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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卓航科(6882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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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37 超卓航科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四川空天增材科技有│ ---│ ---│ 40.61│ ---│ -0.9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 2.19亿│ 522.95万│ 1.47亿│ 67.09│ ---│ ---│ │目 │ │ │ │ │ │ │ ├─────────┼──────┼─────┼─────┼─────┼─────┼──────┤ │钛合金粉末的冷喷涂│ 3068.09万│ 3.70万│ 1832.55万│ 59.73│ ---│ ---│ │工艺开发项目 │ │ │ │ │ │ │ ├─────────┼──────┼─────┼─────┼─────┼─────┼──────┤ │高性能靶材研发中心│ 2964.49万│ 785.60万│ 2431.21万│ 82.01│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洛阳增材 │ 0.00│ 1090.00万│ 5703.29万│ 43.21│ ---│ ---│ │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 0.00│ 1.06亿│ 3.12亿│ 100.00│ ---│ ---│ │流动资金 │ │ │ │ │ │ │ ├─────────┼──────┼─────┼─────┼─────┼─────┼──────┤ │结余超募资金 │ 0.00│ 0.00│ 0.00│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3-11-28 │交易金额(元)│1.2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陈玉、张向辉、李强 │ ├──────┼────────────────────────────────────────┤ │交易概述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2│ │ │500万元收购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科技”或“目标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方:陈玉、张向辉、李强 │ └──────┴────────────────────────────────────────┘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A主机厂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F单位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F单位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单位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相关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单位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相关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相关单位(不含A主机厂)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相关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A主机厂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控股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1-23 │ ├──────┼────────────────────────────────────────┤ │关联方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 │交易详情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 │ │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 │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下同),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于2023年12月使│ │ │用暂时闲置自由资金购买了管理人为中航证券的“中航证券启航超卓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以下简称“单一资管计划”),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 │ │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及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均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 │ │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 │ │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 │ │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 │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由于中航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 │ │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交易追认事项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于2023年12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管理人为中航证券│ │ │的单一资管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期限为12个月,风险等级为R2。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向中航证券购买其他理财产品,也未向其他│ │ │关联人购买理财产品;与不同关联方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航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航证券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以外,公司与中航证券│ │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9993股 归属股票来源: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9.2万股,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2%。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156.62万股,占本 计划授予总量的87.4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1.75%;预 留授予权益共计22.58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12.60%,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8960.3310万股的0.25%。 (3)授予价格:32.03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03元 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9人。 ──────┬────────────────────────────────── 2024-10-3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湖北超卓航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湖 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1、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有4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作废处理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7282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90%,作废处理各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887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等级为“B”,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5%;3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等级为“D”,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作废处 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994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86163股。 ──────┬────────────────────────────────── 2024-10-14│其他事项 ──────┴──────────────────────────────────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3年11月17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 监立案字0052023028号),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 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4)。 2024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69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0) 2024年10月12日,超卓航科、李光平先生、李羿含先生、王诗文先生和蒋祺先生收到中国 证监会下发的《结案通知书》(结案字[2024]25号),内容如下:“经审理,我们认为,湖北 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涉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 定,但属初次违法,且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平、李羿含、王春晓自筹资金先行垫付相关被划转 款项,并承诺承担未追回的款项部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我会决 定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蒋祺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 案。” ──────┬────────────────────────────────── 2024-09-13│诉讼事项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 卓航科”)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为原告。 涉案的金额:储蓄款6000万元以及以600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8日起按照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3.4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 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在2023年度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将被划转的存 款5995万元全额确认为损失,若部分或全部款项收回,将对公司损益产生积极影响;根据公司 实际控制人出具的《确认函》,若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损失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公 司实际控制人已经向公司先行垫付了被划走的5995万元存款,公司资金未实际发生损失。鉴于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 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就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 收到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苏0106民初12969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MA1FPL5K15 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广顺路33号8幢1层3501室法 定代表人:李羿含 被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0714089182J 住所地: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81号1D01室 法定代表人:严秀青 (二)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欠付储蓄款6000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75.4万元(以600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0月8日起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3.4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暂 计算至2024年8月6日为175.4万元); 3、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2023年3月24日,原告上海超卓委托员工到被告招商银行办理开户,2023年3月30日上海超 卓向开设的账户存款6000万元,约定存款期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9月29日,利率为1.55%。储 蓄到期后,上海超卓2023年10月8日准备取款时发现无法取出本金,仅收到相应利息。后向招 商银行核实,招商银行表示资金已被承兑出去。随后上海超卓进行维权,要求招商银行支付本 金,但招商银行一直未予支付。 基于上述事实,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24-09-0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 师事务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 国际”)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改 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2024年度审 计机构的相关情况与天职国际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江燕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 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 ;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于1981年成立,为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 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年(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7.06亿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2023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客户主要分布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 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69亿元,本公司同 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 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一 项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该案件,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 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 册会计师:孙忠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9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艳霞,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17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0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建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项 目,2017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 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 因素确定。2024年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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