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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制药-U(6882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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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66 泽璟制药 更新日期:2026-02-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0-01-14│ 33.76│ 19.08亿│ ├───────────┼───────────┼───────────┼───────────┤ │增发 │ 2023-04-06│ 49.00│ 11.8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6-01│ 33.76│ 737.29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2.31亿│ 7933.61万│ 4.06亿│ 34.37│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4.59亿│ 0.00│ 13.73亿│ 94.09│ ---│ ---│ ├─────────┼──────┼─────┼─────┼─────┼─────┼──────┤ │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 4.25亿│ 6351.68万│ 2.80亿│ 66.00│ ---│ ---│ │期工程建设项目 │ │ │ │ │ │ │ ├─────────┼──────┼─────┼─────┼─────┼─────┼──────┤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2434.08万│ 0.00│ 2457.67万│ 100.97│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承租关联人房屋建筑物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9 │ ├──────┼────────────────────────────────────────┤ │关联方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小核酸生物技术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现任董事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燃料和动力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31│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649.00万元至82899.0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增加49.45%至55.55%。 (2)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139.00万元至-13960.00万 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76.92万元到5355.92万元。 (3)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3787.00万元 至-17253.00万元,比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36.97万元到6670.97万元。 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53295.44万元;利润总额:-1550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3783.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116.03 万元;每股收益:-0.52元/股。 ──────┬────────────────────────────────── 2026-01-24│重要合同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ZELINS 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发出的《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于2025年1月2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 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12个月,该协议于2026年1月22日到期。在《一致行动协议》 的有效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 情形。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经充分沟通协商,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陆惠萍女士 于2026年1月23日续签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的有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12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991052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18.85%;陆惠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63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7%;上述 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4217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3.63%。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陆惠萍在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事项上应与ZELINSHENG(盛泽林)保持一致 行动关系,双方在股东会、董事会行使提案权或行使表决权时应以ZELINSHENG(盛泽林)的意 见为准。 2、陆惠萍向公司股东会及/或董事会提出议案前,应当事先就是否提出议案及议案内容与 ZELINSHENG(盛泽林)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ZELINSHENG(盛泽林)对是否提出议案或 议案内容有异议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前提下,应当以ZELINSHENG(盛泽林)意见为准。为避免疑义,如陆惠萍未经ZELINSHENG( 盛泽林)同意提出议案或议案内容未获得ZELINSHENG(盛泽林)同意的,该等议案应视为无效 。 3、陆惠萍在公司股东会及/或董事会行使表决票前,应当事先与ZELINSHENG(盛泽林)沟 通并保持一致行动。在双方无法形成统一表决意见时,应当以ZELINSHENG(盛泽林)意见为准 。为避免疑义,如陆惠萍的表决结果与ZELINSHENG(盛泽林)不一致的,应按照ZELINSHENG( 盛泽林)意见计入公司表决票。 4、未经ZELINSHENG(盛泽林)书面同意,陆惠萍不得采取任何影响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的单方行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出售股份、质押股份等。 5、任何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影响《一致行动协议》对该 方的效力,该方以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一同受《一致行动协议》约束。 6、如果陆惠萍未遵循《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在任何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上提出议案或 作出表决,或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其他约定的,视为违约,应赔偿ZELINSHENG(盛泽林) 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违约方 还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其违约行为所带来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措施:(1)按照ZELINSHEN G(盛泽林)的指示,撤回其向股东会或董事会提出的议案或提交的表决;(2)按照ZELINSHE NG(盛泽林)的指示,重新提出议案或作出表决;以及(3)如发生两次或以上违反《一致行 动协议》的行为,ZELINSHENG(盛泽林)还应有权要求陆惠萍将其在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提案权 和表决权在《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内授权ZELINSHENG(盛泽林)行使,在授权期限内陆惠 萍不得再亲自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 7、《一致行动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凡因履行《一致行动协议》所发生的 一切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但如果该项争议在一方提出友好协商之后六十 (60)日内未能得以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一致行动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二(12)个月。期限届满前双 方应就期限是否延长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仍为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和陆惠萍女士。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 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存在对公司日 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2026-01-0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2026年1月8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公司自主研发的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曾用名:注射 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商标:泽速宁)的新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本次获批的适应症为:“ 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在甲状腺全切或近全切除术后随访中的协同诊断,以进行血清甲状腺 球蛋白(Tg)检测,伴或不伴放射性碘(131I)全身显像(WBS)检查”。注射用人促甲状腺 素β是我国首个获批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精准评估的创新产品。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及竞争状况等多 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根据后续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rhTSH)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生物大分子药物,属于治疗用生物制 品。人体内源性的促甲状腺激素是糖蛋白激素家族成员,主要在人垂体表达、分泌入血并和表 达于甲状腺细胞和高分化的甲状腺癌细胞表面的hTSHR蛋白结合,可刺激碘摄取和有机化,以 及甲状腺球蛋白(Tg)、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和甲状腺素(T4)的合成和释放。rhTSH与 人天然TSH氨基酸序列完全一致。rhTSH激活甲状腺细胞的效应是增加放射碘的摄取,可以扫描 检测或者放射碘杀伤甲状腺癌细胞。rhTSH激活也可以导致甲状腺细胞释放甲状腺球蛋白,甲 状腺球蛋白是血液标本中甲状腺癌的肿瘤标志物。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是我国首个获批用于 分化型甲状腺癌术后精准评估的创新产品。 2023年9月,《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rhTSH)对比停服甲状腺激素疗法用于分化型甲状腺 癌患者术后诊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开放、单臂、自身对照、多中心的III期临床研究》(方 案编号:ZGTSH004)达到了方案预设的主要终点。临床研究结果表明:在可评估的受试者中, 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给药后与甲状腺激素停用后的经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全身影 像扫描(WBS)诊断结果一致率为88.2%。而在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阴性且两阶段Tg可评 估的受试者中,Tg两阶段的一致率为90.4%(以1ng/mL为界值)。安全性方面,与甲状腺激素 停用后相比,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给药后受试者出现的甲减症状(如眼睑水肿、体重增加、 怕冷等)显著减少,情绪状态评分也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避免了甲状腺激素停用后所致的受试 者生活质量下降。 同时,公司正在开展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另一项III期临床研究:《重组人促甲状腺激 素(rhTSH)用于分化型甲状腺癌患者术后辅助放射性碘清甲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 开放、多中心、平行对照的III期临床研究》(方案编号:ZGTSH003)。 2025年6月,公司与德国默克达成合作协议,授权其作为注射用人促甲状腺素β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独 家市场推广服务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自愿披露签署注射 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 2025-12-13│其他事项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镇晨丰路262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大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ZELINS HENG(盛泽林)先生主持会议。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高青平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 2025-12-08│其他事项 ──────┴──────────────────────────────────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苏州泽璟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主研发的盐酸吉卡昔替尼片通过国家医保谈判, 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盐酸吉卡昔替尼片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将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对公司的长期经营 发展具有积极影响,预计短期内不会对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5-11-25│其他事项 ──────┴────────────────────────────────── 近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研产品注射用ZG006被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适应症为ZG006单药治 疗既往至少经含铂方案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DLL3阳性的晚期神经内分泌癌患者。 上述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2月1日,存在公示期被提 出异议的风险。本次ZG006治疗晚期神经内分泌癌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事项对公司 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研发投入大,容易受到一 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5-11-15│其他事项 ──────┴────────────────────────────────── 拟聘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永中和(香 港)”)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05年8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永中和”)成功合并香 港何锡麟会计师行,成立了信永中和(香港)。 信永中和(香港)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制造、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电力热力和 燃气生产供应、餐饮、金融服务及能源业等。 信永中和(香港)注册地址为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截 至2024年12月,信永中和(香港)拥有员工400多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 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没有出现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信永中和(香港)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 二、拟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为公 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评价和审查,发表意见如下:信永中 和(香港)具备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相关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 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同意聘请信永中和(香港 )为公司本次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 和(香港)为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或管理层与该单位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审计费用。 3、本次聘请发行H股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2025-11-15│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璟制药”)拟对2021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投资金额调整及新增子项 目并补充流动资金,减少子项目“杰克替尼片(现用名:吉卡昔替尼片,国家药典委员会正式 批准的药品通用名,下同)治疗中重度特应性皮炎的III期临床试验(中国开发)”投资金额9 200.00万元,减少子项目“杰克替尼片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III期临床试验(中国开发)”投 资金额12300.00万元,减少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增的子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新增的子项 目“注射用ZG006对比研究者选择的化疗在复发性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 心、随机对照、开放标签的III期临床研究”计划投入金额16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投入金额5000.00万元。 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1月3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9号),公司于2023年4月向特 定对象发行244897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49.00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199999955.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6773.41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81933181.59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的《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XYZH/2023NJAA1B0108)验证。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 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 2025-11-15│其他事项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1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12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玉镇晨丰路262号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2025-11-15│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美国子公司GensunBiopharm aInc.(以下简称“GENSUN”或“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注销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GensunBiopharmaInc. 2、注册号:5954296 3、成立日期:2016年2月3日 4、注册资本:588.8838万美元 5、注册地址:16192CoastalHighway,Lewes,Delaware,19958,CountyofSussex 6、生产经营地:3537OldConejoRoad,Suite104and105,NewburyPark,CA91320 7、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ZelgenHoldingsLimited(泽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GE NSUN100.00%的股权 ──────┬────────────────────────────────── 2025-11-15│其他事项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袁鸿昌先 生的辞职报告,袁鸿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任后,袁鸿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独立董 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郭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5-09-17│其他事项 ──────┴────────────────────────────────── 近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 品审评中心(CDE)关于公司在研产品注射用ZG006沟通交流申请附条件批准上市资格的反馈意 见,基于注射用ZG006现阶段的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和拟定的目标人群,CDE同意注射用ZG006 开展关键性临床试验。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注射用ZG006在该拟定适应症的关键性临床试验,并 于近日完成首例受试者入组。 ──────┬────────────────────────────────── 2025-07-11│其他事项 ──────┴────────────────────────────────── 近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研产品注射用ZG006被国 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适应症为ZG006单药治 疗既往经含铂化疗及至少1种其它系统治疗后(三线及以上)复发或进展的晚期小细胞肺癌患 者。 上述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6日,存在公示期被提出 异议的风险。本次ZG006被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事项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由于药品的研发周期长、审批环节多、研发投入大,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 2025-06-06│重要合同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与德国默克公司( MerckKGaA)的瑞士子公司AresTradingS.A.(以下简称“ATSA”)签署《服务协议》(以下简 称“协议”)。公司同意授权ATSA作为注射用重组人促甲状腺激素(以下简称“标的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 区)的独家市场推广服务商。 在满足协议约定的条款下,公司将获得授权款总金额为最高人民币25000万元,其中协议 生效日期起30个工作日内ATSA将向公司支付第一笔预付款人民币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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