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58 卓易信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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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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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高易新科创投资│ 3060.00│ ---│ 50.24│ ---│ -4.23│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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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高易二期创业投│ 2030.00│ ---│ 9.35│ ---│ 87.84│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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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高易创业投资合│ 1350.00│ ---│ 13.50│ ---│ -432.53│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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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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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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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 1.64亿│ 1855.36万│ 3505.78万│ 21.3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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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BIOS固件和BMC │ 1.50亿│ ---│ 1.21亿│ 80.35│ 1744.98万│ ---│
│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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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补充 │ 9600.00万│ ---│ 9600.00万│ 100.00│ ---│ ---│
│流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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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超金募资金投向- │ 6100.65万│ ---│ 6031.31万│ 98.86│ ---│ ---│
│购置上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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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 2.00亿│ ---│ 3473.86万│ 100.00│ ---│ ---│
│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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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 ---│ 1855.36万│ 3505.78万│ 21.3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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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研未发中确定心办│ 583.38万│ ---│ ---│ ---│ ---│ ---│
│投公向的用房超募资│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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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募│ ---│ ---│ ---│ ---│ ---│ ---│
│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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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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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4 │交易金额(元)│2.7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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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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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艾普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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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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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艾普阳有限公司、Armeen Sohrab Mazda、 詹奇、俞小敏、蔡方朋、黎芳、杨永清、张细耳│
│ │、江亚玲、洪娟、刘香姣、 卢思达、黄旭霞、施新飞、孙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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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
│ │公司艾普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艾普阳科技│
│ │”)。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273278400.00元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艾普陽有限公司(AppeonLimited,以下简 │
│ │称“艾普陽有限”)及其他自然人股东ArmeenSohrabMazda、詹奇、俞小敏、蔡方朋、黎芳 │
│ │、杨永清、张细耳、江亚玲、洪娟、刘香姣、卢思达、黄旭霞、施新飞、孙造(以下统称“│
│ │转让方”或“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48%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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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0 │交易金额(元)│3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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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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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坐落于宜兴市新街街道软件大厦二期│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05幢101室、201室、301室、401室、│ │ │
│ │501室、601室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 │ │
│ │用权,以及机房设备及附属设施(包│ │ │
│ │括服务器、机柜、半球网络摄像机、│ │ │
│ │交换机、读卡器、空调、安全设备、│ │ │
│ │存储、双门磁力锁、网布椅、办公桌│ │ │
│ │等,共计1204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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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宜兴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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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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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于2024年1月19日召 │
│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
│ │的议案》,公司拟与宜兴市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大数据”)签署协议,将│
│ │公司卓易计算云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云计算中心”)的部分资产出售,云计算中心部分资│
│ │产部分由公司募集资金投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况 │
│ │ 2020年9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印发的《关于加 │
│ │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提出,国有企业需加快推进基础数字平台等数字化│
│ │转型工作。自此,各地国资委陆续布局地方国资云平台,宜兴市国资有关单位亦积极筹备建│
│ │设国资云平台。根据相关要求,经双方磋商,宜兴大数据拟收购公司云计算中心的部分资产│
│ │用于改造升级为宜兴市国资云平台。 │
│ │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资产主要包括坐落于宜兴市新街街道软件大厦二期05幢101室、201室│
│ │、301室、401室、501室、601室的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以及机房设备及附属设施(包│
│ │括服务器、机柜、半球网络摄像机、交换机、读卡器、空调、安全设备、存储、双门磁力锁│
│ │、网布椅、办公桌等,共计1204项),相关资产已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公司及宜│
│ │兴大数据在评估价基础上经友好磋商,确定最终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800万元(大写:叁仟捌│
│ │佰万元整),并拟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正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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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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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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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3)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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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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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3)。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
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
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
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4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
,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万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68.18
万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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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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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卓易信息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谢乾(以下
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634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63426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
的比例为7.08%,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要求,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9月27日,含当日)前20个交
易日卓易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70%。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
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
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
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发送至本次询价转让指定邮箱或专人送达时间(若既邮件又派专人送达了《认购报价表》
,以中金公司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次收到的有效《认购报价表》为准)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
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当全部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3634267股时,累
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总股数少于3634267股,则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认购价格
作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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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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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艾普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艾普阳科技
”)。
投资金额:人民币273278400.00元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艾普陽有限公司(AppeonLimited,以下简称
“艾普陽有限”)及其他自然人股东ArmeenSohrabMazda、詹奇、俞小敏、蔡方朋、黎芳、杨
永清、张细耳、江亚玲、洪娟、刘香姣、卢思达、黄旭霞、施新飞、孙造(以下统称“转让方
”或“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48%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普阳科技100%股权。
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就标的公司2024年度做出了实际净现金流不低于4600万元的业绩承诺,
以及在2024年度-2026年度期间,每年度目标公司对于新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费用投入应至少不
低于目标公司2023年度对新产品实际投入的研发和销售费用,即不低于960万元/年的承诺以及
业绩补偿承诺。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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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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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核心技术人员唐剑
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在公司所任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再是公司的
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与唐剑先生签署的相关协议,唐剑先生负有相应的保密义务
和竞业限制义务,其负责的工作已交接完毕,公司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未来
核心技术及重点项目的持续研发需求,公司整体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因
唐剑先生的离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研发实力及技术水平,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经管理层研究决定,新增认
定詹奇、万俊杰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唐剑先生于近日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相关职务,辞职后,唐剑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再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一)离职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唐剑先生,197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12
月至今任公司X86平台BIOS和BMC固件总体架构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宜兴中易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约144892股,间接持股比例0.1666%。
离职后,唐剑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唐剑先生任职期间主要参与公司固件业务相关项目及产品的研发工作,现该部分研发任务
已平稳交接,唐剑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原有项目的研发进程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唐剑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截至公告披露日,该等职
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
或潜在纠纷,唐剑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履行保密义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唐剑先生签署的离职协议中保密及竞业禁止相关条款,唐剑先生承诺遵守保密
及竞业禁止义务,在离职后的两年内对公司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
何理由或形式予以泄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唐剑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等情形。
唐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唐剑先生为公司的发
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新增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根据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以及对公司核心技术研发的参与情况,经研究决定,新增
认定詹奇先生、万俊杰先生为核心技术人员。详情如下:詹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艾普阳软件
(深圳)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艾马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1月至2017年5月任艾普阳软件(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CTO;2017年6月至今艾普阳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兼CTO。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詹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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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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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现金分红金额: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利
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0.20000元(含税)调整为0.19869元(含税)。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公司维持2023年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
股不变,转增股本的数量由33962292股调整为34185646股(转增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本次调整原因:自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2024年4
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
公司股份88600股。2024年5月14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来源
为公司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数量为646984股,归属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回购账户剩余股票数量为1492476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也不参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695659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1492476股
,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5464115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
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
司总股本8695659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050860股,以此计算预计派发现金总
额为人民币16981146.2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24%。
(二)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86
956591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数205086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3396229
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0918883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为
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2023年度公司不送红股。
(三)如在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
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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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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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4.6984万股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
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9)。
(三)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35)。
(四)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
理2022年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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