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86 敏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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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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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29│ 62.67│ 7.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22│ 23.92│ 549.6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07│ 23.85│ 137.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11-21│ 23.85│ 251.22万│
├───────────┼───────────┼───────────┼───────────┤
│增发 │ 2023-11-21│ 54.99│ 1.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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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07│ 42.02│ 341.6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1│ 42.02│ 27.2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01│ 42.02│ 50.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1-01│ 42.02│ 15.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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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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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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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杉明芯(成都)创│ 1050.00│ ---│ 70.00│ ---│ 111.79│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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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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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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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 4.00亿│ ---│ 4.03亿│ 100.69│-2455.35万│ ---│
│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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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 4000.00万│ 88.49万│ 88.49万│ 2.21│ ---│ ---│
│感器600万只生产研 │ │ │ │ │ │ │
│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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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 8306.84万│ 2357.84万│ 2357.84万│ 28.38│ ---│ ---│
│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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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 5991.42万│ ---│ 6224.83万│ 103.90│-1386.64万│ ---│
│项目 │ │ │ │ │ │ │
├─────────┼──────┼─────┼─────┼─────┼─────┼──────┤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 1.47亿│ ---│ 1.52亿│ 103.53│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1亿│ 100.57│ ---│ ---│
├─────────┼──────┼─────┼─────┼─────┼─────┼──────┤
│超募资金 │ 2559.58万│ 410.00万│ 2689.99万│ 105.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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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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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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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德斯倍”)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进行变更。以
上变更事项已经苏州市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核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
换发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内容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由梅嘉欣先生变更为于清会
先生,除上述变更事项,德斯倍《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保持不变,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于清会
4、注册资本:9000万元整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Y79R715
6、成立时间:2019年04月10日
7、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1-4楼
8、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分立器件、集成电路;半导体封装测试;从事各类商品和技
术的进出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绘图
、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
;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
械设备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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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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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8596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为自相应授予之日起29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起至相应授予之日起4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5年5月2
3日-2026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
日(T+2日)上市交易。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
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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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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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刘雯女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美琪
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
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补选刘雯女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
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期限,公司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
员的议案》。
调整后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李寿喜先生、王明湘先生和杨振川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勤
勉工作和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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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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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一)股份回购情况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和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
-012)。2022年5月6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39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回购最高价格61.4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8.80元/股,回购均价47.096元/股,使用资金总
额19963989.75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回购方案中已回购尚未使用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将由55991221股变更为55928527股;注册资本将由55991221元变更为5592852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
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递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即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11:
30;下午13:00-17:00)
2.申报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2-62383588
5.电子邮箱:ir@memsensing.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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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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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8596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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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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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纳入合并
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和控股
子公司苏州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25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
额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
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
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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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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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寿喜先生、杨振川先
生、王明湘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李寿喜先生、杨振川先生、王明湘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的职务。辞职后,李寿喜先生、杨振川先生、王明湘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
审查,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雯女
士、王美琪女士、鲁征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王美琪女士为会计专
业人士,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美琪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美琪女士、刘雯女士、鲁征浩先
生均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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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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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100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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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增发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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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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