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58 卓易信息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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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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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高易新科创投资│ 3060.00│ ---│ 50.24│ ---│ -4.23│ 人民币│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 │ │ │ │ │ │ │
├─────────┼─────┼─────┼─────┼─────┼──────┼──────┤
│宜兴高易二期创业投│ 2030.00│ ---│ 9.35│ ---│ 87.84│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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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高易创业投资合│ 1350.00│ ---│ 13.50│ ---│ -432.53│ 人民币│
│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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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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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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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 1.64亿│ 1855.36万│ 3505.78万│ 21.3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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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BIOS固件和BMC │ 1.50亿│ ---│ 1.21亿│ 80.35│ 1744.98万│ ---│
│固件产品系列开发项│ │ │ │ │ │ │
│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 │ 9600.00万│ ---│ 9600.00万│ 100.00│ ---│ ---│
│流动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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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超金募资金投向- │ 6100.65万│ ---│ 6031.31万│ 98.86│ ---│ ---│
│购置上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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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的卓易政│ 2.00亿│ ---│ 3473.86万│ 100.00│ ---│ ---│
│企云服务产品系列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卓瓴数字孪生云平台│ ---│ 1855.36万│ 3505.78万│ 21.35│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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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研未发中确定心办│ 583.38万│ ---│ ---│ ---│ ---│ ---│
│投公向的用房超募资│ │ │ │ │ │ │
│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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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变更后的募│ ---│ ---│ ---│ ---│ ---│ ---│
│投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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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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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14 │交易金额(元)│2.7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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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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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艾普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8%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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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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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艾普阳有限公司、Armeen Sohrab Mazda、 詹奇、俞小敏、蔡方朋、黎芳、杨永清、张细耳│
│ │、江亚玲、洪娟、刘香姣、 卢思达、黄旭霞、施新飞、孙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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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
│ │公司艾普阳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目标公司”或“艾普阳科技│
│ │”)。 │
│ │ 投资金额:人民币273278400.00元 │
│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标的公司少数股东艾普陽有限公司(AppeonLimited,以下简 │
│ │称“艾普陽有限”)及其他自然人股东ArmeenSohrabMazda、詹奇、俞小敏、蔡方朋、黎芳 │
│ │、杨永清、张细耳、江亚玲、洪娟、刘香姣、卢思达、黄旭霞、施新飞、孙造(以下统称“│
│ │转让方”或“原股东”)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48%股权(以下简称“交易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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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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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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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6.4083万股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9月3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6日,公司监
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9)。
(三)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2-035)。
(四)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
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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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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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吴幸等13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归属条件中规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如下:(1)业绩考核目标A:“以2019年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75%或毛利增长率不低于175%”;(2)业绩
考核目标B:“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6%或毛利增长率不
低于146%”。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或毛利增长率未达到上
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1.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吴幸等13名已
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31万股。
2.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作为第四个业绩考核年度其
归属比例为30%,本次作废已获授但未满足第四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53万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3.85万股。(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至此,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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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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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年11月5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4
.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其中使用回购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0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以及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1月29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1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二)2025年1月13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452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1991%,回购最高价格为38.329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8.9000元/股,回购均价为3
5.10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4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
成回购。
(四)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11月07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述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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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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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5日,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4
.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其中使用回购贷款资金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0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以及2024年11月27日披露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0)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1月2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1142237
股的比例为0.09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00元/股,最低价为33.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4016290.2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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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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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4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采用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85
464115股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9869元(含
税),利润分配总额为16980865.0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
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转增34185646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21142237股(最终总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确定除权(息)日为
2024年7月11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7月1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
7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二)调整方法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拟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
性股票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0.6336万股×
(1+0.4)≈98.8877万股(股数尾差为个人归属股数调整数四舍五入后加和所致)。
2、限制性股票价格的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拟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为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获授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根据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
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3.17元/股-0.19869元/
股)/(1+0.4)≈9.27元/股(尾数四舍五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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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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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6.4083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
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5.2376万股(调整前),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695.6591万股的1.67%。
(3)授予价格:13.25元/股(调整前),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
每股13.2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已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68人(调整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人
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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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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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
24-053)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
事会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1月6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
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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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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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第三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3)。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后即
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
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
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
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
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
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
购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
的期间。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44元/股进行测算,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6000万元
,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万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对应拟回购股份数量为68.18
万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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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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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卓易信息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的股东为谢乾(以下
简称“出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3634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组织实施本次询价转让
。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3634267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
的比例为7.08%,转让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要求,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9月27日,含当日)前20个交
易日卓易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70%。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申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申购进行
累计统计,依次按照“认购价格优先、认购数量优先、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的原则
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总股数等于或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
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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