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78 特宝生物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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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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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1-07│ 8.24│ 3.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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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25│ 39.18│ 5443.9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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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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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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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翎贲元桢股权投│ 500.00│ ---│ 23.81│ ---│ 0.00│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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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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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 1.99亿│ 7.30万│ 2.05亿│ 102.91│ ---│ ---│
│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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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质药物生产改扩│ 1.59亿│ 7.30万│ 2.05亿│ 102.91│ ---│ ---│
│建和研发中心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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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项目 │ 1.02亿│ 23.10万│ 9745.76万│ 95.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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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研发项目 │ 1.42亿│ 23.10万│ 9745.76万│ 95.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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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临床治│ 2936.00万│ 0.00│ 2975.00万│ 101.33│ ---│ ---│
│愈研究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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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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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4 │转让比例(%) │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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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3.01亿 │转让价格(元)│5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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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318.76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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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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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金桐35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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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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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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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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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Skyline Therapeutics Limited及其│标的类型 │资产 │
│ │下属公司的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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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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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Skyline Therapeutic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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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赛基因”或“买方”)拟以自有资金收购SkylineTherapeuticsLim│
│ │ited(以下简称“九天开曼”或“标的公司”)部分资产,本次收购范围包括九天开曼及其│
│ │下属公司的资产(不包含其下属公司SkylineTherapeutics(US)Inc.及其已取得的资产或权 │
│ │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伯赛基因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一)协议主体及交易标的 │
│ │ 买方:厦门伯赛基因转录技术有限公司 │
│ │ 股东代表:SkylineTherapeutics(US)Inc. │
│ │ 标的公司:SkylineTherapeuticsLimited │
│ │ (二)合并对价及支付 │
│ │ 本次交易对价由合并对价和附加合并对价两部分组成: │
│ │ 1、合并对价为1500万美元的不可退还、不可抵扣的现金,在交割日当天支付800万美元│
│ │;在交割日后的第一个周年日,支付700万美元; │
│ │ 2、附加合并对价为在协议约定的研发达到相关进展时,由买方支付最高不超过4300万│
│ │美元的开发和销售里程碑款,以及再许可提成和按年净销售额个位数百分比计算的销售提成│
│ │。本次交易的合并对价与附加合并对价均需以电汇方式支付至股东代表指定的银行账户。 │
│ │ 2025年7月29日(开曼群岛时间2025年7月28日),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伯赛基因已根│
│ │据协议约定在交割日当天支付首笔合并对价,九天开曼与伯赛基因在开曼设立的合并子公司│
│ │已按照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完成法定合并,九天开曼作为存续公司成为伯赛基因的全资子│
│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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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04 │交易金额(元)│13.01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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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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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318│标的类型 │股权 │
│ │7600股公司股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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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金桐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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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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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宝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通化│
│ │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 │
│ │金桐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通化│
│ │东宝拟将其持有的23187600股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56.12元/股的价格转让│
│ │给西藏信托,转让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70%,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01288112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5年7月3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
│ │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5年7月2日,过户数量为23187600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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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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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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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11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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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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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维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理性的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着力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与可操作性,构建持续、稳定且科学的
回报机制,特制定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社会资金成本、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
资金需求、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
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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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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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3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
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
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
等)的影响。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于2026年12月末全部转股和截至2026
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
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
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53326.69万元(含本数),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
次发行可转债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
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日(即2026年1
月2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
高者,即78.98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
基础确定。后续如相关监管机构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定价方式出台新的政策指
引,则从其规定。)
5、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760.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696.48万元;假设2025年、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
;(2)10%;(3)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
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收入以及本次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7、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上述
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202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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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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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1月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
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
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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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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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
制人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鉴于双方于2023年1月16日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障经营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双方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
议》的背景情况
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于2023年1月16日签署了原协议,双方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对公司重
要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原协议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
,有效期三年。原协议签署至今,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均充分遵守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
,未发生违反原协议的情形。
鉴于原协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保障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于共
同理念,杨英女士和孙黎先生于2026年1月16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该协议自2026年1月
17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13807726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33.83%;孙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3258723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
98%。
(一)一致行动的原则
双方应以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为一致行动的最高原则,确保公司经营规范、稳健、可
持续。双方一致同意对公司重要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并做出相同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二)提案权
双方应就拟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的提案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并形成达成一致意见的
提案。
双方均不得单独或联合他人向股东会、董事会提出未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
提案。
(三)提名权
双方应就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提前充分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
(四)表决权
除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作为
公司股东、董事对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保持表决意见的一致。
(五)异议解决机制
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应就协议约定的提案、提名、表决等事项进行充分协商,形成一致意
见,并采取一致行动。如双方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经最大努力充分协商、讨论后意
见仍不一致,应以杨英女士的意见为准。
(六)不得退出
协议确定之一致行动关系不得为协议的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或撤销。双方承诺,在协议有效
期内不会主动辞去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但经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杨英女士
和孙黎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司控制权稳定、保持发展战略及经营管
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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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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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无需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828号)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0〕21号”批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8
.24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31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271.37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04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月13日全部到账,由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
20〕361Z000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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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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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非独
立董事赖力平女士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赖力平女士申请辞去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职务。除辞任非独立董事职务外,赖力平女士在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不变。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赖力平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赖力平女士本次辞任主要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辞任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赖
力平女士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
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赖力平女士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权激励时所作的公开承诺。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监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赖力平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九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赖力平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其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赖力平女士,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
1994年9月加入公司,历任业务员、生产部副经理、国际部经理、国际发展总监;2021年9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力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5567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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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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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捐赠事项概况
儿童因生长激素缺乏所致的生长缓慢不仅会影响身高,降低生活质量,还可能导致不同程
度的行为适应障碍、认知障碍以及心理障碍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文件精神,帮助更多患儿持续、规范地接受生长激素治疗,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发起了
“益路相伴”患者援助项目,旨在向符合治疗条件、经济困难的患者提供援助,切实减轻患者
的家庭经济负担。公司自主研发的国家1类新药益佩生(怡培生长激素注射液),适用于治疗3
岁及以上儿童的生长激素缺乏症所致的生长缓慢。为助力更多患儿实现规范治疗,公司决定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向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捐赠不超过4万支的益佩生,以及不超
过66.16万元人民币的现金,用于支持上述公益项目的开展。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捐赠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捐赠范围内办理与本次捐赠相关事项。
二、本次捐赠的对象
北京红心相通公益基金会是在北京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性慈善组
织,基金会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持续开展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患者及家
庭的援助工作,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公益援助项目,获得了来自社会各界的一
致认可和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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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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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89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8948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
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
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
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厦门特宝生
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
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24年9月3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4-036)。
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4-041)。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
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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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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