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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富吉(68827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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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72 *ST富吉 更新日期:2024-04-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重庆睿迪智觉科技有│ ---│ ---│ ---│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2.68亿│ 1881.41万│ 8752.29万│ 68.3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7900.42万│ 1886.05万│ 2964.02万│ 50.72│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 2648.01万│ 2648.01万│ 37.8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 │ │ │ │ │ │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 9764.03万│ 510.18万│ 1375.33万│ 19.04│ ---│ ---│ │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554.65万│ ---│ 4112.58万│ 100.1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4.9条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退市风险警示 的情形已消除,且不触及其他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10条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收到公司提交的完备 的申请材料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在作出是否 撤销风险警示决定前,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 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 3-029),公司因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 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已于2023年4月27日 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4]230Z1920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20933.41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和的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为 19555.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31.8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755.42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因第12.4 .2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在年度报告 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撤销对其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并披露:(一)第12.4.2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四)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且未在法定期限内改正。”公司不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公司符合申 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 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 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 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定比2022年,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或营业收入值 不低于3亿元。对于2023年,当实际完成业绩达到上述两个目标值的孰高者时,公司层面可归 属比例为100%,否则为0%。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 报告,2023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两个业绩目标值的孰高者。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0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7.50万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 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上述作废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薪 酬制度以及董监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特点,制定了 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方案已经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 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期限:自2024年1月1日 期执行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薪酬: 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6万元(含税)/年。 2、其他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 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3年公司计提减值损失1667.02万元(损失以“+”列示,下同),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 失2300.15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633.13万元。 ──────┬────────────────────────────────── 2024-04-25│其他事项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报 告,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318668.17元,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77652967.11元,未弥补亏损为-77652967.11元,实收股本 为76000000.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大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11416.71万元。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11089.11万元,同比下降65.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73.05万元,同比 减少-214.76%。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933.41万元,同比增加88.77%;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31.87万元,同比减少9.79%。 公司亏损的原因包括: 1、公司毛利率下降,一方面系受到军方采购预算价格调整影响,各配套单位价格下调, 加之国内市场竞争激烈,公司处于行业中游,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公司的规模以及产业链布局 存在劣势,产品价格下降;另一方面系公司本年积极拓展民用海外市场,海外市场客户直接面 向终端,订单量相应增加,但毛利率相对较低所致。 2、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存货规模随着业务规模增长 而快速增加,前期受到军品采购程序和经济下行的影响,公司生产和交付进度也随之放缓,导 致公司的存货库龄持续增长,存货跌价损失计提增加。 3、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虽然较2022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但研发费用也随着募投项 目的开展有所增加。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孵化多业务板块 公司根据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和优势,除了传统的非制冷器件及机芯整机、制冷器件、机芯 整机及光学镜头以外,实施资源整合策略,在多个新业务方向进行多项产品布局。加大研发力 度,拓宽技术及产品的应用领域,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 2、控制成本,提升毛利水平 依托公司独有的研发技术,实现产业规模化,加强与材料供应商的合作,建立稳固的供应 链关系,提升公司议价能力,确保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材料成本,提升公司的毛利水平。 3、精细化管理,做好提质增效 公司将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调整组织架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从财务、人力资源 、采购、生产等各环节出发,提高管理效率;加强预算管理,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控制成本与 费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优化存货管理和生产流程,提升人效,减少不必要的损耗,加强应 收账款管理,加快资金回笼,减少坏账风险。通过上述优化方式,将会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生产 成本和营销成本,提高企业盈利水平,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 2024-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充分考虑到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模式、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以及资金需求等因素。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96318668.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495669.6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 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4763983.87元。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 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 2023-12-30│其他事项 ──────┴──────────────────────────────────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 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23)。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 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鉴于原委派的签 字注册会计师卢鑫先生、董建华先生工作调整,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拟将签字注册会计 师更换为褚诗炜女士、董建华先生。变更后的签字项目合伙人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董 建华,项目质量复核人为熊延森。 ──────┬────────────────────────────────── 2023-11-11│其他事项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4日起施 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对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周静女士不再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务,其他职务保留。选举华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调整前后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 调整前:凌永平(召集人)、廖宁放、周静 调整后:凌永平(召集人)、廖宁放、华石 ──────┬────────────────────────────────── 2023-11-11│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 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北京海博瑞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瑞恩”),并授 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本次注销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3-10-28│股权回购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年10月27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7600.00万股的0.9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 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10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名激励 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 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 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 2023-10-11│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950,000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不涉及其他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8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 00股,并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7,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541,969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15,458,031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股合计691,969股已于2022年4月18日 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股票限售期为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股东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数量为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将于2023年10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2023-09-09│其他事项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8,314股,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因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0号),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00,0 00股,并于2021年10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57,000,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0,541,969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15,458,031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网下配售股合计691,969股已于2022年4月18日 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六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取得 的公司股份,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7日)起3 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涉及的股东1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828,31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09%,将于2023年9月18日(因9月17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起上市流通 。 ──────┬────────────────────────────────── 2023-08-25│其他事项 ──────┴────────────────────────────────── 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 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并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BUCGJF7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茅店村博瀚科技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二期2栋B单元3层1号房-8 负责人:李宜斌 成立日期:2022-08-16 营业期限:2022-08-16至无固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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