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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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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0 景业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正景智远创业投│ 3600.00│ ---│ 40.00│ ---│ 49.49│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 3.25亿│ 6099.96万│ 1.35亿│ 41.46│ ---│ ---│ │人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9662.28万│ 3285.08万│ 5642.35万│ 58.40│ ---│ ---│ │目 │ │ │ │ │ │ │ ├─────────┼──────┼─────┼─────┼─────┼─────┼──────┤ │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生│ 1883.55万│ 3100.00│ 1885.07万│ 100.08│ ---│ ---│ │产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1.80亿│ ---│ 1.80亿│ 100.06│ ---│ ---│ ├─────────┼──────┼─────┼─────┼─────┼─────┼──────┤ │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 1.81亿│ 1642.23万│ 1642.23万│ 9.07│ ---│ ---│ │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2368.08万│ 2224.17万│ 2224.17万│ 93.92│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08-05 │ ├──────┼────────────────────────────────────────┤ │关联方 │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投资标的:西安核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核设备”) │ │ │ 交易概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新的发展战略规│ │ │划,拟以自有资金向西核设备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6600万元,投资后持股比例不│ │ │高于5%。公司增资入股价格与西核设备本次经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最│ │ │终增资价格一致,公司同步认购西核设备新增股份。 │ │ │ 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 │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事│ │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相关风险提示: │ │ │ 1.受宏观经济环境、产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企业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 │,西核设备未来经营和收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对外投资收益可能存在不及预期的风险│ │ │。 │ │ │ 2.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和相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西核设备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 │ │6600万元,投资后持股比例不高于5%。公司增资入股价格与西核设备本次经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交易引入战略投资人的最终增资价格一致,公司同步认购西核设备新增股份。 │ │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 │ │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保荐人发表了同意│ │ │的核查意见。 │ │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含本次),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者不同关联人之│ │ │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 │资产1%以上,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投资标的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关系说明 │ │ │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浦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西核设备│ │ │为中核浦原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西核│ │ │设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其他事项 ──────┴──────────────────────────────────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特此制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得感,是上 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 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 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公司将从以下六大方面开展行动,具体如下: 一、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推动国家战略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升级,为国家强大和产业发展提供可 靠智能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作为公司实现“135”战略的深化之年,在2023年对战略定位升 级的基础上,将全方位开展战略落地实行工作,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和成功经验,重点聚焦业 务增长、效率提升、能力成长、管理优化等方面,从而保障公司业绩目标达成和价值实现。 1、聚焦主营业务,强化能力建设和经营效率提升 公司始终秉持着“一群靠谱的人交付高品质可靠产品”的企业文化精神,与核工业行业有 着天然的契合点。公司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以助力国家和产业强大为使命,经过前期积累,目 前已在核工业产业链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资源协同效应,尤其是核工业后处理、燃料板块等领 域。未来在此基础上将重点拓展核电业务、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并探索参与核聚变等新兴领域 。同时,基于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继续整合资源,大力开拓军工业务和民品业务,保障 业务形成增量并建立行业品牌。在2024年重点加强重点客户、重大项目的拓展和积累,为“核 +军+民”的梯队式协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客户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深度梳理公司资源能力,以流程为 导向实现营销中心组织管理升级,加强面向客户服务的组织建设及协同管理,打造一套有利于 重要客户维护、重要项目策划、重要事项跟踪服务等系统化管理机制和流程。同时,围绕客户 服务关键环节,通过高水平方案的对接、高质量项目交付、高分客户满意度,更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并保障公司效率和毛利率。 2、围绕智能技术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发现机会、快速布局并切 入新业务领域赛道,在优质资产及核心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实现公司业务生态的优化和业绩的提 升。 在现有产业链业务领域相关优势基础上,公司重点推进“机器人+智能化”技术迭代发展 ,在核技术应用、新能源、人形机器人等领域方向进行探索,紧跟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 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并对未来潜在业务机会关键技术进行储备,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在实现路径方面,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催化内部创新与外部市场机遇的结合,通过多 元化模式促进业务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以内部业务孵化投资、高 质量产业并购、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技术研发投入等方式实施具体相关项目、推动核心技 术和能力沉淀。 同时,公司将持续抓好内部规范运营体系工作,加强内部技术研发及外部产业并购前中后 风险管理能力,对提出的重点整改事项落实闭环,建立预防机制并落实措施,保障资本运作的 流程合规及风险可控。 3、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新建产能如期投产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业务规划,为进一步适应未来市场规模和新市场快速拓展,满足未来 产能需要,在杭州滨江募投扩产能项目和杭州富阳滨富合作区扩产能投资建设项目基础上,新 增在浙江海盐的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目前,滨江科技园、滨富合作区产业园顺 利已启动整体设计装修工程,预计2024年可以投入使用;同时,海盐产业园已按计划开工建设 ,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2024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完成滨江科技园、富阳产 业园顺利验收和入驻,按计划完成海盐产业园的建设。同时,建立后勤保障团队和管理机制, 保障园区有效运营。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 2024-04-23│银行授信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下同)预计在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 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 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 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68.68万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58.95万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6861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10778728.1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7%。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 计费用。 ──────┬────────────────────────────────── 2024-04-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236,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3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63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 .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66,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票,限售期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1,236,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21%,将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1-26│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309714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309714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2月1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0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3309714股已于2023年8月1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 司总股本由98880000股变更为10218971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限售股票,限售期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结束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9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3309714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3.24%,将于2024年2月1日起上市流通。 ──────┬────────────────────────────────── 2024-01-22│股权回购 ──────┴──────────────────────────────────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19日,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89714股的比 例为0.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99元/股,最低价为49.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736632.6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 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9)、《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2)、《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2024年1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189714股 的比例为0.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99元/股,最低价为49.4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1736632.6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 2024-01-03│其他事项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 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景业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8)、《景业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69)和《景业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7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 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3年12月2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 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 ──────┬────────────────────────────────── 2023-12-21│股权回购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 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 。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 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 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 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 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 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5、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 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入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 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司股份。提议的内容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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