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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业智能(6882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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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688290 景业智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杭州正景智远创业投│ 3600.00│ ---│ 40.00│ ---│ 428.91│ 人民币│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 │ │ │伙)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端智能装备及机器│ 3.25亿│ 4316.89万│ 1.78亿│ 54.75│ ---│ ---│ │人制造基地项目 │ │ │ │ │ │ │ ├─────────┼──────┼─────┼─────┼─────┼─────┼──────┤ │高端核技术装备制造│ 1.81亿│ 5724.76万│ 7366.99万│ 40.69│ ---│ ---│ │基地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368.08万│ 143.92万│ 2368.08万│ 100.00│ ---│ ---│ ├─────────┼──────┼─────┼─────┼─────┼─────┼──────┤ │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 9662.28万│ 1419.74万│ 7062.09万│ 73.09│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 1.80亿│ 100.06│ ---│ ---│ ├─────────┼──────┼─────┼─────┼─────┼─────┼──────┤ │超募资金 │ 1883.55万│ ---│ 1885.07万│ 100.08│ 69.86万│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 │ │ │ │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18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的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向关│ │ │ │ │联人出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 ├──────┼────────────────────────────────────────┤ │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 ├──────┼────────────────────────────────────────┤ │关联方 │合肥市盛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受同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9-03 │ ├──────┼────────────────────────────────────────┤ │关联方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单位 │ ├──────┼────────────────────────────────────────┤ │关联关系 │公司间接股东下属单位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 │ │ │ │商品、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3│其他事项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363,4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363,481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9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0万股,并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82,4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633,6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 .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766,3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股东数量为3名。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41,363,481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0.48%,将于2025年4月29日起上市流通。 ──────┬────────────────────────────────── 2025-04-18│其他事项 ──────┴──────────────────────────────────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障 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 3日发布了《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按时发布了半年度评估报告。2 024年度,公司积极落实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营业务、提升创新能力、加大投资者回报、完 善公司治理。为延续2024年度行动方案之成果,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 场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对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行年度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深化产业生态布局,构建多维增长矩阵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特种机器人 、核工业智能装备系统、非核专用智能装备系统等,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工业、国防军工、医药 大健康等领域。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亿元(同比+7.94%),归母净利润3760.00万 元(同比+8.40%),扣非净利润1717.89万元(同比+5.67%),营业收入实现小幅增长,主营 业务企稳恢复并呈现反转势头,逐步迈入正向循环。 2025年,公司将基于“135”战略的指引,持续深化内部“变革、贡献、成长”理念,同 时积极向外开拓,秉持“系统谋划、创新发展、乘势而上”的主题策略,全方位提升公司的战 略规划与目标达成能力,形成团队能力。通过推动团队能力提升、拓展业务版图、塑造良好客 户口碑,形成正向飞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主业根基,打造“核+军+民”梯次增长格局 公司秉承“一群靠谱的人交付高品质可靠产品”的企业文化,深度契合核工业对安全性和 可靠性高要求的行业属性。依托在核工业后处理、核燃料元件制造等关键领域形成的全产业链 协同优势与技术积淀,公司已构建起覆盖核工业全生命周期的解决方案能力,并建立起行业领 先的客户口碑。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公司重点在核电业务、核技术应用等核技术产业化领域加 速布局,同时前瞻性布局核聚变新兴业务领域。通过“核心技术优势+全产业链协同”双轮驱 动,大力开拓军工业务和民品业务,保障业务形成增量并打造行业品牌影响力,持续完善质量 安全管控体系,着力打造“核+军+民”的梯次增长格局。 在客户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公司以“需求前置化、服务标准化、价值持续化”为原则,通 过重要客户全景画像与需求分层管理,系统性重构端到端服务价值链。依托事业部流程再造和 数字化工具赋能,建立“资源能力图谱-项目策划中枢-服务响应中台”三级联动机制,强化重 要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形成跨部门敏捷协作的“铁三角”作战单元。聚焦所处“核+军 ”特种领域应用场景的特性,构建涵盖技术预研协同、定制化方案设计、交付质量闭环、运维 保障延伸的立体化服务矩阵,通过高水平方案的对接、高质量项目交付、高分客户满意度,同 步驱动服务响应效率提升与全流程成本优化,实现客户价值创造与公司盈利能力的动态平衡。 2、聚焦产业变革机遇,加速具身智能机器人落地 公司立足长远发展,把握产业变革机遇,围绕具身智能机器人开展了一系列铺垫性工作。 首先,产品研发与立项方面,依托公司现有机器人技术基础,启动开发四足特种机器人及人形 机器人产品的研发工作,其中5款四足特种机器人产品方案已确定。公司将深入结合所处行业 的实际需求,明确典型应用场景,并策划落地示范项目,确保产品具备高度适配性与实用性; 其次,团队人才建设方面,通过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一支高技术水平的研 发团队,将专注于智能特种作业(人形)机器人技术的研发与迭代;最后,资源整合方面:积 极搭建内外部资源协同框架,与云深处等业内优秀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充分整合行业资源,包 括与浙江大学、清华大学等顶尖高校的合作,以及院士级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同时联合国内领 先的合作伙伴,构建多方协作的创新生态系统,为技术研发与应用落地提供全方位支持。 2025年作为公司“AI+具身智能”开发与应用的元年,发展节奏显著加快。公司将基于前 期基础建设,针对核工业、军工等特定场景,精准推出包括高适应性四足机器人在内的特种机 器人产品,其中公司首款特种四足机器人“胡狼1号”已完成发布。 公司将充分利用在行业内多年沉淀积累的资源,深度融合外部前沿创新成果与自身核心技 术,全力推动产品在市场的广泛应用,持续助力核工业、军工等行业的智能化升级,引领具身 智能机器人产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 2025-04-18│银行授信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下同)预计在2025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类型包 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贴现、国 内信用证等,授信额度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授信业务 品种、额度和期限以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 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 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 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2024年度财务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万元(含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 计费用。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 议案》。因公司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职能,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预算: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年度保险期满可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 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个人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 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 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 决策。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已对相关议案回避表 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18│其他事项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 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 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376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3136.42万元。经公司董事 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10135.6006万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81万元(含税)。 2、2024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总股本(扣减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0135.6006万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06.78万元(含税),已于20 24年12月4日完成权益分派; 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999.65万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4165.24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10.78%。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金额0 .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的金额合计1165.59万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31.00%。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 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3-26│其他事项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0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楼翔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4月1 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 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楼翔先生。 楼翔先生,197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其主要经历如下: 2001年7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任经理助理;2007年5月至2009年9月 ,就职于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浙江恒逸石 化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2年6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浙江 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任总裁;2018年4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2 0年9月至今,任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景业智能独立 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 ,任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楼翔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 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5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并对《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核心人员 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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