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68 华特气体 更新日期:2025-04-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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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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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华普气体科技有│ ---│ ---│ ---│ 3566.75│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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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 ---│ ---│ ---│ 1734.37│ ---│ 人民币│
│气体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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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万彤清洁能源(│ ---│ ---│ ---│ 452.53│ ---│ 人民币│
│珠海)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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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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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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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64吨半导体 │ 3.83亿│ 7573.56万│ 9921.43万│ 40.58│ ---│ ---│
│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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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764吨半导体 │ 2.45亿│ 7573.56万│ 9921.43万│ 40.58│ ---│ ---│
│材料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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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36.2吨电子 │ 1.39亿│ 656.12万│ 656.12万│ 4.74│ ---│ ---│
│特气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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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300.00万│ 1664.00万│ 2028.70万│ 27.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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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90亿│ 0.00│ 1.87亿│ 102.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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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936.2吨电子 │ 0.00│ 656.12万│ 656.12万│ 4.74│ ---│ ---│
│特气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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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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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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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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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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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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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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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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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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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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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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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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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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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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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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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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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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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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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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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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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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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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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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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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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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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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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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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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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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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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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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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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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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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惠州市惠阳华隆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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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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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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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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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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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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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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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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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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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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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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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广东华南特│ 7490.00万│人民币 │2023-02-18│2030-02-18│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体股份有限│种气体研究│ │ │ │ │担保 │ │ │
│公司 │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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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特气│佛山华普气│ 6120.00万│人民币 │2022-12-13│2029-12-31│连带责任│否 │未知 │
│体股份有限│体科技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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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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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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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修订稿)》中设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10万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条件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40.46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因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0.4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涉及的资金总额为327.726万元(该金额未包含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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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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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2023年10月25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签订<华特半导体材
料研发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订《华特
半导体材料研发总部项目投资协议书》,在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建设半导体气体研发生产中心
,项目总投资8亿元人民币(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地价
)3.96亿元人民币,并拟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公司将在中山市三角镇注册成立全资
子公司作为项目的运营管理单位,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承担本项目拍地、运
营和履约监管事宜。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
情况和协议约定进行建设,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与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3)。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中山市三角镇用地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前期中山市三角镇半导体材料研
发总部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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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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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
行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发生派息事项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
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P=P0-V=40.96-0.5=
40.46元/股。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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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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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期不符合归属
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76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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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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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持投资者至上理念,致力于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组织治理体系、回馈投资者,广东
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特气体”)于2024年4月制定并发布了《2
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同时在2024年8月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相关
工作,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践行“投资者为本”发展理念,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保障投资者权益
为核心;为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既是2024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也明确了2025年行动方案的目标,具
体措施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一)深化市场布局,提升销售回报率
2024年,公司针对细分市场,强化定制化服务能力,以“小批量、高价值”产品弥补传统
领域需求缺口。面对政策持续更迭、市场竞争加剧的复杂形势,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聚焦
主营主业,对销售策略进行了全方位、系统性的调整优化。降低国内市场价格竞争日益激烈的
部分产品销售,针对不同客户群体设计个性化方案,通过细分市场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强化
自产自研产品的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大力推动海外销售渠道的转型升级,逐步摆脱对中间
商的依赖,显著提升了销售渠道的自主性与可控性,有效增强了公司在海外市场的话语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1.27个百分点,在营收下滑的局面下,实现净利
润1.85亿元逆势增长,同比增长7.99%,扣非净利润达1.74亿元,同比提升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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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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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
分红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07086817.95元。2025年
4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
本120385261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695425股,实际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
196898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813901.60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183443.93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6997345.5
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67%。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
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
并注销金额合计71813901.6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86%。
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2025年3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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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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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中规定的业绩考核条件,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10万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0.4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20385261股减少至120304261股,注册资本由1203
85261元减少至12030426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
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
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广东华特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2025年4月10日起45日内(9:00-12:00,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
日除外)
3、联系人:万灵芝
4、联系电话:0757-81008813
5、电子邮箱:zhengqb@huategas.com
6、邮政编码:528241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
件日为准。相关文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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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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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傅铸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06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828657股,股权激励限售股162000股。
上述无限售流通股中80465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0年12月28日上
市流通;无限售流通股24000股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已于2022年9月6日上市流通。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总经理傅铸红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拟于2025年2月26日至2025年5月23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2274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9%
,占其个人本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
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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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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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特气体”或“公司”)股东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28126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9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9日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
告编号:2024-096)。公司股东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5
年3月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不超过2%,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
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书面通知,截至2024年12月11日,
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
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
9%,本次减持计划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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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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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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