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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6882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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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79 峰岹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4-11│ 82.00│ 17.2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 3.45亿│ 2083.47万│ 1.16亿│ 33.63│ ---│ ---│ │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 │ │ │ │ │ │ │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3.45亿│ 6.90亿│ ---│ ---│ ---│ ├─────────┼──────┼─────┼─────┼─────┼─────┼──────┤ │回购股份 │ ---│ 2002.08万│ 2002.08万│ ---│ ---│ ---│ ├─────────┼──────┼─────┼─────┼─────┼─────┼──────┤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 1.00亿│ 5770.59万│ 6540.33万│ 65.19│ ---│ ---│ │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10亿│ ---│ 1.10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02 │ ├──────┼────────────────────────────────────────┤ │关联方 │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思瑞│ │ │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 │ │致芯”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 │ │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具有协同性。 │ │ │ 投资金额、在合伙企业中的占比及身份:本轮募集完成后,华科致芯的总认缴出资额为│ │ │人民币30900.00万元,其中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峰岹科│ │ │技”)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占华科致芯总认缴出资额的│ │ │9.06%。 │ │ │ 关联交易概述: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 │ │华科致芯的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登高科”)的管理人│ │ │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 │简称“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 │ │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 │ │ │下简称“思瑞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 │ │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一、合作投资概述 │ │ │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 │ │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 │ │应用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 │2800万元认购华科致芯9.06%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 │ │ │为准。 │ │ │ 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 │ │人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 │ │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 │ │ │一思瑞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 │ │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 │大资产重组。 │ │ │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 │ │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7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01单元 │ │ │ (二)关联关系 │ │ │ 1、华科致芯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0日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华科致远系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2、华科致芯拟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 │ │ 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华科致芯基金管理│ │ │人。华登高科基本情况如下: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 │ │ │ 法定代表人:彭桂娥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层926单元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 │ │ 华登高科由彭桂娥持有60%股权,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的王林先生持有20%股权│ │ │并担任华登高科的副总经理,故华登高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 3、华科致芯特殊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同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 │ │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0日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层902单元 │ │ │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 │ │ 4、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 │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3日 │ │ │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 │ │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B303 │ │ │ 注册资本:13260.1444万元 │ │ │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 │ │ 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 │ │人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 │ │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 │ │ │一思瑞浦的董事。故思瑞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 50.00万 0.54 20.26 2024-12-31 限公司 ───────────────────────────────────────────────── 合计 50.00万 0.54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31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26 │质押占总股本(%) │0.54 │ ├────────┼──────────────┴────────┴──────────────┤ │股东名称 │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4-10-2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22日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质押了50.0万股给招商银行股份有│ │ │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5-30│其他事项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相关工作。公司于近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5〕930号)(以下简称“备案通知书”) 。备案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6554400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二、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境外发行上市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根据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 三、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 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公司自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 新备案材料。 备案通知书仅对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信息予以确认,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证券的投 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备案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或者认定。 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相关 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04-10│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年4月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236.3380万股的0.03%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峰岹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4月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名激励对象授予3万 股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预留授予”)。 ──────┬────────────────────────────────── 2025-04-02│对外投资 ──────┴────────────────────────────────── 投资对象名称及投资方向: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 科致芯”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半导体产业及工业汽车、新能源、高科技及电子等半导 体产业链上下游相关领域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研发和设计具有协同性。 投资金额、在合伙企业中的占比及身份:本轮募集完成后,华科致芯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 民币30900.00万元,其中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峰岹科技”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800万元,占华科致芯总认缴出资额的9.06% 。 关联交易概述: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 科致芯的管理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 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委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 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 瑞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联 方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创新应 用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800 万元认购华科致芯9.06%的财产份额。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人 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委派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 浦的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系与关联方共同 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致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2月1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01单元 (二)关联关系 1、华科致芯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科致远系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华科致芯拟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根据合伙协议相关约定,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作为华科致芯基金管理人 。华登高科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上海华登高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桂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层926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华登高科由彭桂娥持有60%股权,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的王林先生持有20%股权并 担任华登高科的副总经理,故华登高科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华科致芯特殊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华科同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5年3月20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科致远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延路1286、1308号1幢9层902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4、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3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328号创意产业园2-B303 注册资本:13260.1444万元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鉴于:(1)王林先生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2)王林先生为华科致芯的管理人 华登高科的管理人员之一;华科致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科致远,华登高科向华科致远委派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为王林先生;(3)王林先生担任本次投资的共同投资方之一思瑞 浦的董事。故思瑞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2025-03-31│其他事项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 王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辞职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鉴于独立董事王建新先生申请 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林明耀先生为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明耀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 二、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王建新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董事会提名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 ,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明耀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选为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同意 选举林明耀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 举林明耀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选举陈井阳先生担任第 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5-03-31│其他事项 ──────┴────────────────────────────────── 为了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 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特此制定峰岹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峰岹科技”)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4年度,公司根据“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内容积极开展和 落实相关工作。现对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同时结合 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是上市公 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5年公司将秉承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 理念,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提升科技 创新能力、规范公司治理,积极进行投资者交流,增强投资者回报。 一、聚焦主营业务,以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 公司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的发展,大力加强研发投入,在智能家电、工业控制、汽车电子等 新兴领域持续攻关,不断丰富和增厚知识产权积累,持续深耕下游市场,实现了主营业务的进 一步发展,不断巩固和加深在电机驱动控制领域的行业地位。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前瞻性 的布局策略,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下,公司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6003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长45.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236.2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807.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17%。 公司长期从事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业务。公司以芯片设计为立足点 向应用端延伸,发展成为系统级服务提供商。公司紧扣应用场景复杂且多样的电机控制需求, 提供专用性的芯片产品、相适配的架构算法以及电机结构设计方案,实现电机控制系统多样性 的控制需求及电机整体性能的提升与优化。 公司从底层架构上将芯片设计、电机驱动架构、电机技术三者有效融合,用算法硬件化的 技术路径在芯片架构层面实现复杂的电机驱动控制算法,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机驱动控制处 理器内核,不受ARM授权体系的制约,并在芯片电路设计层面在单芯片上全集成或部分集成LDO 、运放、预驱、MOS等器件,最终设计出具备高集成度、能实现高效率、低噪音控制且能完成 复杂控制任务的电机驱动控制专用芯片,以满足下游领域不断变化的应用需求。 公司持续在工业与汽车等新兴应用领域开展研发,以优异的产品和创新的技术助力下游新 兴产业的发展。芯片技术、电机驱动架构技术、电机技术三个领域的丰厚技术积累,使公司可 以为下游客户有针对性地提供包括驱动控制专用芯片、应用控制方案设计、电机系统优化在内 的系统级服务,并有能力引导、协助下游客户进行系统级产品升级换代。 ──────┬────────────────────────────────── 2025-03-31│其他事项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45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1%。 ──────┬────────────────────────────────── 2025-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 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22362312.7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2411603 2.96元。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 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8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总股本92363380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193000股,以92170380股为基数测 算,预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1892896.4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33%。2024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不送红股。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0018565.93元(不含交 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91911462.3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1.3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 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71892896.4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33%。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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