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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电气(68828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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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85 高铁电气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 1.24亿│ 110.17万│ 392.82万│ 34.66│ ---│ ---│ │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高速铁路接触网零部│ 1133.40万│ 110.17万│ 392.82万│ 34.66│ ---│ ---│ │件产业化及智能升级│ │ │ │ │ │ │ │项目 │ │ │ │ │ │ │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 3.46亿│ 4677.73万│ 8444.74万│ 24.40│ ---│ ---│ │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 │ │ │ │ │ ├─────────┼──────┼─────┼─────┼─────┼─────┼──────┤ │高速铁路接触网装备│ 4754.79万│ 1946.90万│ 3383.33万│ 87.72│ ---│ ---│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轨道交通供电装备智│ 3.17亿│ 4677.73万│ 8444.74万│ 24.40│ ---│ ---│ │慧产业园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0亿│ 1275.06万│ 2016.13万│ 18.4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5亿│ 1275.06万│ 2016.13万│ 18.40│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60亿│ 0.00│ 1.31亿│ 100.6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在建工程及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其他(在建工程及房屋租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3-27 │ ├──────┼────────────────────────────────────────┤ │关联方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下属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6-01 │ ├──────┼────────────────────────────────────────┤ │关联方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71.40%的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关联交易内容: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 │ │ │到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发送的│ │ │中标通知书,公司成功中标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专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 │TX-JCW-13(接触网系统)包件,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4779024.78元(含税)。 │ │ │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关联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电气化局”│ │ │)出售商品的日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求,属于正常商业活动。本次交易构│ │ │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 │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 │ │性产生影响,对关联人不会形成依赖。 │ │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因公开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可│ │ │免于审议。 │ │ │ 本次中标有利于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 │ │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及影响时间将视交易的具体情况而定。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 │ │ │电工程项目部发送的中标通知书,公司中标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专业物资设│ │ │备采购招标项目TX-JCW-13(接触网系统)包件,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74779024.78元(含税 │ │ │)。本次交易尚未签订合同,最终交易金额、项目履行条款以正式合同为准。 │ │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专业物资设备采购招标│ │ │项目的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子城至锡林浩特铁路内蒙古段四电工程项目部│ │ │,系关联方中铁电气化局成立,中铁电气化局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电气工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中铁│ │ │电气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1.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 │15.1条第(十四)项的有关规定,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关联方。 │ │ │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 │ │ 1、关联人基本情况 │ │ │ 关联方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6144E │ │ │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139号202室 │ │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法定代表人:豆保信 │ │ │ 注册资本:440928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日期:1974-01-01 │ │ │ 营业期限:2001-06-29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 │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工程设备器材制造;铁路专用设备的研制│ │ │、检测;销售铁路设备材料;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机械租赁;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 │ │表;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货物│ │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版发行《电气化铁道》;利用《电气化铁道》杂志发│ │ │布广告;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铁路运输设备维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设│ │ │施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6日);测绘(测绘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建│ │ │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其他有效期至2021年10月26日);制造桥梁预│ │ │制及预应力混凝土制品、构件、隔声降噪材料、水泥及石膏制品、铁路运输设备(限在外埠│ │ │从事生产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02│其他事项 ──────┴────────────────────────────────── 近日,公司收到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 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 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以下简 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上增持主 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其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27.00万元且不超过195.00万元,增持未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 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 步实施增持计划。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 司股票。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 法实施的风险。如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 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 总会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 (二)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厂育先生,董事 、总经理陈敏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冯德林先生,董事、总工程师林建先生,副总经理陈永 瑞先生,副总经理闫军芳女士,总会计师王徐策先生,副总经理罗振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舒平 女士及管理顾问袁晋洲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且在本次 公告之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前述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同时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2024-03-27│其他事项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铁电气”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 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民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召开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对公司 第三届职工代表董事、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进行选举。选举结果为:选举冯德林先生为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付占军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二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和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后续召开的公司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共同组成第三届董事会和第三届监 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监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 ,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 董监事的其他情形。 ──────┬────────────────────────────────── 2024-03-27│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 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层面期末可供分 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6226.51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2023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76289913.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0.22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7.84万元(含税),占合并层面当年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15.02%,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44%。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 若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2024半年报披露时增加一次 中期分红,预计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 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 2024-03-16│其他事项 ──────┴──────────────────────────────────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铁高铁电气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近日,公司收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 关变更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原委派范鹏飞先生、王腾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工作安排变 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委派胡红康先生接替范鹏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胡红康先生和王腾飞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红康 胡红康先生,201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5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3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 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二)诚信记录及独立性情况 胡红康先生除2023年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外,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其它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胡红康先生未持有和买卖公司的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4-01-31│其他事项 ──────┴────────────────────────────────── 一、2023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予以公告。2023年度,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13.15万元 。 ──────┬────────────────────────────────── 2023-12-12│重要合同 ──────┴────────────────────────────────── 中标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中标金额:14898.999993万元(含税) 本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风险提示:公司尚未与招标人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所涉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 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中标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12号线工程接触轨系统设备采购项目1标段 招标人: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4898.999993万元(含税)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项目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4898.999993万元(含税)。对公司2023年当期业绩影响具体 取决于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和履约期限。 若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经招标人验收后,将对公司主营业务市场影响力及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 2023-12-05│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与中铁高铁电气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审计服 务合同已到期,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司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公司已于2023年1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 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9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201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 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3次。 ──────┬────────────────────────────────── 2023-11-2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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