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72 富吉瑞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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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09-29│ 22.56│ 3.7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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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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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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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视朗瑞 │ 9949.40│ ---│ 94.00│ ---│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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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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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2.68亿│ ---│ 9776.70万│ 76.33│-4560.47万│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7900.42万│ 17.90万│ 3433.93万│ 58.76│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光电研发及产业化和│ ---│ ---│ 3527.59万│ 50.39│ 111.97万│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 │ │ │ │ │ │
│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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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检测产品研发及│ 9764.03万│ 74.27万│ 1792.98万│ 24.83│ 256.09万│ ---│
│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554.65万│ ---│ 4112.58万│ 1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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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红外探测器研发│ 9940.00万│ 1335.84万│ 1335.84万│ 13.44│ ---│ ---│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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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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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1 │转让比例(%) │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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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4亿 │转让价格(元)│24.41 │
├──────┼────────────────┼──────┼────────────────┤
│转让股数(股)│547.32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
│ │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受让方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转让比例(%) │5.01 │
├──────┼────────────────┼──────┼────────────────┤
│交易金额(元)│9275.80万 │转让价格(元)│24.41 │
├──────┼────────────────┼──────┼────────────────┤
│转让股数(股)│38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胡岚、季云松、赵寅 │
├──────┼────────────────────────────────────────┤
│受让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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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1464.6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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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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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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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季云松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976.4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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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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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赵寅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1708.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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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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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詹道教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1708.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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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0│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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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李宜斌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1830.7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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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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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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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周成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6-04 │交易金额(元)│1586.6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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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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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5│标的类型 │股权 │
│ │0,000股 │ │ │
├──────┼────────────────┴──────┴────────────────┤
│买方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
│卖方 │胡岚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季云松(600000股,│
│ │14646000.00元)、胡岚(650000股,15866500.00元)、周成(750000股,18307500.00元 │
│ │)、李宜斌(700000股、17087000.00元)、詹道教(700000股、17087000.00元)、赵寅(│
│ │400000股,9764000.0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
│ │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 │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
│ │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
│ │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
│ │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5284.77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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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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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标的类型 │股权 │
│ │165,00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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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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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2165000股,52847650.00元)、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1602390股,39114339.90元)、宁│
│ │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1705770股,416│
│ │37845.7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
│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
│ │让协议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丰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7│
│ │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汇投资直 │
│ │接持有公司5473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 │
│ │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瑞吉富、瑞吉富持壹、瑞吉富持贰的通知,其与丰汇投资的股份转│
│ │让交易已于2026年4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
│ │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合计过户数量为5,47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5│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4163.78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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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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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标的类型 │股权 │
│ │705,770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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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2165000股,52847650.00元)、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1602390股,39114339.90元)、宁│
│ │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1705770股,416│
│ │37845.7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
│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
│ │让协议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丰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7│
│ │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汇投资直 │
│ │接持有公司5473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 │
│ │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瑞吉富、瑞吉富持壹、瑞吉富持贰的通知,其与丰汇投资的股份转│
│ │让交易已于2026年4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
│ │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合计过户数量为5,47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5│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交易金额(元)│3911.43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标的类型 │股权 │
│ │602,390股 │ │ │
├──────┼────────────────┴──────┴────────────────┤
│买方 │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卖方 │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
│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2165000股,52847650.00元)、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1602390股,39114339.90元)、宁│
│ │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持贰")(1705770股,416│
│ │37845.70元)于2026年2月27日与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
│ │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 │
│ │让协议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丰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7│
│ │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汇投资直 │
│ │接持有公司5473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 │
│ │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瑞吉富、瑞吉富持壹、瑞吉富持贰的通知,其与丰汇投资的股份转│
│ │让交易已于2026年4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
│ │书》,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合计过户数量为5,47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5│
│ │%),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富吉瑞│北京中关村│ 510.00万│人民币 │2024-06-25│2028-06-24│连带责任│是 │否 │
│光电科技股│科技融资担│ │ │ │ │担保 │ │ │
│份有限公司│保有限公司│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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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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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整
合资源配置,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资本运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及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
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
架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架构
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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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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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兆
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韧”)持有公司15883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20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披露《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兆韧拟通过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883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09%。本次通过集
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6年7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兆韧发来的《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兆韧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数1588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海兆韧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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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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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大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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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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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7月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7月2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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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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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签订
了《股票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胜恒
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38
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
让方胜恒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800000股无
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胜恒投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6年2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
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相关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的通知,其与胜恒投资
的股份转让交易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
日期为2026年6月2日,合计过户数量为3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000%),股份性质为
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票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
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票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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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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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2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8人,董事华石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未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张大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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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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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422.34万元(损失以“+”列示,下同),其中计提
资产减值损失65.8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56.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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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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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
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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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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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为251,0
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
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富吉瑞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
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
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101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
(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富吉瑞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西典
新能(603312)、易德龙(603380)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会计师:董建华,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富吉瑞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富吉瑞(688272)、南极电商(00212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富吉瑞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或复核过国机通用(600444)、艾可蓝
(300816)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褚诗炜、签字注册会计师董建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延森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
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
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情况
2025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
万元(含税),系根据本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26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市场价格等因素与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确定具体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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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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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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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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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为负的情况,累计无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8230.0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868.9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
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6055.09万元。鉴于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
累计无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稳定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
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累计无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稳定发展,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
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
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5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10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公司2025年
度现金分红。
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综合考量公司经营现状、未来战略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经营性资金需求与
现金分红的关系,切实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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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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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会议审议过程
中,基于审慎性原则,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回避表决。其中,《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
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
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2025年度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总额为683.6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4月3
0日披露的《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
并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特点,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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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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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北京富吉瑞光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
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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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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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中未分配利润为-14,831.39万元,实收股本为7,600.00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
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一方面,2025年公司出现亏损,报告期内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采购计划延期、新订单
下发放缓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产品交付量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出现下降,进而导致当期业绩
亏损;同时,公司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进一步影响了当期业绩。另一方面,公司目前
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主要系公司2022年、2023年及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幅度较大所致,尽管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实现盈利,但未弥补亏损金额
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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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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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宁波瑞吉富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瑞吉富持贰”)于2026年2月27日与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
,合计向丰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7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转
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汇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473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7.2015%。
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经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合计过户股份数为5
47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5%,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
让方丰汇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瑞吉富、瑞吉富持壹、瑞吉富持贰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47316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丰汇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2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及相关文件。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瑞吉富、瑞吉富持壹、瑞吉富持贰的通知,其与丰汇投资的股份转让
交易已于2026年4月20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2026年4月17日,合计过户数量为5473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015%),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协议转让情况与前期披露的《股票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未签订
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他安排。受让方已按照《股票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完成了本次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前涉及的前期价款支付;根据协议约定,受让方需在过户登记后完成剩余股份转让价款
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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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吉瑞”或“公司”
)股东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韧”)持有公司1588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209%,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
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兆韧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8838股,即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0.209%。本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进行。
上海兆韧减持比例遵循《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
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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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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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吉瑞”)股东宁波瑞吉富科
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吉富”)、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瑞吉富持壹”)、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瑞吉富持贰”)于2026年2月27日与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转让协议一”),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丰汇投资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
通股5473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转让价格为24.41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丰汇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473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2015%。
公司股东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于2026年2月27日与共青城胜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
让方2”)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二”),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
计向胜恒投资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转
让价格为24.41元/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胜恒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5.0000%。
本次协议转让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有关规定;受
让方丰汇投资、胜恒投资承诺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
司股份。
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
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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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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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兆
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韧”)持有公司160456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211%,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24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披露《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上海兆韧拟通过竞价交易、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6045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0.211%。本次通过集中
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2026年2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兆韧发来的《关于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海兆韧累计减持公司
股份数1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兆韧持有公司股份数1588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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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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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01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48%;实现营业利润-813
8.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06.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8000.18万元,出现业绩亏损。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1183.23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33%;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
益41523.83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17.5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46元,较报
告期初减少17.52%。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受到市场竞争加剧、客户采购计划延期、新订单下发放缓等因素影响,公司交
付的产品减少,营业收入同比下降,进而导致业绩出现亏损。另外,公司对2025年度末各类存
货、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清查、评估和分析,依据谨慎性原则,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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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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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协议转让股份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瑞吉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72272
股,股东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2390股,
股东宁波瑞吉富持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0164股,股东
季云松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62928股,股东胡岚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21403股,股东周
成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85199股,股东李宜斌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06208股,股东詹道
教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86184股,股东赵寅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49980股;前述股东合
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926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96%,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目前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前述股东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黄
富元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公司股东宁波瑞吉富
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瑞吉富持贰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季云松、胡岚、周成、李宜斌、詹道教、赵寅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分别向北京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丰汇精选十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丰汇投资”或“受让方1”)、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胜恒新质新动能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胜恒投资”或“受让方2”)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股
份合计不超过927316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0%。
其中,丰汇投资预计受让547316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0%;胜恒投资
预计受让3800000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前述受让方与出让方之间不存
在关联关系。本次减持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
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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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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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7200万元到-88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300万
元到-8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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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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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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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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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1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
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和《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2-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11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45)。
4、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7)。
5、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
核查意见。
6、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万股
。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吉瑞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8、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87.50
万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富
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3)。
9、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
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二、本次终止实施激励计划的原因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较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时发生了较大变化,预计
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
施本次激励计划,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配套文件一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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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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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31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
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31日
至2025年12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
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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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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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23元/
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
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5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
份情况,详见公司2025-050号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5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3元/股,最低价为2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
045.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
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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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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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23元/股(含),回购期限
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8日、2025年10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9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33元/股,最低价为24.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5.2
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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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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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5年9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025年第三季度(以下简称“本报告期”),公司计提减值损失774.32万元(损失以“+
”列示,下同),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18.62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55.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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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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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年9月29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先生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系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
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
经营状况等因素,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
,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
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下限时,则本次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
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关规定有变
化的,则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应调整不得回购的期间。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
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含)。
3、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23元/股测算,回购
数量约52.314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884%。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8.23元/股测算,回购
数量约26.157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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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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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先生关于《提议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黄富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
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富元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更紧密、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黄富元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
三、提议人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并在回购完成后3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
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
6、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以上内容,
具体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黄富元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黄富元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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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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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为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
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止2025年6月30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
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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