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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工股份(68823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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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33 神工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交银理财稳享现金添│ ---│ ---│ ---│ 110.07│ ---│ 人民币│ │利(法人版久久专享│ │ │ │ │ │ │ │) │ │ │ │ │ │ │ ├─────────┼─────┼─────┼─────┼─────┼──────┼──────┤ │工银理财·法人“添│ ---│ ---│ ---│ 259.22│ ---│ 人民币│ │利宝”净值型理财产│ │ │ │ │ │ │ │品(TLB1801)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 2.10亿│ 1757.03万│ 2126.12万│ 10.17│ ---│ ---│ │硅材料扩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3亿│ ---│ 1.75亿│ 100.11│ ---│ ---│ ├─────────┼──────┼─────┼─────┼─────┼─────┼──────┤ │8英寸半导体级硅单 │ 8.69亿│ 566.61万│ 5.58亿│ 92.97│ ---│ ---│ │晶抛光片生产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4288.44万│ 6502.19万│ 74.74│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1│股权回购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 超过44.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00万元(含),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31日及2023年11月10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 股份1000股,并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 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950416股,占公司总股本170305736股的比例为0.5579%,回购成交最高价为35.12 元/股,最低价为14.7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95409.9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 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 2024-09-03│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80.3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7030.5736万股的0.4720%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年9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9月2日为授予日,以13.82元/股的授予 价格向29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0.3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4年8月17日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4、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 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4年9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披露了《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2024-08-17│其他事项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开展的外币金额不超过等值8000万美元(含本数),可在此额度内滚动使 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和境外销售业务,结算货币主要采用美元、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外汇大幅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稳定境外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 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 三、业务期间和业务规模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用于上述外汇业务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国际业务的收付外 币金额,并且不超过8000万美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上述年度资金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履行日常审批程序并签署相 关法律文件。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境外采购及境外销售业务,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 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 ,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公司未来 经营发展需要,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4-08-17│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始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8月29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 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按照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的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仁寿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张仁寿先生 ,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至2002年历任石油部 工业、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广州外语培训中心、石油大学讲师、财会副教授;2002年至2004年任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审;2003年至今任广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21年至今 任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至今任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 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 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 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锦州神工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 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并且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的 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08-17│其他事项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秦朗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近日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秦朗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研 发部科长。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后,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带来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拥有的核心 技术。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任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秦朗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辞任该职务后 ,秦朗先生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技术研发部科长。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秦朗,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至2007年任浙江天煌科技有限公 司技术专员,2007年至2009年任大连维德集成电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9年至2013年任锦州阳 光能源有限公司技术主管;2013年7月起在锦州神工半导体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技术研发 部科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秦朗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秦朗先生辞任核心技术人员后,将 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知识产权情况) 秦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属于职务开发成果且归属公司或子公司所有, 不存在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知识产 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秦朗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 竞业限制事项等权利义务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秦朗先生对其知悉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且 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秦朗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事项等相关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结构完整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专业的研发技术队 伍,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5人、91人及84人,占员工总 人数比例分别为20.60%、22.47%及23.93%,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保持稳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 完备。 ──────┬────────────────────────────────── 2024-07-31│银行授信 ──────┴────────────────────────────────── 本次申请的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为:3.5亿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授信基本情况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在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 为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票据承兑、进出口押 汇、进出口代付、开出信用证等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信的利息和费用 、利率等条件由本公司与贷款银行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4-07-31│其他事项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 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 ,职工代表监事1名,该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20 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光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 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杨光先生: 杨光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至2014年为沈 阳军区某部战士;2015年至2018年任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检测员;2018年3月至今历任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安环科长。 截至目前,杨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 2024-03-30│其他事项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工股份”或“公司”)认为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 者的应尽之责。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 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稳定股价 ,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主要措施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神工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大直径硅材料及其应用产品的生产、研发及销售。凭借多 年的积累和布局,公司在大直径硅材料领域继续保持领先地位,掌握了22英寸及以下尺寸晶体 的所有技术工艺,是国内极少数具备“从晶体生长到硅电极成品”完整制造能力的一体化厂商 。能够大规模、高品质、高可靠、广覆盖地向全球下游厂商提供大直径硅材料产品,在全球细 分领域处于第一梯队。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提高核心竞争力: 1、抓住半导体周期底部的发展机遇,加强市场营销工作 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半导体市场规模下滑9.4%至约5200亿美元 ,进入2024年,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厂商和半导体制造设备厂商已经展开预测,台积电、 三星电子、SKHynix等全球领先的集成电路制造厂商预计今年全球半导体市场将有所恢复。公 司的大直径硅材料及其加工制成品即硅零部件产品,其下游需求与终端用户集成电路制造厂商 的产能利用率和新增产能密切相关,目前是全球半导体产业周期底部的发展机遇期。 公司将积极响应快速增长的国内市场多元化需求,在地驻点,贴近客户生产实际,提高反 馈速度,前瞻部署市场资源,整合完善技术、质量、物流服务,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在海 外市场落子布局,积极跟踪最新技术发展需求,以自身优势与海外合作伙伴协同发展,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国际市场地位。 2、优化运营管理,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率 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订单回款收款管理工作,积极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加大催收力 度,持续监控逾期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根据信用风险评估减少或停止对特定客户的销售; 存货周转方面,2023年公司新业务半导体大尺寸硅片产品评估认证周期较长,因此平均产 能利用率有限,存货消化较慢。2024年,公司将稳健扩充硅片产能,优化排产计划,严格库存 管理,实现研发验证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平衡;此外,由于前两年原始多晶硅材料和高纯石英坩 埚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公司为控制成本相对增加了备货数量,随着供应链紧张度缓解且价格回 落,公司将逐步消化存量原材料。公司将建立更有效的库存管控体系,设置更合理的库存警戒 线,以加快存货周转。 3、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新建产能如期投产 2023年,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约29606万元,计划投入“ 集成电路刻蚀设备用硅材料扩产项目”2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 以自筹资金解决。 该项目是在硅片的大尺寸化、制程工艺的缩小推动刻蚀用硅材料需求不断提升,公司大直 径硅材料产品的整体产能利用率在高行业景气度条件下会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以及半导体行业下 一轮上行周期到来前存在项目建设窗口期的背景下进行的产能扩充举措。该项目将根据下游市 场需求不断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毛利率较高的16英寸及以上大直径产品占比,同时积极 拓展刻蚀用多晶硅材料产品业务,以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项目实施后,将形成新增年产3931 36kg刻蚀用硅材料的生产能力。 2024年,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争取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 2024-03-30│其他事项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议案》。 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受行业周期及全球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大直径硅材料业务收 入较上年大幅下降,产能利用率下滑,导致公司整体营收及净利润较上年大幅下滑。同时考虑 到公司达成预期经营情况与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 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本次 激励计划。与之相关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通过持续优化现有的薪酬体系、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 等一系列路径保障对公司核心团队的 ──────┬────────────────────────────────── 2024-03-30│其他事项 ──────┴────────────────────────────────── 公司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 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 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 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具 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 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 ,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 2024-03-30│委托理财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 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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