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70 臻镭科技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 1.27亿│ 629.18万│ 5626.75万│ 44.47│ ---│ ---│
│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2.47亿│ 7.41亿│ 100.00│ ---│ ---│
├─────────┼──────┼─────┼─────┼─────┼─────┼──────┤
│尚未确认使用投向的│ ---│ ---│ ---│ ---│ ---│ ---│
│超募资金 │ │ │ │ │ │ │
├─────────┼──────┼─────┼─────┼─────┼─────┼──────┤
│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 1.88亿│ 2883.51万│ 1.26亿│ 67.17│ ---│ ---│
│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 │ │ │ │ │ │
│目 │ │ │ │ │ │ │
├─────────┼──────┼─────┼─────┼─────┼─────┼──────┤
│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 7166.58万│ 840.86万│ 3668.93万│ 51.19│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总部基地及前沿技术│ 1.69亿│ 731.20万│ 1858.15万│ 11.01│ ---│ ---│
│研发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亿│ ---│ 1.5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他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原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杭州基尔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30 │
├──────┼────────────────────────────────────────┤
│关联方 │浙江集迈科微电子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他人共同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07│股权回购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
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8.13元/
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月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89431股,占公司总股本214051600的比例为
0.04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8元/股,最低价为3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3
468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
2024-10-25│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4年9月3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郁发新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会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
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和可持
续发展,及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切实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
合在一起,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若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上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4904
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49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38.13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4521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0.245%。
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9-05│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
限公司的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现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2024-08-23│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
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
及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
24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289561.50元。
──────┬──────────────────────────────────
2024-07-24│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
马峥先生和鞠宏程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因鞠宏程先生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委派王勤女士(简历附后)
接替鞠宏程先生担任公司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后续的持续督导职责。
此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马峥先生和王勤
女士,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公司董事会对鞠宏程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4-06-19│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臻镭科技”)于2024年6月17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31
.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1.88元,募集资金16899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15363
.18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631.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
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767.5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杭州城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城芯科技”)进行增资,以实施“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166.58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航芯源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芯源”)进行增资,以实施“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为城芯科技和航芯源开
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微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三个项目建设期均延长至2025年12
月31日。
──────┬──────────────────────────────────
2024-05-23│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5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
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5243235XH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兵
注册资本:214051600元(贰亿壹仟肆佰零伍万壹仟陆佰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09月11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智强路428号云创镓谷研发中心7号楼、8号楼13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射频微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可编程射频信号处
理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固态电子开关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
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因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影响,公司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减缓了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并拟根据行业技术的最新发展情况调整部分设备的技术要求及技术方案
迭代更新论证,使得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略有延迟,加之部分设备采购、验收调
试周期的影响,因此公司本着控制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综合考虑后,公司将
以下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24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
个月之日(即2024年5月13日)起,使用超募资金247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70%。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
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
2024-03-30│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
2024-03-30│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2480364.88元,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3531315.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4股,公司不送红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289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2599198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86%。
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合计61157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2140516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