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2 新点软件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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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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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I、大数据的新│ 2.10亿│ 2513.77万│ 1.81亿│ 86.40│ ---│ ---│
│点应用开发底座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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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5.56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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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 ---│ 0.00│ 0.00│ ---│ ---│ ---│
│超募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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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 2.30亿│ 0.00│ 2.31亿│ 100.56│ ---│ ---│
│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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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智慧一体│ 1.91亿│ 0.00│ 1.76亿│ 92.25│ ---│ ---│
│化平台研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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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跨部门政府│ 2.05亿│ 0.00│ 1.84亿│ 90.03│ ---│ ---│
│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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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通用”智慧政府│ 1.80亿│ 1601.95万│ 1.32亿│ 73.29│ ---│ ---│
│大数据管理平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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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 2.05亿│ 0.00│ 2.01亿│ 98.39│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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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 2.00亿│ 2162.69万│ 1.42亿│ 70.95│ ---│ ---│
│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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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 5.00亿│ 5907.47万│ 2.22亿│ 44.47│ ---│ ---│
│项目一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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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 3.70亿│ 2937.28万│ 1.51亿│ 40.81│ ---│ ---│
│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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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6.10亿│ 0.00│ 6.1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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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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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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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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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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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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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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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江苏国泰国际贸│
│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国贸”)发来的通知,获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其所│
│ │持有的国泰国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直属单位)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续由张家港市产业发展│
│ │集团有限公司对国泰国贸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 │
│ │ 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国泰国贸《关于终止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国有股│
│ │权无偿划转事项的通知》,经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决定,鉴于本次无偿划转的条件尚│
│ │不成熟,出于谨慎性考虑,决定终止国泰国贸100%股权划转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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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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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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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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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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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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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向│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 │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 │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
│ │、信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
│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
│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
│ │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 │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 │ 关联关系: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
│ │面等变化的影响。 │
│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
│ │业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
│ │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季│
│ │忠明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
│ │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
│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
│ │逆回购、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 │
│ │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
│ │ 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 │市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
│ │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董事季忠明于2022年4月20日起担任张家港农商行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张家港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企业名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 法定代表人:孙伟 │
│ │ 注册资本:216,964.9082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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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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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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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74,368,0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74,368,05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因2024年11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
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2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50万股,并于2021年1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公司总股本为33,0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284.9310万股,占
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15.0690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0.35%。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对应限售股股东数量8名,对应
限售股数量为74,368,05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54%,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
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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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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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
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
13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
托、逆回购、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
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关联关系: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担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交易风险: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
等变化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在张家港农商行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
务,单日存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季忠明
回避了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向张家港农商行购买投资产品,其中13亿元来自
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
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
、基金等);其中6亿元来自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张家港农商行系本公司董事季忠明任董事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的规定,张家港农商行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公司购买张家港农商行的理财产品
构成关联交易。此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季忠明于2022年4月20日起担任张家港农商行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张家港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孙伟
注册资本:216,964.908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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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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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
、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
金等);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
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
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本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
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更好地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
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子公司之间不会存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公司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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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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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
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
892.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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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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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余强,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
幢601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其中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
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本公司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0次。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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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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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6248.20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并
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约人民币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行业大模型及数据要素运营平台技术与应用研发项目”投资金额
预计为16248.20万元,拟使用超募资金金额16248.20万元用于上述项目投资。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拟将超募资金25723.24万元(含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利息收入后的剩余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7.74%。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本项
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2、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行业前景的判断等综合因素做出。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
行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项目管理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项目进程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4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4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3156820.51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27268179.49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
职业字[2021]4339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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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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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由118491922.08元(含税)调整为117641649.96元(含税)。
本次调整原因: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国泰新点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
份数由855772股增加至3217639股,故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公司按照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
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55772股,以此计
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491922.08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
例为60.84%。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
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新点软件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二、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方案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855772股增加至3217639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故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
依据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6元(含税)。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3217639股,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326782361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调整为1176416
49.9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40%,具体以权益分派
实施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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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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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4761514.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120939381.2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330000000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85577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8491922
.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60.84%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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