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688290 景业智能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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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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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正景智远创业投│ 3600.00│ ---│ 40.00│ ---│ 436.57│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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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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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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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 3.25亿│ 1636.08万│ 1.51亿│ 46.50│ ---│ ---│
│人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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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 1.81亿│ 3073.47万│ 4715.69万│ 26.04│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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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368.08万│ 143.92万│ 2368.0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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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9662.28万│ 896.05万│ 6538.40万│ 67.67│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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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80亿│ 100.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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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 │ 1883.55万│ 3100.00│ 1885.07万│ 100.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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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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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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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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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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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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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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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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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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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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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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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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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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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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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股东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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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
│ │ │ │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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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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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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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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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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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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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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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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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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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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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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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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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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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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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参与景业智能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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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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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本次中期分红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次分红预案涉及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中期分红预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706.11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
司2024年中期分红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截至目
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506.78万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三季报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1.77%
。
本次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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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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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
亿元),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分别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人民币4.5亿元)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现将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
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人民币4.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自
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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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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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
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2024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年1月22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83370
8股,占公司总股本0.82%,回购最高价格为49.9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9.03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2999654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
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方案
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
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
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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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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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落实以投资者
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神要求,特此制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深刻认识到,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得感,是上
市公司发展的应有之义,是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应尽之责。2024年,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开
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提升投资者的价值获
得感,实现管理层与股东利益的共担共享。公司将从以下六大方面开展行动,具体如下:
一、深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效率
公司始终坚持致力于推动国家战略产业智能制造技术升级,为国家强大和产业发展提供可
靠智能整体解决方案。2024年作为公司实现“135”战略的深化之年,在2023年对战略定位升
级的基础上,将全方位开展战略落地实行工作,整合内外部资源优势和成功经验,重点聚焦业
务增长、效率提升、能力成长、管理优化等方面,从而保障公司业绩目标达成和价值实现。
1、聚焦主营业务,强化能力建设和经营效率提升
公司始终秉持着“一群靠谱的人交付高品质可靠产品”的企业文化精神,与核工业行业有
着天然的契合点。公司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以助力国家和产业强大为使命,经过前期积累,目
前已在核工业产业链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资源协同效应,尤其是核工业后处理、燃料板块等领
域。未来在此基础上将重点拓展核电业务、核技术应用等方面,并探索参与核聚变等新兴领域
。同时,基于自身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继续整合资源,大力开拓军工业务和民品业务,保障
业务形成增量并建立行业品牌。在2024年重点加强重点客户、重大项目的拓展和积累,为“核
+军+民”的梯队式协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在客户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出发点,深度梳理公司资源能力,以流程为
导向实现营销中心组织管理升级,加强面向客户服务的组织建设及协同管理,打造一套有利于
重要客户维护、重要项目策划、重要事项跟踪服务等系统化管理机制和流程。同时,围绕客户
服务关键环节,通过高水平方案的对接、高质量项目交付、高分客户满意度,更进一步提升公
司的客户服务能力,并保障公司效率和毛利率。
2、围绕智能技术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2024年,公司将持续开展核心技术研发,并利用资本市场优势,发现机会、快速布局并切
入新业务领域赛道,在优质资产及核心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实现公司业务生态的优化和业绩的提
升。
在现有产业链业务领域相关优势基础上,公司重点推进“机器人+智能化”技术迭代发展
,在核技术应用、新能源、人形机器人等领域方向进行探索,紧跟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不断
强化核心技术能力,并对未来潜在业务机会关键技术进行储备,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在实现路径方面,充分借助资本市场优势,催化内部创新与外部市场机遇的结合,通过多
元化模式促进业务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依托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以内部业务孵化投资、高
质量产业并购、固定资产基础建设投资、技术研发投入等方式实施具体相关项目、推动核心技
术和能力沉淀。
同时,公司将持续抓好内部规范运营体系工作,加强内部技术研发及外部产业并购前中后
风险管理能力,对提出的重点整改事项落实闭环,建立预防机制并落实措施,保障资本运作的
流程合规及风险可控。
3、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实现新建产能如期投产
基于公司长远发展及业务规划,为进一步适应未来市场规模和新市场快速拓展,满足未来
产能需要,在杭州滨江募投扩产能项目和杭州富阳滨富合作区扩产能投资建设项目基础上,新
增在浙江海盐的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目前,滨江科技园、滨富合作区产业园顺
利已启动整体设计装修工程,预计2024年可以投入使用;同时,海盐产业园已按计划开工建设
,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2024年,公司将会持续加强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
管理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完成滨江科技园、富阳产
业园顺利验收和入驻,按计划完成海盐产业园的建设。同时,建立后勤保障团队和管理机制,
保障园区有效运营。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
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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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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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下同)预计在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
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
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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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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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低
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
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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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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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468.68万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458.95万元。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6861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
利10778728.1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07%。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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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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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2、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3、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3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
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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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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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
为1,236,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36,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63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
.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66,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票,限售期为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1,236,00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1.21%,将于2024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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