亿│ 0.00│ 1.76亿│ 92.25│ ---│ ---│
│化平台研发项目 │ │ │ │ │ │ │
├─────────┼──────┼─────┼─────┼─────┼─────┼──────┤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 2.05亿│ 0.00│ 1.84亿│ 90.03│ ---│ ---│
│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
│“聚通用”智慧政府│ 1.80亿│ 0.00│ 1.32亿│ 73.29│ ---│ ---│
│大数据管理平台 │ │ │ │ │ │ │
├─────────┼──────┼─────┼─────┼─────┼─────┼──────┤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 2.05亿│ 0.00│ 2.01亿│ 98.39│ ---│ ---│
│项目 │ │ │ │ │ │ │
├─────────┼──────┼─────┼─────┼─────┼─────┼──────┤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 2.00亿│ 0.00│ 1.65亿│ 82.59│ ---│ ---│
│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 5.00亿│ 6841.00万│ 3.47亿│ 69.37│ ---│ ---│
│项目一期 │ │ │ │ │ │ │
├─────────┼──────┼─────┼─────┼─────┼─────┼──────┤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 3.70亿│ 3108.61万│ 2.18亿│ 58.87│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10亿│ 0.00│ 6.1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9-25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
│卖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
│交易概述 │1、本次无偿划转系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持有的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
│ │政府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
│ │”)。本次划转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不变,仍为国际贸易,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和持股比│
│ │例保持不变。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0-25 │
├──────┼────────────────────────────────────────┤
│关联方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 │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 │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
│ │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 │
│ │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
│ │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
│ │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 │ 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
│ │事,季忠明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 │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
│ │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
│ │面等变化的影响。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
│ │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
│ │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
│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
│ │审议。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
│ │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
│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
│ │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 │
│ │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
│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 │使用。 │
│ │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
│ │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
│ │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
│ │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 │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
│ │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法人或其他组织,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张家港农商行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自2026│
│ │年1月1日起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27│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
2026-06-1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6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07│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
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杨红梅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吴旭
东、陈一波以通讯方式列席。
──────┬──────────────────────────────────
2026-04-2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2026年4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2)
、《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4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24255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81975
股的比例为0.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42元/股、最低价为22.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999837.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6-04-15│其他事项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
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公司股份全部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
2026-04-1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
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相关条件前提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38797.03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51641156.1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2198197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82715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015481
.7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1837534.53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83853016.2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232
.0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176510575.74元,
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208526057.4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7.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
二、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
报水平,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
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
持续发展的需求,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具体方
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期限
内实施。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
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与年审会计师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625.21万元
二、其他说明
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
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
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
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
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实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按照“同
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实施连续、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
发展。
三、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分配利润。其中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
合理因素。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
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当年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10%,每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超过3000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
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
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公司以现
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
关比例计算。
3、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并且董事会认为公
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时,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
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及机制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
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
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时,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
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并提
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
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
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
分讨论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在审
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
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
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
2026-04-1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4-11│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4月1日,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
容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
(二)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
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
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
在一起,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最低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
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
上限人民币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142.857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
.44%;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5元/股进行测算,回购
数量约为285.7142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
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
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
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
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
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
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4-11│其他事项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所在地区的薪酬水平等
因素,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同时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因担任董事职务在公司额外领取薪酬或津
贴,按实际任职的岗位薪酬规定领取报酬;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以高级管理
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不
在公司领取薪酬。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3、独立董事均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为6万元人民币/年(含税),按季发放;外部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基本薪酬: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按其实际任职的岗位确定,
原则上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2、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奖金和年终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每年设定公
司业绩目标和个人考核目标。每月根据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发放一定比例的月度绩效工资,年
终根据当年业绩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评定结果,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查后
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
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
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
2026-04-11│其他事项
──────┴──────────────────────────────────
2026年4月10日,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旨在构建更加科
学、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推动经营模式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保护全体
股东的根本利益,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2025年
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主要举
措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
一、聚焦经营主业,提升经营质量的实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持续提质增效、突破创新。技术方面,持续投入研究私有化大模型在公司
业务场景中的落地方案,结合Agent技术,在各应用场景中深度应用。产品方面,持续迭代各
业务领域的主要产品版本,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深化产品及业务模式的创新,发
布了一系列场景化应用,同步聚焦技术落地与价值转化打造多个标杆项目;以客户需求为核心
导向完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市场方面,借助数字化营销和交付工具,贯穿从获客到交付全
业务流程,降低营销交付成本,提升业务效率,以精细化运营为抓手,稳步提升现有区域市场
占有率;积极扩大销售布局范围,成功实现海外市场布局及落地。
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在做强核心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探索业务发展新
模式,实现营业收入183702.67万元,同比下降14.4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1
3.88万元,同比下降82.31%。
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实施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技术创新,研发费用达39764.30万元,占收入的比
重为21.65%;重点聚焦于不见面交易支撑、大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人工智能及大模型、国产
化BIM、智能设备开发与运维、应用快速开发支撑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开发
,申请发明专利6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4件;累计获得授权专利168件,软件著作权1068件。
1、加大关键技术的深入研究和开发,增强公司产品核心竞争力
2025年度,公司在核心技术方面继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聚焦大模型技术、低代码开发、
智能交互平台等方面的核心技术进行了持续的研究和开发。发布了F10框架及配套移动8.5版本
,配套完整国际化解决方案支撑涉外项目落地;同步完成技术迭代与安全体系构建,全链路安
全防护措施筑牢业务运行根基。在移动开发领域自主研发ENX原生跨平台技术,支持原生侧热
更新并融合小屏低码体系形成新研发模式。深度迭代低码能力,构建三层应用扩展体系适配多
元管理模式;重构表单设计器优化开发体验,升级数据类开发工具并新增智能问数能力。
智能体平台完成4个关键版本迭代并发布2.4版本,实现组件化改造及与ego一体化平台融
合;发布自研知识管理平台,完成知识库组件化改造与RAG技术融合,构建知识全生命周期运
营体系;升级大模型训练平台,新训练多款业务大模型及向量模型,沉淀30个数据集;深度整
合AI大模型技术,构建覆盖全业务场景的智能化产品矩阵。
2、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
公司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截至2025年12月31日,“新点
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顺利结项;新增募投项目“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
术与应用研发项目”进展顺利,未来将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因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基础建筑工程施工
及装修建设前置审批程序等进度较原计划时间有所延后,导致在新建的办公楼上完成装修、购
买配套设施与安装等相应建设任务后延。公司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延至2027年6月。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计划管控措施、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项目
全周期风险预判机制,有序推进项目后续建设,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3、加大与优秀科研机构、高校和生态企业的合作力度,拓展研发资源,加快技术成果转
化应用
2025年,公司成功入选首批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标志着在校企协同育人领域的
示范作用获得省级认可。公司联合高校共同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提供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
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多个合作专业的培训项目,探索“数字技术人才全周期培养”
模式,助力产教协同创新发展。此外,公司还持续强化行业生态合作,荣获“华为出海扬帆奖
”“华为优秀标杆打造伙伴奖”“中国港口供应链伙伴创新引领奖”等荣誉,与华为云等签订
合作协议,在央国企招采数字化、云计算、AI技术与政务领域应用场景等方面共同探索行业智
能化发展前沿,助力技术融合创新与场景化应用落地。
──────┬──────────────────────────────────
2026-03-14│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其中关恩超、宋李兵、刘博以通讯方式列席;
2、董事会秘书杨红梅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陈
一波以通讯方式列席,吴旭东因公出差未列席。
──────┬──────────────────────────────────
2026-02-28│其他事项
──────┴──────────────────────────────────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3298.30万元,同比下降14.6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3504.05万元,同比下降82.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54.32万元,同比下降126.02%。
2025年公司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是G端业务受客户预算的影响,部分项目从立项
到验收的整体进度有所放缓;B端收入基本持平,占营收比重为48.67%,提升5.91个百分点。
公司为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持续在高端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研发
等领域保持战略性投入。同时公司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削减非必要开支、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等
措施,加强对成本、研发、销售及管理费用的精细化管控,报告期内期间费用同比下降7.74%
。持续加强应收账款回款管理,全年销售回款到账约为22亿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净流入,持续健康的现金流表现,为未来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随着公司商业模式转
型不断推进,经营质量将持续改善。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市场化改革,极大调动每个员工的积极性;积极拥抱AI变革
,为客户创造新价值新需求,变革公司内部作业流程,大幅降低生产成本;持续推进G端往B端
的转型,提升B端收入比重;锚定净利润等核心指标,确保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变动说明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67.01%、利润总额同比下降70.9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
下降82.8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26.02%,主要系本
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滑,政府客户预算收紧等因素影响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同比下降82.54%,主要系净利润下降所致。
──────┬──────────────────────────────────
2026-02-14│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27158股,占公司总股本321981975股的比例
为0.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15元/股,最低价为24.21元/股,回购均价为27.01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35667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
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5年9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经核查,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新任高级管理人员陈一波先生、杨红
梅女士自聘任之日起至本次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公司首次披露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2026-02-14│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建设
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履约担保,用于保证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担保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成都新点”)的西南研发中心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南京国忠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成都新点履行《国泰新点软件西南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支付担保,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金额人民币1453.0
6万元,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027年9月10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点”)的中原总部项目进
入施工阶段,施工单位为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河南
新点履行《国泰新点软件中原总部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提供支付担
保,并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金额人民币863.37万元,担保形式为银行保函,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
026年7月31日。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新点提供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453.06
万元,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027年9月10日;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河南新点提供支付担保,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863.37万元,担保有效期限截至2026年7月31日。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损
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按照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因此,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
2026-02-14│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3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3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
2026-01-26│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
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2000.00万元,同比减少15.20%。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40.00万元到3960.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6466.94万元到17786.94万元,同比减少80.61%到87.08%。
(3)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818.34
万元到-2498.3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3851.42万元到15171.42万元,同比减少122.
01%到133.63%。
(三)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2024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628.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26.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353.08万元。
──────┬──────────────────────────────────
2026-01-26│其他事项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朱斌先生的
书面辞职报告,朱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辞去上述职务后,朱斌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及经营管理
产生影响。
──────┬──────────────────────────────────
2025-12-09│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2015会议室\四)表决方
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戴静蕾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吴旭东
以通讯方式列席。
──────┬──────────────────────────────────
2025-12-06│重要合同
──────┴──────────────────────────────────
中标项目:广州市花都区数字化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智慧民生服务与城市治理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
中标金额:5400.00万元;
风险提示:根据当地政府采购规范要求,本项目已中标公示、公示期已满,但尚未与采购
人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
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关于“广州市花都区数字化
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智慧民生服务与城市治理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
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5-1467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数字化智慧社区建设项目——智慧民生服务与城市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中标金额:5400.00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软件集成实施服务(包括花都区慢性病管理系统建设、花都区政务服务AI
窗口平台、花都区智慧城管大平台、花都区城市事件中枢平台、项目配套通用软件采购、智慧
城管大平台配套硬件、政务AI窗口配套硬件、平龙新时代社区服务中心数字化配套、三华村文
旅视频监控配套、粤财扶助平台花都区事项配置服务)中标情况: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中标金额为人民币5400.00万元,如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对公
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可能存在跨期执行、验收等情形,公司将根据
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该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
2025-11-22│其他事项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过民主讨论与
表决,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与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李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李强,男,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自动控制、工业管理
工程双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张家港市自动化研究所工控部副经理,张家港市信息网络中心
技术部主任,历任公司开发部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兼董事,2020年1月至今任公司常务
副总裁、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56%股份,通过百胜企业间接持
有公司0.21%股份,合计持有公司6.77%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11-21│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8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5│委托理财
──────┴──────────────────────────────────
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12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
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关联关系: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
,季忠明先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
公司的关联法人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
等变化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
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
公司已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2亿元来自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
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
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3亿元(含超募资金)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先
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
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在本次交易发生前12个月内,公司原董事季忠明先生在张家港农商行担任董事,季忠明先
生已于2024年12月辞任张家港农商行董事,于2025年1月辞任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条第(十五)项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
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视同公司的关联方。因此张家港农商行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自2026年1月1日起
不再构成关联关系。
──────┬──────────────────────────────────
2025-10-25│委托理财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将资金投
入到某种金融产品导致短期无法变现的流动性风险、金融投资者未履行合约的信用风险等,均
会导致资产损失或缩水。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
额度),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
逆回购、基金等);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江苏张家港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且
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
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为公司
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
2025-10-2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
2025-10-25│其他事项
──────┴──────────────────────────────────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
818.52万元。
──────┬──────────────────────────────────
2025-10-2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4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0-23│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
、《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85392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0000
股的比例为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26.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499.9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16│其他事项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一)回购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新点
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2025年2月19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股份8018025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点软件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4日、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8018025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
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数将由330000000股减少为321981975股,注册资本将由330000000元减少为32198
1975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1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新点软件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本次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
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登记地点: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新点软件东区E幢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
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戴静蕾
联系电话:0512-58188073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