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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泉物联(68828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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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88 鸿泉物联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20万台行驶记录│ 1.00亿│ ---│ 5089.06万│ 50.82│ 1695.10万│ 2020-09-30│ │仪生产线项目 │ │ │ │ │ │ │ ├─────────┼──────┼─────┼─────┼─────┼─────┼──────┤ │基于5G-V2X技术的车│ 5083.83万│ 911.97万│ 3332.34万│ 65.55│ ---│ ---│ │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 5987.17万│ 855.28万│ 2715.77万│ 45.36│ ---│ ---│ │车辆研发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套辅助驾驶│ 1.61亿│ ---│ 2172.81万│ 43.51│ 398.78万│ 2022-08-31│ │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71亿│ ---│ 1.87亿│ 69.10│ ---│ 2020-03-31│ ├─────────┼──────┼─────┼─────┼─────┼─────┼──────┤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 2558.28万│ 516.05万│ 1320.29万│ 51.61│ ---│ ---│ │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 │ │ │ │ │ │ │舱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007.80万│ ---│ 198.54万│ 8.11│ ---│ ---│ ├─────────┼──────┼─────┼─────┼─────┼─────┼──────┤ │基于5G-V2X技术的车│ ---│ 911.97万│ 3332.34万│ 65.55│ ---│ ---│ │路云智能化解决方案│ │ │ │ │ │ │ │研发项目 │ │ │ │ │ │ │ ├─────────┼──────┼─────┼─────┼─────┼─────┼──────┤ │多场景低速无人驾驶│ ---│ 855.28万│ 2715.77万│ 45.36│ ---│ ---│ │车辆研发项目 │ │ │ │ │ │ │ ├─────────┼──────┼─────┼─────┼─────┼─────┼──────┤ │基于多模态交互及增│ ---│ 516.05万│ 1320.29万│ 51.61│ ---│ ---│ │强现实融合的智能座│ │ │ │ │ │ │ │舱系统研发项目 │ │ │ │ │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 1.84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中交兴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受实际控制人控制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31│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00—15: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冯远静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 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冯远静,其基本情况如下: 冯远静:197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博士学位。2005 年11月至2007年9月,任浙江工业大学讲师;2007年10月至2013年9月,任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 ;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哈佛大学访问学者;2013年10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2018 年10月至2019年4月,哈佛大学访问教授;2020年1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2023年12月至今,任鸿泉物联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并且对《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 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子公司核心 人员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9)。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天健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边珊姗和魏晓慧作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签字注册会计师轮换 要求和天健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林旺接替边珊姗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4 年度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林旺和魏晓慧。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旺,于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 林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 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 2024-10-30│其他事项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266.25万元 ──────┬────────────────────────────────── 2024-09-14│其他事项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东方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冒友华先生、朱佳磊先生具体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保荐工作,法定 持续督导期间至2022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东方证券就公司未使用完 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东方证券保荐代表人冒友华先生即将退休,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顺利进行,东方证 券指定潘金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冒友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负 责持续督导工作,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潘金亮先生和 朱佳磊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 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冒友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 作表示衷心感谢! 附件:潘金亮先生简历 潘金亮先生: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深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管理学硕士。曾主 持或参与浙江鼎力IPO、常宝股份IPO、亚玛顿IPO、双环传动IPO、九洲药业IPO等项目。 ──────┬────────────────────────────────── 2024-06-29│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3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中国 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A类激 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7月3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00000股。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属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024-06-29│其他事项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 左玉林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左玉林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左玉 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左玉林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其负责的工作已进行妥善交接,相关业务运转正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左玉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安吉鸿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0.0817%的股份,左玉林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 作的相关承诺。 左玉林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左玉林先生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4-04-27│对外担保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浙江鸿 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电子)、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生科技)、 杭州叮咚知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叮咚知途)、北京域博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公司为子公司叮咚知途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无逾期担保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金需求相应增加,为更好地支持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 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鸿泉电子、成生科技、叮咚知途、域博汽控等拟向各商 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 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 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 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解决向前述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使用自有(含控股子公司 )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合计最高抵押或质押金 额预计不超过5亿元。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 等相关内容均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实际抵押的资产以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 为准。 同时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为子公司叮咚知途的金融机构授 信以及其他融资、履约等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 抵押、质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具体担保期限根据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 与授信和提供担保有关(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 代付、保理、金融衍生品、担保、保证等)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管理层 及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 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授权事宜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 民事责任。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 2024-04-27│其他事项 ──────┴──────────────────────────────────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 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 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俞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 22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36)。 4、2022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5、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 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 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6、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 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 于2023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员工离职 、2023年度未达成考核目标的原因,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作废相应的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2024-04-27│其他事项 ──────┴────────────────────────────────── 为积极响应落实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 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 的认可,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泉物联或公司)制定2024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强化市场竞争力,保障投资者权益,树 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营业务,提升业绩增长率;加大创新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鸿泉物联是一家主 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汽车智能网联、智能座舱、控制器及软件平台开发等业务的高新技术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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