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87 ST观典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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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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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 2.20亿│ 0.00│ 2.20亿│ 99.89│ ---│ ---│
│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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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 7964.30万│ 367.91万│ 4560.56万│ 76.63│ ---│ ---│
│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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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 │ 1.54亿│ -743.71万│ 1.26亿│ 87.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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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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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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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 9325.65万 25.17 62.38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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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325.65万 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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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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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14 │质押股数(万股)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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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3.38 │质押占总股本(%) │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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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明 │
├────────┼──────────────────────────────────────┤
│质押方 │珠海麒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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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1-12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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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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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1月12日高明质押了2000.0万股给珠海麒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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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1-01 │质押股数(万股) │90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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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6.06 │质押占总股本(%) │2.44 │
├────────┼──────────────┴────────┴──────────────┤
│股东名称 │高明 │
├────────┼──────────────────────────────────────┤
│质押方 │北京九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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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0-30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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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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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30日高明质押了905.7972万股给北京九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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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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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10-16 │质押股数(万股) │641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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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2.94 │质押占总股本(%) │1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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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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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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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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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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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0月14日高明解除质押905.797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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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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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2 │质押股数(万股) │73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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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9.00 │质押占总股本(%) │1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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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高明 │
├────────┼──────────────────────────────────────┤
│质押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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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6-05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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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2024-10-14 │解押股数(万股) │732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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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6月05日高明质押了7325.6491万股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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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2024年10月14日高明解除质押905.7972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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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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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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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观典防务(│ 660.44万│人民币 │2024-03-08│2034-03-08│一般担保│否 │未知 │
│术股份有限│河北)特种│ │ │ │ │ │ │ │
│公司 │装备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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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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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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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本次质
押股份数量2000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13.38%,占公司总股本的5.40%。本次股份补充质
押后,高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93256491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2.38%,占公司总股本
的25.17%,占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49.65%。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的通
知,实控人于2024年11月12日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经向实控人核
实,该质押系实控人为解决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部分举措,而向珠海麒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的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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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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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本次质
押股份数量905797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06%,占公司总股本的2.4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
后,高明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73256491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4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
9.77%。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的通
知,实控人于2024年10月30日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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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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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5月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1
5918.52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母净资产的15.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7918.52
万元未归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第12.9.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
完成清偿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
,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上述其他风险警示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
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停牌日期
为2024年11月1日。
实施起始日为2024年11月4日。
实施后A股简称为ST观典,实施后A股扩位简称为ST观典防务。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
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
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第一节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24年11月4日
第二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公司自查发现,截至2024年5月29日,实际控制人未归还金额共计15918.52万元,构成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5.9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控制人累计偿还8000.00万元,目前尚有7918.52万元未归还。根据《
上市规则》第12.9.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
或整改;或者公司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
司的除外),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
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自《上市规则》发布实施之日起6个月后施行,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第
三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2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1月
1日停牌1天,2024年11月4日起复牌,自复牌之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股票不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
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的涨跌幅不变,仍为20%。
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累计买入的
公司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
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
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提醒投资者注意风
险。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事项高度重视,并将采取积极措施力争尽快消除有关事项及其影响,以此来维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
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将加大督促实际控制人还款的力度,要求实际控制人以合法合规
的方式筹资,及时通报还款进度,尽快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必要时,公司将通过诉
讼等法律手段追偿,以此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2.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
公司定期组织规范治理专项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
政策)、公司内部制度、行业案例等,做到举一反三,以此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合规意识及治理水平。
3.持续完善内控制度
以《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原则,以公司现有内控制度为基
础,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业务特点,持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并严格落实内控制度的责
任制。
4.不断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建设
以公司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全面提升公司质量为核心,不断加强市场拓展、研发投入、财
务管理、内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在聚焦主业的同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第五节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接受投资者咨询的方式不变,仍通过投资者热线、上交所互动平台等方式
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及时解答投资者问询。主要方式如下: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3层301-306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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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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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解除质
押股份数量9057972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6.06%,占公司总股本的2.4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
后,高明先生质押的公司股份剩余64198519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42.94%,占公司总股本的17.
33%。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的通知,高明先生于2024年10
月14日对其所质押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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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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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并
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董事会同意增补程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程宇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满的情况
,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附件:程宇先生简历
程宇:男,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学历,化学工
程专业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正高级工程师。1993年4月至2020年7月就职于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2020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
现任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及北京市东城区科协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程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亦
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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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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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6月份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半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为14781122.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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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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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闻简述
近日,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关注到媒体关于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考虑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报道。为避免对社会各界和投资者造成误导,现予
以澄清说明。
二、澄清声明
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并无转让所持股权或转让公司控制权的意向,亦不存
在控制权转让的计划和行为。
公司与高明先生目前尚处于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高明先生一方面全力配合调查,化
解风险;另一方面也在积极筹措资金,将按原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前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相
应利息。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满六个月的期间,公司大股东(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高明先生也一直恪守相关规则要求。
三、郑重提醒
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中,目前尚有14918.52万元尚未归还,如若公司不能在2024年10月31
日前(含10月31日)解决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有关本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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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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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自查发现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
供违规担保的情况,截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仍存在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处于质押受限
状态。近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
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原2024年4月28日签订的《质押合同》于2024年6月23日提前终止
,且双方已于2024年6月23日办理原合同项下质物解除质押手续,公司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
单违规担保已解除。
一、违规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事项自查及整改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经自查,截至2024年5月29日公司仍
有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处于质押受限状态,其中3000.00万元为向关联方北京昭阳文化有
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质押担保。
二、关于违规担保解除情况
近日,公司与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补充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原《质押合同》于2024
年6月23日提前终止,且双方已于同日办理原合同项下质物解除质押手续,公司13800.00万元
的定期存单违规担保已解除。本次违规担保未对公司造成经济上的实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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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2│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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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高明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的通知,实控人于2024年6月5日及2024年6月6日对其
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业务。经向实控人核实,该质押系为实控人与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沟通,为推动解决公司目前在北京银行未解
除的违规担保事项所做出的征信措施。
实控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4949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5%,实控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73256491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73256491股,占实控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振冰先生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39.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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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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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3年末,公司预付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2901.36万元。其中,涉及1680.29万元为
于2024年履行的项目,其余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1221.08万元。
截至2024年4月28日,公司收回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21221.08万元和退还补偿金(实控人
对资金占用的补偿)593.33万元,合计21814.41万元。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上述收回的基
础上转出14064.4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仍未归还。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认为:(1)针对2024年履行的1680.29万元涉及的项目,具备商业实
质;(2)形成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的资金流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
司的资金占用,其中2022年流出13900.00万元,2023年流出14484.11万元;(3)2024年4月转
出的14064.41万元,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4)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2023年末预付款项涉及的前十大供应商余额合计2599.26万元,经公司自查,其中不具
备商业实质且款项未归还金额1854.11万元;(5)综上,目前仍有共计15918.52万元未归还,
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2.关于资产受限、违规担保等
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在8800.00万元仍处于质押状态的定期存单,以及4460.00万元受限
保证金,系为其他公司提供无商业实质的融资便利。公司历史上存在30168.00万元的定期存单
质押和3100万元的受限保证金,截至2023年末均已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存在13800.00万元的定期存单处于质押受限状态,其中3000.0
0万元为关联方昭阳文化提供的质押担保;同时存在为其他公司无商业实质的保理业务提供融
资便利、公司作为最终付款方的情况,对应债务金额为3552.56万元,上述金额均为2024年新
增。
3.整改期限
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
“新《上市规则》”)发布后,至2024年10月31日过渡期结束,如公司未整改完毕,将会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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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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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
024014号)以及对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3
号),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
立案调查。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
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
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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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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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取消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取消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24年5月28日
3.取消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二、取消原因
2024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
计报告涉及保留意见事项、内控审计报告涉及否定意见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
】00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
门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逐项落实和回复,中介机构亦在核查过程中。鉴于《问询函》涉及
的事项尚需进一步明确,故决定取消原定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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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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