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0 景业智能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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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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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景智远创业投│ 3600.00│ ---│ 40.00│ ---│ 436.5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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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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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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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 3.25亿│ 1636.08万│ 1.51亿│ 46.50│ ---│ ---│
│人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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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 1.81亿│ 3073.47万│ 4715.69万│ 26.04│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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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368.08万│ 143.92万│ 2368.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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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9662.28万│ 896.05万│ 6538.40万│ 67.6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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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80亿│ 1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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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883.55万│ 3100.00│ 1885.07万│ 10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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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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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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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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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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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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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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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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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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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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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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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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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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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股东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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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
│ │ │ │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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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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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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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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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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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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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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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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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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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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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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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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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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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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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楼翔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1
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楼翔先生。
楼翔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其主要经历如下:
2001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助理;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
,就职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浙江恒逸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任总裁;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
0年9月至今,任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景业智能独立
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
,任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楼翔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5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
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
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15日9点30分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
投票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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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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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0日和2025年2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06)
。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341815806X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来建良
注册资本:壹亿零贰佰壹拾捌万玖仟柒佰壹拾肆元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0日
营业期限:2015年05月20日至长期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乳泉路92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机械电
气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
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烘炉、熔炉及电炉
制造;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软
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
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
场所设在: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金盛工业园4幢一层、5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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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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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景业智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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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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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分红预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706.1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
司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目
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506.7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三季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77%
。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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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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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
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
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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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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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3370
8股,占公司总股本0.82%,回购最高价格为49.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9.03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299965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
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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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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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特此制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得感,是上
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
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
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公司将从以下六大方面开展行动,具体如下:
一、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推动国家战略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升级,为国家强大和产业发展提供可
靠智能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作为公司实现“135”战略的深化之年,在2023年对战略定位升
级的基础上,将全方位开展战略落地实行工作,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和成功经验,重点聚焦业
务增长、效率提升、能力成长、管理优化等方面,从而保障公司业绩目标达成和价值实现。
1、聚焦主营业务,强化能力建设和经营效率提升
公司始终秉持着“一群靠谱的人交付高品质可靠产品”的企业文化精神,与核工业行业有
着天然的契合点。公司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以助力国家和产业强大为使命,经过前期积累,目
前已在核工业产业链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资源协同效应,尤其是核工业后处理、燃料板块等领
域。未来在此基础上将重点拓展核电业务、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并探索参与核聚变等新兴领域
。同时,基于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继续整合资源,大力开拓军工业务和民品业务,保障
业务形成增量并建立行业品牌。在2024年重点加强重点客户、重大项目的拓展和积累,为“核
+军+民”的梯队式协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客户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深度梳理公司资源能力,以流程为
导向实现营销中心组织管理升级,加强面向客户服务的组织建设及协同管理,打造一套有利于
重要客户维护、重要项目策划、重要事项跟踪服务等系统化管理机制和流程。同时,围绕客户
服务关键环节,通过高水平方案的对接、高质量项目交付、高分客户满意度,更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并保障公司效率和毛利率。
2、围绕智能技术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发现机会、快速布局并切
入新业务领域赛道,在优质资产及核心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实现公司业务生态的优化和业绩的提
升。
在现有产业链业务领域相关优势基础上,公司重点推进“机器人+智能化”技术迭代发展
,在核技术应用、新能源、人形机器人等领域方向进行探索,紧跟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
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并对未来潜在业务机会关键技术进行储备,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在实现路径方面,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催化内部创新与外部市场机遇的结合,通过多
元化模式促进业务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以内部业务孵化投资、高
质量产业并购、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技术研发投入等方式实施具体相关项目、推动核心技
术和能力沉淀。
同时,公司将持续抓好内部规范运营体系工作,加强内部技术研发及外部产业并购前中后
风险管理能力,对提出的重点整改事项落实闭环,建立预防机制并落实措施,保障资本运作的
流程合规及风险可控。
3、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新建产能如期投产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业务规划,为进一步适应未来市场规模和新市场快速拓展,满足未来
产能需要,在杭州滨江募投扩产能项目和杭州富阳滨富合作区扩产能投资建设项目基础上,新
增在浙江海盐的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目前,滨江科技园、滨富合作区产业园顺
利已启动整体设计装修工程,预计2024年可以投入使用;同时,海盐产业园已按计划开工建设
,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2024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完成滨江科技园、富阳产
业园顺利验收和入驻,按计划完成海盐产业园的建设。同时,建立后勤保障团队和管理机制,
保障园区有效运营。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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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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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下同)预计在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
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
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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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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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
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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