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86 敏芯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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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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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杉明芯(成都)创│ 600.00│ ---│ 40.00│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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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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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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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 4.00亿│ 0.00│ 4.03亿│ 100.69│-2183.16万│ ---│
│新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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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车用及工业级传│ 4000.00万│ 35.42万│ 35.42万│ 0.89│ ---│ ---│
│感器600万只生产研 │ │ │ │ │ │ │
│发项目 │ │ │ │ │ │ │
├─────────┼──────┼─────┼─────┼─────┼─────┼──────┤
│微差压传感器研发生│ 8306.84万│ 1569.80万│ 1569.80万│ 18.90│ ---│ ---│
│产项目 │ │ │ │ │ │ │
├─────────┼──────┼─────┼─────┼─────┼─────┼──────┤
│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 5991.42万│ 0.00│ 6224.83万│ 103.90│ -668.79万│ ---│
│项目 │ │ │ │ │ │ │
├─────────┼──────┼─────┼─────┼─────┼─────┼──────┤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 1.47亿│ 0.00│ 1.52亿│ 103.53│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0.00│ 1.01亿│ 100.57│ ---│ ---│
├─────────┼──────┼─────┼─────┼─────┼─────┼──────┤
│超募资金 │ 2559.58万│ 0.00│ 2280.00万│ 8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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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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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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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
简称“本次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
e.com.cm)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2.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
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m)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期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425399股,占公司总股本55987446股的比例为0.7598%(注:公司因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之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导致总股本增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5987446股),
回购最高价格51.0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9.92元/股,回购均价37.60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
5996039.3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
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
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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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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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3,
625份,行权期为2024年6月7日-2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4年第四季度累计行
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12,05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11.63%;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
行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99,850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96.3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
见。
7、2024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7日-2
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本次行权股票的来源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行权人数
本次可行权人数为28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26人参与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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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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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前
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4061848.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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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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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本次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一致。
附件:
李燕女士简历
李燕,女,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年3月至2007年8
月,担任上海泰永企业有限公司出纳;2008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敏芯有限人事行政主管
,2015年12月至2019年4月,担任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担任苏州研材
微纳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19年7月,担任苏州美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
管;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担任苏州瞬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20年9月至
今,担任公司薪酬福利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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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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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3625份,行权期
为2024年6月7日-2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4年第三季度累计行权并完成股份
登记数量为6488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6.26%;截至2024年9月30日,累计行权并完成登记数
量为87794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84.72%。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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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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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上
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1654500.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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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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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权数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为1036
25份,行权期为2024年6月7日-2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2024年第二季度累计行
权并完成股份登记数量为8130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78.46%;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行
权并完成登记数量为81306股,占本次可行权总量的78.46%。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公司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
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4年0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
意见。
7、2024年6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苏州敏芯微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4年6月7日-2
025年5月1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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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3625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行权安排: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T+1日)到达股票账户,并于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根据行权手续办理情
况,2022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的有效日期为2024年6月7日-2025年5月1日(行
权日须为交易日)。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
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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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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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294,962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294,962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6月3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2023年11月7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关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250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的2,294,962股股份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
为53,592,634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294,962股有限售条件股,总
股本增加至55,887,596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为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限售股,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涉及股东6名,对应股份数量为2,294,962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4.1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6月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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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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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纳入合并
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灵科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总
额人民币8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
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
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为满足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
,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
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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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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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03625份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
2、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行了
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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