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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芯股份(68828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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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86 敏芯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杉明芯(成都)创│ 600.00│ ---│ ---│ ---│ 0.00│ 人民币│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 4.00亿│ 3465.72万│ 3.51亿│ 87.58│ ---│ ---│ │新建项目 │ │ │ │ │ │ │ ├─────────┼──────┼─────┼─────┼─────┼─────┼──────┤ │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 5991.42万│ 1384.35万│ 4579.02万│ 76.43│ ---│ ---│ │项目 │ │ │ │ │ │ │ ├─────────┼──────┼─────┼─────┼─────┼─────┼──────┤ │MEMS传感器技术研发│ 1.47亿│ 1540.05万│ 1.35亿│ 92.29│ ---│ ---│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1亿│ 100.57│ ---│ ---│ ├─────────┼──────┼─────┼─────┼─────┼─────┼──────┤ │超募资金 │ 2559.58万│ ---│ 1520.00万│ 59.38│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2-28│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 202332013194,发证日期:2023年12月13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 认定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事项不影响公司 目前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2024-02-21│股权回购 ──────┴────────────────────────────────── 2024年2月20日,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55887596股的 比例为0.09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6.30元/股,最低价为35.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23779.91元(不含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82.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c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4166股,占公司总股本55887596 股的比例为0.09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6.30元/股,最低价为35.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1923779.9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3-11-24│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2023年11月22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6.0227万份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人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以42.02元/份行权价格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6.0227 万份股票期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已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 2023-11-11│其他事项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3年11月10日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6.0227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2.02元/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苏州敏芯 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 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的预留 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 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张贴进 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 11月9日,公司披露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2年11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3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 2023-11-11│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各归属期 对激励对象需进行绩效考核,根据2022年度考核结果,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 比例为0%,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10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0年10月24日至2020年1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 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0年11月4日,公司 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28)。 (三)2020年11月9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0年11月9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 29)。 (五)2020年1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1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八)2022年11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3年11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 ──────┬────────────────────────────────── 2023-10-31│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前 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7,615,132.34元。 ──────┬────────────────────────────────── 2023-09-19│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5日和2023年9 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2023年8月26日和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和《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6676081021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李刚 注册资本:5359.2634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09月25日 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旺家浜巷8号经营范围:开发 设计微电子机械系统传感器、集成电路及新型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件;生产MEMS传感器,销 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终端测试设 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 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工机械专用 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软件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8-30│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上 半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13,872,980.46元。 ──────┬────────────────────────────────── 2023-08-30│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年8 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年8 月4日出具了“天健验〔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 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 资金。 ──────┬────────────────────────────────── 2023-08-24│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出具的《关于更换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 构,国泰君安指派周大川先生、倪晓伟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国泰君安作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指派周大川先生 、王拓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泰君安指派王拓先生接替倪晓伟先生负责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周大川先生和王拓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倪晓伟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 王拓先生简历 王拓先生,保荐代表人,现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执行董事。曾参 与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股票、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 ──────┬────────────────────────────────── 2023-08-19│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 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资)〔2023〕19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 对公司报送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 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08-08│其他事项 ──────┴──────────────────────────────────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麦 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10幢、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城 环路西,北荡田巷南”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城环路西,北荡田巷南”;拟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实施地点由“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号6号楼M1A栋2楼、 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变更为“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 厂房”。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MEMS麦克风生产基地新建项目”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10幢 、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城环路西,北荡田巷南”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纳米城环路西,北荡田巷 南”;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MEMS压力传感器生产项目”实施地点由“昆山开发区前进东路88 号6号楼M1A栋2楼、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变更为“昆山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杨树路553号2号厂房”。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 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 于同意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1364号)核准,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33,5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101,190,067.6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2,320,932.40元。截至2020 年8月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20 年8月5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0〕298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 8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 2023-07-07│其他事项 ──────┴──────────────────────────────────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临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谢恺。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3年6月28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 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格为54.99元/股。 (五)发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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