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37 超卓航科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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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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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材制造生产基地项│ 2.19亿│ 1907.81万│ 1.35亿│ 61.65│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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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合金粉末的冷喷涂│ 3068.09万│ 267.18万│ 1142.18万│ 37.23│ ---│ ---│
│工艺开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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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靶材研发中心│ 2964.49万│ 0.00│ 1620.57万│ 54.67│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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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增材制造生产基│ 0.00│ 2780.35万│ 2780.35万│ 21.06│ ---│ ---│
│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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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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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1-28 │交易金额(元)│1.2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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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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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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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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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陈玉、张向辉、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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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12│
│ │500万元收购成都鹏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华科技”或“目标公司”)100%股权。 │
│ │ 交易对方:陈玉、张向辉、李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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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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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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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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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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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理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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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
│ │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 │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下同),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于2023年12月使│
│ │用暂时闲置自由资金购买了管理人为中航证券的“中航证券启航超卓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以下简称“单一资管计划”),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
│ │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及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均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 │
│ │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
│ │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
│ │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
│ │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
│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由于中航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
│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
│ │在重大法律障碍。 │
│ │ (二)关联交易追认事项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于2023年12月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管理人为中航证券│
│ │的单一资管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投资期限为12个月,风险等级为R2。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向中航证券购买其他理财产品,也未向其他│
│ │关联人购买理财产品;与不同关联方未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航证券的全资子公司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
│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航证券为公司关联方。除此以外,公司与中航证券│
│ │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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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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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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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超卓航
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充分
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
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
、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
1、公司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在公司额外领取董事津
贴;公司外部董事由其所在任职单位向其发放薪酬,公司不予发放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由公司每年按照《独立董事津贴制度》发放津贴,每人每年43000元;因
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其他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监事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
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
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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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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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为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79.10万元。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为投资者提供稳定且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经过审慎研究和充分讨论,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提出了本次实施现金分红预案,预案旨在提高现金分红金额及比例
,以进一步提升对广大投资者的回报水平。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0元(含税)。截至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8960331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265682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数为883376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34793.52元(含税)。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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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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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及湖北超
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了全面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0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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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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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
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湖北超卓
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卓航科”)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
用年限,决定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4年
1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
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
接近,经评估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公司决定对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进行会计估
计变更。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的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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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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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1日,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603310股的比
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82元/股,最低价为22.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5999102.1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股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8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6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603310股
的比例为0.2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82元/股,最低价为22.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5999102.1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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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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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
事出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19日)登记
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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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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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积极采取措施,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进一
步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84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
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
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
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
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拟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
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的风险
;
4、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
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2月8日,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长李光平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
定。
(二)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第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第二条第三款规定
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的条件。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有关董事会召开时间和程
序的要求。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
、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在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四)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五)回购股份的期限
1、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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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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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
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保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
控制人、董事长李光平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
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将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
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树立良
好的市场形象。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光平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
值的合理回归,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提议人李光平先生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出售。
(三)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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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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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5752股。限售期
为自取得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且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8575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4月22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5
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22400828股,并于2022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
本为8960331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161950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983806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取得公司发行上市前已发
行的股份之日起36个月且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
东为1名,限售股数量共计857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0%,前述1名股东取得该部分限售股的
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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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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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不超过人
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下同),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于2023年12月使用
暂时闲置自由资金购买了管理人为中航证券的“中航证券启航超卓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单一资管计划”),理财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
本次追认关联交易事项及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均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航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授权期内理财余额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包括此前购买的理财金额),单笔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理财事
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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