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67 中触媒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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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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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 8.50亿│ 459.25万│ 7770.94万│ 9.1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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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 4.28亿│ 459.25万│ 7770.94万│ 9.14│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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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分子筛、环保催│ 3.56亿│ 5243.56万│ 2.89亿│ 81.02│ ---│ ---│
│化剂、汽车尾气净化│ │ │ │ │ │ │
│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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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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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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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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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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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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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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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中催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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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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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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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婧 829.00万 4.70 79.86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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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829.00万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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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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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质押股数(万股) │2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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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27.45 │质押占总股本(%)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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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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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朱国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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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4-24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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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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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4月24日王婧质押了285.0万股给朱国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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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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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27 │质押股数(万股)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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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37 │质押占总股本(%)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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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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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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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2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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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22 │解押股数(万股) │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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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25日王婧质押了35.0万股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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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3月22日王婧解除质押3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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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2 │质押股数(万股) │54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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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52.40 │质押占总股本(%) │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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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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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柳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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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1-1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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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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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1月10日王婧质押了544.0万股给柳剑杰 │
│ │2024年01月10日王婧质押了544.0万股给柳剑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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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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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3-08-01 │质押股数(万股) │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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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30.34 │质押占总股本(%) │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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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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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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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8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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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03-22 │解押股数(万股) │3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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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8日王婧质押了315.0万股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 │2023年07月28日王婧质押了315.0万股给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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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03月22日王婧解除质押3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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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7-29 │质押股数(万股)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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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2.62 │质押占总股本(%) │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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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王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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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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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7-26 │质押截止日 │2024-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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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3-07-28 │解押股数(万股) │6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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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7月26日王婧质押了650.0万股给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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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3年07月28日王婧解除质押650.0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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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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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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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
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王建青先生(简
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王庆吉先生、张理先生由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建青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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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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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邰志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于
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邰志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邰志军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
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邰志军先生离职时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邰志军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
、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目的开展。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邰志军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邰志军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邰志军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邰志军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
究所工业催化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在济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
院,担任讲师;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在延长中科(大连)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技术
研发专员;2019年5月至2022年3月,在中科柏易金(郑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职务;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项目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邰志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作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60000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该部
分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作废失效,由公司注销。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邰志军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参与公司研发部门的研发工作。邰志军先生在职期间参与
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或子公司所有,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
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
(三)履行的保密义务情况
公司与邰志军先生签署了《保密协议》,根据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协议》,邰志军先生应
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接触、知悉的属于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邰志军先生有违反《保密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已拥有多项独立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体系,并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研发管理体系分工明确、人员
专业结构合理、团队运作有效,不存在对特定技术人员的重要依赖情况。邰志军先生的离职不
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研发项
目的开展。
截至2023年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135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比例为1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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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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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议同意公
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
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30日、202
3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中触媒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14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并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
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股份30790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7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5元/股,最低价
为14.42元/股,回购均价为19.42元/股(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0
3131.3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本次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的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份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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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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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
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
展理念,推动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
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高质量发展,公司特制定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分子筛及催化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化工技术、化工工艺服
务,应用领域包括环境保护、能源化工等多个行业,是能够实现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的战略新
兴材料。公司坚持自主研发与持续创新,自公司成立以来陆续推出多种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
品,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公司坚持以“中国创造,触发世界”为企业使命,以“致力成为
新材料技术的引领者”为企业愿景,现已经构建完成了较为全面的催化剂产业链,具有完善的
质量控制体系,在特种分子筛及催化剂、非分子筛催化剂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实力。2024年上
半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6000万元至43000万元,同比增加51.84%至81.37%;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00万元至10000万元,同比增长116.73%至154.98%。预计公司全年业绩
将同比大幅增长。
近年来,公司在原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已经形成了内容丰富的多元产品矩阵,并持续深
耕国内外催化剂应用市场。在国内市场,强化山东销售团队建设,新增新疆代理销售商,提高
偏远地区客户沟通及服务的效率;在国际市场,在韩国、印度建立代理销售合作关系,并在欧
洲、中亚、日本等地区和国家开始布局,发挥代理商的资源优势,打开国际市场。在顶层目标
规划、市场终端需求与供给侧变革升级的三重支撑下,公司推出的节能高效催化剂展现出了较
高的市场匹配性,受到了市场广泛认可。2024年,公司将从以下方面着力继续提升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
(一)把握行业机遇,进一步提升已有产品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积淀,公司已形成了包括移动源脱硝分子筛、钛硅分子筛催化剂、双氧水催化剂
、铜镍催化剂、甲醛催化剂、异构化催化剂、HDC催化剂等产品在内的多种优势产品,并凭借
良好的技术实力和产品质量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随着我国石化行业本轮供给侧改革的渐次推进,节能高效、安全环保等理念在相关行业的
应用越来越深入,公司的现有产品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如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固定源
脱硝分子筛、双氧水催化剂、环氧丙烷催化剂、甲醛催化剂等产品均具备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
2024年,公司将把握行业机遇,拓宽公司的国内外市场覆盖范围,提升品牌影响力。在国
际层面,在全球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市场回暖的形势下,继续强化和巴斯夫的战略合作关系,北
美、印度、泰国、欧洲、南非等新兴市场将成为全球移动源脱硝分子筛的主要增量市场,积极
实施产品更新换代,使用公司专利技术的新型号移动源脱硝分子筛成为公司盈利的主要增长点
,移动源脱硝分子筛今年上半年的销售量同比增加70%以上,全年销售量预计同比增长70%左右
。目前,公司的移动源脱硝分子筛在全球销售占比达30%,排名位居前列。随着尾气排放标准
的日趋严格,公司将进一步拓宽自身在国际市场的发展空间,巩固公司在国内外的市场地位。
除继续深化与巴斯夫在移动源脱硝分子筛领域的已有合作外,公司还积极扩大其他产品的
合作范围,抓住国际和国内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知名度。针对其他已有产品,在国际方面
公司重点开发东南亚、印度等国际新兴市场,在国内方面加大力度开发西北、华南、东南等地
区市场,通过参加国内外展会、公众号、网站等方式,提高产品知名度。同时,加强与国内行
业协会、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开展市场推广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2024年,公司金属催化
剂产品预计新增4-6家客户。
2024年,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扩大主业产线规模,大力打造数字化工厂建设,提高
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优化产业结构,实现上下游协同发展,稳步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
中的竞争力,助推公司持续高速发展。公司“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正在土建施工阶段,
将按照公司项目规划积极推进;“特种分子筛、环保催化剂、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预计今年10月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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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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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婧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10,380,8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股东王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290,000股
,占其持股总比例为79.86%,占公司总股本的4.70%。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王婧通
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延长质押期限。
一、股份延期解质押的情况
股东王婧于2024年1月10日质押给柳剑杰54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期限自2024年1
月10日至2024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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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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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普兰店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开发区支行申请授
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市支行申请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金普新区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综合授信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
函、代付、保理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本次申请授信额度
有效期为1年,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向上述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
及融资业务,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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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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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丁世亮
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丁世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丁世
亮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世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丁世亮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丁世亮先生在任
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丁世亮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
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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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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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王婧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80841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89%。本次质押后,公司股东王婧累计质押公司股份8290000股,占其
持股总比例为79.86%,占公司总股本的4.70%。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王婧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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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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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2月。上述募投项目的延期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投
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但因该募投项目延期而导致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风险,谨慎决策。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公
司决定将“环保新材料及中间体项目”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亦出具了同意的核查
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触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号),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05万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4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569.5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
民币15454.86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9114.64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2022年2月11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110Z000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触媒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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