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78 特宝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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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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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07│ 8.24│ 3.30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5│ 39.18│ 5443.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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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6-07-28│ 100.00│ 15.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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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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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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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ine Therapeuti│ 15530.77│ ---│ 100.00│ ---│ 0.00│ 人民币│
│cs Limite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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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翎贲元桢股权投│ 500.00│ ---│ 23.81│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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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 1.99亿│ 7.30万│ 2.05亿│ 102.91│ ---│ ---│
│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 1.59亿│ 7.30万│ 2.05亿│ 102.91│ ---│ ---│
│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药研发项目 │ 1.42亿│ 1018.18万│ 1.07亿│ 105.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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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项目 │ 1.02亿│ 1018.18万│ 1.07亿│ 105.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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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 2936.00万│ 0.00│ 2975.00万│ 101.33│ ---│ ---│
│愈研究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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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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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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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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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kyline Therapeutics Limited及其│标的类型 │资产 │
│ │下属公司的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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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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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kyline Therapeutic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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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赛基因”或“买方”)拟以自有资金收购SkylineTherapeuticsLim│
│ │ited(以下简称“九天开曼”或“标的公司”)部分资产,本次收购范围包括九天开曼及其│
│ │下属公司的资产(不包含其下属公司SkylineTherapeutics(US)Inc.及其已取得的资产或权 │
│ │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伯赛基因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一)协议主体及交易标的 │
│ │ 买方: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 │ 股东代表:SkylineTherapeutics(US)Inc. │
│ │ 标的公司:SkylineTherapeuticsLimited │
│ │ (二)合并对价及支付 │
│ │ 本次交易对价由合并对价和附加合并对价两部分组成: │
│ │ 1、合并对价为1500万美元的不可退还、不可抵扣的现金,在交割日当天支付800万美元│
│ │;在交割日后的第一个周年日,支付700万美元; │
│ │ 2、附加合并对价为在协议约定的研发达到相关进展时,由买方支付最高不超过4300万│
│ │美元的开发和销售里程碑款,以及再许可提成和按年净销售额个位数百分比计算的销售提成│
│ │。本次交易的合并对价与附加合并对价均需以电汇方式支付至股东代表指定的银行账户。 │
│ │ 2025年7月29日(开曼群岛时间2025年7月28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伯赛基因已根│
│ │据协议约定在交割日当天支付首笔合并对价,九天开曼与伯赛基因在开曼设立的合并子公司│
│ │已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完成法定合并,九天开曼作为存续公司成为伯赛基因的全资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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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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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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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特宝转债本次发行153326.6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计15332660张
(1533266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7月2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
本次特宝转债发行总额为153326.6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T-1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
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特宝 转债总计为1
430778000元(1430778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3.32%。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特宝转债为102488000元(102488
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68%,网上中签率为0.00103670%。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申购有效申购户数为9929330户,有效申购数
量为9885963410手,即9885963410000元,配号总数为9885963410个,起讫号码为10000000000
0-109885963409。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7月2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并于2026年7月3
0日(T+2日)披露摇号中签结果。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获配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
能购买1手(即1000元)特宝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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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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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326.60万元,发行数量为1533266手(153326
60张)。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6年7月28日(T日)至2032年7月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
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其中: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
”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
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
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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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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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宝生物”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6
〕1494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
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
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和发行公告已于2026年7月24日(T-2日)披露
,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查询。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特宝生物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和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国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时间:2026年7月27日(周一)上午10:00-11:00
二、网上路演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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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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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公司ACT201注射液的临床试验申请获
得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ACT201注射液
规格:1mL:150mg
申请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HL260069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
理。
二、药品相关情况
本次递交的ACT201注射液是一款创新型反义寡核苷酸(ASO)药物,具备①显著提高RNase
H介导的抗病毒活性②适度提高人TLR8(hTLR8)激动剂活性③更少的脱靶效应和④改善ASO肝
肾分布比等特点,其药物创新性和重要性获得认可,入选2025年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ACT201注射液的临床试验申请成功纳入国家药监局于2025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优化创
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86号)》规定的“30日通道”。2025年11月
,ACT201注射液的相关临床前研究数据在第76届美国肝病研究学会年会(AASLD2025)披露,
在AAV-HBV小鼠模型中,ACT201注射液对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的抑制活性、肝脏药物暴
露水平优于目前同类产品,具有更低的脱靶毒性,安全性更佳,有望成为该领域同类最佳(Be
st-in-Class)药物。
公司围绕乙肝感染全人群的临床治愈与肝癌预防目标,聚焦“靶向病毒生命周期”和“强
化宿主免疫系统”两大方向,在慢乙肝抑制病毒复制、控制再感染的同时清除受感染细胞的关
键可能路径进行管线布局。反义寡核苷酸(ASO)是靶向病毒生命周期的创新药物类型,公司
认为ACT201注射液与派格宾等药物联用,有望快速降低表面抗原,进一步降低治疗期间HBV感
染对机体免疫系统的抑制,在实现更高临床治愈率、实现更短治疗周期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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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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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5
月1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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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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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毅玲女士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列席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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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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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
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6〕55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
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
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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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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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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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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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孙黎先生关于《提议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
司股份的函》,孙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
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
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14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
编号:2026-01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
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30955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08
189480股的比例为0.076%,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63.94元/股,最高价为65.27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1871.3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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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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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7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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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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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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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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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22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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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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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公司经营发展提质,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与投资者回报水平,助力资本市场
高质量发展,公司在整体评估2025年度行动方案后,以政策为导向,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自身
发展战略,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经营提质,夯实主业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聚焦免疫和代谢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解决重大疾病问题为核心,持续强
化“提供真正具有临床价值的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布局,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精益管理
,不断提升内生发展能力,推动核心主业竞争力与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营业收入36.96
2025年初2025年末
完成以2023年度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业绩
考核目标。
(一)丰富技术平台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构建并完善核心技术平台,整合前沿科技资源,推动多平台技术协同
创新,为各类创新药物研发筑牢基础。
(1)在原有蛋白质药物生产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公司进一步拓展抗体类药物生产技术能
力,搭建基于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的高效表达与纯化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
通过优化发酵、纯化等关键环节参数,有效控制产品杂质含量,保障产品质量稳定一致,构建
治疗性蛋白药物生产平台技术。
(2)公司同时积极拓展创新领域技术平台,进一步拓展至核酸药物修饰及筛选、创新药
物递送载体开发等领域:一是核酸药物修饰及筛选平台技术,依托于对核酸药物的系统研究、
先进的生物信息学算法,构建了功能全面的序列设计和化学修饰一体化平台,在序列保守性、
同源性、免疫原性、脱靶效应等研发、设计重点具备较为全面的技术能力;二是创新药物递送
载体开发平台技术,深度重点布局腺相关病毒(AAV)递送技术与脂质纳米粒(LNP)递送技术
等技术路径,提供从载体设计、性能优化到临床转化的全链条技术支撑,提供从载体设计、性
能优化到临床转化的全链条技术支撑,有效破解传统递送技术靶向性不足、免疫反应明显、药
物生物利用度低等行业痛点。
目前,公司已构建5个核心平台技术,拥有多个表达平台和多个克隆构建储备;同时,围
绕免疫和代谢领域,公司正在对mRNA、基因疗法、小核酸药物、抗体药物等相关平台技术进行
深度开发,为各类创新药物的研发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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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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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15亿元(包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有效期为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综合授信额度将由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统筹调配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
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由公司结合实际运营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合理决策,最终以公
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
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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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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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
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
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
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理业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
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
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
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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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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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4月13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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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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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1236252.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855724744.06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5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6.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818948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
派发现金红利253077477.6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
.54%。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可转债转股/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
润分配总额,并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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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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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
等因素,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生效日期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每人领取固定津贴12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每人领取固定津贴12万元(含税)/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单独的董事
薪酬或津贴。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
基本薪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水平综合确
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
考核结果随基本薪酬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前,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
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核算,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预发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同时预留一定
比例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
果核定,多退少补。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
酬参考同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其担任的职位、工作能力以及市场薪资水平综合确定,按月发
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评定,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之和的50%。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月度绩效薪酬根据月度
考核结果随基本薪酬发放;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前,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
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初步核算,并可根据考核结果预发部分年度绩效薪酬,同时预留一定
比例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
果核定,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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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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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年3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孙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
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
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
告》。
(二)202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效传递公司发展信心,推动股价合理反映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
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团队活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
等因素,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
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决定终
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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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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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资金安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包含本数),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
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品种
主要投资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
2、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
3、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适时适量地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
该事项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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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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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12日收到公司
董事长孙黎先生关于《提议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孙黎先生提
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
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孙黎先生
提议时间:2026年3月12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与内在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
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效传递公司发展信心,推动股价合理反映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
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团队活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
等因素,孙黎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含),且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7、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40,818.948万股为基础,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
为117.65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85元/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235.29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5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金额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回购期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10月27日,孙黎先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获得归属48,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除上述情况外,孙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除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归属条件成就可能在回购期间内进行限制性
股票归属登记之外,孙黎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
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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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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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1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翁角路330号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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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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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1、报告期内公司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稳健。实现营业总收入369556.72万元,同比增长31.
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773.40万元,同比增长25.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6749.22万元,同比增长29.09%。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36855.25万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43.21%;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
者权益345607.64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35.36%。
2、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品派格宾联合核苷(酸)类似物用于成人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HBsA
g持续清除增加适应症的获批,以及乙肝临床治愈相关科学证据的不断积累,派格宾作为全球
首个以乙肝临床治愈为治疗目标的药物,在慢乙肝临床治愈联合治疗中的基石地位进一步凸显
;新产品益佩生获批上市并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凭借
安全、有效、便捷的优势,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进展顺利。尽管受新产品上市初期市场拓展、
核心产品加大覆盖提升等因素影响,相关费用有所增加,但公司全力推动创新成果快速进入临
床应用,整体经营仍保持稳健增长。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实现较大增长,主要原因是重点产品派格宾销售收入稳定增
长,新产品益佩生获批上市带来销售收入新增长点。
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较报告期初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主要资产项目相应增加,同时金融资产配置有所提升。
3、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增长幅
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净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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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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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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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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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着力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构建持续、稳定且科学的
回报机制,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资金需求、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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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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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
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于2026年12月末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
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
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3326.69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
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1
月2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
高者,即78.9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
基础确定。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方式出台新的政策指
引,则从其规定。)
5、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60.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96.48万元;假设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
;(2)10%;(3)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上述
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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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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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
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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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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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鉴于双方于2023年1月16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障经营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双方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
议》的背景情况
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于2023年1月16日签署了原协议,双方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公司重
要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原协议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
,有效期三年。原协议签署至今,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均充分遵守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
,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鉴于原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障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于共
同理念,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于2026年1月1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2026年1月
17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1380772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33.83%;孙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325872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
98%。
(一)一致行动的原则
双方应以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一致行动的最高原则,确保公司经营规范、稳健、可
持续。双方一致同意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二)提案权
双方应就拟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的提案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并形成达成一致意见的
提案。
双方均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未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
提案。
(三)提名权
双方应就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提前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
(四)表决权
除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作为
公司股东、董事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保持表决意见的一致。
(五)异议解决机制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就协议约定的提案、提名、表决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
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如双方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经最大努力充分协商、讨论后意
见仍不一致,应以杨英女士的意见为准。
(六)不得退出
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双方承诺,在协议有效
期内不会主动辞去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杨英女士
和孙黎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发展战略及经营管
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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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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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
.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
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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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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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非独
立董事赖力平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赖力平女士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赖力平女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赖力平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赖力平女士本次辞任主要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辞任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赖
力平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赖力平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时所作的公开承诺。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赖力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九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赖力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赖力平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1994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业务员、生产部副经理、国际部经理、国际发展总监;2021年9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力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56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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